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分包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承建的工程,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顺利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经甲方考察决定将该工程的水电劳务分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劳务用工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双方商议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插座设备安装、照明部分管道预埋、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电线电缆的敷设、电缆桥架的安装、网线安装、VGA线安装、,(所有线材穿PVC管道)承包性质。
包工不包料,本工种施工所需工具(三脚架、车丝机等)均由乙方自理。
二、质量等级本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省级优良标准。
三、结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按图纸内建筑大约面积20xxM2(以实际施工量为准),综合造价为(20)元/M,本工程总造价计大约人民币(元),本工程造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施工过程中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进行调整。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按月进度支付的方法,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支付,全部工程量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考虑本工程实际施工工期较紧,施工时将采用非间断流水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劳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下一工序能准时开工。当工期遇春插、农忙或时节,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组织好工人,非甲方同意休假,乙方不得擅自宣布放假,且节假日、春插期间施工不得要求增加补助费用。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场地、用水、用电,住宿工棚,垂直运输设备)。
2、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并提供施工用图纸一套。
3、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向乙方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测量定位,放样,对工程设计变更应及时转达并下发书面变更到班组。
5、提供乙方水平运输翻斗车一部,负责提供材料的垂直运输设备。
6、确保施工用材料及时到位。
7、合理组织流水作业,协调乙方和其他班组之间的关系。
8、确保严格按合同相应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
1、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及劳动力。
2、乙方应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认真熟悉图纸,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将工程技术、质量交底及操作要求传达给操作工人,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行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3、加强班组内部质量自检实行预检工作,班组长应积极配合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应坚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积极配合其他班组进行交叉作业,服从施工员的调度,加强做好对已完成工序的成品保护工作。
5、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计划材料的使用,加强对本班组使用的材料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材料的损耗,对本班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配合项目顺利完成工程。
6、乙方应确保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无故扣留、拒付工人工资。
7、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为操作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对一切因违规操作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七、质量控制措施
1、线管预埋必须畅通,不得出现堵塞现象,砼浇捣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跟班作业。
2、所有有关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技术交底均为本协议的附属条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乙方必须加强工程质量质检,对质量隐患应安排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对施工技术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及时整改的或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监理部门发出指令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
4、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所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对需返工部分工程量进行返工直至质量达标为止。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行工地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传染病者、癫痫、精神病史、痴呆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若因为违规操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善,安全器具提供不到位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顺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
4、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工人搞好生活区,食堂,厕所的卫生,保护好甲方提供的一切劳保及生活设施,对施工现场应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尽,现场整洁。
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带好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及外出工作证等。
6、不准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不得擅自进入项目部现有工作区域,若出现违纪现象,其后果自有乙方负责。
九、奖励与罚款
1、工期:
乙方应按合同提供合格的劳动力,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作人数达不到本工程施工要求人数,甲方将按80元/人给予处罚,并有权调派人员进行施工,调派人员工资按市场工资的3倍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分段工期组织施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相应顺延。若前期分段工期延误但由于乙方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的合理组织确保了工程的总工期按期竣工,分段延期罚款可按罚款额的100%返还乙方。
2、质量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质量标准要求,项目部将按工程总造价的5%给予处罚(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关质量方面的处罚性罚款)。对不合格部分项目属乙方施工内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3、对安全规章操作,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4、现场标准化管理根据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无法组织能满足需求的施工人员、安全质量管理混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后即刻生效,具有等同法律效率,待工程结束工程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施工现场
签订时间: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XX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XX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合同工期:
(一)、工程名称:帝景湾半山区23#、25#住宅楼(包括地下室)。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完工时间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设备:
1、工作内容:图纸内所有强电、弱电、上下水管道。包括室外雨水管、空调凝水管、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安装检测。图纸内所有消防系统的管子安装,消防箱干粉灭火器及其他的安装。除地下室消防设备安装项目外。
2、设备:消防班组常用设备、试压设备等一切设备、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工程固定价格费用包干范围:
1、按《江西省二零零四年工程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B/Y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本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土建水电每平方米19元、消防水电每平方3元固定价含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施工中临时用水用电人工费。并确定工程造价。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再调整任何价格(含人工费)。
2、建安税金由甲方自行交纳,但乙方必须提供本项目所需用材料进货正式税务发票,材料进货金额与材料发票金额比例相同。
3、含所有施工的建材风险价和现场安全文昨施工措施增加费。
第四条:工程量计算方法:工程量均按设计施工图、变更签证单为依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的结算: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依据施工图纸、变更联系签订单等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工程量结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对其进行核实、确认。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施工过程中按主体预埋6元计算,每月工程量完成多少付多少。主体结构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款余额的40%,工程完工后付20%。余款待装饰工程完工后付清。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工资表、乙方工人一律凭身份证签字领取工资。以确保工人工资发放到位,避免劳资纠纷。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手续:乙方按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完成工程量单据,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再把单据提交项目主管签字支付工程款。时间为每月的25号。
