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3-10-08 08:50:19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锦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合同【锦集7篇】

公司合同 篇1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劳动者根据38条辞职有补偿金,

  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收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资卡等,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劳动者辞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保险。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要是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根据法律的规定,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同时,员工还可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不签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你可以通过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公司合同 篇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的流程并不复杂,每一步都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公司合同 篇3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s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rrrrrrrrrr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公司合同 篇4

  转出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本着公正、真实、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合同段桩基础工程施工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转让工程所在地点:。

  三、转让工程内容:以甲方与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所确立的工作内容为准。

  四、转让工程数量:以甲方与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总量为转让工程量。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界定。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自行处理好与地方的各种社会债权债务,乙方不对甲方遗留的任何地方债务负责。

  2、甲方自觉将其与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及其前期完成的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3、甲方在乙方办理好转接手续之后,协助乙方做好工人队伍的思想工作,以便平稳过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将甲方交给

  理部桥梁桩基建设保证金¥元人民币(整)

  以及甲方在此之前为本工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共计: 元(大写:条件接收甲方为完成本工程所购买的工程机具。

  2、乙方继续保留甲方原有的续正常工作。钢筋制作队伍是否继续保留由乙方自行决定,如不继续留用,乙方则应妥善处理好与钢筋队伍的关系并及时结清他们前期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费。

  3、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对本工程实施独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再参与干涉乙方的管理工作。

  4、在此后的经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的服从项目部、监理单位、业主的监督检查与管理,自觉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自觉按照甲方与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办事。自觉处理好地方关系,以及与自己所属农民工的关系。对于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独立的与项目部进行计量、计价、结算,并保证按时与农民工办理结算手续,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由此发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已负责。

  6、乙方应严格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保证文明施工,对乙方因此而得到的一切奖励与处罚,甲方概不参与分享,也不负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对于乙方及其所有人员在工程施工、生活住行中产生的一切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因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8、因甲方前期为本工程奔走操劳、煞费苦心,且已完成了相应的工作量,乙方根据实情酌情补偿甲方辛苦费 元 甲方前期完成的工作量一律转交乙方计量,计价。甲方不享受其中的利润,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在计量计价后全权负责对现有农民工前期的劳动成果进行兑现支付。

  六、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与证明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出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证 明 人: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5

  【案例展示】

  20xx年5月,A市A公司与B市B门市部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A供给B250吨进口螺纹钢,总价款为40万元,A应于同年10月底在天津港报关,商检后交货。同年10月25日,A从俄罗斯进口螺纹钢250吨抵达天津港后,立即通知B前往接货并支付价款,后者则以种种借口拖延。为避免支付更多的仓储费用,A于11月10日将钢材从港口取回,堆放在自己的露天货场,后被盗走50吨,另有部分钢材生锈。由于多次催促B提货未果,A遂向法院起诉,要求B提货、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被告则称自己为农业生产资料综合门市部,购销钢材为超越经营范围,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认定,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公司法》第十二条、《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虽然被告B超越其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但是此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因此判决双方合同成立,被告B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A的损失。

  【法律点评】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一直是我国公司法领域学界和实务界在争论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公司法》、《合同法》尚不完善的时期,根据当时的司法实践,法人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活动,如果超越其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法人的经营活动即为无效民事行为。随着商事交易的日渐频繁,特别是国际贸易往来的急速增加,在国内公司制度和国际公司制度的不断碰撞中,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也逐渐完善。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强调主体的意思自治和行为自由,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之一,法人的行为自由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如果把法人的经营活动限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把任何超越范围的经营活动都简单地宣布为非法和无效,只会导致市场经济的窒息和不振,而且也会影响到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交易安全。正是基于这一理由,1999年12月1日《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专家锦囊】

  因此,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即企业法人不得以越权无效对抗善意的相对人,主权合同无效的权利只有善意的相对人可以行使,除非该相对人在订约时明知或应知企业法人超越了经营范围。

  (三)如果法人越权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如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订的要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的规定,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等,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P2P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P2P网贷系统,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但是P2P平台由于是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作出了知识整理,仅作参考。

  1、《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从立法上赋予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但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分析:

  经我们向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庭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序号咨询对象咨询时间答复

  1、上海仲裁委员会

  (021-52921235)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25分P2P网络借贷是新兴的事物,之前未处理过。立案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证据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必要时请示领导决定。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021-63875588)20xx年7月30日上午9点31分之前未处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方面的纠纷,如果不能提供纸质形式的合同,则必须提供能证明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深圳仲裁委员会

  (0755-25831662)20xx年7月29日下午4点06分鉴于电子合同是新事物,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现,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进行现场确认,必要时请示领导。

