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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维护合同

时间:2023-08-07 16:10:2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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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维护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维护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维护合同

工程维护合同1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

  被委托单位(乙方):________

  为保证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XX项目:

  □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门禁管理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拼接墙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车库道闸系统

  □电梯三方通话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________年

  第二条具体内容  

  乙方应根据________项目出具详细《________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开展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维护保养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________、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费用总价为(________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松香、电工胶布、白胶布、扎线排、器材专用清洁剂等。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________元(元)。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____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20%的维护款,用于对于乙方的约束。乙方应于每季度________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________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XX期间系统故障,________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________次。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________年的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________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工程维护合同2

  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

  本保修协议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必要附件,是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的依据,本保修协议中的内容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修范围

  承包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完成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渗水、爆管、倒塌、脱落、变形、开裂、损坏、松动、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不符合主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能正常使用等),承包人无条件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期限

  1.前述所指的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之次日起开始计算;分期通过的,保修期分别计算。

  2.在保修期内(含延长后的保修期)如发生属保修范围的保修事项,则发生保修的部位从发生保修事项之日起中止计算保修期,直至完成维修且验收合格之次日起保修期继续计算。发生属保修范围的保修事项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根据约定直接进行处理的,仍适用前述中止计算保修期的约定。

  3.本工程在竣工验收后或者工程移交使用后(不受质保期的限制),如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发现本工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或者承包人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的,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更换、重作,该部分工程内容的保修期从返工、更换、重作并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按本条1款规定的保修期限重新计算;承包人未进行返工、更换、重作或者返工、更换、重作后验收不合格的,该部分工程内容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承包人除无条件履行保修责任外,造成业主索赔和其他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保修期内发生的整改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1.保修期内,发生属保修范围的保修事项时,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通知后12小时内到物管公司前台报到,报到后立即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承包人应在现场查看后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整改、维修项目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确认后实施(发生保修的部位在业主已入住的房屋内的,处理方案还需业主签字确认),如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或业主不满意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的,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或业主可以进行修改,承包人应按修改确认后的处理方案实施;承包人必须根据确认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维修并在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承包人整改维修过程中应做好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整改维修完毕,应恢复其原样(涉及装饰装修的恢复,应使用同档次、同规格、同品种、同颜色材料,且与原装饰装修工艺、要求、风格一致,如需变更必须经物管公司或业主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承包人未完成整改维修);施工期间及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清运垃圾。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整改维修所需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收费标准按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规定执行,用量以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确定的实际用量为准,承包人应在完成整改维修后3日内将水电费直接支付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否则发包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整改维修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含整改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和业主索赔等)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的保修事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可以直接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业主索赔和其它的必要费用等(具体金额以物管公司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为准),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通知承包人后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1)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

  (3)业主强烈要求立即处理的。

  (4)其他不及时处理会造成更大损失的情形(如管道爆裂、管道漏水、电线短路等)。

  3.保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可以直接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业主索赔和其它的必要费用等(具体金额以物管公司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为准),由承包人按2倍赔偿给发包人,但出现下述第(6)项情况的,按1.5倍赔偿给发包人;发包人有权直接在质保金内扣除。

  (1)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通知后未按时赶到物管公司前台报到的;

  (2)承包人到物管公司前台报到后未及时到现场查看的;

  (3)承包人到现场查看后未按时提出书面处理方案的或者未按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或业主确认、修改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维修的;

  (4)超过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期限10天仍未完成整改维修的;

  (5)承包人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不准确,造成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不能送达通知的;或者承包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变动后,未按约定告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造成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不能送达通知的;

  (6)发生保修事项经承包人处理后, 同一部位再次发生问题需要整改维修的。

  出现以上第(1)、(2)、(3)、(4)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2千元,累计计算。

  4.质保期内发生保修事项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根据约定直接进行整改维修的,不排除承包人的保修义务,保修期内再次发生问题的(包括已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进行整改维修后的部位),承包人仍应承担保修责任。

