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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27 07:33:5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校园卫生是校园礼貌、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校园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校园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校园校园卫生管理实行“三定”管理办法,定职责区、定任务、定职责人。分片包干,层层落实。

  一、领导小组负责制

  二、建立卫生工作制度

  (一)、卫生清扫制度.

  要求各班级建立每日清扫,周末大扫除,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进行卫生突击的制度,持续生活、学习、环境清洁卫生.

  (二)、卫生岗位职责制度.

  1、将学生负责的环境、教室、垃圾箱、楼梯、走廊、寝室等,按照各班状况分片包干、职责到班、定点到个人,班主任为第一职责人;

  2.校园保洁小组完成各班分管以外的校园其它区域的卫生任务及校园基建、改建、维修而引起的卫生整治任务,并指导和协调学生的卫生工作。

  (1)负责办公区的走廊、楼梯、卫生间;体育馆;体育场内场、外场;图书馆、科学馆、国际交流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校领导赋予的其它卫生整治任务。(2)负责宿舍楼梯间、水房、垃圾的清理;负责完绿化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3、楼上、楼下食堂和校内的`小卖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归属于后勤服务中心。

  (三)、定时清扫制度.

  教室每日放学后清扫主要区域(教学楼,主要走廊)的卫生,早餐后、第三节课后和课外活动时间值日生要清扫,每周星期一第八节为全校卫生大扫除时间(清扫教室、环境公共区)。

  三、卫生工作职责:

  (一)、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垃圾箱要定位、布点要合理,垃圾要集中;卫生要日日清扫,垃圾要天天拉走。做到:地面无积水,室内无灰尘、无异味,墙角无蛛网,院落内无废弃物,便厕、水池内无污垢、持续干净。

  (二)、校园各职能部门及各处室都要按照各自分管的区域,认真组织实施日常的卫生整治工作。

  (三)、各食堂对自己每一天所产生的垃圾,应根据垃圾的种类分别存放,同时要控干水分,防止垃圾内的污水随垃圾清运车到处流泻地面,造成新的污染。

  (四)、绿化人员对自己工作中所产生的草碴、树枝、枯枝、枯草,要定点堆放,定期清运。对草坪内的杂草、绿化带内的枯树、垃圾、废弃物要经常拾检,及时清除。

  (五)、保洁人员要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清整,以确保卫生能够全面达标。

  (六)、教育处的卫生分管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到:腿勤走到,脑勤想到,眼勤看到,嘴勤讲到,手勤做到。并且作好详细的记录;

  (七)、教育处的同志要经常深入卫生工作现场,认真听取有关各方应对卫生工作的推荐,及时分析、检查和了解全校的卫生工作状况,用心支持和指导卫管老师开展工作,严肃认真地进行卫生工作总结、讲评和奖惩。

  (八)、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关心、关注卫生工作;个性是老师,要身先垂范,都要用心地为搞好卫生工作献计献策、出力流汗;要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以不讲卫生为耻的观念。透过大家的共同参与,把我校建成礼貌、洁净的花园式校园。

  四、校园卫生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

  1、每一天早饭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职责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职责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并及时运走。

  3、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用心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二)、教学楼卫生:六光(四面墙和天花板,地面)三亮(门玻璃,窗玻璃,灯具清洁明亮)

  1、教学楼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及负责的公共区进行卫生清扫。

  2、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持续门窗干净明亮。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4、要持续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持续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持续教室内通风。

  7、持续教室电视机,计算机、投影仪、灯管的清洁

  8、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水房干净、无异味。

  9、持续室内及走廊、楼梯、桌面、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教室财产,窗帘、投影仪、网线槽干净,无损坏。

  (三)、宿舍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2、床上用品要整洁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且干净无尘土。室内的装饰不得对墙体和公共设施造成破坏。

  4、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5、门和玻璃干净,窗台上无杂物,室内无蜘蛛网,下水管道上无尘土杂物。

  6、不乱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7、室内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

  (四)、厕所:

  1、不准随地大小便。地面无积水,持续干净、干燥。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女生将杂物放在垃圾桶内),以免堵塞水管。

  3、不准在洗漱间及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准在洗漱间,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5、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

  (五)、教师办公室:

