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
入职手续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离职手续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惩制度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投诉制度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
1.年假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可获得5天年假;
满五年未满十年者,可获7天年假;
满十年未二十年者,可获10天年假;
满二十年以上者,可获14天年假。
申请年假需提前十五天,经所属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不得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
2.法定节假日
所有员工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法定节假日受安排上班或值班,节后部门可安排补休或按规定给予加班费。
3.病假、事假
3.1员工因病未能上班,必须通知所属部门经理,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本公司指定医院病假单方可获准病假;
急诊时须持区级以上医院急诊假单。
每月病假不得超过两天(含两天),薪金照发,每月病假超过两天的,按照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22.5天扣发薪金。
3.2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由主管副经理审批,事假例行不发薪,按照日平均薪金(22.5天计算)扣发薪金。
3.3各部门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
4.婚假、产假、恩恤假、探亲假
4.1婚期: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
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予休息。
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复印件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2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申请产假须在预产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假。
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3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
并给予员工一次性抚恤金300元。
申请恩恤假须经经理批准,假后将亲属的.死亡证复印件送经理办公室核实。
4.4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末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职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
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3
日常考勤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报批程序:
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假期计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病假
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年假
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加班的规定:
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
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0%
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4
1、来宾只按摩、美容、理发而不洗浴者,使用企业规定的无门票结算时,必需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由经理处理并标明是否跑单。
2、款待费、减现金、款待票必需表明缘由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
3、减现金必需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并且来宾还未离开之前方可。
4、杜绝本公司其他员工到前台接打外线电话。
5、本台工作人员不得打私人电话(由每月电信局电话明细单检查)。
6、收取现金要能过验钞机检验真伪,杜绝收取假币。如消失假币,由当班收银员负责。
7、优待卡、贵宾卡必需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
8、来宾结帐后,通知前厅顾导员为来宾取鞋,要报准鞋号,并且不准大声喊号。
9、手工记录的'贵宾卡,根据卡号由来宾在帐单本上签字,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卡用完后准时收回,并在本上做好记录。
10、钥匙牌必需每周一固定盘点一次,其他不定期盘点一次。消失问题由盘点时的当班收银员负责。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5
一、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集体宿舍。为了明确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规范:
4.1 宿舍人员安排:
4.1.1 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免费(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情况适当补助。
4.1.2 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4.1.3 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号。
4.2 水电费用扣除标准:
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 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3.1 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4.3.2 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3 晚上10: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 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3.5 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垃圾应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内。
4.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 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3.8 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3.9 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4.3.10 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1 凡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管制凶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财产及跟人安全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2 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并罚款500元,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4 宿舍卫生检查及评比方案:
4.4.1 定期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并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杜绝安全隐患。
4.4.2 宿舍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一次,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宿舍检查评分表》上。根据《宿舍检查评分表》上的记录,发现不良事项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宿舍内员工在规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将给予罚款50元。
4.4.3 公司每月派人进行突击检查,如有发现卫生不达标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如脏乱的杂物,乱摆乱放,影响宿舍环境的,如有发现,没收处理。
4.5 员工离职与钥匙管理:
4.5.1 员工离职或退宿时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5.2 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扣罚50元。
4.5.3 有钥匙丢失者必须上报宿舍管理员,由其重新安装门锁,所配费用由丢失者全额承担。
4.5.4 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天办好相关手续后搬离宿舍。
五、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5.1 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5.2 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时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5.3 逃生注意事项:
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紧急通道一般通往楼梯出口,进入梯间后及时把防烟(火)门关闭。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6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9、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七条、晋升方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
3、人力资源部提升会推荐。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晋升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定期办理提升会。
2、各部门主管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按规定提出晋升申请。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报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4、人力资源部对被评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进行公开讨论或个别面谈,并填写考核评估表。
5、人力资源部依考核进行结果汇总,并依核定权限将考核决议结果呈相应主管核准后正式生效。
6、人力资源部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并将晋升情况知会相关部门备案以做相应调整,晋升者以提升信形式个别通知。
7、晋升人员接到提升信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第九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十条、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8