  5、在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按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单位及时保质完成工程质量整改工作,否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单位有权处每次罚违约金500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四、发生保修事项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维修

  1.本工程中如出现倒塌、脱落、变形、开裂、损坏、松动、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不符合主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能正常使用等,在3天内完成整改维修;

  2.出现渗水,在2天内完成整改维修;

  3.除前述约定外,其他事项的整改维修,均应在3天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的,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本条所指的整改维修时间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发出整改维修通知之日开始计算;整改维修后必须按第六条约定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才视为完成整改维修。

  承包人逾期完成整改维修的,每次每逾期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累计计算,造成损失的(含业主索赔),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发包人有权直接在质保金内扣除违约金和损失;逾期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按第三条3款约定执行。

  五、联系、通知方式

  1.为使承包人及时有效的履行本保修协议中的义务,承包人提供以下方式供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联系:

  (1)联系地址:

  (2)电话:

  (3)传真:

  (4)电子邮件地址:

  (5)联系人:

  承包人保证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准确无误,否则造成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不能送达通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本保修协议中所指的发包人通知方式包括:直接送交、电话、传真、邮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采用其中任意一种方式进行通知均为有效。前述通知方式的收讫确认为:

  (1)直接送交的,以承包人相关工作人员签收时为收讫;如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将通知送到承包人办公地址后,承包人相关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将该通知留在承包人办公场所后,视为该通知内容已送达给承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以确认发出时为收讫;如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按承包人提供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拨打电话或发出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而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不通或者被拒绝接收的,视为该通知内容已送达给承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前述事实的确认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可以采用但不限于照相、录像、录音、电话记录、传真记录、电话清单、邮件保存、短信保存等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均为有效。

  (3)邮寄以承包人相关工作人员签收之时或发出邮件(以邮戳为准)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如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按联络地址向承包人发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被拒收的,自发出邮件(以邮戳为准)后第三日的中午12时即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承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如有变动,承包人应提前3日内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否则造成通知不能送达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六、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的验收

  1.发生保修的部位在业主已入住(即已办理接房手续)的房屋内的,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由业主和物管公司共同验收确认。

  2.发生保修的部位在业主未入住(即尚未办理接房手续)的房屋内的,承包

  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由物管公司验收确认。

  3.发生保修的事项属于公用设施设备或者公共部位的,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由物管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验收确认。

  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未经验收确认或者验收为不合格的,视为承包人未完成整改维修,承包人应继续进行整改维修直至验收确认合格为止,因此逾期的,由承包人按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七、承包人在履行保修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承包人参加维修的.人员应该经过必要的培训和相对固定,维修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维修过程中应服从物管公司管理并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文明施工;维修施工还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

  2.维修施工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承包人保修人员进入已入住或装修的房屋内,必须自带鞋套,统一着装,语言文明礼貌,做到微笑服务;同时遵守发包人、业主的要求,维修应整洁有序,维修完工必须清理场地,做到发包人、业主满意,不得有损发包人、业主利益的行为。

  4.承包人保证维修人员必须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维修整改人员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同意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承包人保证无条件接受。

  5.承包人在进行整改维修过程中,未经发包人认可不得向业主随意解释、承诺。

  6.无论任何理由承包人及保修人员都不得与业主发生争吵。

  7.不得强拿强要或私拿业主的财、物;不得在购房业主家用餐;不得损坏业主室内物品或公共设施、设备。

  8.承包人必须认真负责的履行保修责任,不得对保修敷衍了事。

  承包人或其维修人员违反本条规定,造成业主向发包人或者有关部门投诉的,每出现一次,由承包人承担20xx—5000元的违约金,累计计算;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质量责任的承担及后果的处理

  1.保修期内(含延长后的保修期)因工程质量(包括保修质量)问题引起业主与发包人发生争议或者业主向发包人索赔的,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通知后十二小时内派人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进行处理。逾期,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有权同业主直接协商解决,发包人同业主签定的相关协议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抵扣。