  1、明确职责划分,各教研组负责组内及对应的走廊、楼梯、洗刷间卫生清理工作。

  2、值日教师每一天提前20分钟到办公楼进行卫生清理工作。

  3、持续办公楼内及教研组、洗刷间、整洁干净,无杂物。办公室所有物品摆放有序。

  4、不向洗漱间内倒杂物。

  四、考核制度

  1、处室、科学馆、图书馆、艺术馆、年级组、教研组办公室卫生由校园办公室和工会负责;

  2、教室、环境卫生、寝室卫生由教育处负责;

  3、食堂、小卖部等后勤服务中心的卫生由总务处负责。 附具体考核细则:

  教室、公共区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日常检查资料及评分标准:

  1、教室和走廊地面、墙壁应长期持续干净,做到无垃圾、无污垢。无球印、无鞋印。一处有垃圾或污垢的扣0.5分,2处以上扣1分,个性脏乱的酌情扣分后全校通报批评。

  2、不带油性食品、有色饮料进教室,不在教室内吃盒饭和方便面,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

  3、卫生工具应及时送工具房,教室有卫生工具的扣1分,卫生工具房不整洁的扣1分。发现烟蒂一颗扣5分。

  4、垃圾桶应及时清理并套好塑料袋,桶内垃圾不能超过桶垣。垃圾务必袋装后送到垃圾站或垃圾车内。晚自习前查垃圾未倒扣1分,垃圾桶未套袋的扣1分。

  5、晚上打扫卫生时,讲台及黑板下的粉尘要清除,未清除的扣1分。

  6、课桌椅摆放整齐,饮水机每一天要持续干净,做到无灰尘,无脏水四溢的现象。有灰尘、污水的扣1分。

  7、未及时关电灯、电风扇、锁门的班级每次扣1分。

  二、大扫除检查资料及评分标准:

  1、教室、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污垢,干净光亮。地面有垃圾、污垢的扣1分,未拖或拖得不干净的扣2分。

  2、门、窗、电视机、饮水机、电风扇、标语牌、讲台、黑板等无灰尘、无污垢,讲台和电视机柜内物品整齐。以上有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2处以上扣2分。

  3、墙壁无污垢,无乱写乱画乱贴,天花板上无蛛网。以上一处有问题扣1分,2处扣2分,依次类推。

  4、垃圾清理干净,垃圾未按要求处理的扣1分。

  5、卫生工具房干净、整洁,无杂物,拖把清洗干净并拧干水,工具摆放整齐。卫生工具未贴合上述要求的扣1分。(无卫生工具房的班级应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教室后的角落。)

  6、教室外的走廊无垃圾、无污垢,不贴合要求的扣1分。

  三、公共区卫生:

  1、爱护校园环境,讲究公共卫生。凡是在校园内乱丢、乱吐、乱画的,一人次扣1-3分,并罚扫公共区。

  2、所负责的绿化带每一天早晨要派人捡扫白色垃圾,每周大扫除时,要彻底清除垃圾、杂草、枯枝树叶等杂物,个性是绿篱树兜下的垃圾要清除干净,不彻底的酌情扣2-3分。

  3、严禁从窗口往外倒水、扔垃圾,发现一例扣3分。并罚扫卫生。

  四、要求:

  1、坚持每周一次大扫,每一天一次小扫,长期持续教室、公区的干净整洁。

  2、卫生打扫务必按时,平时打扫在下午最后一节课后,6:30以前;大扫除为每周星期一第八节课,未按时的扣1分。

  3、紧邻各班教室的走廊保洁由各班负责。

  4、卫生工具房要按时落锁(星期一除外),未锁门而又脏乱的扣2分。

  5、周一----周五未搞卫生的,扣5分。

  6、周末或节假日放假,离校前务必彻底搞好卫生,清除所有垃圾。留校生要有专人负责周末卫生,每位留校生要注意卫生保洁,不得在教室吃盒饭和方便面。返校后当天晚上6:30前务必搞好教室卫生,彻底清理垃圾,自习课期间不得搞卫生、倒垃圾。离校前未搞卫生的扣5分,不彻底的扣1-2分,假期里保洁差的扣2分。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大扫,每一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持续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午时放学后),周四午时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值日教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教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持续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持续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状况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持续的意识,构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贴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贴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礼貌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潜力分组进行不一样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潜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思考学生年龄大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光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光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礼貌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礼貌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务必统一使用学校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俭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机关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机关大院内单位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卫生管理工作,按照专业人员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