  4、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

  (0755-83501700)20xx年7月30日下午4点11分采用电子合同形式订立的合同,对方有可能以未签字为由,主张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平台须提供实际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证据(譬如说提供借款的转账凭证)。如能提供借款实际发生的完整证据链,即使没有电子签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员会

  (010-65669856)20xx年7月30日上午11点12分之前未受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的纠纷,但受理过其他行业的电子合同纠纷。如对方认可电子合同,则仲裁不存在障碍;如对方不认可电子合同的真实性,需要仲裁申请人签署《风险提示》,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对P2P网络借贷这一新兴的事物持保护、支持的态度。

  6、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0755-82925891)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能以书面有形方式展示的电子合同,则立案可能存在障碍,需要领导审批。

  从以上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的答复可以看出:P2P网络借贷属于新兴事物,大多数仲裁委员会、法院对P2P网络借贷、电子合同比较陌生,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仍然倾向于以书面形式、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合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证明力上可能会有瑕疵,仲裁委员会、法院可能会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程序负担加重。

  如果是没有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该电子合同就是孤证,证明力较弱,需要平台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说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时的转账凭证、对方还款记录、催收证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切实证明借款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已实际发生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法院等才会予以立案。完整的证据链能使仲裁或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减少诉讼风险。

  鉴于现阶段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司法机关对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问题存在争议,同时,考虑到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现行法律上的有效性,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运用、发展是大势所趋,从提升用户体验的角度考量,建议P2P网贷平台着手考虑采购具有相关资质、得到司法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签名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运用电子签名技术,解决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可视性不足等问题,补足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

  希望以上内容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网站在线专业律师。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什么样的合同可以作出口头合同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本文就口头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做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口头合同的效力认定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口头合同的相关内容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具体专业的解答。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是属于合同默认?我国法律对此有哪些相关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合同默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视为默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这次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默认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没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

  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担的责任,没有一条是甲方要承担的责任.双方都签字了.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请看下文。

  一般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显失公平,但是具体的还要看这个合同是什么合同。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因此,我们认识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义,应当更多地从合同的实效力方面来理解,离开合同的实效力谈论合同效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因此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首先考虑你要实现怎么样的合同效力,然后细心地去审查合同的条款。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以下合作经营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就合作经营_______培训公司,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为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项目的场地、设施、招生宣传以及教师资源管理等必要协助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资源,协助甲方促成招生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甲方仅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乙方项目合作的分成,其他费用乙方自负。

  3、项目课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商量后确定,如遇课时费需要打折或赠送课时的,甲乙双方需确认方可执行。

  三、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公章等提供所需的办公室和教室及配套设施等。

  2、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3、负责学生教学班级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教学组织、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4、协助乙方以加强学员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与乙方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5、负责开具学员学费的正式收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留存______份,并收取相关课程学费。

  四、乙方职责

  1、负责合作项目课程授课。

  2、参与、执行甲方组织的相关项目在招生期内的推广课、公开课。

  3、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社会公共活动信息,如比赛、考级、表演等,并积极组织带领学员参与活动,以促进宣传和招生。

  4、协助甲方团队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5、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6、在每次上课期间内,乙方教师要保证学员安全,在此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甲乙方按责任划分后协商处理。

  五、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按所收学员上课人次课时费的______%比例分配,以学员上课签到为依据,每月______日前结算,______日到账,由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甲方在支付合作比例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应及时说明原因并及时支付。

  七、争议处理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合作时间

  1、本协议有效期______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__年。

  九、其他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怎样规则的有关规则,两边在相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沛点着就轿车租借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供两边一起遵循:

  一、车辆及驾驭员

  甲方租借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驭人。

  二、租借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持续有用。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驾驭员酬劳),凭正规收据按季度付出,先租借后付出。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借,租期、租金两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力和职责

  1、甲方承当车辆租借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泊车费。稳妥和修理等费用由乙方承当。

  2、甲方不承当租借车辆在租借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端或其他事端形成的悉数职责,包含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当租借车辆在租借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4、甲方按照怎样、法规的规则应享有的权力。

  四、乙方的权力和职责

  1、租借期间车辆的运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借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怎样法规,并承当因为违章、闯祸、违法等行为所发生的悉数职责及经济丢掉。

  3、车辆在租借期内正常运用时应处于杰出的状况,坚持车容整齐。需保养修理或暂时他用时,应告诉甲方并征得赞同后方可。

  4、乙方在租借期内遵守甲方处理,车辆每天运用时刻由甲方确认。

  5、车辆在租借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驭,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借期内需有乘座人员稳妥,如没有稳妥,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当悉数补偿职责。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遵守甲方处理,甲方有权免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两边经点着处理未能到达共同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述。

  3、本协议从甲乙两边签字之日起收效。

  4、本协议甲乙两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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