  2.保修期内(含延长后的保修期)因工程质量(包括保修质量)问题引起业主与发包人发生争议或者业主向发包人索赔后,由发包人与业主协商解决,承包人可以参与,如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解决意见不一致的,按发包人的意见与业主解决,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决意见都不能与业主协商一致,业主按法律程序解决的,则法律文书确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费用和损失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抵扣。

  3.保修期内(含延长后的保修期)因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投诉或发生争议,发生以下情况的,承包人应按约定承担责任:

  (1)因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到发包人和金科集团及金科集团各子公司办公场地、营销部等闹事的, 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3万元。

  (2)因质量问题被电视、报刊等媒体作有损发包人或金科品牌的报道, 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5万元。

  (3)因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到公共场所阻碍交通、游行等事件的, 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万元。

  若上述事件出现二次以上(含二次), 每增加一次,上述损失赔偿额也相应增加一倍,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4.承包人认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不属自己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必须在知道该质量问题后10天内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无责任,承包人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提供的证据无效的,视为该质量问题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承包人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有异议,在未明确责任前,承包人应无条件按本协议约定先行承担保修责任,待明确责任后由责任方将由此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具体金额以物管公司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为准)补偿给承包人,承包人拒绝按本协议约定先行承担保修责任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按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追究承包人责任。

  5.为避免争议,双方确认因以下情况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后,可以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1)承包人分包的分项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

  (2)由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含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

  (3)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6.共同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如各方不能协商确定责任比例的,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九、质保金

  1.质保金由承包人按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的%留存在发包人处。

  2.质保金退还按以下约定执行:

  (1)保修期到二年六个月后,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履行情况进行确认(以物管公司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为准),发包人收到物管公司对工程质量、保修履行情况的确认依据后,按留存质保金减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款项(包括违约金、赔偿金及损失等)后,由发包人一次性将该部分剩余款项支付给承包人。

  (2)截止保修期满时,尚有新维修的工作项验收合格后不满一年的,应至少继续保留该部分整改费用的2倍的质保金,待该工作项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不再出现问题方可全部退还。

  (3)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未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履行情况进行确认(以物管公司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为准)前,发包人有权拒绝办理质保金退还事宜。

  十、其他约定

  1.本保修协议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及相关费用(含业主索赔费用、发包人名誉损失费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留存的质保金

  中直接扣除,如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抵扣或者未留质保证金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5日将不足部分全部支付给发包人,逾期按应付款的每日千分之三累计计算违约金。

  2.本保修协议中的业主是指购买、使用发包人开发物业且与保修有关的单位和自然人,包括购房业主/住户和租赁使用人。

  本保修协议中所指的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是指该工程移交后对其进行物业管理的公司,具体为重庆市金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

  3.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签署《质量保证书》和双方签订的其他保修协议与本保修协议约定不一致或者由抵触的,按本保修协议约定执行。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工程维护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维护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签订此电脑维护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维护范围及内容

  (1)该网络工程故障维修。

  (2)该工程软件故障维修(包括系统安装,系统还原,系统更新,定期检查)。

  (3)网络工程每月____次定期检查。

  (4)工程应用最新信息传播。

  (5)提供技术支持。

  二、维护方式

  (1)突发故障的上门维护:在接到甲方的电话通知后,乙方必须最迟在第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上门维护。(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2)每周______次定期探访维护系统,对用户的系统进行优化配置、调试好应用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使系统达到更高使用效率。

  三、收费

  项目实施完毕后一年内免费提供产品及工程的维护和检查,终身优惠提供项目升级及维护。

  四、双方责任

  (1)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内必须尽职尽责提供工程维护项目里的服务内容,甲方要求服务的联系方式为电话联系,甲方发出维护请求后,乙方必须在____—____分钟内上门服务,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2)乙方在为甲方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硬件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由甲方自出更换新配件或是可用配件费用(其中更换零配件负责安装费用属于免收范围)。如甲方被维修的配件为乙方所提供,则根据产品正规保修细则履行。