  第四条 政府机关院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卫生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五条 卫生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与分片包干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 政府机关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一)政府机关大院(前院和后院)卫生,安排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打扫。一人负责院内花草树木,及时进行浇灌、修剪;一人负责机关院落、围墙、政府大楼门厅楼梯的清扫工作,院内保持干净,无杂物。

  (二)机关大楼内部卫生派专人负责清扫。前楼每个楼层安排两名清洁工人,负责楼梯、楼道、卫生间的清扫工作。每天清扫三次,上午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前打扫完毕,中午在下班后40分钟内完成清洁工作,下午下班后再进行一次清扫,但必须在19:30之前结束工作,做到清洁、卫生、无杂物。周末安排一次大扫除。后楼每两层一名清洁工人,要求同前楼。

  (三)领导办公室由专职公务员负责清扫。

  1、领导办公室要求一天一打扫,一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卫生清理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前一小时或下午下班之后。办公室必须做到室内摆放整齐、地面光洁、窗明几净,墙壁无灰尘。

  2、每天下午下班后,检查领导办公室茶杯、茶叶及纯净水是否需要添加,门窗、饮水机、灯具等是否关好,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3、协助管理好领导办公室花卉,定期浇水,若需更换花卉,应及时更换。夏天每周晒一次被褥,每月换洗一次被褥单。

  (四)会议室实行三楼、四楼、五楼各负其责,三、四楼会议室由专职公务员管理,五楼会议室安排两名专职服务人员。具体责任为:

  1、会议室内必须保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地面清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扫,保持随时能开会状态。

  2、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会议前30分钟将会议室门打开,并做好相应准备,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应及时提供茶水,并根据实际情况(夏天、下午)提高供水频率,每次供水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外单位占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根据安排积极协助外单位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3、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在接到会议通知后迅速赶到会场,一般不得超过15分钟。

  (五)值班室的卫生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清理打扫,做到整洁干净。

  (六)院内各单位、各部门、科室的'室内清洁卫生,由各单位、各部门、科室自行负责。 除领导房间和值班室外,其他办公室不准放置休息床。

  (七)遇有下大雪等情况,各单位按照责任区划分及时进行清理。

  第三章 卫生标准

  第七条 办公室内外无蛛网,做到屋顶、墙面、地面六光,门窗、玻璃桌、柜面净亮,办公用品和资料的摆放整齐有序。

  第八条 纸篓、痰盂、拖帕、抹布、脸盆、水桶、簸箕等卫生设施齐全、清洁、管理优良,爱护各项卫生设施。

  第九条 楼道、楼梯扶手、地面经常保持清洁、锃亮,无痰迹、水迹,无烟蒂、杂物。

  第十条 不锈钢护栏、铝合金门窗、玻璃和暖气管、暖气片经常保持光亮,无灰尘污垢、

  第十一条 不锈钢垃圾桶要随时清理,经常保持洁净光亮,无污水、污迹。

  第十二条 卫生间地面、墙面、隔板、洗面台、盆、墩布池、大小便池、窗台和门帘保持清洁,杜绝陈旧性污垢、污渍,杜绝臭味、异味。

  第十三条 地下停车场地面无泥土杂物,空中所有管道和暖气管片无灰尘。

  第十四条 院内保持干净、无杂物,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要在指定位置停放,做到整齐划一。

  第十五条 爱护花草树木,实时浇灌修剪,草坪无杂草、无枯枝、无垃圾。

  第十六条 会议室要求地面整洁锃亮,桌子、座椅保持干净并摆放整齐,会议室各个角落干净卫生、无灰尘,会议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摆设烟灰缸。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 县政府机关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实行自查、联查和随机抽查,自查每周进行1-2次,联查每半月进行一次,随机抽查视情况酌定。

  第十八条 政府机关院内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内部科室进行自查,做好记录。联查和随机抽查由县政府机关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并实行月考核通报制。

  第十九条 县政府机关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按得分情况排出名次,第一名挂流动红旗,最后一名通报批评。连续两次列最后一名,或累计最后一名四次以上的,年终取消先进科室、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

