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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4 14:47: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5篇【精】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5篇【精】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

  为了提高施工质量及服务质量,更便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对客户、对公司、对自己负责,特制定如下条例:

  1、客户至上,不得出现与客户争执的现象,不得向客户有任何抱怨,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司形象的言行,如遇到无法处理相关事情,当事人须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

  2、施工现场,一律禁止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人员须做到准确测量、精确施工;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出现人为误差及差错;不得偷工减料。

  4、施工前检察好各项材料的质量及规格,不得出现材料使用错误的现象。

  5、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布置的施工任务,不得出现误工现象。

  6、随时注意材料的用量,材料不够时,提前一天通知施工负责人。

  7、工人间相互配合,做好衔接工作,严禁出现工作怠慢、不配合的`现象。

  8、做好防火防盗等意外情况的防备措施;爱护公司财产物品,不得出现损坏、浪费现象;不得有转移、变卖、偷运公司的任何材料、财产、物品等违法行为。

  9、不得出现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10、当天工作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并整理好工具材料,与工地负责人总结当天工作并做好次日工作安排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2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项目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的控制与管理;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为保证工程正常、有序的开展;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根据工程合同协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供参建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共同遵照执行,并供现场建设单位与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是对工程合同条款的补充,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的管理办法自送到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专业齐全的项目管理人员,所配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管理的需要;如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业主代表和总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完成人员的调配。

  第二条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人员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建设单位书面批准,施工单位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更换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

  第三条建设单位项目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任何一位被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代表有权要求的期限内将上述人员调整完毕。

  第四条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安全工程师如因其他事务,需离开现场,须提前24小时向业主代表(或总监)书面或短信方式请假(含节假日)并取得同意方可离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第五条任何施工班(组)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一条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形式: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分项工作专题会议等。

  第二条会议时间: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检查验收后进行),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三条会议地点: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总包项目部会议室),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四条参会人员要求: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参加检查验收的相关人员),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五条会议纪律: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杜绝“会上不说话,会下乱说话”的现象。

  第六条会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各方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检查验收会议除外)。

  第七条会议执行: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会议结论执行未按会议结论执行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1、总包项目部专用章必须,有总包企业的正式授权函,授权项目专用章的用途范围,否则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可视为无效。

  2、为方便文件收发,总包单位的资料收发必须经总包项目部授权一至两人专人收发文件,非授权人员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发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

  3、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收发人员应经常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

  4、办理业务活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工作联系应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监理部人员的口头指令,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确认。

  5、施工单位上报所有文件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所有超过一页的文件,必须骑缝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

  6、对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严厉处罚;若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或监理单位监理部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

  7、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并通过监理单位监理部办理(紧急情况除外)上报工程内业人员。最终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通过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通知等。

  8、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号。文件编号规则采用建设单位文件编码编制规则(变更签证资料)。

  1、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施工中的指导作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术资料必须按相应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分类编号、建立档案及目录。

  2、隐蔽工程的隐蔽资料在隐蔽后3日内向监理部提交隐蔽验收资料,监理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工程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

  第三条工程经济资料的管理:经济资料要及时办理相应手续,保证工程经济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1、工程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准确、系统性,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拒绝接受。

  2、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工程结束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时,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资料。

  第一条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到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蓝图或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现场监理单位联系进场事宜。

  第二条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监理部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场地、工序移交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标高控制点、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驳点等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三条场地移交后5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架构,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授权一至两名专人收发文件,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7日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盖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

  第六条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

  1、施工单位需要仔细阅读施工图,要对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进行核对,尽可能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将发现的问题记录整理,会审前交监理工程师汇总。

  3、图纸会审后,由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由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设计单位项目部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的《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5、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统一发送各参审单位。

  1、图纸会审后15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工程部。

  2、经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同意后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重要的施工依据。

  3、若审查不合格,将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修改直至合格。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阶段布置)等。

  1、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30日,施工单位项目部上报自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依次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是否具体、有效。

  2、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修改后重新履行本程序。

  3、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的可行性,并经施工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及节点预付款预计支付计划等,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经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同意确定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之一。

  第一条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设备)应先进行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填报《材料(设备)样品审批表》(材料价格需认价时同时填报《材料(设备)价格审批表》),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认定后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后,贴上《样品批准标识》存放在建设单位样品库房内,以备进货、验货之用。