  (3)乙方在为甲方更新系统、工程服务的过程当中如碰到必须购买必要特殊的工具或软件,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①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议。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维护合同4

  甲方: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Y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工程维护合同5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发包人:

  分包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百色市xx县“xx乐里,时代新都”消防维保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如期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二、维保的范围及内容:

  喷头安装、消防箱安装、水泵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施工工期:

  该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___天,合同签定后乙方即进场施工。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由于甲方及土建原因造成;

  2、原工程的设计变更;

  3、甲方不按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可抗力的事件。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包清工加施工机具;

  2、劳务分包暂定价为税后人民币:11万元整(叁拾贰万捌千贰百贰拾伍元整)

  3、如需委托乙方进行其他消防施工工作内容,费用另性协商。

  五、劳务费支付方法及结算方式:

  1、合约签定后甲方即付进场费:30000元;

  2、工程完成至90%时,甲方支付全部劳务费的80%;

  3、工程在进行消防检测时完成双方的结算手续,甲方在项目经柳州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将全部劳务费扣留3%的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乙方;

  4、工程结算:实际安装工程量称以各个工程计价点的单价为劳务费总价。

  其中:喷头安装50元/个(带管);

  消防箱安装250元/个(带环管);

  水泵房按图纸整套4800元/套(另算)。

  备注:室外连环管另算。

  六、技术资料及其它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分包范围内的消防施工图纸壹份。

  2、施工中由于现场因素的需要进行的施工变更,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满足消防规范的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数据资料后尽快予以认可;对非合同内的工程量其安装的劳务费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在工程余款结算时一起付清;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该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甲方自行采购。乙方负责起劳务所需的安全设施、加工机器和安装机具及相应的耗材,如:冲击钻的钻头等。

  2、乙方进场使用的加工机器和安装机器应有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的过程中及时检修和维护。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按计划及时提供安装所需的有关设备和材料;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按设计图纸解决与土建等各方的协调事宜。

  2、委托代表队工程进度、质量进行都督,检查隐蔽工程,板栗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施工队伍、班组的关系。

  3、对乙方的现场施工进行配合,协助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生产机器地板与和安全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督促。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拨付劳务费给乙方;并对合约外工程量进行签证。

  5、负责做好施工过程各原始资料记录,标志竣工图及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装订成册。

  6、对乙方的施工不合格项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施工不合格项衍生施工材料的浪费进行处罚。

  7、对委托乙方施工的非合同的工程量按程序进行确认和签证,并把签证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支付。

  8、甲方在乙方对每月的限期整改内容进行消项后才办理相应劳务费请款手续。

  乙方:

  1、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合格、节约、实用”的施工月子配合乙方的施工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文明施工,付出乙方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和指导、监督、协调。

  2、合同签订后即进场施工,样安装国家有关消防安装的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作质量。

  3、对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和现行消防验收规范要求,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对乙方开具施工不符合项的限期整改通知单,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报甲方项目部消案。

  4、因工程仅对需要安排加班施工的,与甲方进行协商。施工中,遇到必须损坏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或装饰物的,首先告知甲方,经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5、进场施工人员须配置相应的特种上岗人员(电工和焊工)各一名,并持有有效证件到甲方项目部备案。

  6、承包人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接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符合建筑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7、承包人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归于表扬,对违章工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则制度者给予纠正、责令整改、处罚,直至推出现场。

  8、对承包人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发包人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更改,而承包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应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

  9、承包人对其领用的材料的保管工作,需配备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报内领用材料及设备的保卫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10、承包人应当样安装《分包合同条件》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承包人须管材造型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对因违反安全事故规定引起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存的责任。

  11、承包人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认识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其费用自理。

  12、发包人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再次分包。

  九、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1、该消防系统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消防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安装要求。确保各系统的使用功能稳定、可靠。

  2、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该工程总体保修一年。

  3、保修期内,属安装施工问题的,由乙方负责检修并承担费用;不可抗力因素照成的设备和系统损坏的,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机具和设备有甲方自理。