  第二十条 政府行政科负责对专职清洁工人的卫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评分标准和保洁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政府机关卫生评分标准:

  (一)科室卫生(20分)

  1、桌椅、沙发、茶几、盆架、痰盂、衣架、文件橱等摆布不合理、放置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

  2、办公桌上发现有除电话、茶杯和少量材料以外的东西,每件扣1分;

  3、茶几上除摆放烟灰缸外,每多一件东西扣1分;

  4、墙上只许挂圆镜、钟表及两个镜框,每多一件扣1分;如挂摆不正、东倒西歪,每件扣0.5分;

  5、窗台、屋门、文件橱上不得摆放、张贴任何物品,每发现一件扣1分;

  6、墙面、窗台、屋门、窗帘、地面、暖气片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水渍污垢、无痰迹、纸屑、烟蒂、茶根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办公用具卫生(15分)

  办公桌、日光灯、沙发、毛巾、脸盆、茶几、电话、茶杯、烟缸、盆架、暖瓶等办公用品洁净,无灰尘、无水渍污垢、无蝇屎、无锈迹,每发现一项扣1分。

  (三)室内玻璃门窗卫生(15分)

  玻璃门窗须窗明几净,如发现有灰尘、斑迹、污垢、水渍,每扇扣1分。

  (四)资料档案卫生(10分)

  文件资料档案摆放整齐,类别清晰,无水浸、虫蛀腐烂现象;报纸随时上架,并整齐美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

  (五)各卫生区卫生(20分)

  楼道地面无灰尘、痰迹、水渍、污垢、纸屑、烟蒂、茶根等杂物污物,如有违犯,每次扣1分;楼道痰盂要清洁卫生,里面无污垢、茶锈及杂物,外面无灰尘斑迹,如有违犯,每次扣1分,楼梯无灰尘和异色斑点,违者每项扣1分。门窗洁净,无灰尘污物;窗台和楼梯扶手干净,无灰尘异色斑点;卫生间卫生清洁,无污物、异味等。如有违犯,每次扣1分。

  (六)室内美化(5分)

  美化要清淡高雅,花卉要枝繁叶茂,色泽鲜艳;花盆表面要光泽明亮,无灰尘污垢,无水渍斑迹,保持室内清新舒适。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

  (七)个人卫生(15分)

  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着装要朴实整洁,严禁穿着奇装异服;仪表要干净卫生,严禁邋遢不洁;举止言谈要庄重得体,严禁粗俗浅薄。违者每项扣5 分。

  第二十二条 专业清洁工人实行工作绩效与工资挂钩制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扣减当月浮动工资,扣完为止。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30元;

  (二)上班时间内,卫生区域打扫不及时,地面不卫生,有烟头、灰尘、污水、垃圾、树叶等,一次扣20元;

  (三)上班时间内,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及时,保洁不到位,责任区内有污物,一次扣10元;

  (四)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0元;

  (五)根据工作需要,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接电话或不按时到场服务,一次扣30元;

  第二十三条 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六)一年中累计旷工达3次;

  (七)工作质量特差,受到各单位严重指责,或办内考核多次不合格;

  (八)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清洁工(服务员),每月固定给予20元的奖励。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4

  一、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2、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企业)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二、副厂长(副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4、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应研究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工作。

  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7、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厂长)提出奖惩意见。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四、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五、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

  3、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职业卫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8、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0、做好本部门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职业卫生工作。

  3、对新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

  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1、从业人员应本着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6、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报告、保护现场,参加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八、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

  3、单位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报批程序,并按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由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项及时完善改进。

  6、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7、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9、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或使用的30日内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九、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十一、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十二、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

  (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

  (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8、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如在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单位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体检者本人。

  12、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十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

  (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2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2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2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4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十五、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十六、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向诊断部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配合诊断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向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和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等报告。

  4、单位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立即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职业卫生安全例会制度

  1、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安全信息沟通和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

  2、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应由专人负责组织,单位经理主持会议。

  3、参加会议人员为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传达或学习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听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5、讨论当前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听取其他部门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结合上级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会议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7、职业卫生例会严格考勤制度,无故不出席会议者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8、每次职业卫生例会要有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发放给有关部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二年以上。

