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精选[5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计划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计划 篇1
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管检查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权。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办〔20xx〕40号)的要求,根据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责任分工,特制订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着眼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特点,坚持“突出重点、勤细检查、紧跟教育、督促整改、消除隐患、防控事故、强化意识”的现场监督检查方法,全年计划投入20xx人次,完成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0家次;努力实现监督检查一家企业,督促规范一次安全管理,促进一次安全主体意识提升,使生产安全(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本辖区不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二、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现场检查工作分工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消安办)的在编人数2名,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为5名;各社区(经合社)现场监督检查专(兼)职安管员不少于2名。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的要求和本街道往年各项工作安排的时间配置,测算出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每年每人平均法定休息日115天,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日250天。街道安监科(消安办)全年负责辖区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社区居民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经济经济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街道出租房产、招商新进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服务网点、社区出租房、自行车(电动)车库安全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科负责二六区农贸市场、在建工地、违章搭建安全监督检查;文化站负责辖区内网吧、ktv、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市场安全监督检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
1、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主要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及职责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法规〔20xx〕165号)中明确的16项监督检查内容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开展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器材等。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主要采取查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发现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问题时,应根据问题的轻重情况分别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发现的违法行为,能够立即纠正的,应当当场责令其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时整改复查。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时整改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3)发现严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拒绝整改配合的,应及时报送相应管辖职权的部门查处。
4、完成现场监督检查任务的措施
安监科坚持每个工作日落实现场检查,全年完成现场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0家(次);街道领导带队现场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社会事务科、城市管理科、经济事务服务中心、文化站全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四次;村(社区)明确安全生产(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时完成上级安全监督检查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有人管、管得好”。坚持重要季节、重要时期、重大活动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实行谁发现隐患、谁负责监督整改、跟踪复查,谁在现场检查中出现问题,谁负责承担责任,确保现场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
5、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1)是突出重点,严控隐患。突出重点区域的现场检查,尤其加强对西湖文化广场的消防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单位的现场检查,重点对街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挂牌单位的现场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对人员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的现场检查。突出关键内容的检查,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消防)设施配备、应急预案等关键内容的检查。突出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敏感期的现场检查。突出群众举报和职能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
(2)是严格程序,规范检查。坚持做到:
①两人同行、说明来意、出示证件、实施检查、制作记录、提出意见;
②发现问题,点明原因、讲清要求、依法处理;
③坚持现场检查企业一家(次),《现场检查记录》填写一份(次);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问题,必须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同时按规定时间复查;监督检查文书应当记录详细,并建帐归档。
生产计划 篇2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生产计划 篇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工作,本科室特订立如下责任目标
1、认真执行政策法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及宁夏公司《安全问责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2、落实安全工作负责制,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有机构、有人员,每月排查分析一次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根据部门承担的安全工作任务,做到谁管理,谁负责,切实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4、加强学习,强化意识,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组织员工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致力安全防范,以提高安全素质和快速应对处理一切突发性安全伤害事故的能力。
5、细化管理,加强检查。建立健全相应安全规章制度 和安全工作防范机制,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要坚持经常
性地督促检查,平时注重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或报相关部门解决,做到时时警惕,常抓不懈。下班、周末、节假日注意关好门窗,检查电源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一切因工作疏漏而造成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可能性。
6、认真做好部门文件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密级文件等相关材料、相关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严防失秘泄密事故发生。
7、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的相关检查,并针对存 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
综合办公室 二0xx 年 月 日
生产计划 篇4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工程质量安全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完成区政府及市住建局下达的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1、4月份与区属施工企业签订20xx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2、4月份与区外施工企业签订20xx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持续推进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模板工程、外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等专项整治,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要求,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质安检查标准、方式、处理意见、处理条款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追责制度建设,强化现场监管。
1、4月份开展20xx年第一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2、7月份开展20xx年第二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3、10月份开展20xx年第三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4、12月份开展20xx年第四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三、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以记分形式严格试行动态考核管理,并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资质动态监管及评先评优等联动,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1、制定有力措施,督促主体履行责任。
2、制定质量安全量化评价标准,把质量安全评价得分的一定比例纳入投标评价的分值。
3、推行施工标准化样板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企业应确保施工技术和制度管理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1、开展区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3、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三级”教育培训。
4、6月份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5、9月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
6、6月、9月份邀请省建筑机械协会专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大排查活动。
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设行业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大市场清除力度,坚决取缔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4—12月份开展住建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六、强化质安监督队伍建设。
组织参加省总站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年度综合培训工作及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监督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监督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七、开展城市管理考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我局协助区城管委制定《区城市管理建设工地考评方案(试行)》,将联合区城管办、区执法局组成专项整治活动考评领导小组,按照市建筑工地管理考评标准及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要求,对考评区各在建工地进行考评。
八、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上级住建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液化气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生产检查、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治理、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效防止燃气事故发生。
1、6月份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2、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区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专项布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开展餐饮场所专项整治,要求各镇街对辖区餐饮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各分销站点对其供气的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
4、开展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安全生产大检查。
5、6月份和9月份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生产计划 篇5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消除和减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以安全检查制度为基础,建立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上路安全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将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况;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作业行为;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0、各类事故隐患;
11、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一)定期检查
1、如春季、夏季、冬季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前安全检查以防火、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有领导带队,安机科参加,相关部门配合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安机科提出的意见,对各类专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的生产和现场特点,进行本单位特色的专项检查。
(三)日常检查
1、所有岗位都要对本单位内、设备及人员等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违章作业和现象,都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或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直至整改结束。
四、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情况都必须认真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或上报,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机科。
3、检查需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并在整改完成后接受安机科的复检,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力或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安机科以专题会议或文件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罚意见。
五、经费和物资
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通知财务科拨付;
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 ,由公司经理批复;
3、财务科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
六、机构和人员
1、隐患治理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为治理主体;
2、隐患所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
3、安机科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时限和要求
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时限在半个工作日内(自接到隐患报告始) ;
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
3、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 ;
4、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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