  第三条部分材料(设备)需要考察批准的,施工方应积极联系供货单位,邀请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考察认定供应单位。

  第四条施工单位有对所使用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监理书面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否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每一批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应口头或书面通知进场材料的时间、品牌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联合验收;对于应抽检复试的材料,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材料(或设备)进场,必须建立严格的材料(设备)进场台帐记录,充分反应所进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根据需要随时查询。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将商砼供应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并将商砼站提交的相应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剂检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作为存档资料。

  第一条工程施工前7天,施工单位项目部提交《工程测量方案》,待审批后按方案实施。

  第二条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提供测量仪器如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测温仪器、台称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填报《监测设备验收记录》,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基准点检测和保护,应填写《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并妥善做好建筑中线或轴线桩的准确测设和长期稳定的保留工作。

  第四条在土方开挖前应根据规划局提供的坐标点、水准点(基准点),进行准确放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监理部测量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查,同时保留测量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示意图作为资料保存。

  第五条对于独基、筏基工程在土方开挖后应进行基础复核(规划验线),填写资料经确认后备案。

  第六条土方开挖完成经过人工清基后,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标高及各部尺寸,组织相关单位并报经质监站验槽,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基础垫层的浇筑。

  第七条基础垫层完成,必须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复核轴线,并及时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进行轴线测放,垂直度控制线测放,应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表》,并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确认。

  第九条建筑物沉降观测,建设单位另有合同;《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表由建设单位提供。

  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工程试验员岗位。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按规范和施工需要,制作试块并做好试块上的标识记录,进行标准(同条件)养护。

  第三条现场制作的试块达到龄期后,送资质满足要求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收到试(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实验结果报告监理单位,并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留存。

  第六条凡需送检的原材、焊件,现场取样时必须要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取样,样品的抽取方法按规定进行。

  第七条所有送检的材料,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要求。

  3、竣工验收达到阜阳市整体综合验收及分户验收标准。

  第二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将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回复,并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部复查。

  第三条在隐蔽工程进行施工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再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四条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须填写《砼工程浇筑令》及上报相关附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才能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场后,检查送货单内容(混凝土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是否加外加剂等)与现场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时进行坍落度的测试,并做好浇筑记录。

  第六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定期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第七条每一检验批工序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及时填写质量验收表,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归档。

  第八条各分段验收工程完成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理部审核。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办理工序交接单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结构拆模需提交《拆模申请书》;外架拆除需提交《拆架申请》;大型施工机械拆除需办理《机械拆除申请书》;防水工程施工前办理《基层交接单》,抹灰前办理《基层验收记录》等。

  1、施工实体样板确认程序要求: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需做施工样板,施工单位在做样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样板的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批;审批后,监理根据施工图(含修改图)的要求、规范、合同及已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旁站、并记录做样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样板制作完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师召集三方专业人员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确认的过程也可以同时请设计对样板进行使用功能效果方面的确认或提供文字要求。此过程可能经过几次反复,以最终几方确认的样板签认《施工样板确认单》,施工单位照相或录像后存档。确认样板后施工单位才能备料大面积施工,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样板确认的内容:主体阶段的分项样板(如: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构造柱等)。装修阶段的分项样板(如:标准装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墙干挂花岗石、玻璃幕墙、楼地面和楼梯间排砖、塑钢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入户门、吊顶、机电各专业电气、管道安装等)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样板。确认设备在建筑物摆放位置。确认施工精度或检查标准。确认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

  3、材料样板的确认:用于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必须按合同要求报送材料样板,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后,封存样品。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样品“样板室”以便对施工阶段采用的材料封样与进场前提供产品进行对样,实施比对监控管理。

  第一条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

  1、图纸会审后15日内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提供基于指导现场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一式四份。

  2、各专项方案、计划同样一式四份应在该项工作展开前14日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报送审批。

  3、监理单位监理部,收到上述文件后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并呈报建设单位项目,经建设单位项目审核同意后执行。

  4、每月25号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月进度计划要求写明计划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同时计划需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第二条进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部衔接、处理。

  第三条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情况下,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所停工的时间不得办理工期延长确认。

  第四条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月进度计划、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工程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在当期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第一条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授权监理单位负责,请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正确规范指令。