  十八、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十九、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5、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6、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7、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8、应对职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9、应建立健全听力保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

  (4)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粉尘防护管理规定

  1、粉尘防护系指各类粉尘、肺组织的检查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尘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尘设备设施的要求、使用及维护,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检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合适有效的防尘口罩。

  5、凡接触粉尘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粉尘作业。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工程控制,粉尘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规定。超过限值的作业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粉尘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粉尘控制效果。

  7、应对职工进行粉尘防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2)健康体检的目的和程序;

  (3)粉尘实际检测结果及粉尘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防尘口罩的优缺点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过滤芯等。

  8、应建立健全粉尘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粉尘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粉尘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粉尘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一、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红色区域警戒线。

  9、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0、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风,检测高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11、每月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保健津贴。

  15、盛装高毒物品的容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事高毒物品运输的装卸、押运、驾驶人员应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在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6、应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高毒物品岗位基本情况;

  (2)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含高毒物品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高毒物品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二、有毒物质防护管理规定

  1、本文所说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丢失等。

  5、存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有毒物质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7、不得将有毒物质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质。

  8、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黄色区域警戒线。

  9、需要进入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时,应配戴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每年进行一次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应建立有毒物质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有毒物质岗位基本情况;

  (2)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有毒物质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有毒物质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三、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要求。

  3、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4、单位医疗部门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5、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6、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7、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将检测结果在作业场所向职工公布。

  8、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10、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11、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12、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13、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免加班加点。

  14、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15、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二十四、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指导受害人员及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现场,抢救受害人员,减少和消除严重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迅速处理。

  3、预案启动条件:本单位内发生高毒物品职业中毒事故。

  4、公司物品危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5、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

  (2)副总指挥职责:

  1、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自己主管范围内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3、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指挥部成员职责:

  1、了解、收集事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负责具体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

  3、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4、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7、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定期对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高毒物品生产、储运、装卸等工作场所应配备应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备物品。

  1、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防护服、眼镜、手套、胶靴等,存放在应急柜内,并有醒目的标志,便于随时取用;

  2、各种型号的防爆工具。

  (5)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急救室。急救室应有一定的床位,配备救护车、担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剂以及心电图机或监护仪等,还应配备供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

  (6)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按规定选择、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7)各单位生产与生活性供热、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统必须分开,不得连通。

  7、应急救援的处理措施

  (1)当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时,最早发现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报警(报警电话:119、120),并迅速通知单位调度室、说明事故危险程度、类别等情况;同时上报区安监局。

  (2)各单位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通知专业救援抢险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点,立即采取相应的工艺控制措施;停止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4)消防、抢险、救护各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当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员,如有立即将其救出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到安全地带救治,及时与专科医院了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工作;

  (5)安全部门在协助事故抢救同时,设法保护事故现场;保卫部门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指挥受伤群众向安全地带疏散;环保部门立即查明化学物质性质、可能产生毒物性质及泄漏量、范围,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6)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听取事故状况、危害程度、是否得到控制、有无扩大蔓延,根据现场确定是否请求支援,并及时向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7)事故控制后,根据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失情况,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撤消警戒。调集各有关抢修力量进行抢修,恢复生产。

  8、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现场医疗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撤离危险区,静卧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温,解开衣领、裤带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体,鼻子朝天、头后仰,患者意识丧失时,应除去口中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2)必须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清水彻底清洗眼、耳、皮肤等受污染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除中毒症状外,还应检查患者有无外伤、骨折、内出血等情况。搬运时使患者侧卧或仰卧,保持头位低;

  (4)患者停止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等;

  (5)使用解毒剂;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

  (6)与专科医院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和救治工作。

  9、预案关闭条件:当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发生的因素得到控制和受害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时,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关闭。

  10、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习,及时总结演习经验,对不足项进行修改完善。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小学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奇或已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需清除整洁。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交错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常常清洗,保持清洁整洁。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当保管,常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干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觉饭菜不新奇时,应妥当处理,不准分发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需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离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整洁,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举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整洁,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常常用洗洁精洗涤整洁,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整洁,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乐观贯彻除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食堂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整洁,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常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干净,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情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准时调节工作岗位。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采取“四不制度”

