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15 08:43:4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范例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范例9篇】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号: )

  项目名称:XXXXXXXX地区20xx年第三期基站房的修建和维护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联通XXXXXX分公司

  施工单位:XXX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日期:二0一二年四月

  签约地点: XXXXX市

  20xx年 月日

  发包方:XXXX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承包方:XXXXXXXXXX(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中国联通XXXXXXX20xx年第三、四期移动通信基站房的修建和维护工程

  工程地点:XXXXXX市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要求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用水、用电需要及场地清理(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年方可用于工程。

  3、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没,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

  4、施工现场的退场清理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时间为365 天。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双方商定。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个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4、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影响施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商定要求达到:优良。

  二、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或地方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三、 在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凡因施工告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或赔偿。

  四、 无论保修期内外,凡因施工告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给人员造成的伤亡,或给设备造成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全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和承担责任。

  第五条: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本工程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

  第六条:安全

  一、在施工过程中, 承包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到底。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丢失,除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外,概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到底。做好防水、防盗、防事故、保质量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发生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一、经发包方批准的'本工程的包干合同总价为:¥xxxxxxxxxx.00元。

  二、本合同签定开工10日后,发包方向承方支付合同的20%作为备料款和工程启动款。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交付使用后,由承包方提供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评定表,经发包方承审批后确认后,支付给承包方包干费用合同总价的70%。

  四、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根据发包方认可的竣工技术文件并扣出工程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

  五、保修期结束,如工程复合本合同的质量要求,未因施工原因造成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存在的问题得到完善的解决,经双方代表签证后发包方须在终验合格结束后10日内向承包方支付保质金。保质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的基本条件:

  承包方应:

  1、 完成承包项目的施工内容。

  2、 完成竣工技术要求。

  3、 完成现场卫生等清理工作。

  二、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邮电部制定的有关验收规范和中国联通制定的有关竣工验收范围和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技术为依据。

  三、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验收通知单后,发包方须在确认已达成竣工验收条件后30日内安排竣工验收。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责任:

  一、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过逾期违约金。

  二、 工程不能按合同的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工程总价为基数,每逾期一天扣出此基数的0.3%。

  三、 严禁将本工程转包他人。若承包方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四、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若承包方看守、施工等原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发包方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履行自己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的实际损失。

  二、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三、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下述方式和程序解决:

  一、 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 合同一式二份,承包方执合同正本一份,发包方执合同正本一份,共两份。

  二、 本合同为双方协商的协议,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三、 本合同签定后,承、发双方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及手机: 电话及手机:

工程合同 篇2

  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大浏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在本合同中如实告知乙方相关情况。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关情况并无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同时,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1、 劳务分包人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经营范围: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箱梁桥施工的准备工作、场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支架、模板、钢筋加工制作就位、砼工程、预应力张拉以及与该桥箱梁施工有关的本协议中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

  3、分包工作期限及进度控制

  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20xx年 7 月 30 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11月30日。 总工期为4个月,甲方根据工期要求,两桥箱梁同步进行施工,支架、模板一次性搭设、安装。如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等投入以补滞后工期,确保总工期内完成所需工程。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公路工程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优良 等级。

  5、图纸

  5.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分包任务相关的图纸 1 套。

  6、项目经理

  6.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6.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唐贵军 。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可以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的住房、用水、用电问题及其他方面的协调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其中项目部已把低压电送至桥的附近。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负责提供钢筋、钢绞线、砼与大型设备(吊车、泵车);

  7.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工程承包人的阶段、月、旬、周施工计划,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8.3、劳务分包人全权委托本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实施结算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活动。

  8.4、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5、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6、劳务分包人所施工工程,如因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返工费,由劳务分包人自负。

  8.7、在施工期内,如劳务分包人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计划工程,经工程承包人劝告后仍无明显改进,工程承包人有权调整其承担的工程任务,如仍然不能完成计划工程,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8.8、劳务分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转包他人,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单价结算,并应按工程承包人规定的期限退场。

  8.9、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不得向工程承包人施工人员行贿同时不得有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将清退出场。

  8.10、劳务分包人不得拖欠劳务分包人自己及施工关联方的人工工资,机械台班费用,材料费等。

  8.11、劳务分包人不得与当地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和任何劳务往来。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遵守甲方对安全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

  9.2、乙方应按甲方安全管理作业,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办法,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若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费用。

  9.3、鉴于该施工的箱梁桥与正在施工的长浏高速相交,分包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设密闭的安全通道)确保桥下行车安全,若引发事故和矛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所有费用。