  第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制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三条现场安全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第四条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五条现场文明施工按照《阜阳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抽查表(房屋建筑)》评分标准的要求实施。

  第六条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夜间施工等工作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告示。

  第七条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第八条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堆场及仓库、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第九条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对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等项情况的联合大检查,按规定记录备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具体检查时间定于每个星期四下午2点。

  第十条每月建设单位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具体时间以每月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提交:安拆方案、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备案登记证、准予使用证等。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或使用台帐,台帐登记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进行清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

  第一条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有关规定。

  第二条施工单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必须按国家规范和现场情况向建设单位报送临时用水、施工用电方案,方案经过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安装;建设单位指定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单位安装合格的水表、电表计量;施工用电负荷不得超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计算的负荷,负荷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内部协调。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派专职维修人员对管道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大量漏水或水表、电表损坏未及时更换,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将有权做出罚款、并作增加当月用水、用电量处理。

  第四条各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必须按总包单位的总平布置要求进行驳接。

  第七条本项目用电、用水由总包方进行统一管理,监理单位监督;总包单位必须配置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用水进行统一管理,专职电工必须常驻现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一条本工程的工程变更签证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工程结算时统一支付。

  第二条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当现场发生合同以外工作内容时,必须在事件发生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审计单位工程师进行现场核实,隐蔽性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工程量确认(过程必须有影像资料)之后办理现场签证单,并在事件发生完后14天内上报工程费用增加(减少)清单。请注意,未经确认“发生的`工程量”或事件发生14天后补办签证的,项目工程部将有权不办理后补手续;其发生工程费用一律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不得进入工程进度或结算价款。

  第三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内容,建设单位工程部将以零星委托的形式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在完成通知单上的内容后14个工作日内(隐蔽性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建设单位统一的《工程增减申报表》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14天内提交工程费用报表给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不予确认增加价款。

  第四条本工程的变更签证流程及表格,按照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条施工总包制定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第二条施工总包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质量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管理,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进度滞后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建设单位形象和声誉等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除了承担处罚外,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连带处罚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施工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异议的可请求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

  第四条分包单位必须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质量、安全等,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否则,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施工单位须在初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整理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通过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的审核并获取竣工资料进馆批文后,施工单位方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初步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勘察、物业公司)核定后,监理在3天内批复施工单位工程复验申请。施工单位负责邀请质监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单位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按建设单位要求,撤出全部生产及生活区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下列资料(部分手续由建设单位配合办理)

  (2)、经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气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办理的专项竣工验收手续;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条小业主、物业接收验收:小业主验收是指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成竣工综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房管等部门)验收后,按建设单位的售楼标准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验收申请》,经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组织物管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小业主进行小业主交付接收验收,小业主接收钥匙时发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整改。验收提出的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经验收各方确认并办理《物业移交单》。

  第三条完工手续:施工单位完成现场实体移交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后,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各类备案手续。

  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照合同或管理办法违约的,除接受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接受以下处罚

  1、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5000元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对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1000元进行处罚.

  3、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逾期不能完成调整的将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进行处罚。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现场代表、总监同意的情况,除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2000元,第三次及以上缺勤,每人每天罚5000元。违约金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贵人一个月缺勤5天或2个月累计缺勤10天的(包括节假日、因工程需要必须出勤日,病假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承包人将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3年内不得进入界首市招投标。 6、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后,未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代替其工作的情况,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1000元,第三次缺勤,每人每天罚3000元。7、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每周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检;如现场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按每人次50元进行处罚(同一人可累计处罚);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将按每人次500元进行处罚。

  8、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谩骂、威胁行为,每次处罚10000元。

  9、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殴打行为,每次处罚100000元;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且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程会议处罚条款:迟到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不参加会议也不请假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1、未对所发文件(超过一页)加盖骑缝章,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拒绝签收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3、改动经济资料的真实性,此单资料不进行签证同时将按每单5000元进行处罚。

  4、未按时、按质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

  5、未提供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资料(PDF格式),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编制存在明显的抄袭和内容与本工程不符的情况,将按每份1000元进行处罚。

  2、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将按每份5000元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按照约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

  料时,发现所检查的材料、设备与该条款约定的标准的任何

  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按照合同

  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3、擅自使用检测复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进行拆除同时将按每次10000元进行处罚。