  1、选购员不买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采取“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自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采取“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纳“四定”方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光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疑心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实行下列措施:

  (一)立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准时向小学领导、教导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帮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协作卫生行政部门举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实行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堂工作人员必需听从小学规定的就餐时光按时开餐。

  对违本规定,造成重食物中毒大事,情节特殊严峻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6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激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服务记录表》

  《产后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客房及客房环境卫生标准化和卫生服务的规范化,为客人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方便的住房环境,根据酒店卫生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房部所有员工在做公共卫生清扫工作时,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房间清洁次序

  第一条一般情况下应按照下列次序:

  房——挂牌清洁房间——住房——长住房——走房——空房。

  第二条若开房较紧张,次序稍作变动:

  房——挂牌清洁房间——走房——住房——长住房——空房。

  第三条房的卫生应在接到通知或客人离开房间以后,第一时间打扫。

  卫生班应听从台班的安排,不得一意孤行,贪图方便。

  第三章房间卫生操作规程

  为方便记忆,我们将整个操作程序划分为八个字,即“进”、“撤”、“铺”、“洗”、“补”、“吸”、“检”。

  第一条“进”

  (1)轻轻敲门三次,每次三下,每次隔2~3秒钟。

  (2)报称“HOUSEKEEPING”。

  (3)缓缓把门推开,把“正在清洁”牌挂于门锁上。

  第二条“撤”

  (1)把小垫毯放在卫生间门口。

  (2)清洁篮摆放于云石台靠门一边。

  (3)同时带入二湿一干三条抹布。

  (4)用垃圾桶收卫生间内垃圾。

  (5)把客人用过的“四巾”(面巾、方巾、浴巾、地脚巾)卷好放在卫生间门口。

  (6)用清洁剂均匀地喷一次“三缸”(洗手盆、抽水马桶、浴缸)。

  (7)进房把空调开大,关台灯、床头灯、落地灯,拉开窗帘。

  (8)用垃圾桶收垃圾和烟灰缸。

  (9)撤床单,一张张地撤(注意不要夹带客人的睡衣和其它物品)。

  (10)折丝棉被(向内三折,横向三折,齐口向门外)。

  (11)若房内有送餐或加床设备,需要来回再走一次。

  第三条“铺”

  (1)将倒干净的垃圾桶及烟灰缸拿到卫生间内冲洗并抹干净,然后放回房间原处。

  (2)拿床单和枕套进房内铺床(铺床要按规定程序,两张一齐铺)。

  (3)铺完床之后,顺带把水杯、茶具等撤到布草车上。

  第四条“抹”

  (1)从门外门铃开始抹起至门框。

  (2)按顺时针方向抹,由上到下,由里到外,抹一圈(边角位及底部均要抹到。)

  (3)物品要按规格摆放。

  (4)灯泡、镜面、电视机要用干布抹。

  (5)抹的过程中应默记待补充的.物品。

  (6)抹阳台玻璃台、阳台地板。

  第五条“洗”

  (1)将用过的皂头、浴液、发液瓶放进清洁篮。

  (2)洗干净的抹布,其中一条湿抹布留下抹卫生间地板。

  (3)用清洁剂全面喷一次“三缸”,用手刷刷洗脸盆、浴缸和浴缸以上三格瓷片,然后用花洒放水冲洗。

  (4)用毛球洗马桶(注意二块盖板及底座的卫生)。

  (5)用干布抹干净卫生间水渍(由镜开始,顺时针抹一次,注意小金属器要发亮)。

  (6)要默记卫生间需补充的物品。

  第六条“补”

  (1)补充卫生间内备品,面巾纸和卷纸要折好角。

  (2)用湿抹布抹干净地板,撤走清洁篮及小垫毯。

  (3)补充房内物品(注意各种物品均需按规格摆好)。

  (4)补充杯具。

  第七条“吸”

  (1)先从阳台吸起,注意吸阳台门轨。

  (2)吸地毯要顺纹向同一方向推把。

  (3)吸边角位(咖啡台底,梳妆凳底,床头柜底)。

  (4)吸卫生间地板(注意吸地板上的头发)。

  (5)吸尘机用完之后绕好放于布草车侧面。

  第八条“检”

