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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转让合同必备(1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林权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林权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_该林地性质为: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_____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该林地林权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以(现金/转账)式支付给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林地、权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及其家属、亲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转让费的三倍价格赔偿守约方。
2、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3、本合同约定为林地、林权经营权彻底、永久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林地、林权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承包关系,有关林地、林权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4、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属于国家允许转让的林地、林权,该林地、林权上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上述林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
(2)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
(4)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
(5)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6)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7、若乙方需要办理所有权确权手续时,甲方须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9、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10、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12、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3、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修路费用由乙方负责。详细情况为:_________;
14、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除现有可砍伐林木(经济林木蓝桉树及部分松树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如遇到集体或国家政策对林地进行调整,林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上述进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种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林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等,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6、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该林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林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转让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转让金,且在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3、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当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xx元(xx元),余下的xx万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权证编号为:xx,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林权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林权林权的四至界限为:东: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林权的期限
上述受转让的林权的林地使用的期限为23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转让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内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除现已经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权转让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现金、转款、承兑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提供有效的转让文书。
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或办理)登记手续。
3、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权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禁止在造林山场内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
2、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现有其增设的林业辅助设施享有充分使用权,乙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林业辅助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2、以营林为主,不得任意改变林地用途。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权涉及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抵押、担保,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本合同期内,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并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将林权交给乙方,除应尽快交付乙方外,按转让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时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除应继续支付外,按未交款项万分之五/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3、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超过违约金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妥善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山场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山场隶属(集体组织)_,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总面积约__亩,林种_林_,树种__树_,苗木约_株。原林权证登记号为:
第三条林权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条转让金
林地使用期限内转让金额人民币元整
(¥。00__)。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转让金。
第五条转让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将转让款于林权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对本合同山场的苗木进行为期一年(即年度)的护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提供有效的转让文书(如有)。
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或办理)登记手续。
3、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山场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禁止在造林山场内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
2、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现有其增设的.林业辅助设施享有充分使用权,乙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林业辅助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2、以营林为主,不得任意改变林地用途(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该转让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补偿、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国家补偿规定协商解决)。
3、在使用期内,乙方若进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体为乙方,造林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项目造林,其相关补助按项目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甲方山场转让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一方若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_%_(即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其中乙方损失计
算方法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对合同项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执。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见证机构(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_)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______________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
受让方:
林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 ,该林地、林权面积为: 亩,林种为: ,苗木约 株,林权证号为: ;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附图表、山场明细表、比例尺为 地形图)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详见合同附件一:由当地林业局出具的卫星遥感图和林业局小班面积表):
东:
南:
西:
北:
第二条: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 写: );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
⑵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 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 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所述行为 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 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⑶市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转让费人民币大( 小 ),存入甲乙双方在乙方名下,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 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 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 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 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 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 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 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
11. 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 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 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纠纷),详细情况为: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 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 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 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 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 日内支付完毕。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 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 由 承担。