  4、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进场检查、确认的,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5、本工程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由施工单位承担。

  1、使用未经校验、检测或校验、检测过期的工程测量设备,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2、工程测量(检测)数据不真实,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取样、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2、试件、试块,未按规定制作、留置、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3、检测、检验、试验无(CMA章)报告,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总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的,自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发出2个工作日内,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总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拆除重建。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10000元。

  3、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标明罚款的按罚款数量,未标明的按10000元/项次。

  3.1未抽排积水就进行混凝土浇灌的,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

  3.2土方回填没分层夯实,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

  3.3砼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或者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露筋、及涨模等,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未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通过,擅自修复,1000元/项次。

  3.4钢筋制作、安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项次。

  3.5分部及竣工验收时楼、地面裂缝及墙面开裂漏水,1000元/项次。

  3.7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1000-5000元/处。

  3.8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1000-5000元/处。

  3.9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1000-5000元/处。

  3.10抹灰严重空鼓、线条不直,500-2000元/处。

  3.11现场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饰、隐瞒质量问题者每次罚款10000-30000元。

  3.12粘贴施工(外墙面砖、地砖、石材)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200-2000元/处

  4、蓄意阻扰建设单位、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和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500元。

  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的;每次罚款1000元。

  1、未按时提交相应的进度计划,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2、未执行《工程暂停令》,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2、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3、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4、现场使用小型手动机具,未按照要求接电的,按照私拉乱接处理没收机具并处罚500元/次。

  5、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一层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6、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不规范整处,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7、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9、“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2000元。

  10、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1、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2、施工现场在禁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3、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如: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小型设备)无防护罩或无设置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台罚款加500元;(如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无检查验收记录、准用许可证、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证件无效处罚1000元,(并要求停止使用)罚款金额累加。

  15、施工现场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滋事、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劳务用工不得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残之人,违反此规定者每次罚款1000元。

  17、各分包单位(或劳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干涉建设单位、监理的正常工作,以致威胁建设单位、监理有关管理人员,每发生一次由其上级承包单位承担罚金5000元,并且责令清退其出场。

  18、施工现场内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发生一起斗殴事件,甲方监理方直接对总包处于每次1000元的罚款。总包应杜绝任何影响建设单位或其他合作分包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过激行为,如攀爬塔吊、跳楼、封堵销售部、市政道路及擅自切断现场供水供电行为,或现场发生严重治安及刑事案件,总包处置不当给建设单位、监理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如报纸或电视台的指名报到及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监理将给予总包50000—100000元的罚款。

  1、施工单位新装水表、电表或拆除水表、电表,未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抄表记录,将承担当月施工现场所有用水、用电损耗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总包单位私自向各用电、用水单位乱收取费用,一经核实,业主将责令总包单位向各用电、用水单位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处以多收费总金额10倍的罚款。

  3、总包单位未配置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用水进行统一管理,将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

  1、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分包方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暴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总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形象、声誉造成损失,分包单位除了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外,总包单位按事件严重程度分别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金,总包单位还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2、分包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每发生一次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一般事故:1000元;轻伤事故:1000~2000元;重伤事故:2001~10000元;死亡事故:10000~100000元

  3、分包单位不能按总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安全等,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队伍的处理。

  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如分包单位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整改,每延期一天,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

  5、施工时分包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总包单位可按每次或每处500元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存在的将受到加倍处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书面(整改通知单、监理例会)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施工单位不积极落实整改的,除按照上述条款处理外,每次额外追加5000-10000元的处罚;建设单位、监理部有权拒绝参加施工单位的任何验收、资料签字,直至所提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验收合格为止。

  1、各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规定的目标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当月无任何违规违章操作处罚记录,建设单位和监理将视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奖金来源于罚款)。

  2、上述明确的各项奖惩条款,非常规违规首次警告,通知责任方立即整改;问题再次发生其责任方将受到相应制度条款的惩罚。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4

  (一)、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进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数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差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由仓库保管人员留档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据送货单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二)、材料使用与出库制度[page]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page]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员应按工程进度配合材料管理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统计。分项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量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3)、领料人与保管员办理领料手续为:领料人根据当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员申请领料,保管员开具相应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财务(大项目应设置项目部财务科)、领料人各一联。