  (1)空调拨到适当位置上。

  (2)检查窗帘、床铺是否整齐,地毯是否有杂物。

  (3)检查卫生间镜、“三缸”、小金属器是否光洁。

  (4)关总开关,关门,取回“正在清洁”牌。

  第九条住房和走房操作程序基本一样,一般情况下,住房不要求每天更换香皂,但要视香皂的使用程度而定。长住房每日均要求补充日常的易耗品。

  第四章空房清洁操作规程

  第一条把“正在清洁”牌挂于门锁上。

  第二条拿一湿一干抹布抹家具(和住房程序相同)。

  第三条抹阳台(和住房程序相同)。

  第四条卫生间马桶放水,地漏冲水排异味。抹卫生间浮尘(浴缸水龙头、花洒隔二、三天应放锈水一次,并注意清洗抹干)。

  第五条检查房间规格、设备情况,检查天花板有无蜘蛛网,地面有无虫类,把空调调至适当位置,熄灯关门,取回“正在清洁”牌。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8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务必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光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必须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光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一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善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9

  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现场和绿化区域的卫生管理,努力营造一个清洁礼貌、团结和谐、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现场卫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各车间、部门(科室)等单位的现场和绿化卫生管理工作。

  三、引用文件

  无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职责

  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

  2、公司现场卫生领导小组和安全环保部对公司各单位的现场和绿化区域的卫生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六、要求

  1、现场卫生管理

  1.1、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环保部划分的卫生区域进行现场卫生管理,进取为员工创造清洁优美的卫生环境。

  1.2、各单位务必坚持所辖道路路面卫生全天侯无任何杂物、无卫生死角、无积水(雪)、无闲置备品配件堆放,路面坚持清洁。

  1.3、各单位办公室及值班室、岗位操作室的门窗、玻璃、墙壁、墙裙、地面、操作桌(办公桌)桌面、各配电盘整体、吊扇(壁扇)、照明灯具、工具橱等处始终坚持无灰尘、蜘蛛网、无任何杂物存放。

  1.4、各单位所属的排水沟、电缆沟坚持无任何杂物。

  1.5、各单位所属的现场卫生区域内必须做到无任何垃圾堆放和杂草现象,各单位的垃圾集中存放于公司指定的垃圾池或垃圾筒内,不准随意堆放。垃圾桶均由所在区域的单位进行管理。

  1.6、各单位的岗位爬梯、扶手坚持无积水(雪),所属设备管道、桥架、楼顶、门篷、窗篷及装置高处无任何下坠闲杂物品。

  1.7、各单位所属草坪内,坚持无任何杂物和垃圾、塑料编织袋以及落叶。

  1.8、各单位必须坚持各种仓库、仓库货台地面清洁完好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塞,各种物件排列整齐有序,且互为禁忌物品的要严格按照隔离、隔开和分开原则进行储存。

  1.9、所有干部员工不准随手扔垃圾(包括瓜子皮、纸屑、塑料袋等),不准随地吐痰,养成自觉遵守礼貌习惯,自觉维护厂区和绿化区域卫生。

  1.10、各单位卫生和办公区域内不准有烟头、烟盒、酒瓶及生活垃圾等杂物。

  1.11、各单位坚持好所属区域内安全警示牌的清洁完好。

  1.12、各系统各单位务必坚持辖区内消防器具整洁完好备用。

  1.13、为避免发生因车速过快等因素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保卫部在公司各主干道路口处、大门入厂处设置“限速牌”,标识允许的行车速度;建立“入厂须知牌”,载明各种注意事项等资料,并坚持各标识牌清洁明晰。

  1.14、露天存放的'成品、原料各类物料在储存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4.1、储存地点在生产区域内必须经过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审核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方可储存。

  1.14.2、存放的成品、原料和各类物料在没有向使用部门交接前均由装卸车间进行管理,管理区域为成品、原料垛(堆)周边2米范围内区域。该区域内严禁有任何杂物。

  1.14.3、各成品、原料垛(堆)摆放有序,标识及安全警示明确醒目。

  1.14.4、各成品、原料垛(堆)在使用或转移完后由装卸车间负责清理现场遗留物(草苫、防雨布、沙袋等),做到物完料净场地清。

  1.15、各成品、原料库的管理:

