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0 07:23: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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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违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规管理制度

违规管理制度1

  为确保展览会施工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加强和规范展览会施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凡进入北京展览馆进行展览施工的单位和人员自觉遵守展览会各项规章制度,签定《展台施工安全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同时接受如下处罚规定:

  1、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违反管理规定,致使施工的项目、展台在施工中、展出中、撤展中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倒塌、人员伤亡、火灾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以及由此承担给北展展览分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北展展览分公司视情节轻重将对施工单位给予警告、扣除部分施工押金,情节特别严重扣除全部施工押金并在行业内给予公示或取消在北京展览馆展览施工搭建资格。

  2、未经书面许可,私自接电或没有在提供的电源上口接电的,一经发现,除补交电源接驳费外,按三倍接驳费补交违约金。

  3、未经书面允许,在北京展览馆内动用明火作业,没收其作业设备,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20xx至全部施工押金。

  4、施工单位连接水源的设备设施造成任何泄漏的行为和结果,除赔偿由此给场馆带来的损失外,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20xx至全部施工押金。

  5、展台搭建出现结构失稳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立即设置隔离区域,进行整改,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20xx至5000元违约金。

  6、阻塞消防通道、消防卷帘门、紧急出口、消防设施、公共通道、配电柜以及摄像头等,要求进行拆除整改,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5000元违约金。

  7、违反电气安装施工规范、无有效证件从事电气施工操作等,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操作,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违约金。

  8、展台搭建使用各种可燃纺织物品、木质结构未刷防火涂料,要求立即整改,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20xx至5000元违约金。

  9、使用禁用电料(霓虹灯、高温碘钨灯、高温石英灯、平行线、麻花线等),违反电工操作规定,制止其施工行为,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违约金。

  10、展厅内调漆、喷漆、刷漆、或在展馆内现场大面积粘贴防火板施工等违反北京市展览展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20xx至5000元违约金。

  11、展台施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稀料、酒精等),要求停止其施工行为,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违约金。

  12、未经许可使用电锯、电刨、电切割等工具作业时,出现火花现象的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500至1000元违约金。

  13、展台搭建超过规定高度,要求立即整改,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5000元违约金。

  14、搭建展台及各种活动布置利用展馆顶部、墙面、柱子、栏杆、门窗及各种专用管线吊挂、捆绑、钉钉、粘贴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违约金。

  15、施工时阻塞展厅通道,防碍他人通行,劝阻无效,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违约金。

  16、撤展时,野蛮拆卸展台、推倒展台等,要求其立即纠正,并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的违约金。

  17、撤展时,私自将展台结构卖于收购的个人及单位进行拆除的行为,将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的违约金。

  18、特装展位搭建的配电间,特装展板与建筑物之间不容许放置杂物,提醒不改,将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的`违约金。

  19、特装展位应按申报的照图纸施工,现场施工如不按申报的报图纸结构施工的,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至2000元的违约金。

  20、特装单位在布、撤展期间,必须留有一名安全负责人在场,并配戴明显安全袖标,如不在现场,在施工押金中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

  21、布撤展期间,不戴安全帽或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无人扶梯的,经多次劝阻不听,将停止施工作业并将搭建队伍清除出展厅,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

  注:

  1、以上违约金将在施工押金中扣除。

  2、违反规定接到通知后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北展展览分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停止其展台施工,并扣除全部施工押金。

  3、施工单位年累计受到5次处罚,北展展览分公司将取消其在北京展览馆的施工资格,并在行业内公示及通知各展览会主办单位及参展商。

  北展展览分公司对以上各项内容条款具有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分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违规管理制度2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违规管理制度3

  《违规处理收款单》供公司内部使用,总公司统一制作,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后统一发放到各公司和各部门。内部收款实行统一管理,为把收款单的使用贯彻落实到实际中去,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违规处理收款单》均由各公司财务到财务管理中心登记领取(单据开完,再次申领时需交回原领取存根本)。

  二、《违规处理收款单》属公司内部人员违规违章的专用罚款收款单,由各公司财务进行登记盖章后发放到相关部门负责人手中,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使用(开票),相关负责人在使用《违规处理收款单》时,应在摘要中列明违规原因和处理意见。

  1、对当场交纳现金(原处罚款可打五折)的受处理人,收据联交给受处理人。开票人凭记帐联和收取的'现金到财务部结帐,财务人员在开票人的《违规处理收款单》存根票据上签名,以确定此款已进入财务部门。

  2、对当场无法交纳现金的受处理人,开票人按原处罚款全额开具收款单,同时开具领付款单凭证经受理人在领付款单中领款人处签名后,将违规处理收款单收据联交给受处理人,开票人凭记帐联和领付款单凭证到财务部结帐,财务人员在开票人的《违规处理收款单》存根联票据上签名,由财务人员在受处理人的工资奖金中扣回。

  3、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取违规处理现金累计500元,开具领付款单凭证累计1000元,须及时到财务部结帐;不足以上数额在每月月底前也必须到财务部结帐,对未及时到财务部结帐而所引起的责任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4、财务部与相关人员必须定期核对扣款金额。票据本遗失,未开单据按每份500元价值计算,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三、《违规处理收款单》的开具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实施。

  四、符合《违规处理收款单》开具条件的款项,严禁任何人员以其它各种形式的票据开具,公司员工对其它票据可不予认可和拒绝接受。

  五、《违规处理收款单》票据作为财务交接内容之一。

  六、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违规管理制度4

  为加强我院行风及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违规行为监控管理制度。违规行为的监控管理,必须遵循防控结合的原则,以防为主。

  一、各科室要大力加强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行业纪律、医院人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工作,全院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药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医师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要从思想上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防范于未然,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要大力加强正面教育,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把爱院、爱岗、爱病人教育贯穿于医疗服务全过程,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从教育入手,重视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分清是非,严格依法依章办事,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对违规行为的监控管理实行院科两级管理,以科室监管为主,医院管理为辅,职能部门抓好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果。

  五、违规行为发生后,当事科室要认真分析发生违规行为的原因,在接到医院的.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医院将跟踪整改情况的落实。

  六、违规行为发生后,职能部门要根据医院制定的《纠风专项治理的若干规定》、《医德医风奖惩规定》、《**市**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竞聘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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