  (5)、保管员需做好材料台帐,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扣发材料保管员及施工员每天一百元工资。

  (三)、材料归还与退库制度

  (1)、在工程完工70%左右时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购进与发放,并及时的统计出仓库库存材料的状况以及还须购进材料的名单和数目,以避免过多的剩余材料,造成浪费并占用项目资金。

  (2)、在工程项目结束时应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盘点,并督促施工队伍及时的办理退库手续。避免个别人员在施工结束时浑水摸鱼,从而防止材料在工程结束时的流失。

  (3)、材料在办理退库时应填写材料退库单,详细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称及数目。清点完毕后同材料人员办理材料的交接手续,存入公司仓库。从而使公司仓库的材料做到一目了然,以便于库存材料在工程保修期和下次施工中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四)、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page]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上必须详细注明使用部位、数量,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凭单发料。

  (2)、没有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直至手续齐全,由此影响施工生产,责任由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量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施工员核查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一次性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书当月同时结算,结算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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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班组使用材料节超奖罚,具体实施办法按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

  (6)、周转料具的使用,尽量按工作量的大小将周转料具承包给施工队,以防止周转料具的丢失、掩埋、乱割乱锯,应本着长料长用、短料短用的原则,不得将整料随意锯短锯小,凡发现未经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同意将木料、木枋锯短锯小者,按材料价值2倍进行赔偿。

  (五)材料保管与盘点

  (1)储存材料仓库要统一规划、划线定位、统一分类编号。必须做到:物资堆码要合理、牢固、定量、整齐、节约和方便。五五摆放,用五或五的倍数的堆码方法。按照不同形状、体积、重要程度,大的五五成方,矮的五五成堆,小的五五成包(捆),带眼的五五成串,堆成各式各样的垛形。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左右对齐,方方定量,过目成数,整齐美观的五五要求。材料保管中丢失的,由材料保管员负责赔偿。

  (2)对材料仓库必须及时检查,有否渗漏,特别是易受潮物品,更要及时检查,掌握保质期时间。易燃易爆仓库,必须严禁烟火,确保安全。

  (3)做到日清、月结、季盘点,年终清仓。材料盘点要求做到“三清”即质量清、数量清、账卡清;“三有”即盈亏有原因、事故损失有报告、调整帐卡有根据;“四对口”即帐、卡、物、资金对口。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搞好材料节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并作为开展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与考核依据。

  一.施工现场场容

  (一)施工现场围墙应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伤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工地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应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

  (三)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详细,字迹工整规范清晰。

  (四)施工现场内应有排水措施,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

  (五)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扎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六)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

  (七)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八)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语牌,字体书写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二.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字及审批意见。补充、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和审批人签字。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和切实可行的季节性施工方案。

  (三)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

  三.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一)料具和构配件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类码放整齐,预制圆孔板,大楼板、外墙板等大型构件和大模板存放时,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码放应符合规定。

  (二)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应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过1.5米;砌块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砂、石和其他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三)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放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四.施工现场材料节约

  (一)施工现场应有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使材料不积压,减少退料。同时做到钢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长料不短用,优材不劣用。

  (二)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三)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包装容器应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退。

  (四)施工现场应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五.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资料

  (一)应有技术节约措施,实施中应有材料节约计划、效果台帐。

  (二)施工现场应实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三)材料进、出现场应有查验制度和必要手续。

  六.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一)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车辆不带泥沙去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

  (二)办公室,职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染物和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三)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四)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食堂、操作间、仓库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操作和保管,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

  (五)施工现场内的厕所应有专人保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7

  为保证春节假期的施工工地的安全,保证大家过一个愉快的春节,项目部特制定以下《春节值班制度》,具体内容为:

  1、严格遵守值班规定,不得早退、迟到、旷工、脱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情要有记载、记录。做好交接班等有关工作。

  2、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必须保证有人值班。

  3、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物资、无人上班区域的'安全检查。要进行定时巡逻,防止盗窃现象发生、防止火灾等各项灾害的发生。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4、对生活区、办公区的房间和物资应认真检查、登记,并进行落锁、关好窗户、统一贴好封条;生活区、办公区杜绝出现“长明灯、长流水” 等浪费现象。

  5、值班人员在春节放假值班期间为施工现场水电运行及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责任感,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确保水电安全、稳定运行。注意节约用电,防止发生火灾或者电线短路。

