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8-26 10:24:1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荐)采购合同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采购合同6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丙方(卖方、供应商):

  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之原则,期望就乙、丙方给甲方加工的模切料相关事项建立、发展和保持一个长期合作的关系,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造成双方额外损失,为保证三方的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总则

  甲方签订的《供应链服务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代采物料,丙方负责生产并交货至甲方。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1、甲方与丙方协商确定采购物料的品名、数量、价格、付款等具体信息后,甲方出具《采购订单》给乙方,乙方据此向丙方下达《采购委托书》,该《采购订单》直接约束乙方和丙方。

  2、《采购订单》项下的付款义务由甲方承担,订单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依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对账及付款方式条款执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丙方。

  3、丙方应按照《采购订单》指示如期交付合格产品到指定地点及指定收货人,三方合作期间,因货物质量、交期、售后服务等产生纠纷,应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每月执行三方对账,对账过程由丙方主导,丙方需出具两份对账数据:

  4.1丙方对甲方的交货数据明细,此份数据明细由甲方负责核对及审核;

  4.2丙方对乙方的对账数据明细,由乙方负责核对及审核,甲方负责监督;

  二、质量保障协议:

  1、来料检验

  1.1针对模切料来料甲方IQC按照抽样计划AQL(外观0.65,)进行抽样检测;当甲方检验不合格时,通知丙方确认,如确认为模切料来料不良,则由丙方安排人员至甲方进行返检,返检位置由甲方协助提供,如甲方需提供指导时,甲丙方应提供相对应的技术支持.当丙方因特殊因素无法及时进行返检时,可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协助选别.,选别费用由丙方承担.

  1.2若模切料发生变更时丙方会先提前通知乙方,当方案及变更生效后会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对应的变更资料(含图纸及旧物料处理方式)|及样品,否则出现的品质问题由丙方承担.

  2、上线不良处理方式

  2.1丙方模切料上线整体合格率必须保证≧98%(,外观≧98%),低于98%时由甲方通知乙、丙方确认,如不良现象属模切料不良时,则由丙方立即进行在线选别或重工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重工地点由甲方协助提供,

  2.2当甲方上线后因甲方制程造成模切料不良,不良品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2.3模切料因寸法、可靠性、外观不符合技术要求时责任由丙方承担..

  3、客户投诉及售后不良处理方案:

  3.1当甲方客户发现异常后由甲方到客户端进行确认,如为模切料不良则由甲、丙双方一起到客户端进行确认处理,处理及选别费用由丙方承担.

  3.2当客户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观超过1000PPM时,整批不良超过3000PPM时),每批处罚2000元.如确认是模切料导致,所有损失由丙方承担

  3.3当甲方客户上线不良率超出客户要求水准且判定为模切料不良时,由丙方承担所有不良及改善对策提出.

  3.4当甲方投诉属模切料问题时,丙方必须在4小时内对不良现象进行确认,投诉24内对不良现象进行排查,并给出初步分析处理结果,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改善对策及8D报告,若因报告不及时导致客户抱怨时由丙方负责承担相对应责任.

  三、售后支持

  1、因甲方是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原则上售后工作由乙方主导,因为丙方所提供物料产生质量问题,丙方需积极介入;

  2、如丙方配合消积,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升级反馈,和甲方一起共同通知丙方冻结货款,乙方无权单方面冻结丙方应付货款;

  3、甲方按协议账款到期后支付四大行银行承兑汇票

  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翌日生效,止到三方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一切质量的争议,按原己签订的协议或双方已认可的有效文件执行。如双方业务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与三方签定的《采购合同》及相关《质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因本协议履行过种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需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供应商):丙方(卖方,供应商)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采购合同 篇2

  产品购销合同

  需 方:XXXXX股份有限公司 供 方: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在签订合同前,需方对供方产品已充分了解与认可,确认满足需方要求。 二、设备名称、数量及金额:

  三、交付约定

  1、发货时间:20xx年9月22日

  2、交付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6号。(准确、详细)

  3、运输方式:由供方指定。运费由供方负责。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另行约定。 4、合同中以上发货信息无法确定的,需方应在发货前3日内将详细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加盖公章。

  7、供方按约定交运货物,如果需方变更到达地点及收货人的,应在发货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加盖公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需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一次性结清,款到按约定时间发货。 五、产品质量标准和质保期限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质保期限:质保期为发货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供方负责产品的质量责任,但不包括以下原