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员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须经公司同意,并在公司进行备案,方可由公司后勤事务管理人员办理入住,为其增加相应的住宿配套设施。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或在外租房时不得擅自带走公司宿舍配套设施,在员工离开公司时办理物品交接后经后勤事务管理人员核实后方能离开。在外租房员工若发现擅自带走宿舍设施时勒令其速归还,不归还者将除以100-500元的.罚款。
三、宿舍为入住员工提供桌、凳、床、床垫、橱子、饮水机、蚊帐等宿舍配套设施一套。入住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安排,爱护宿舍物品(包括门窗),对宿舍内的设施负责。大家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对造成损坏、遗失的,由损坏人按价进行赔偿。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由该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平均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四、员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垫、橱子、饮水机、蚊帐等宿舍配套设施一套,除扫把、拖把每年发放一次,每个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后勤事务管理人员发放),其它设施经由公司一次性配齐后不再发放。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2、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4、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0、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门背面。
11、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12、员工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打架、盗窃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视情节给予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七、对员工宿舍,公司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的,应及时配发新的,相关费用从造成损失人员或该宿舍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处罚金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对每周抽查情况公司将公开通报。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餐厅,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餐厅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6元/人/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3)人事行政部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40;晚餐时间:18:00——18:40,物流部及仓储部人员可根据工作任务提前15分钟到餐厅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餐厅3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餐厅外,违者成长金20元/次。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就餐卡,员工凭餐卡(工卡)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房产和所租赁房产住宿员工。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是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四条公司负责指定和选择员工宿舍的地点和住所。第五条公司负责支付员工宿舍的房租(包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其它如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住宿员工自行分担。宿舍统一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担任宿舍舍长或由公司指定,也可由内部住宿员工议定,但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2)留宿亲友者。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第六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第七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八条公司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第九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卫浴设备、玻璃、门窗、床铺、行李架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第十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一)服从舍长管理、派遣与监督。(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公司指定人员清理,各住宿人员轮流监督整理。
(十六)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2)沐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十七)按时作息,在正常作息时间内不得干扰其它人的休息。(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一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监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报修,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二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公司议处:
(一)不服从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告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三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修定,解释权归行政部。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经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1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1%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
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1%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1%全勤奖。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二、聘用原则
1、员工的招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
2、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聘用程序
1、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按审批程序批准,由人事部组织并实施招聘。
2、招聘流程:简历筛选-面试-复试-三试(必要时)-录用。
3、面试合格人员录用前,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事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方可被公司录用。
4、体检费,在入职后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报销。
5、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A.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B.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C.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D.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
E.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
F.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四、试用期
1、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内需进行考核,并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由用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人事部审核,公司相关领导批准。
3、试用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报填写《停止聘用员工申请表》,提交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资料,主管领导批准后,经人事部审核及人事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做解聘处理。
4、试用期间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期的薪酬原则上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合计的80%发放,特殊约定的除外。
6、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中注明的转正日期,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经人事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转正。
五、签订劳动合同
1、聘用的员工,公司将使用广州市劳动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立即终止,但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时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可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商定。
2、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人事部须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在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六、岗位的变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合理调整,员工不得拒绝。
七、解除聘用关系
1、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B.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D.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时;