  6、值班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逗留。

  7、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遇到突发及重大情况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临时处理措施,积极处置。

  8、 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值班期间的工作。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春节值班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附:春节值班人员值班表和相关人员通讯录。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8

  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在野外作业,条件差,工作任务繁重。因此,搞好环境卫生就特别重要,同时搞好施工环境卫生也可以说是保障施工生产安全所必备的条件和需要。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经理更应负责组织做好本项工作。

  1.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为了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和为施工安全创造条件,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一般可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构件堆放、仓库、加工棚、维修棚、预制场到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名单上墙),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与要求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平坦并满足施工要求,无堆放物、无散落物,做到无积水、无黑臭、无垃圾,有排水措施。生活垃圾与生产垃圾要分别定点堆放,严禁混放,并应及时清运到规定地点。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责任人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放置不得超过3天,如违反本条规定要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本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的厕所,必须天天清扫,并洒布石灰。

  (9)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冬季)和开水(水杯自备)桶,茶水桶必须有盖并加锁。

  (10)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按规章处理,并限期改正。

  3.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2)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及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5)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6)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4.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

  5.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应保持30m以上的距离。食堂内外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1)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①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必要时可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②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③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①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工程使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②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食堂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③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④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3)制售过程的卫生

  ①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②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消并有序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人口食品。

  ③非经过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工地食堂禁止供应生吃凉拌菜,以防肠道传染疾病的发生。剩饭、莱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④共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⑤使用的代价券必须每天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⑥盛放丢弃食物的桶(缸)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2)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2)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6.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和器具的洗涤工作。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的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7.集体食堂发放卫生许可证验收标准

  (1)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体食堂,在选址和设计时应符合卫生要求

  30m内不得有露天坑式厕所、暴露垃圾堆(站)和粪堆畜圈等污染源。远离有毒有害场所

  (2)需有与进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厅、制作间和原料库等辅助用房。餐厅和制作间(含房)、建筑面积比例一般应为1:1.5。其地面和墙裙的建筑材料,要用具有防鼠、防潮和便于洗刷的水泥等。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3)制作间应分为主食间、副食间、烧火间,有条件的可开设生料间、摘菜间、冷荤间、面点间。做到生与熟,原料与成品、半成品,食品与杂物、毒物(亚硝酸盐、农药、化肥等)严格分开。冷荤间应具备“五专”(专人、专室、专容器用具、专消毒、专冷藏)。

  (4)主、副食应分开存放。易腐食品应有冷藏设备(冷藏库或冰箱)。

  (5)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用具、容器和食用苫布(棉被)要有生、熟及反、正面标记,防止食品污染。

  (6)采购运输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及专用车。

  (7)食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缀洗、采光、照明、通风和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8)餐厅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9)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10)食堂炊管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

  (11)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单位领导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奖条件中。

  (12)集体食堂的经常性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本地颁发的《炊食行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检查。

  8.职工饮水卫生规定

  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凉开水或清凉饮料供应,暑伏天可增加绿豆汤,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9.厕所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必须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人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制度:厕所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污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总之,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各有差异,路基工程线长点多,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施工则相对集中。在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保护工作中要参考上述有关管理措施与规定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施工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计划、措施与要求。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9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每人每次罚款:工人每次20元、班组长每次50元、管理人员100元。

  2、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严禁酒后及穿拖鞋、凉鞋进人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违章指挥者及违章操作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5、未经项目部批准,班组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每次罚款1000元(如各种临边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防护、外架连墙杆)。

  6、安全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安全防护标准,检查及督促施工班组搭设各种安全防护,班组未及时搭设各种安全防护每次罚款500元。

  二、质量管理制度

  1、各施工员及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设计修改施工,对图纸中存在的疑问应做到及时提出。待设计单位明确后在照图施工,未按图施工,现场施工员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各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规范及项目部的技术交底施工,未按质量验收规范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

  3、施工班组对自己完成的.各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质检员自检,复检合格率必须达到80%,合格率未达到80%以上每次罚款1000元。

  4、未经项目部安排施工班组擅自拆除支撑系统每次罚款1000元。

  5、未尽事宜按劳务分包合同执行。

  三、工期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承包班组必须按照项目部所规定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承包班组每月罚款3000元,如因材料、机械设备、气候等特殊原因工期顺延除外,工期顺延必须有工长签证,如班组每月能按项目部安排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务,每月奖励3000元。