  1.15.1、生产区的现场卫生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其他成品、原料库均由装卸车间管理。

  1.15.2、各成品、原料库及其货台的现场物料摆放整齐、现场清洁、无卫生死角。

  2、绿化区管理

  2.1、公司全体干部员工有绿化、美化、保护厂区工作环境的职责,各单位要保护所属区域内的绿化带,不得出现故意践踏草坪、破坏花卉树木现象。

  2.2、为了保护厂区绿化,不准任何人无故擅自进入绿化区花坛,不准攀摘枝叶,不准采摘花朵,严禁向草坪内倒(扔)垃圾。

  3、检查方式:

  3.1、公司现场卫生领导小组和安全环保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卫生区域进行随机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

  3.2、安全环保部现场卫生主管每一天进行不定期检查。

  3.3、安全环保部每月进行综合检查。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1

  一、卫生管理组织构成:

  凯宾快捷轩酒店负责人;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学问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新上岗的厨师、服务员必需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举行卫生学问教导,并经考核后才干上岗。

  2、厨师、服务员必需每年体检一次,并举行卫生学问培训。

  (二)个人卫生管理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举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2、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客房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3、客房清洗的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错传染;

  4、客房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该表面光滑,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5、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6、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7、客用棉织品、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8、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准时运输至贮存间保存;

  9、清洗消毒间应有显然标志,环境干净,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10、餐厅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单位负责人督导,厨师、服务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11、厨房操作间和设施的xxxx应科学合理,避开生熟工序交错污染;

  12、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展现本色。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需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举行。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整洁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厨师上岗工作时必需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需先洗手和消毒。厨师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4、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需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5、厨房操作间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采取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需天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需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6、炊事工用具必需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需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7、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支配和实际状况,根据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四、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1、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方案,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2、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3、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赋予警告,其次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判:

  1)健康检查合格证实过期,举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滑、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准时清洁或未根据程序举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准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觉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准时报告的。

  五、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1、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3、废弃物应天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准时清洗,须要时举行消毒。

  4、厨房操作间环境必需整洁、干净,每餐后清扫,保持干净。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光明;墙壁、屋顶常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

  5、定期举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6、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举行检测。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2

  (1)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天天擦洗整洁。“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2)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天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3)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浮现异样或损坏应准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6)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小学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7)注重室内通风。天天按照天气状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要求上午9时至下午4时开窗通风。

  (8)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需袋装,天天准时送到垃圾池内。不准将室内垃圾任凭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9)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10)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运河口如有阻塞现象要准时清除。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3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局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局内各科室的室内卫生,由各科室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专业的.保洁员负责。

  1、每位同志上班前要打扫好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保持办公桌整洁,下班后清理当天的垃圾。

  2、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设施摆放,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办公桌上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4、办公室墙面、灯具、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蜘蛛网,墙面、门严禁张贴印刷品。

  5、办公室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等垃圾。

  6、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通道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各科室环境卫生要做到一日一清扫,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创造舒适、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区域划分为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职工宿舍、食堂和其它区域,具体分工为:

  1、经理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

  2、各部室的卫生由本部室人员负责打扫;

  3、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由各部室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

  4、职工宿舍、厕所卫生按照制定的值日表执行。

  5、食堂卫生由厨师负责打扫。

  6、其它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三条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和食堂区域卫生工作要做到以下方面: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无灰尘;

  2、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污水;

  3、楼道、办公室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4、书橱上无灰尘、污渍、书橱档案橱内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5、桌椅摆放端正;

  6、办公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7、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干净,暖气管道、照明灯、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干净,无灰尘;

  8、室内、楼道墙壁干净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前及院门周围卫生要定期打扫,持续卫生,无纸屑、无垃圾等废弃物品;

  10、厕所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无积水,无污物。

  第四条各部室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认真搞好卫生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理解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因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在抽查或检查时连续两次得分倒数最终一名,宿舍卫生有问题者扣除该宿舍所有居住人员每人10元工资,其它卫生区域卫生有问题,扣除职责部室负责人20元工资。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评比。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有关卫生管理的制度同时废止。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5

  一、进入操作间应洗手消毒,操作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二、操作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三、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四、操作间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五、操作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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