B.员工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申请。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A.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员工的晋级、晋升1、员工晋级、晋升的条件
A.在本级或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当缩短时间。
B.能力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C.部门评价具备晋级、晋升的资格,经人事部考察通过的员工。
D.原则上公司在年末,且视公司经营情况而调整。
2、员工晋级、晋升的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晋级/晋升/考核期评定表”;员工晋升需附本人的工作报告;部门对员工表现及业绩做出评价;提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及意见签署后,提交人事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要经总裁批准。
九、员工的降级、降职、员工降级、降职的情况
A.经考核评价为基本合格或不胜任者。
B.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或业务流程者。
2、员工降级、降职的程序
员工降级、降职由部门负责人或人事部填写“员工降级、降职调整表”,写明降级、降职调整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进行审核及意见签署后,提交人事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需要经总裁批准。
十、离职手续
员工要调离公司或被解聘,须按“离职手续清单”办理离职手续,经批准后,一旦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应清理并归还属于公司的财物,员工的所有债权、债务问题应及时处理完毕。离职的员工须圆满地完成工作移交,如交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公司有权推迟该员工的离职日期以及工资支付日期。
第二章、薪酬体系
一、适用范围全体在岗员工
二、工资
1、定义:员工的工资是公司结合各岗位价值与企业经营效益,同时参考市场水平,根据其具备的能力、责任以及工作业绩而定,但不低于国家每年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工资发放
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四、薪酬调整
1、年度调薪
每年一月,由人事部提出报告,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定,总裁批准,对在岗员工的工资做出调整。其调整幅度视下列因素而定:
A.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
B.员工个人绩效考评情况;
C.同行业或地区劳动力市场价格行情及物价上涨率等。
2、及时调薪
A.试用期满的工资调整
员工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能达到公司预期要求的,其工资纳入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发放。
B.岗位变动工资调整
员工晋级或降级,晋升或降职等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3
(一)公司坚持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不同内容的教育。员工应当接受企业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员工教育和培训坚持公司与部门共同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国家政策法规和有较大共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各部门主要负责岗位技能培训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三)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组织工作以及培训质量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经理负责员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或本部门工作需要,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门下年度教育计划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于当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编制公司员工本年度教育计划报公司审批后下达执行。
各类教学班、培训班开班前都要制定开班计划、授课计划及培训标准报人事部门审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学习培训结束后,办班部门要写出总结,连同学员成绩单等基础资料一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各教育班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遵守规定和纪律,不服从管理又屡教不改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培训场地,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负责教学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特殊岗位、职业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凡由公司出资培训取得上岗证书人员按上岗证有效期确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调离人员需按比例赔偿,赔偿比例=1-服务时间/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学习
1、公派外出学习是指根据上级公司或相关机构布置的培训通知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或公司根据培训计划,由人事统一安排的学习。
2、公派外出学习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填写员工培训审批表经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报批手续。
3、外出学习连续2个月以上或出国学习1个月以上视为脱产学习。
4、非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视为正常出勤,学习期间占用非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5、脱产学习前需与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凡公司公派进修员工,其档案、工资、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学习期间,享受离职前所在岗位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c.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要求,表现优秀,取得优秀成绩者视情况补发部分激励工资。
d.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6、外出学习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人事部门及本部门汇报学习成果,提交成绩单或毕(结)业证。实习的应提交对方单位实习鉴定意见。
(九)个人申请外出学习
1、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人事档案已调入公司且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参加脱产学习视为非连续工作)
b.所选择学习内容须与现岗位工作有直接关系且学习期不超过半年。
c.出国自费留学不在个人申请外出学习之列。
2、个人提出外出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审批。
3、个人外出学习经批准后须同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外出学习期间档案、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
b.外出学习时间不足2个月者原任职务保留;外出学习时间在2个月以上(含)者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c.外出学习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学习期间月工资低于xx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xx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d.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学费一律先由个人支付,学习期满合格后公司予以报销,凡不合格者不予报销学费。
e.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十)公司内部交叉培训
1、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门培训的,由本部门签署意见后到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2、员工在培训期间接受培训部门的管理,派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断培训,因特殊情况必须中断培训的,由派出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3、员工在培训期间保留原岗位工资待遇不变,激励工资由派出部门评定,培训部门负责提供其出勤、表现、态度等基本情况。
(十一)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
1、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实习,应提前一个月以组织的名义与人事部门联系。
2、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商议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入园证件、就餐卡、交纳培训费用、签订有关合同等)。
4、人事部门与来人单位商议制定实习计划,保卫部门负责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4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5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约。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三、宿舍统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或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四、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五、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行政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七、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0、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①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②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③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九、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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