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7篇(经典)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合同签约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 豪生大酒店 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2.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 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
(2) 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3) 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m2)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4) 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5) 交货地点:遵义市中华路商业广场豪生大酒店工地
收货人: 联系电话: 收货人: 联系电话: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 ,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
3)货款支付: 电汇、现金。
四、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五、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六、 包装:采用 铁架 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
寸、数量等。
七、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八、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材料确认人: 电话: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盖 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盖 章)
代表:…………………… 地址:……………………… 电话:……………………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订
乙方:
购销合同 篇2
买 方:
卖 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品名、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品名:
型号: 数量: 金额:元
合同总金额: 大写:
第二条 制造厂商: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
3、运输、装卸及运费等责任由卖方负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货到经清点数量后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元,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即人民币,余款 %验收合格一年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买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卖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户: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提供相应证明;产品如若涉及进口,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的相关进口批文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符合买方编号为〈企〉2006003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 合同中所订设备,卖方负责到货后设备调试工作和一年免费保修,一年后实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卖方承诺合同所订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并向买方提供以下服务:
1) 升级软件。
2) 书面提供包含明确保证升级所解决问题的《升级说明》。
3) 书面提供符合买方网络情况的,通过买方认可《升级操作方案》。
4) 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操作所需要使用的设备、软件。
3、由于买方人为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卖方负责有偿维修服务。凡属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卖方接受买方退货要求。
4、卖方提供保修期后的设备维修服务,维修费五折另加收取部件的成本价格。
5、卖方人员接到买方报修后4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期内,设备需返厂维修,卖方须立即免费提供同等规格与数量的设备;保修期外,设备返厂维修超过10天的,卖方也须立即提供相同档次的机器给买方暂代用。
6、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7、卖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出现技术问题能够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8、卖方免费提供安装简易壁挂件、螺丝等辅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设备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空运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设备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检验
1、 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须开箱清点设备并提供验收数量给卖方,如超过一周买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买方对该批设备的数量没有异议。
2、 买方收到设备后,若发现设备有缺件或损坏时,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供双方备核查,并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
第九条 索赔
1、同一设备使用 个月内出现故障超过 次(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除外)由卖方负责举证设备是否故障。
2、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出现以上情况一个月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1)同意买方退货;
2)按照设备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设备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4、由于卖方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买方需向第三方进行赔偿,则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 延期和罚款
1、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额不得超过设备总值的 %。罚金率每 天按 %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 天,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2、如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买方同意支付延期付款罚款,卖方应同意延期付款,罚款额不得超过货款总值的 %。罚金率每 天按 %计算。如果买方付款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 天,卖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买方仍须向卖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一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其它
1、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 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3、 卖方同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延迟交货超过 天,买方有权取消卖方作为买方的.供应商资格,并将采购转向另一位供应商。
4、 卖方需提供设备的3c认证证书,若无法提供,卖方需承担由于没有3c认证证书引发问题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条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
2、技术规范;
3、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变更条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 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 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生物质燃料的销售和购买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协议如下:
一、合作条件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燃料指定供应商,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付款。
2、乙方生物质燃料必须满足甲方设备的使用要求,能及时送货并保证不出现断料的情况,确保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
二、订单签订及到货确认方式
1、甲方根据燃料消耗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所需生物质燃料用量后,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并确认后,将生物质燃料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堆码整齐,同时由双方人员对送货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依此作为乙方结算依据。
三、供货价格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乙方应于价格调整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对再行送货的燃料按照新价格予以结算,但之前已经送货未结算的'燃料仍须按原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为4500千卡/kg)。