  因造成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未按说明书操作;现场维护及保管不善;人为更改及

  损坏产品等非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可抗力的因素。

  六、验货

  1、设备运抵现场后,需方应目测检验外包装,如无破损,应签收。签收后应妥善保存设备。

  (备注:收货人如遇外包装严重破损情况可拒收,并及时与供方联系。)

  2、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严重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签署一份详细说明,作为退换货依据。如果确认为供方责任,供方应尽快补充或替换设备。

  3、如供方不提供现场服务,需方自行开箱检验的,发现货物有严重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应立即联系公司销售人员,协商解决。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供方负责安装调试

  1、设备安装前需要现场应具备一定的安装条件。具体见本合同附件。需方应在 15日 内按要求准备好设备安装条件。之后与供方销售人员联系安装事宜。供方提供一次免费安装调试服务。

  2、需要供方配合需方验收的,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3、需方应在收货三个月内应做环保验收,超期不验,供方则视为验收合格。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发生的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由供方为用户提供服务。确实需要支持的,供方在8小时内作出响应,进行技术指导,若有必要应在约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提供免费的维修及更换配件服务。属于非供方产品质量责任的',供方可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质保期满后,供方可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和相应的有偿服务。 九、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未按合同执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需方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延误问题,责任由需方承担;除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外,需方每天还应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因供方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方承担;除尽快履行合同外,供方每天还应按合同

  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需方。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8小时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含有的补充协议、技术协议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需提供原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其他约定

  供需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超出合同范围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所涉及的内容及费用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xx年9月15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1. 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

  1.1 软件版本:(乙方的最新版本)

  1.2 用户数量:

  1.3 合同金额:

  2. 乙方提供的服务

  2.1 乙方提供“软件安装和使用培训”服务。如果甲方和乙方不在同一个城市办公,那么甲方承担乙方讲师的差旅费、住宿费。

  2.2 乙方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远程维护和使用指导。

  2.3 乙方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远程升级服务。之后如果甲方需要升级软件,每年升级费用为采购费的20%。

  3. 交付物品

  乙方的交付物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款后,交付如下物品:

  (1)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的光盘(含软件包和使用手册);

  (2)赠送著作《IT企业项目管理:问题、方法和工具》1本。

  4. 费用和支付方式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支付方式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款后,一周之内提供交付物品,并根据甲方安排的时间去甲方现场提供培训服务。

  乙方银行帐户

  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汇款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户 名: XX有限公司

  开户行: XX银行

  账 号: XXXXXXXX

  其它费用声明

  如果乙方工作人员从其它城市到甲方现场提供本合同内的服务,则甲方承担乙方的差旅费。如果乙方通过电话和Internet提供远程服务,或者双方人员在同一城市工作,那么甲方无需支付差旅费。

  4.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含有“上海漫索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文字或图标的.文件,归属乙方。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文件内容。

  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甲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款项给乙方后,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公开发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壹万元违约金给对方。

  5. 盖章签字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留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XXXXX地面铺装工程,需要 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 天即到 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 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 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 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买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乙方(卖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货款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且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 报价清单或(产品名称、图片、规格、配置、颜色、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3 )所列的产品(下简称“货物”)。如甲方在实际购买过程中有变更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乙双方按实际交易数量付款。

  1.2 货物的附属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配件、工具)为: 产品质量合格证、保修卡、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该等物品的价款已包含在第1.1条所列货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1.3 第1.1条附件 3 所列货款,均为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营业地址(同合同首部所示之甲方注册地址)内的指定地点的包干单价,即:已包括了货物及附属物品成本费、人工费、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验收费、保险费、质保期义务包干费、价格市场波动风险包干费、政府税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其它费用及乙方合理利润等。除此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上涨、错误报价、显失公平)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 货物外观及内在质量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与华南城 报价清单(附件 3)中要求的品牌、型号、材质及规格、配置一致。乙方应在签约时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以明确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原材料的标准。双方未约定具体质量标准的,或虽约定质量标准但该标准内容不全面的,则未约定的项目自动适用此类型货物的甲方所在地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最新且最严格的标准为准)。

  2.2 双方确定凭样品交货的,乙方提交的样品经甲方确认后,由双方共同封存并交由甲方保管。样品未进行质量检验的,样品外观要求是甲方验收依据之一,货物的其它质量要求仍应符合第2.1条所述质量标准。样品已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结果是货物质量标准。