  10、安全防护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按甲方对乙方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相关要求进行各种安全防护。

  11、事故处理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保险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承包工作内容

  按照本协议工程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桥梁箱梁施工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

  13.1、箱梁桥施工的准备工作、用水、用电、施工工棚、钢筋加工棚、场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为20cm其他区域为10cm)的所需人工以及机具。

  13.2、支架工程:提供支架所需材料,并架设拆除,按要求预压,确保满足支架的承重要求

  13.3、模板工程:乙方提供模板,箱梁外露面必须用经大浏公司、监理处确认的优质的模板,且有足够的刚度确保不会形变。模板安拆、涂脱模剂等。

  13.4、钢筋工程: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就位、包括绑扎,焊接,所需的机具和耗材,电焊机不少于8台。钢筋不考虑损耗。

  13.5、砼工程:浇注砼;振捣砼;砼养生。

  13.6、预应力工程:预应力钢绞线的安装、张拉、压浆等所有工作。

  13.7、以及与该桥箱梁施工有关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如保卫等)。

  14、劳务报酬

  14.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4.2 采用上述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14.3.1甲方仅进行质检、试验、测量及施工过程控制等工程管理,单价中包括乙方设备、人员的进退场、施工场地清理、工程施工的`人工费、设备费、耗材、施工人员的保险费以及意外事故风险金、安全保卫以及协助甲方测量、质检和试验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作业的费用;甲方仅供所需设计钢筋、钢绞线、砼的材料。同时甲方负责吊车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工期质量奖。

  14.3.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与本协议工程范围内钢筋安装、砼浇注(前台)有关的任何分项工程细目如果未列入上述结算细目中,则是乙方为完成本协议工程内容所必须完成的附属工程义务,其费用已包含在上述有关承包细目单价中,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

  14.3.3本合同单价已包含因天气、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而造成的误工费用。

  1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甲方施工员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负责人,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复核并由甲方项目副经理确认。

  15.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甲方施工员和乙方按月或约定时间将实际完成但不超过设计数量的工程量报甲方工程科审核,经甲方主管副经理认可,项目经理批准方可给予结算。对乙方未经甲方主管副经理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6、劳务报酬的支付

  16.1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按以下方案进行。

  16.1.1、在结算时,应扣除甲方为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和协助乙方完成工程量的费用。

  16.1.2、工程完工后,乙方施工的工程经过监理验收合格,携相关资料到工程科结算。结算后须出具工程款项已结清的书面证明。

  16.1.3、本工程甲方不预付款,乙方开工后,甲方按乙方每月工程进度付款,付至约总价款的50%~70%(含价拨款),每月付款一次,剩余工程款待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后90日内付至95%,总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待总体工程(指整个14标)竣工验收后退还乙方。

  16.1.4、如乙方对其所做工程的质量问题不维修或乙方未作答复,甲方可直接维修,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接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监理、业主书面批评指令,甲方将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6.1.5、甲方以转帐支票形式或双方认可的方式支付乙方款项。

  17、施工变更

  17.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按照变更进行施工:

  17.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因变更减少工程量,乙方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17.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17.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7.5 变更的计价:本合同中有规定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单价,直接套用;合同中无规定的,可以套用甲方与其他乙方签订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单价;均无套用的,双方协商确定。

  18、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14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19、争议

  19.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长沙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0、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0.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1、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3、违约

  23.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条款以外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若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量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

  24、合同终止

  24.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5、合同份数

  25.1本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26、补充条款

  26.1 双方约定:遵守甲方的劳务结算管理的规定。

  26.3 双方约定:遵守甲方的与劳务分包相关的其他规定。

  2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合同 篇3

  经双方协商,xx电气工程承包给xx电气作业班组,包价为xx元/m2,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生事故的责任依安全生产合同承担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的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承包工程内容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如乙方施工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制订材料计划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12、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机械的性能和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 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隧道工程(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点: ;止点: )

  工程内容: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下称预算书)及招标文件所述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该隧道工程总长997m,断面5m×5m,坡降1.04%。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日期期间节假日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价款总金额:319.78万元(大写:叁佰壹拾玖点柒捌万元整),最终结算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2、施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工程量后据实结算。

  3、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价差,人工费调整按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工程动工付工程总价款的20%(其中动工时付10%,隧道完成100米时付10%);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应付工程款总额的15%;竣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年内隧道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加固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严格按工艺流程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七、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牵头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经检验后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如有违法分包行为,发包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完工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十一、发包人不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十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进行管理,但材料必须先报告发包人许可,并提供材料样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对部分材料的变更,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为 元/天,不可抗力及不能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除外。