  十、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顺延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疑犯更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纠纷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采取有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消防工程质保期完结清安装劳务费后失效;合同执行期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有好协商,商定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甲方工作:

  (1)对乙方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

  (2)在施工地点为乙方提供施工和生活便利条件。

  (3)负责按时共给施工所需全部材料。

  十四、乙方工作:

  1、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2、按图及国家及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如有更改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签字。

  3、遵照《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条列。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经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须有操作证方可上岗。若由于乙方违章操作给甲方及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责任赔偿。

  4、乙方应保护施工场地整洁,当天施工留下的垃圾当天清理干净。

  5、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以当地有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6、在钻孔施工中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将墙面腻子弄脏,在钻孔完毕后应将已污染的墙面清理干净。

  7、施工后期孔洞修补时,应保证其他工种后期补刮腻子时能刮平天面。

  十五、其它

  (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机具,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节约材料,若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甲方施工机具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延。

  (2)若乙方施工人员中途退场或无故停工,甲方有权停付人工费,所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确保工期,若乙方误期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发现乙方不按图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技术低劣,造成工程质量差。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停付人工费。

  十六、甲方的所有设备、构件、工具、进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待工程结束时,所有设备、构件、工具、必须如数退还甲方,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乙方需对甲方进行赔偿。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工程维护合同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房屋______间,______室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装修主要材料”的承包方式;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总价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总价款包括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乙方提供材料费等。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中期验收(水电改造结束;厨卫墙、地砖铺贴结束;石膏线、地漏等安装结束;地面找平结束)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4)施工清场结束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甲方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三条材料供应(材料明细见附件《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对材料品质、数量进行验收;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一经使用视为合格,由于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除外)。

  4、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乙方承担责任;严禁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按家装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3、乙方必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水、电改造等隐蔽工程;

  C、防水工程及闭水实验;

  D、墙、顶面基础处理;

  E、底漆、面漆F、各部位板块铺贴;

  G、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

  5、未达到施工、验收及环保标准的,乙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保修

  1、乙方承诺对施工范围内的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并结清工程余款后算起,为________。

  2、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3、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4、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的5%;乙方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未按规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乙方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同时乙方要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维护合同7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实现山东省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实现山东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有效拉动山东省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为更好地发挥工程在山东省国计民生的调控枢纽作用,保障工程正常生产运营,强化工程日常维护保养,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省调水局3月29日《局务会会议纪要》关于韩庄运河段工程成立独立养护公司的部署,从完善工程运营体制机制出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枣庄段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愿与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以下称“山东水总”)合作,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和资源,组建南水北调东线独立养护公司。为使合作达到预期目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组建企业名称暂定为:山东水利工程运营维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经营范围: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及保养。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及管理。

  三、注册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四、注册资金:550万人民币。

  五、出资人:

  1、管理局(也可用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持股比例不超过40%。

  2、山东水总。持股比例不超过40%。

  3、其他合作伙伴。持股比例不超过30%。

  各方出资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到位。

  如无第三方介入,则管理局与山东水总出资比例各为50%。

  六、股本结构按各方出资比例;各方按股本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公司运营风险。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章程约定。

  七、公司运营资质暂享用山东水总分公司待遇。

  八、公司规模:15人——20人;

  九、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管理局与山东水总各推荐2名,第三出资方推荐1名。

  十、管理局为公司董事长单位;山东水总为公司经理单位。第三出资方为公司副董事长单位。

  十一、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管理局提名人选担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并入山东水总。

  十三、公司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确定。

  十四、各方按照各自程序报请主管部门同意,然后按《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制订公司章程。

  十五、出资各方共同推举公司组建负责人。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主管部门批准相应行为后生效。

  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枣庄段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三方出资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维护合同8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 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

  1.3工 期: 至 ,共计 天。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合同价款:预算价格 (大写),¥ ,包工包料。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根据需要要求进行变更,合同价款可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增减工程量预算为依据进行价款调整。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 % 。 预留 %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称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7条 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维护合同9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承建的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一年免费维护期已界满。为保证系统设备的良好运行和使用特定立此协议。