  2.3 随货物提交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保修卡,将构成货物的质量标准内容,但该等资料的质量要求低于第2.1条及第2.2条标准的除外。

  2.4 乙方保证所有货物安装完成后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甲醛测试。

  第三条 包装、运输、交付及验收

  3.1 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为货物提供适宜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货物采用密

  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

  3.2安装及初验:

  3.2.1乙方应在年 月日前完成 清单的货物安装工作,并于 年月 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初验;

  3.2.2运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确定,但乙方应确保该运输是安全、合理及谨慎的。

  3.3 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及外包装信息、技术标准文件,对货物进行初步检查和验收,但必须开箱验货的除外。如果甲方发现货物数量、外包装或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要求乙方限期补足未交付的货物、拒付未收货部分的货款,且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3.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无误并办理相关交付的书面手续后,方视为“货物交付给甲方”。货物交付给甲方前的`全部费用及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5 以上甲方的验收均属初验,甲方不对货物内在品质进行专业检验,故甲方的初步验收并不视为甲方已无异议地接受了乙方的瑕疵货物,也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及其它义务。甲方收货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的,或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仍视为乙方未交付货物,乙方仍应承担交货义务及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立即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包干,以经甲方确认的华南城 报价清单中的单价(详附件 3)按实结算,总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整(小写:¥ 元)。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货款:

  4.1.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2 在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3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_ 元整(¥ 元整);

  4.1.4 留结算总价5%做为质保金,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后(如有),余额(如有)支付给乙方。

  4.2 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且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履行上述各阶段付款义务。乙方迟延提交发票或提交的发票有瑕庇的,甲方可以迟延付款,暂不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付款前,有权自行抵扣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退款及其它费用,但此项抵扣不视为乙方可以减少开具发票金额,乙方仍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4.3 甲方可将货款付至乙方的以下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乙方负责): 户名: ; 账号:;开户银行:; 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甲方无法付款或

  迟延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1 双方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果保修书注明的质保期长于 年的,以保修书为为准。

  5.2 在质保期内,货物如发生任何故障、损坏、变质、无法使用或其它影响使用的情形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即: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甲方处并负责对货物进行包工包料包费用的维修,直至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一次维修后货物仍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对有问题货物予以再次维修、更换、退货或折价处理(具体方式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承担因维修、更换、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质量检验费用)和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3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六条 乙方保证

  6.1 乙方保证其对货物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货物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乙方可自主地将货物出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

  6.2 乙方保证货物未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它合法权益。如果甲方使用货物而构成侵权的,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保证货物为本合同所约定的生产厂家( )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的、质量合格的原装货物。如果乙方交付“假、冒、伪、劣、次或已使用过”的货物的,视为乙方恶意欺诈,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价款的双倍给予甲方赔偿。

  第七条 安装、调试

  7.1 货物如需安装、调试的,则由乙 方负责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7.2 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安装、调试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

  7.3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甲方物业,如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损坏、灭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修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乙方承担。

  7.4乙方应负责清运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垃圾,应根据甲方规定予以处理,且不得对甲方办公区域造成任何污染,由此所产生的垃圾清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保险

  乙方应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人员购买足额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如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5 天或以上仍未交付全部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后5日内,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收的未交货部分的货款。乙方逾期交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乙方还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9.2 除本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将向对方承担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9.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每违反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

  9.4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否则,乙方应将未通过测试的货物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同时确保更换的货物能通过相关测试,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未通过测试的货物总量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导致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信件方式,且均应以中文表述。双方的通知地址及联系人以本合同写明的为准,通知送达本合同写明地址时即视为“已通知对方”。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及联系人的,应在变更之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甲方现提请乙方再次认真阅读及核对本合同的黑体字部分。乙方在再次认真阅读和听取甲方相应说明后,乙方均已充分理解和完全接受,乙方在此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 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车型

  颜色

  数量

  单价(人民币)

  总价款(人民币)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结算

  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元,(大写:____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 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 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 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 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并保证图形、字号、颜色等标准统一。

  4.2 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 交货期限

  4.3.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4.3.2 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 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

  第六条 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 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 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 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_____年或_____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2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____%。

  8.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 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 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9.1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 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 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在拟变更的3日前将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 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 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10.3 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4 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 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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