  十四、承包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乙方在施工中的人员由其自行雇请,人员工资和费用由其自行与所请人员结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乙方与所雇请员工之间产生,与甲方无关。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合同法》规定情况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若单方解除合同或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款的,按应付款额月利率1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3、承包人承诺按施工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因发包时无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及工程清单,如实际工程地质与招标文件承诺有不一致的,经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乙方)共同协商,按实际数量及08年定额单价据实结算。

  十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施工合同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及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关于隧道工程施工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通用合同条款;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书所述内容;

  12、其它合同文件。

  (二)隧道内防护:若遇有漏顶现象,须喷浆的地方(防护支架、喷浆)10米以内(含10米)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超出10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隧道除渣:由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承包人负责修路、运输。所有除的砂石料所有权归发包人,治理由发包人负责,治理费用由发包人承付。

  (四)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若超出997米,对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据实结算。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约束力。

  十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马桥法律服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20xx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432.87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473.48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260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90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200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的,乙方应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桩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30%工程款;基础到正负零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剩余10%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从保修金中扣除。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工程为包安装、采购、管理费、税金工程,最终结算按工程实际安装数量为准,(材料增减部分按招标书的灯具报价清单上的单价决算,包括安装费和取费)灯具材料名称与施工安装费:详见标书附表。(如需适当调整,凭联系单结算。)

  二、甲方指定灯具报价品牌为银星雨、欧曼二品牌。为方便采购、不受行业垄断影响,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工,二品牌中由乙方选其中一品牌作为正式施工灯具(各个技术参数参照投标文件)。其他辅助材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用银星雨总价: 整(¥ 元)。 用欧曼总价: 整(¥元)。

  四、工程区域划分:第一期为高层4#、5#楼及排屋部分占总价: 15% 。第二期为高层6#、7#、8#、13#楼占总价:30% 。第三期为高层1#、2#、3#楼点总价:25%。第四期待为高层9#、10#、11#、12#楼占总价:30%。

  五、付款方式。因此工程实际完工的时间较长,灯具安装验收可能分为三期,按实际需要安装为准。第一期,乙方完成一半工程量时甲方付工程款40%,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时甲方再付工程款的30%,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前甲方再付2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付清余款(质保期按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第二期、第三期按第一期付款方式为准。

  六、工期:每一期工期定为40天。

  七、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1、严格按照甲方设计图施工。

  2、严格按照行业施工标准施工。

  3、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

  4、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种类和标准。

  5、乙方保证灯具及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性能要求。

  6、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

  7、乙方提供主件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灯具及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八、验收方式:

  1、灯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灯具及电缆到现场施工前,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初步查验。

  4、货到现场经检验,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要求调换,乙方应无条件调换至合格为止。

  九、完工后服务条款

  1、合同项目灯具材料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至少应为自灯具及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本合同技术要求的灯具及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灯具及设备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5、保修期内,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实行售后“三包”。

  6、设备及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及配件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灯具及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

  问题,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必须在 1小时内做到响应,保证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

  十、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十一、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二、合同的生效

  合同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完工要求。

  十三、乙方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工程发票。

  十四、违约条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的约定工期,乙方如不能履行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延迟付款,除支付本金外,并按银行利息四倍支付违约金。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 乙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锅炉房及设备拆除

  工程地点:电力巷锅炉房

  工程内容:锅炉房及设备拆除

  第二条:合同期

  一、工程施工工期为:30天

  二、工程开工日期为: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合同价

  本拆除工程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零叁元柒角贰分整(¥:65003.72元),(工程预算价119003.72-废材料估价54000=65003.72元)。

  第四条:工程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其它楼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要求对锅炉房、烟囱、锅炉及设备、管道及电气线路进行拆除,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基建职能部门的监督。

  二、所有拆下的废旧门窗、预制板、锅炉及所有金属件、电气线路归乙方所有。

  三、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断水断电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拆除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给乙方办理好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拆除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不得违规拆除,拆除中因乙方操作技术等原因所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派驻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管理监督。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与目标楼体相连的'楼房在拆除过程中的结构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拆除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拆除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乙方如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按每立方米建筑垃圾20元人民币处罚,最高不能超过合同价。

  第八条:争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得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得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得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得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得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得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得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得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得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00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得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得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得基线和水准点得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得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得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得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_街(路)__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幢___间,共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由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由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由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由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者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日内一次付由乙方搬迁费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由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共___套___间,___层___号,配有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等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由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领龋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由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由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它: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交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

  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___年___月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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