  2、如因项目部各种材料未及时组织进场给班组造成停工待料,则项目部负责赔偿各施工班组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

  3、各施工班组材料计划因做到提起7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项目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到每层卫生及时清理干净,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未按此条执行每次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不能随意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20元。

  3、不得随意损坏项目部各种宣传设施,违者每次罚款50元。

  未尽事宜按劳务分包合同执行。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行为,按计划有序推动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参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活动的各方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相关设备采购等业务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第二章管理依据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以及双方(多方)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适用对象

  第四条在盐城市城南管委会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且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评估单位、检测单位、跟踪审计、营销公司、物业服务企业、酒店管理公司等。

  第四章任务管理

  第五条围绕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要求,明确总的目标时间、质量(成果)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服务)目标等。

  第六条由各方责任主体细化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对应完成的时限和服务承诺(含奖罚),以不影响工程建设为原则确认后实施。再由各责任主体的阶段工作细化到每个月,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定期组织检查月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结算依据,并登记备案作为各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和招标建议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对各节点完成时间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实行过错追究制。

  第五章制度管理

  第八条各责任主体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城南管委会相关规定建立各项制度,各项制度要明确奖罚,特别要明确责任追究制。

  第九条针对不同分工、不同岗位、不同项目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明确责任。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如组织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服务)管理体系等,形成各项制度后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登记,作

  为检查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明确参与项目建设人员,结合项目特点细化补充明确各项体系的人员,书面材料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登记备案、身份核实(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公安核对;职称原件、复印件,以及各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请人事局招标办核实,以及公司的证明材料),如遇工作调整及时备案。

  第十二条手续齐全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核查。发现人员不在岗、假冒、擅自更换,约定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章单位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各责任主体形成月报、半年报、年报,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总部。

  第十四条每月固定时间由总经理或经营副总与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对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明确采取措施,协商一致后纳入下月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八章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根据每个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制度执行情况,由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牵头,各方责任主体参加进行综合评分,评出优、中、差,并在城南管委会和项目建设所在地公布。

  第十六条对违法违纪产生严重后果责任,建设单位对各方责任主体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与各行政审批管理部分(规划审批、图纸审查、人防审查、节能、抗震、质检、安监、审计及环保等等)建立有效联系体制。

  第十八条在项目审批审核过程中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失误、多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审批的'等影响工程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工程投资的进行联合评定,评出优、中、差,并推荐限制在以后项目中使用。

  第十九条工程结束进行总体评定,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各单位信用等级和信誉中体现,作为投标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九章展开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组织比学赶帮超活动,城南建设局对区内各参与单位将组织相互学习、综合竞赛等活动。引导创优、营运建筑市场积极向上的氛围。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

  1、依据建设部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

  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奖励;

  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3元。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如因项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创优目标的将实行对等处罚。

  4、公司月度安全考评中有一个月在80分以下的项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

  五、管理标准

  (一)安全文明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关单位情况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工程概况表由项目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档一份。

  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每张表格只能记录一种危险源。

  3、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依据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内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汇总,由项目总工批准发布。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它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表中进行记录。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总包项目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按照表的内容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召开“安全管理责任交底、培训专题会”,并形成会议记录资料备档。

  7、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绘制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根据施工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5万平米不少于2人,5万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设立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B本)、安全员(C本)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安全部对三类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查检、登记、备案。

  8、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验收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机械安全管理

  (13)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安全部上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任命书)等资质、资格证明资料(均加盖红章)。合约部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复印件存档项目安全部监督执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应作为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存档。

  10、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审批完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项目技术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安全部、工程部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全体施工人员须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相关工作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应将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作业时间顺序每月汇总,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须报监理一份。

  13、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

  对新入场、转场及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每月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夜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被教育人员、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等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14、安全资金投入记录

  项目合约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每月对项目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形成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报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记表

  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加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