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 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签订地: 。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交公证处 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份。
签约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机关(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8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盖章)
乙方:xx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林权转让合同 篇9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为了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晰山场的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
一、甲方转让山场的位置和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具有合法产权(林权证号)的四至清晰、无争议的 山场的林地使用权、林木
所有权、林木使用权(这三权以下简称林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甲方转让的山场坐落于面积 亩,林种为 ,树种为 ,蓄积量(或株数) 立方米(株),分别为 等 片山场。具体四至为:
东: 南: 西:北:
详见《交地确认表》及1:1万的地形勾绘图,实际面积根据图纸勾绘测算或测绘为准。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三、转让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1、转让山场现有价值以双方协商一致(或请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评估)为准,(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按有偿转让的原则,本合同中林权的转让面积为 转让基价为人民币 元/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前述价款包括转让林地内所有林木款、合同期内林地使用权转让款等。分付 万元,余款 万元待林权证办好后一次付清。
四、转让林地用途
本合同中转让的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或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未经甲方同意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不得进行非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生产建设。
五、双方的权力及义务
(一)甲方权力及义务
1、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山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收益仍归甲方。
2、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片山场的林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擅自砍伐和销售本合同项下的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并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积极配合乙方申办林权变更登记(提交已有的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本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意决议、乡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等),将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变更给乙方。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准许他人在乙方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采矿等破坏森林的行为。
5、配合乙方做好森林防火、防盗及日常管护工作。协调乙方处理与当地其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争执、纠纷和相关事件。
6、甲方应保证所转让山场的林权均为商品用材林,无任何公益林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林权;保证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权利瑕疵,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付清林权转让价款后,即自动获得该山场的林权;林权转让后,乙方享有完全独立的林地使用权、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权、继承权,包括转让给其他从事山场开发、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公司的权利。
2、乙方在取得林权后必须进行山场开发,第一年内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有条件的需进行专家论证),五年内用于山场开发投入资金必须达到山场总转让价款的三倍以上计同时确保合同期满林木蓄积量不低于 立方米(株)。
3、林权转让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受让该林地的优先权。如双方协商不再续签林权转让合同,在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冲突的条件下,该林地及土地上已有林木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在造林基地营造的林木已达到经济采伐期,乙方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自行完成采伐、销售事宜,甲方不得干涉;林木采伐后,乙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完成造林更新,保证山场内不存在荒山,且该山场没有任何债权债务。
(2)如乙方所营造的林木未达到经济采伐期,双方同意该部分林地、林木在本合同期期满前一年按下面的方式协商选择处理,最后一期的林木砍伐后的迹地更新造林工作由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完成;
①、自动延续至该轮采伐期结束,乙方按延续实际年限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的年租金;
②、由双方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造林后至合同期满时的林木经济价值,由甲方按评估价补偿给乙方;
③、按第②种方式评估后,以评估价出售给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
4、乙方在取得林权后,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乙方承担转让范围内山场的森林防火和林木防盗等资源管护责任,发现了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等使乙方利益受损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甲方亦应积极协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
六、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任何一方违背其于合同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或保证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在约定的相应期限内进行山场开发,造成山场闲置或荒芜的;
3、因国家政策法规变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造林地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被依法征用的。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报送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日 年 日
鉴证单位:
林业站 人民政府
年 日 年 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河北省涿鹿县河东镇鹰窝沟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11000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涿鹿县河东镇鹰窝沟村的.林地11000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山鸟岭
南至:杨木蒋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连沟梁
森林类别:用材,地类:林地。
2、转让期限。至20xx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770万元。现金支付。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1540万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关联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依法取得林权证的山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林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前提
1、甲方对所转让的林权有法定的处分权。
2、甲方承诺,承担对于此次林权有偿转让的收益分配、日后争议、利益纠纷等责任,且甲方家族对于收益分配、利益争议等,于乙方无任何责任。
3、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已经村委会同意。
4、甲方所持有的.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
二、转让山林的基本情况
转让山林位于:
林权证号:
林权面积:
林权性质:
林权四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东至:
三、各方确认
1、变更后该山林林权所有者为乙方,其林地的占有、使用、经营、收益、处分权归乙方所有。
2、丙方认同此次转让。
四、转让程序及付款方式
1、本次转让林权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3、本次转让林权整由甲方过户给乙方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甲方在收款时应开具收款收据。
4、本次转让林权的过户程序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次转让林权由昆明公证处现场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本次林权转让宗地上的任何苗木保持原样,不可移动。
2、本次林权转让宗地涉及到其他农户的道路问题,由乙方提出道路的改动路线,由甲方负责与关联农户确认,改线道路修建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附件
1、本次转让的公证书。
2、本次林权转让宗地四至关联农户确认字据。
3、本次林权转让所关联农户道路改线的农户确认字据。
七、其它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县林业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林权转让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0____年,甲方从20____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林权转让合同 篇13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臵的座落在 乡 村 组,小地名: 。面积 亩,成材林面积 亩,灌木 亩,疏林 亩,荒山 亩。四至界线: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农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栖楠桦、水冬瓜木、红木荷以及杂木等有偿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转让年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树木采伐完为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转让有权处臵的农地上的树木。
(2)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流转树木期限,在期满后收回转让树木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进行转让的农地的树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树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树木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让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它方式流转树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流转期间内依法享有树木使用、收益和对树木承包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树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树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受让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树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树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树的转让费。 (4)、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
(三)、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树木转让价款为: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五 、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协调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村公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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