  一、服务项目的名称:

  服务项目的地址:

  二、服务范围:

  (一)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

  (二)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

  (三)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

  (四)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

  (五)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

  (六)每季度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

  三、结算方式:

  (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

  (二)服务费一年结算一次,甲方在一年服务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三)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

  四、季度维护方式:

  □甲方通知□乙方定期巡视

  五、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在系统发生故障后即时通知乙方,并详细、真实地报告故障情况、时间、故障前的运行情况;

  (二)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有义务与乙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三)在乙方服务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排除故障

  ;

  (二)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

  (三)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

  (五)服务过程中,若甲方财产被乙方人为损坏且确认后,无论大小由乙方按现值赔偿;

  (六)服务后由乙方详细填写维修单。维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盖章等项。

  七、违约与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照协议提供及时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次扣除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欺骗甲方,使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部服务费做违约金

  (三)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由于双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违约,需双方协商解决,并有备忘录备查

  (五)协议终止时需有书面材料通知对方。

  八、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维护合同10

  委托方(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地址:

  承建方(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地址:

  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来承建甲方的网络工程,在承建过程中,乙方会按照甲方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甲方承担配合乙方进行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

  2、经双方协商,乙方的施工开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网络工程项目明细:

  (1)甲方局域网布线由第三方承包商承建,乙方负责布线完成之后的机房网络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第三方承包商布线及测试完成的前提下,乙方负责实施甲方办公场地的计算机网络节点的安装及调试工作(不包含网络布线和线路测试)。

  (3)线路故障引起的网络问题由布线承包商解决,不在我公司责任范围,设备故障问题在我公司责任范围内,由我公司解决。

  二、质量保证及保修

  1、甲方承担线路调试所需的施工费及设备购置费(网线,交换机,路由器)。

  2、乙方对其销售的产品提供________年质保(交换机),对工程所涉及的线路及设备保修期限为自交工之日起年。对保修范围内的硬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操作系统自身故障造成的网络不通或其他网络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对于此类故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进行维修及维护工作,但要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合同报价合同报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总价的作为订金,设备到达后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设备款,余款在工程验收通过之后由甲方向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条款

  1、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交工之日起________年。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约。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项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维护合同11

  委托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维保项目:

  □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门禁管理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拼接墙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车库道闸系统 □电梯三方通话

  □□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 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壹年

  第二条 具体维保内容

  乙方应根据维保项目出具详细《维保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开展维保工作。

  第三条 维护保养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费用总价为 (¥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

  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松香、电工胶布、白胶布、扎线排、器材专用清洁剂等。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元(¥ 元)。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10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20%的维护款,用于对于乙方的约束。 乙方应于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维保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系统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 次。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

  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维保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管理处电话:

  现场工作人员:

  签订日期: 年 月

工程维护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导致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在发生火灾时不能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为此需要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以便于分工和互相配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建 筑 面 积:

  二、维护服务消防工程地址:

  三、维护服务消防工程范围:

  四、委托消防工程服务内容

  本公司一贯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维护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系统的维护服务,具体为:

  1、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的定期测试和检修。

  2、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

  3、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易损的维护、修理、更换。

  五、委托消防工程维护服务时间:

  每月案《维护方案》对消防系统各设备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按《维护方案》中季检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在合同年末案《维护方案》中年检要求对系统进行全面年度检查。

  注:

  1、月、季、年检的检测要求详见《维护方案》。

  2、月、季、年检的.检测时间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3、在进行季、年检的当月不进行月检。

  六、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

  1、消防工程维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 年

  2、消防工程维修服务金额为。

  3、合同签字生效后,分两次付清合同款额,合同签订后三天之内付合同金额的50%即 ,剩余50%即 ,在维护半年后的第一个月30日之前付给乙方。

  七、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的第六款第三条付款方式拨付给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发生无故拖欠现象,将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应按消防值班规定安排人员坚持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制度规定认真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由于甲方值班人员的失职,造成的火灾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在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中,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确认后5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据实填写维修单,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分别交甲、乙双方存档备查。