2、纯度:生物质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10;密度(kg>1.12;灰分(%)﹤1.5;全硫(%)﹤0.0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燃烧率>=99%,热效率>=87%,排黑烟度(林格曼级)<1(指不能有明显可见黑烟),排尘浓度<=80mg/m3
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生蒸汽量不达要求,由此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一并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
自乙方向甲方供应生物质燃料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按月结算生物质燃料货款,每月5日乙方将上月所有有甲方专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据整理汇总后,交由甲方财务确认,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及帐号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货款结算金额(元)=燃料使用量(吨)*燃料单位价格(元/吨)。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燃料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仓库,并卸货堆码整齐,且送货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产品因制造、质量、运输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及时支付货款,超过每月双方约定付款时间7个工作日,甲方须按欠款额每天百分之一的滞纳金补给乙方。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日
购销合同 篇4
标准粮食购销合同范本
销货方:____ ____ 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 _____ 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 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当日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3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10元以下、残损在50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对笨重商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公司,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
注明寄运日期。
第九条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集体、股份公司、门市部等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电汇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方:需方:
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东北双方友好协商就东北产玉米一事鉴定如下合同一事鉴定如下合同: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东北产黄玉米一事鉴定如下合同:货品名称、数量及品质如下: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品质如下:品名玉米总金额(大写)总金额(大写):
二、价格:价格:
三、质量标准:
新国标三等以上,即水分≤14.5.0%,杂质≤1%,不完善粒≤8%,其中,杂质≤,不完善粒≤,(霉变≤,烘糊粒≤以上,无异味,色泽正常,霉变≤2%,烘糊粒≤2.0%)容重≥670g/l以上,无异味,色泽正常,其它标准按玉米国标)容重≥扣价(对不符合合同质量(GB1353-20xx)二等玉米标准执行。不符合规格的按相应国标准扣价对不符合合同质量)等玉米标准执行。不符合规格的按相应国标准扣价约定的玉米,按如下标准扣价:
①水分:超过合同标准0.5%以内的,按照1:1标准扣价,约定的玉米,按如下标准扣价:水分:0.5%以内的,标准扣价,以内的0.6%-1%,标准扣价,1%以上的以上的,超过合同标准0.6%-1%,按照1:1.2标准扣价,超过合同标准1%以上的,按照1:1.5标准扣价或需方有权退货;容重:1g/L,准扣价或需方有权退货;
②容重:每低于合同要求1g/L,扣价1元;
③生霉粒超过合同约定的,扣价,需方有权退货;烘糊粒超过合同约定的,定的,按照1:1扣价,严重超标达3%时,需方有权退货;
④烘糊粒超过合同约定的,按照扣价,需方有权退货;生霉粒、烘伤粒符合合同标准,1:1扣价,严重超标达3%时,需方有权退货;
⑤生霉粒、烘伤粒符合合同标准,不完善粒总量超标的,扣价;生霉粒、烘伤粒超票时,7%的部分按照总量超标的,超标部分按照1:1扣价;生霉粒、烘伤粒超票时,破碎粒超7%的`部分按照1:扣价;杂质: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扣价。两种以上指标发生质量问题时,1扣价;
⑥杂质: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按照1:1扣价。两种以上指标发生质量问题时,累加扣款。具体扣款金额参考各批次到货玉米的平均质量水平,加扣款。具体扣款金额参考各批次到货玉米的平均质量水平,在合同执行完毕或结算时确以需方港口出具的检验为准。检验单定)。以需方港口出具的检验单为准。包装要求:散粮。
四、包装要求:
散粮。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80%货款,其余货款按库磅数一次付清。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供方)xxxxx
乙方:(需方)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鱼饲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鱼乐牌饲料总价1305400元。
二、 乙方提货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 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自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 甲方所供鱼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四、 如乙方在鱼饲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 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五、 履行地点和方式:双方共同协商
六、 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交付货款必须以甲方开出的财务收据为准。
八、 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未履行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申请榆林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 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薛社飞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底、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GB17930-20xx,柴油标准号:GB252-20xx
第二条 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甲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乙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运输方式: 到站: 收货人: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16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甲方承担。甲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 油品验收
1. 验收时间:甲方将油品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乙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如有异议及时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认可的交接计量为准。发货油品数量误差 在±3‰之内的,以炼厂出库单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发货油品数量误差超过 ±3‰的,按双方协商确认的数量结算。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GB17930-20xx,柴油标准号:GB252-20xx。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双方按现行石油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取样方法按照标准号:GB/T4756---1998执行。发生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有鉴定部门出具油品质量鉴定报告。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预付货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2.发票的开具: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结清所有货款和相应费用10工作日内,甲方开出销售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2.乙方延迟付款每日应按欠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3.甲方延迟交货每日应按欠货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国家法律规定,提交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个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则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附件,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信地址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 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 速递在发出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 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动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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