第九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工规范和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3、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各方主体皆认通过,只要有任何工程各主体中任何一方提出异议,乙方都必须整改到位,直至符合各方要求。如系甲方所供材料或甲方指挥失误(需书面依据)所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则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5、对本工程的质量奖罚双方约定如下: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待工程各方主体检查验收质量存在缺陷,工程各方主体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返工(需书面依据),对造成质量缺陷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外,再进行处罚,每一质量缺陷处罚200—10000元。
第十条: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
1、乙方不得擅自切割钢管,没经过项目部同意擅自切割按每次罚款1000元。
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处罚。
3、本工程单价包括水电工程中所需要一切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4、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处罚。
5、本工程单价包括水电工程中所需要用的一切设备、工具及配件材料及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一期)3#楼工程“的涂料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24、24、33层,建筑面积约27500m2
4、承包范围:本工程1-16轴±0以上和所有地下室涂料工程
5、质量等级:达到福州市“榕城杯”优良标准
6、承包单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榕城杯单价 (元/㎡)闽江杯单价 (元/㎡)
1外墙涂料(含线条)㎡3638
2内墙腻子㎡7.38
3天棚腻子㎡8.39
4内墙、天棚刮腻子两道+水泥漆一底两面㎡1213
5油漆滴水线m1.52
6地下室天棚直接喷白两遍㎡67
承包单价含乙方提供材料发票费用。
7、合同造价:约30万元
二、承包内容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小型施工机具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外,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砂纸、刷子、滚桶、铲子、门架、水管、末级箱、照明灯具线等均由乙方自备。
承包内容:基层处理、腻子刮底及涂料底、面层。包括刮腻子、打砂、磨平、修角、刷涂料等工艺,刮腻子和面漆部位及遍数按图纸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技术规程规定施工。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处。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按实际完成部位的结构尺寸计算面积作为双方结算工程量。
2、进度款按当月完成量的75%审批(次月25日前支付),余下25%作为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付至完成量的90%,工程结算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款5%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乙方申请进度款,必须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计算书及劳务工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技术副经理确认当月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扣款后,由甲方预算负责人审核,最终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4、甲方将所有工人工资以转帐形式转入双方约定的劳务公司帐户,劳务公司所收取的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保证不少于15个以上技术工人及1个以上管理人员现场作业,同时乙方本人必须在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统一进度工期安排,以达到甲方所要求的进度计划,甲方脚手架拆除完毕后10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每拖延一天罚乙方50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因人员、设备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进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班组进行赶工,其赶工的费用按本合同承包单价的三倍付给另聘班组,分割项目结算价款作为乙方借支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签字认可。
五、施工质量
1、乙方应保证按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规范等组织施工,若有临时更改,以甲方的技术副经理书面通知或在施工图上签字为准,方可施工。
2、乙方材料进场时,需提供材料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书,外墙涂料采用“立邦”品牌,材料品牌应通过甲方认可,否则无条件退场,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每延误一天处罚500元。
3、乙方完成的成品项目经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无偿修复至规定的验收标准,同时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具体整改期限:分项验收前,在发出通知的一天时间内;分项验收后,在发出通知的三天时间内。若乙方不执行整改,甲方将派他人进行修复,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先做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并保证通过各种验收。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任意盲目生产,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3、应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设施,不得私自乱拆乱搭,如发现每处罚300元,如施工需要须向项目部汇报后再实施。
4、乙方所有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胸卡及其它防护用品)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各种机具电缆必须合格,禁止私拉乱接,绝对禁止使用防护措施不合格的机具和漏电系统不全的电器、机具。
6、严禁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以免坠物伤人。
7、乙方按照福州市文明工地标准管理施工现场,若乙方范围内工作达不到文明工地要求,结算单价按达不到优良约定执行。
8、各种电动工具应保证有完好的防护罩,电线应用电缆线,不得使用交织线、电线应架空,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电动工具要有专人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9、不得损坏已安装的成品,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300元。
七、甲、乙双方的职责
㈠、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2、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证措施,挂设施工所需的安全网及防护栏杆,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3、 甲方应提供水源、电源。
4、甲方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
5、若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1至2间工人宿舍,乙方须支付300元/月·间的费用。
㈡、乙方责任
1、严格按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做好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清理及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材料进场前应报甲方确认,提供产品合格证并服从现场取样送检。
3、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食宿临舍场所。
4、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教育工人严禁偷盗行为,若发现乙方工人偷盗甲方项目部或其它班组材料、机具等,每人次罚款乙方1000~3000元,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当事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有没有涉及到检测费问题)
八、主要规章制度及违规处罚
1、乙方进场的施工工作人员身体应健康强壮、素质高、不得出现各种疑难病症病人和传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员,否则立即清出工地。
2、严禁包庇窝藏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班组长承担主要责任。不准聚众、打架斗殴,在本工地如发生打架斗殴应及时制止并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乙方施工人员若在工地及斗殴,每次处罚30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参与人员无条件退场。
3、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煤油炉、液化汽,否则发现没收,并每次处罚2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
4、乙方工人进场应持进城劳务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当地派出所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工人进场应上交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乙方应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动的内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6、乙方严禁聘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女工50周岁以上)的作业人员乙方工人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脚上班,并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否则每次罚款50元,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组的.施工,以免耽误工期。
9、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九、违约
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自行退场并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50%给予结算,同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退场通知后叁天内无条件退场,借口拖延每天罚款壹仟元:
1、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
3、施工过程中,经相关人员连续叁次检查达不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
4、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
5、如乙方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严重滞后;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事故;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
6、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调配的;
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未经请假连续2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现场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认可)。
十、其它