  3、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给乙方提供检修现场使用的机具、升降设备,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

  4、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无故障和损坏,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

  5、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检查中如发现消防设备或部件存在质量问题,需另购置时,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更换。

  6、合同期间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7、根据规范为防止误报、漏报,报警设备应每二年清洗一次,由乙方负责对报警设备进行清洗,其清洗和耗材费用另行计算。

  八、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方案》要求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维修,使整套消防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并符合消防法要求。如乙方未按《维护方案》对甲方已交付乙方的楼层进行消防维护所引起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动承担。

  2、乙方月检和季、年检工作完后,应填写巡检单、维修单,并出具季、年检报告,由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分别存档备案。

  3、在消防维护服务中,乙方不得改动原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零件,需改动应通知甲方,在甲方认可同意后改动,并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4、乙方随时全面将消防系统工作状况通报给甲方消防主管负责人,并报送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备案,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运行现状。

  5、在维护、修理、更换、检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按原价值赔偿。

  九、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条款,若不履行条款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甲方付款当日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维护合同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消防系统委托乙方进行维护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消防基本情况

  管理类型:消防设备维护

  坐落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多层栋楼:

  设备设施:

  1、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木质防火门系统;

  2、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消防专用广播、专用电话。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提供服务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承担本合同相应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依据苏公厅(1997)117号《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其附录结合徐州地方消防管理要求,按附录日、周、月、年维护计划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修,指消防报警系统、进水管口、消防泵房、防火卷帘、防排烟,室内外消防设施,指各类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第八条管理与消防有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九条其它委托事项:

  工程正常维修保养用料由甲方负责提供,或甲方认可后由乙方采购甲方支付费用。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消防管理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定期向消防机构报告。

  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及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监督乙方按照《规定》落实月、年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

  4、协助乙方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督促乙方及时解决改进。

  5、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消防遗留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消防审批手续并通知乙方。

  7、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在本消防管理范围内,以下行为应同乙方协商:

  (1)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备的实物、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因施工影响消防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设施。

  9、负责收集、整理消防设施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内向乙方移交。

  10、按甲乙双方的约定付给乙方消防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情况每月初向甲方管理部门汇报。

  3、发现人为破坏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经甲方同意后可选聘专业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本消防设施的特殊维修业务(如管道保洁、防火卷帘修理保养等,但不能将消防管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消防设施用房、消防设备、设施等年度的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报请甲方认可并组织实施。

  6、向甲方收取本合同所定消防管理、服务费费用。

  7、每个月向甲方提交月消防维修、养护等情况报告。

  8、对消防的公用设施(含房屋)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进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因消防设施维护问题受到消防行政机构处罚的损失、罚款和消防检测不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消防日常管理、托管档案资料及有关公共设施。

  (1)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资料;

  (2)消防设施有关记录资料;

  (3)消防检查及处理的有关记录资料;

  第四章消防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1、乙方每月至少到甲方检查次,必须确保消防系统正常工作并保证设施齐备有效;

  2、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消防维护实施细则;

  3、达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要求;

  4、乙方应完善甲方提供的消防资料并提交甲方。

  5、每个月向甲方提交月消防维修、养护等情况报告。

  第五章消防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三条消防管理服务费,指消防办公费用、消防设备维护费及档案资料管理服务所发生的服务费。

  本消防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市场价格报价,由甲方认可后,向甲方收取,每年维修保养人民币元,包干使用,按季度支付(元/季度)。

  第十四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使用。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其它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章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方消防管理部门:电话:

  乙方维保管理部门:消防维保部电话: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条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7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义务和第四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申请消防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或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因乙方未及时提醒甲方整改消防隐患或巡查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乙方没有做到第十二条规定其中之一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季度费用。

  第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因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壹万元的违约金,由于毁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双方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消防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有文件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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