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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8 16:31:43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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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优秀7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优秀7篇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 “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 10 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 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 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3

  工程部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1确保采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2确保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1.3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

  3.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3.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3预算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

  4.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4.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4.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4.5所有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4.6主办工程师会同预算部人员实施招投标。

  4.7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程序:

  5.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5.2监理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5.3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5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6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7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5.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5.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5.10对关键材料(设备)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主办工程师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委派专门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5.11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5.1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1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必要时设计部也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5.14如施工单位要求延时交货,应提交书面申请。

  5.15公司内部相关环节影响工期时,项目主办人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

  5.16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汇总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情况,填写《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6.相关文件:

  6.1《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6.2《甲供材料(设备)招标文件采购合同》

  6.3有关材料(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7.相关表单

  7.1《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7.2《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7.3《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7.4《甲供材料(设备)产品封样表单》

  7.5《甲供材料(设备)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7.6《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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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4

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需向供货方索取以下资料:

  1、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签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防疫站签发的有关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3、采购进口食品,还需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卫生证书》,且食品名称和批号与《卫生证书》相同;

  4、采购国内或进口的保健食品,还需索取卫生部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5、冻、鲜肉类食品需索取兽医检验合格证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需有品名、产名、产址、生产日期、保存期限等中文标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表明其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内容相一致。

  四、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等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清洁整齐,不在仓库内吸烟、吃食物,并随时接受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5

  装点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管理制度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详细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进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选购,必需举行藏匿招标或邀请招标。利用考察综合评比,采纳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相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举行具体地考察了解,挑选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按照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光等作出选购方案,周密布署,确保工期。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选购供货方后,应签定具体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光等,根据合同规定,保证准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准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准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准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实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举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秩序,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环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材料设备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与成本的管道、水泵、水表、水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其它材料设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所有由国家补助资金建设或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都要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材料设备采购原则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相对合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采购程序规范。

  第三章材料设备经销单位管理

  第七条

  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经销的厂商实行信用备案制度。

  第八条

  省水利厅根据厂商提供的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的评审,对产品质量优良、企业信用度高、服务质量好的厂商发放信用证书。材料设备质量投保的优先发放,同时对信用证书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

  厂商办理信用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近三年工作业绩

  5、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6、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农村供水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8、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材料设备厂商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商业活动,必须附带信用证书样本。凡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的经销活动。

  第十一条

  信用证书实行年检制度。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有违规操作行为的厂商将取消其信用资格。未持有经年检的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二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厂商,要记入其不良纪录并按规定予以清出;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擅自使用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要严肃查处,通报全省,如出现质量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信用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材料设备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单项工程设计,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根据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做出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

  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符合《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水政发[20xx]39号)招投标规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在获得省水利厅发放的信用证书的厂商范围内进行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七条

  较小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其它单村提、引、蓄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召开供需见面会择优选定;或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当地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要通过详细的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十八条

  确定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供货方式及时间、产品的规格、价格及数量、质量、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性能以及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

  第十九条

  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十条

  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第五章材料设备采购监督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管工作。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活动都要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派人参与监督;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都要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人员的监管。任何与材料设备采购有关的人员,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或参加带有娱乐性质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7

  为加强公司自购材料出入库管理,如实反映材料采购、调拨、使用情况,减少流通费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量,建设项目中大宗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大型供应商,通过本办法进行调拨、保管、使用。

  一、材料计划:

  采购部根据各项目施工单位报审批准的材料计划,于每月20日前编制次月材料需求计划,报工程部复核,总经理审定。材料员按当月采购计划,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材料(设备)供货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供货合同。

  二、验收程序:

  根据供货合同供货商送货入库(或直送工地),监理、施工、采购部、工程部、供应商五方联合验收,监理单位对材料的`质量、规格进行检查,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在材料验收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开出收料单一式四份,采购部二份(其中提交财务部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供货商一份。不合格材料退回,发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三、建立台账:

  采购部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并按照材料验收单和收料单,建立材料(设备)采供台帐。

  四、手续上报:

  材料员在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后,应在3日内将施工单位收料单一份报至财务部。

  五、五方对账:

  采购部应于每月20日前会同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对账,做到帐实相符。采购部应采每月20日前与供货商核对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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