1、乙方本应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双方协商同意将乙方前期施工围墙工程款与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消。
2、甲方临时需要乙方工人时,杂工按50元/工日、技工按80元/工日计算人工费,该费用当月进行结算。
3、乙方每次进度款,须现场项目经理、预算、技术、质量、安全、材料人员签字后以转帐形式支付。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我 作为该工程 楼涂料分项工程的承包人,已仔细阅读上述合同内容,我有能力并自愿承担合同约定责任,同时,自愿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罚,若各项工作均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自愿退场或被强制性退场,我自愿接受对所有已完成工程按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其余部份甲方不予支付,用以弥补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所增加的费用和其它损失,由此造成本人应发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我本人承担,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8月10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今由甲方金瓯富贵世家3# 、4# 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 ,从标准层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积元/m2 计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发(总)包单位 (甲方)
承(分)包单位 (乙方)
根据 工程需要,将4S店的停车场的回填土发包方(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回填土总量
二、承包内容:
2.1地外、内运输所需的便道或钢板铺路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3.1土方回填按实体方量计算,综合单价为/m3(不含税金)。
3.2乙方采用包。
四、工期:
4.1乙方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甲方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工期暂定 2 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
为20xx年 月 日。
4.2 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回填。
4.3如遇
①设计变更;
②业主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③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未按时进场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业主办理有关工期签认手续(属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未取得业主、监理签认工期,乙方必须按原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工期执行)。
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按总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处罚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总价每天 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则由甲方承担总合同的罚款内容。
五、质量:
5.1按总合同的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或企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 合格 。
六、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名单:
甲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2经协商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双方协商解决。
7.3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以及罚款的依据和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7.4甲方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有权进行检查,若达不到要求时可责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应无条件执行,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但最终的等级评定应以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验收评定为准。
7.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直至下令停工整改。
7.6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供项目班子的机构名单、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需用计划,并做好开工前的生产准备。
7.6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随做随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及宿舍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8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规定,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7.9对产品的保护,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义务和责任,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对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凡造成对方产品破坏的应按损坏产品价值2倍予以赔偿。
7.10乙方必须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将应交纳的各种保险以及农民工意外伤害险。
7.11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材料供应商出具欠款说明,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12乙方自备挖掘机、运输车辆及一切与土方施工有关的施工器具,挖掘、
7.13如乙方在将土方运进了本工地大门以外,必须遵守南宁市的卫生管理条例,遵守国家及南宁市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的交通管理条例,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违章行为并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工地大门以外(或道路上)所发生的一切违反南宁市卫生管理条例的事件或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所产生的罚款及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
7.1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为其土方施工相关工作人员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交纳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基坑内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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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回填前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地面标高以及在回填完成后与甲方共同及时确认完工的实际方量,并及时向甲方申请付款。
(2)乙方在夜间进行土方施工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够的照明灯具。
(3)乙方需按南宁市市政要求设置有壹个或壹个以上洗车台,自带洗车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帮助维持市容市貌的清洁。
(4)乙方在土方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跟踪进行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7.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清洗车辆的场地。
(2)负责提供满足夜间土方施工的照明灯具,并派出电工跟班。
(3)负责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随进度控制回填边界及场地标高。
7.22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和领导,有权制止乙方在本项目场地内施工中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和领导的现象,情况恶劣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更换新的施工队,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作废。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和南宁市现行的交通、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条例。
(3)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违章作业行为。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8.1甲方在最后结算时不按期付款,则按未支付余款的每天5‰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按甲方要求进行回填,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多次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的,甲方有权选择另外土方施工队进场施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8.3 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三天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场施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工过程中,擅自中途退场并且未组织机械再次进场施工,此情况作为乙方自动退场处理。
九、付款方式与结算:
9.1按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最终完成了全部土方开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壹拾伍天(15天)内结清全部款项。
9.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报送实完工作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报表后,应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后签字,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支付给乙方,(如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属甲方责任)。
9.3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甲方帐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十、争议:
合同在履约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1.1凡属甲、乙双方在以上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在此条款中协商制定。
十二、合同的签订:
12.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总)包方(盖章) 承(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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