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30 09:29:5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集合]安装合同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合]安装合同6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和富中心商住区

  2、工程地点:水东镇东阳南街

  3、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自行编制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该工程屋面标高约 米,共 层,共 幢。外墙综合脚手架约 平方米,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采用全钢管形式搭设脚手架。

  4、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钢管、扣件、安全网、铁钉、铁线、胶篾、蒿竹、排桥铺铁网垫块、排桥踢脚板、施工梯级板、垫脚材料等)、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工期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同时应满足业主和质监、安监、设计、监理、城监等部门及总体施工方案的要求,包验收合格标准搭设施工。如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脚手架大量修改变更则另行协商调整。

  第二条 工程单价

  ①满堂红顶架每立方米元。

  ②外墙综合脚手架每平方米元。

  ③安全楼梯每平方米元。

  ④安全平挡(单层)每平方米元。

  ⑤安全平挡(双层)每平方米元。

  ⑥电梯井脚手架每平方米元。

  ⑦安全斜挡板每平方米元。

  ⑧钢井架围竹每平方米元。

  ⑨卸料平台每平方米元。

  主楼内的楼梯、孔洞、井洞等的安全防护围拦,按规范要求由乙方负责搭设围护,竹护栏 元/㎡,钢护栏 元/㎡。

  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第三条 工期

  (一)工期: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脚手架使用期:使用期为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共个月,超期每月按总造价计超期使用费。

  (三)对如下因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搭设工期也相应顺延,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1、施工图纸及范围提供不准时,不完整所造成的影响。

  2、图纸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且对脚手架搭设工程造成必然影响。

  3、非乙方承包项目的工期延误对脚手架搭设工程造成的必然影响。

  4、不可抗力等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以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要求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四条 安全与质量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各类规定,并根据甲方的'施工需要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技术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落实到施工合同过程中,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2、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若因乙方不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不按施工方案或违返操作规程等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和损失,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若因甲方不按规定使用脚手架,或者自行拆除或改变脚手架用途,而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一)甲方按 层搭设工程量支付进度款给乙方 ;封顶 天内支付至总工程量的;拆排栅前支付;拆除完毕清理完现场 天内付清余额。

  (二)计算方法:

  ①外墙综合脚手架

  按建筑物外墙凹凸边线延伸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本脚手架为全钢、落地式扣件脚手架,桥面以铁网垫块铺设、每道桥脚边围150高踢脚板、搭设,搭设外墙钢脚手架按外墙边外扩1米外围加凹凸周长的总和×脚手架搭设高度(自然地面至女儿墙面加1.2米)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

  满堂红顶架?????按实际搭设面积×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外墙综合脚手架???按实际搭设凹凸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施工楼梯??????按实际搭设周长1:1.3×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安全平档板(单层)?按实际搭设宽度计算水平面积。

  安全平档板(双层)?按实际搭设宽度计算双层的按双层结算。

  安全斜板??????按实际搭设宽度×长度计算水平面积。

  机架围密竹?????按实际搭设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电梯井围脚手架???按电梯井壁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卸料平台??????按搭设长度×2面×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2、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会审。

  (二)乙方责任

  1、委派驻现场代表负责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工期,及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协助甲方办理质量验收和结算。

  2、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为因素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和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3、乙方脚手架搭设要满足甲方的施工工期需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1、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如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按国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2、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完成的工程拆改,如需拆改,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补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完成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以上工程款不含税金,甲方通知乙方拆排栅时,排栅要先确认工程量。)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力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地点:

  1、 名称:

  2、 型号:

  3、 数量:

  4、 地点:

  二、 进出场费、租金及其交纳期限:

  1、 进出场费为人民币 元整,机械进场后五日内一次结清。

  2、 按月结算当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一次性定价不作调整。

  3、 租赁费付款方法: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下月月初3日内付清上月租赁款,如未按期付款,每天加收月租金1%的滞留金。

  4、 春节放假期间,按租金的__%收取台班。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

  2、 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设备电源箱。

  3、 积极配合升降机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场道路畅通,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 提供设备料具用房。

  5、 承租过程中,确保机械辅件免遭丢失或损坏。

  6、 提供操作人员食宿条件,伙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 机械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保证持证随机上岗。

  2、 配备三名操作人员,实行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机长负责制。

  3、 积极努力配合甲方施工,对工作不认真或服务态度差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4、 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与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一切技术安全验收合格资料,甲方现场配合。

  五、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1、 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并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3、 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甲方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操作室。

  4、 甲方必须通知各施工队不得随意打开平台安全门,随手关门,不得违犯;如在电梯周围作业或需进入电梯运行场地,施工队要通知电梯司机停机,方可安全工作。电梯是垂直运行的,看不到上一层和下一层,如在电梯周围或场地内发生意外,乙方无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 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2、 故障排除:乙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乙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

  3、 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做到一般故障4小时内排除,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每月累计停机修理不超过4天,如每超一天,甲方罚扣每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能按期足额付清月租,乙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赁费按正常租费全额结算,停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的,十五天内按正常费用结算。若超过十五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超过十五天的部分按正常租费的 %结算。

  3、 甲方于报停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停机时间。机械使用完毕,甲方结清租赁费之日起十五天内退场。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安装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安装合同 篇4

  立协议单位:发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电力建设安装工程的有关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配电工程的全过程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项目单位:____

  四、工程内容(范围):____

  五、合同总价:____

  六、承包方式:

  七、支付与结算

  八、工程期限:商定工程工期自____年月日开工至____年月日竣工验收。

  九、施工准备

  1.甲方:

  (1)配电间土建完工并经验收合格,____年月日前具备进场条件电源及道路等,满足乙方施工进场的条件。

  2.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十、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应符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

  2.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工程设计说明及施工详图。

  十一、施工与设计变更

  1.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交底和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如要变更设计,须经原设计单位及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双方和原设计单位共同书面签证确认后方可生效。

  3.因设计重大变更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窝工等损失,由甲方在合同总价外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4.甲乙双方对工程变更所作出的书面通知,对方应在5日内予以确认,否则,该书面通知即视为已被确认。

  十二、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十三、安全责任

  1.乙方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如因乙方原因在工程施工中引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招致的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提供协助抢救之责。

  3.如有必要,双方可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十四、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分项验收(包括隐蔽工程),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除非双方有约定,分项验收应在通知期满时开始。

  3.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7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乙方将有权组织竣工验收,其验收结果视为甲方已确认。

  十五、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六、工程管理

  1.本工程甲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

  2.双方项目经理、驻工地代表在工程进行中签署的备忘录、工程内容和设备证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履行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履行支付和补偿义务的,按违约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的或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的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2)工程末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合同价款后终止。

  二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____

  日期:____年月日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

  电话:

  日期:____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

  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6

  1.甲方(业主):乙方(施工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工程名称:家庭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以下简称“地暖系统”)工程地点、 工程工期、 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

  2.工程造价:乙方以每平方米 元为甲方进行实际面积。

  3.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元。在材料进场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工程款50%__ 元,在工程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4.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地震、战争等)造成地暖系统问题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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