  16、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安全部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可网上查询),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公章,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填入表AQ-C1-20(加盖项目公章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附后),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并及时撤出操作证,确保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记录表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应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8、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项目经理部对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临时用电电缆、配电箱等)应认真审核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电器开关还须审核3C认证,以上资料存档项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网进场后须做阻燃测试。安全平网进场后须作防冲击试验并形成文字记录。脚手架钢管及扣件进场后,租赁单位须向项目安全部提供钢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文件。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及物资部须对钢管、扣件做进场外观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必要时,将扣件样本送具备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检测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检测结果存档项目安全部。

  19、安全标志

  安全部配合技术部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使用情况须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对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应进行登记,填写安全标志设置登记表,有效控制安全标识的使用。

  20、违章处理记录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处理情况须建立违章处理记录台帐,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安全生产奖罚登记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部每周五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应按照施工现场检查表的要求进行,对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的十项内容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问题在表中应有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检查记录,并履行整改复查手续。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日常检查情况每天记记录,内容应包括每日检查内容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长每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其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点和采取的措施。班组班前讲话应形成文字记录。

  24、协同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

  项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将相关管理信息上传,公司安全部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区管理

  1、施工现场有卫生管理制度,施工区域和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分片包干,设置标志牌,标牌上责任者和管理范围,责任到人。

  2、生活区要每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积水、有排水设施。

  3、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人员不得超过15人。

  4、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面积不小于1.9x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有姓名卡。

  5、宿舍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做到整洁有序,无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运。

  6、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7.食堂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8、食堂内严禁制售动物内脏、四季豆等易发生群体性致病、中毒食品,食盐、食油等食堂原料须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合格证建立采购登记台账以备查证。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号环保、消防要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气瓶至灶具间的燃气管必须外套金属套管,必须设置隔油池,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10、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清洁。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厕所必须设置水冲式。做到有顶、门窗齐全有纱,每天打扫,定期打药、消毒、灭蝇。

  12、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13、生活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并有登记记录。

  (三)现场、料具管理

  1、现场工地大门及围墙

  (1)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的主要通道大门采用金属板材制作,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平、外立面直,围墙设置高度1.8米。

  (2)在现场的大门外明显处设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颜色为白底黑字,边框为5cm不锈钢包边,仿宋体,尺寸为100cm×70cm。

  (3)大门入口右侧设置“一图九板”,采用单体组合,版面为180cm×120cm(高×宽),面板为白色有机板,企业标识板绘制B式组合(四?A),标志和字体为蓝色,辅助图形为灰色;其他图牌的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周边用材4厘米宽的光金包边,电脑刻字户外贴。板的内容包括:企业标识板、公司简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质量保证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4)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标志牌:

  “本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红字,字体要求,清晰醒目(具体依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

  2、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道路坚实畅通,采取暗沟排水,现场无积水现象,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有专人管理,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发生。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请,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及时清理干净。

  6、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及时清理。

  7、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现场设有专门封闭式的分类垃圾临时堆场,采取砖砌式临建,垃圾每天进行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等,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洒,并与有相应资质的垃圾消纳单位签订垃圾消纳协议。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2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3

  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二、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四、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六、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4

  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

  一、每个班组要认真维护、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并指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宿舍内严禁随意订钉、晾晒衣物、被褥,如需晾晒必须到指定晒衣场晾晒。

  二、班组长要教育班组人员爱护宿舍内的各种生活设施,每个宿舍必须配备六张上下铺铁床,规定每个宿舍内要按照每人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进行设置,不准超出范围进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专人打扫宿舍,将宿舍内的'垃圾倾倒至垃圾箱内,严禁乱泼脏水或乱扔剩饭和其它杂物。

  四、宿舍内要求统一褥单,被褥铺叠整齐。对洗漱用品以及个人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床下严禁堆放各种杂物。

  五、对宿舍人员应实行挂牌管理,严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

  六、班组要认真教育工人,穿戴整齐、讲究卫生。宿舍内要经常通风。

  七、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00元。

  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暖气或做饭菜。经检查发现者每次罚款500元。

  九、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线,不得有裸露线或挂脖线,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款200元。个班组人员要认真做到电褥子离人断电。

  十、由于班组管理原因造成宿舍内外彩板墙、棚有钉子眼、坑包等现象的,每处罚款班组500元;室内灯具、开关因人为损坏的,每处罚款200元;门、窗、锁因人为损坏的,每处罚款1000元。

  十一、如班组因管理不善造成宿舍损坏严重的,按照原价赔偿,同时板房归班组个人所有。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5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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