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3 07:26:59 合同书 我要投稿

[优秀]安装合同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安装合同4篇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期限:年日或按甲方承接的对外合同工期要求共

  1.5合同价款:采用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施工现场用水电,水泥与河沙,安装用钢筋等相关辅助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1.6工程单价:/米,工程量米。

  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和适用法律。

  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有关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及安装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符合京津城际铁路公司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所提供图纸和本工程要求标准执行。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三、甲方义务

  3.1在开工前日,协助业主进行图纸会审,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2协调处理甲乙方与业主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3.3指派一名工程师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办理签证、登记、变更手续、验收、结算和其他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5在经业主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终止本合同(含设计、施工方案),否则,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义务

  4.1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签字后使用。

  4.2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量,乙方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进行施工。

  4.3指派一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材料的运输,二次转运及现场施工。

  4.5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材料供货及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6产品质量应达到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

  4.7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方案或终止合同,否则,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施工安全

  乙方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安全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书,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增加造成工期延误。

  6.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含8小时)。

  6.3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提供作业面,影响乙方关键线路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

  6.4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

  七、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签订生效并进场施工后七日内,甲方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制作模具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即组织材料进行制作产品样品。

  7.2A产品样品外观和相关质量经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计 元,大写 ,乙方材料进场后进行安装施工,当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

  7.2B当乙方安装完成工程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此次付款减扣模具定金 元,实付 元。)

  7.2C当乙方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计价 元整。

  7.2D余下工程款项经业主单位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5%,计价 元。

  7.3余下总工程款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证半年内无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支付2%,计价为 元,余下3%保证1年内支付完毕,计价 元。

  7.4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乙方帐户:以现金方式支付(须由乙方每次以书面形式指派或委托指定的专人收取)的,结算时以乙方出具的加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乙方指派经办人的现金收条为准。

  7.5乙方工地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乙方名义向甲方借款。非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将不予认可,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验收

  8.1在乙方制作样品后,经甲方进行生产的验收,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批量生产,甲、乙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8.2在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二日内,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8.3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同意。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8.4乙方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后,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单项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8.5对甲方依照合同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解决。乙方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整改完工报告,甲方在收到整改完工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8.6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8.7工程的验收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

  九、合同价款的调整

  9.4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9.2施工中如有增添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以现场签证为准,增添项目的工期应另行确定。

  9.3在施工中若出现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的情形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

  十、工程量的确认

  10.1乙方(单项)工程完工后须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共同确认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应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会同乙方确定审定时间,并在审定人员和时间确定后十四日核实已完工程量(下称计算)。

  10.2计量应双方到场,若一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场计量,则另一方的计量结果有效,且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竣工结算

  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应予以签收。

  11.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国家规定的二十八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二、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13.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应予顺延。 13.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逾期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甲、乙双方的任何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均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立,乙方不认可任何口头形式的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共四份,正本、副本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一份且同具法律效律。

  十六、其它约定

  16.1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完全、充分理解,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16.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诚互信,平等合作的态度,另行签订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2

  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____元/平方米;初装修:_____元/平方米;水电: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f.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 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 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 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签订日期:

  配电箱供货协议

  需方: 宁夏建工集团北方分公司阅海万家项目部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针对 阅海万家配电箱的加工制作工程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产品造价:

  该项产品报价详见报价清单,为成品价格,其中包括材料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车费、检

  验检测费。

  产品总造价: 元( )。

  三、产品质量要求

  (1) 配电箱户内箱箱体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总箱及表箱箱

  体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柜门采用2.0mm厚冷轧钢板,表

  面喷塑处理;

  (2) 原器件按图纸需求配备,均为合格品;

  (3) 关于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的约定: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均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制作。

  2.规格和标准: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规格与设计图纸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产品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经甲方认可。

  2.1箱体加工工艺和主要元器件的要求:

  2.1.1地排和零排须按图纸标明容量配制。

  2.1.2箱体采用冷轧钢板制作,表面必须经过酸洗、磷化处理后镀锌再喷塑,颜色由甲方确定,箱体采用1.5mm厚冷轧钢板,箱门采用1.5 mm厚冷轧钢板,配电柜柜体采用1.5mm厚冷轧钢板,柜门采用2.0mm厚冷轧钢板。

  2.2配电箱必须有回路编号,并在箱体底部和内芯上分别编上名称编号。

  2.3配电箱内的导线颜色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相序规定装配,母线排相线编号贴色标,导线截面须与设计图纸进出线一致,铜母线的截面流量标准满足热稳定和动稳定的要求。

  2.4断路器、漏电断路器要求选用施耐德公司产品。

  2.5配电箱内铜排须镀镍处理。

  2.6所有元器件必须为正品,附件必须选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

  2.7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产品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产品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其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对由于乙方所使用原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无限期追诉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供货时间

  1. 配电箱箱体部分:按项目部要求提前一周通知供方

  2. 箱芯等部分,需方提前一周通知供方

  五、关于专利权的约定:

  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关于产品的交付与运输的约定:

  2.乙方负责安排产品包装、标记、运输、装卸,并承担费用。

  3.产品到达甲方现场并经现场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产品的交货日期。

  七、关于交货条件的约定:

  1.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2.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乙方负责设备的开箱验收,甲方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比照封存样品对到货设备进行检查)

  4.产品随箱应附有下列资料:

  4.1详细装箱单一式二份;4.2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记录一式四份;

  4.3使用说明书(中文本)一式四份。

  八、关于转让与分包的约定: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九、关于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方式的约定: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万元整。

  付款方式:

  1.配电箱箱体供至工地后,按总价款支付30%;

  2.全部产品供货完毕后,支付总价款的50%;

  3.全部产品供货完毕,工程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后,需方支付总价款的15%;

  4.留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满一月内付清。

  十、关于合同履约期间变更的约定:

  1.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对部分设备进行调整,乙方应按照投标价的组价方式对设备进行报价,其主要元器件和附件均须采用投标报价,不得调价。

  2.因设计变更须对部分设备进行调整时,乙方应予以实施,因此产生的增加费用或减少费用应按实际进行调整。

  十一、关于培训及售后服务的约定:

  1.乙方应对甲方的维修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明细及金额: 单位:元

  供货及安装地点:xxxxxxxxxxx住宅楼工程总价:小写: : 元 大写(人民币): 整。费用已经包含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要求:

  符合GB17565-20xx《防盗安全门统用技术条件》,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各四份。材质具体说明

  四、乙方提供的.防盗门以样板门款式为标准,如乙方提供的防盗门与样板门款式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由乙方上门测量尺寸和门扇开启方向,接到通知后30天内将防盗门运至安装地点,安装工期为20天。

  六、安装要求:货到工地,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电源等有关条件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安装时不得随意污染、损坏堆放的货物及建筑,否则照价赔偿。

  七、付款方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付至6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至9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八、保修期:从交工之日,免费保修贰年,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造成的人为损坏,由甲方照价赔偿。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终身维修。

  九、违约责任: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再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留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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