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3 10:47:53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卫生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卫生管理制度1

  为了给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卫生、舒适、安静、文明的.住宿环境,现将在工地住宿要求做如下规定:

  治安:

1、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安全员处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部办理暂住证,发放胸卡后,安排床铺。

  2、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室。

  3、必须爱护生活区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公共财物。

  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防火:

1、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然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卫生:

1、严禁乱倒垃圾、脏水及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卫生管理制度2

  卫生管理是致力于培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具有较广泛的医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及卫生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生事业的高级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工业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安全、健康、环境(SH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SH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和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第十六条、建立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十九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职业卫生的部门应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职业卫生专篇及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把关。

  第二十六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审查材料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卫生检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二十八条、单位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单位应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时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职业卫生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单位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实施治疗、诊断等。

  第三十三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第三十四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五条、体检中若发现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的群体反应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所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的情况下,安排她们的工作。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九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第四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单位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提出长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四十二条、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消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四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消作业场所。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四十六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消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对承担检维修工作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停止其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八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第四十九条、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五十条、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第五十三条、单位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六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七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五十八条、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集团公司以及各专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两个月在SHE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生产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所需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六十条、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十一条、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SH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3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一、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倍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

  (6)打开消毒电源,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酒店卫生管理制度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

  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卫生管理制度4

  一、门前卫生

  (1)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污物、积水。

  (2)内外部车辆码放排列整齐,秩序井然。

  (3)垃圾桶每天定时擦拭,保持清洁。

  (4)门窗、墙面整洁,无灰尘、污迹及张贴广告。

  二、院落卫生

  (1)严禁外人进入,确保商品安全,门前院落保持整洁。

  (2)院落商品码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不留死角。

  (3)废弃物及垃圾品赃物随时整理清运。

  (4)院落内的废旧包装物,及时拆装码放,定期清理做好防火措施。

  三、厕所卫生

  (1)厕所门窗、玻璃、地面、墙壁每日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2)厕所内垃圾及时清理,污水不外溢。

  (3)每天用药物冲洗便池,不少于3次,保持厕所无异味。

  四、通道卫生

  (1)通道内门窗、玻璃、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尘土塔灰、无杂物、污物。

  (2)通道内无异味,垃圾及时清运。

  (3)通道内商品应码放整齐、隔墙离地。

  (4)通道内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存,定位管理,定时清扫。

卫生管理制度5

  一、寝室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一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每天卫生值日制度。保持门窗、地面、墙壁,干净。

  3、寝室内所有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4、寝室全体成员要维护好寝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果皮纸屑等要放入垃圾筒(篓),及时倾倒垃圾。

  二、寝室安全制度

  1、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2、寝室内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3、不在宿舍内放置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加强自身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问题时,注意保留现场并及时上报

  4、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带入寝室内居住、留宿,以免发生盗窃时间。

  三、寝室文明制度

  1、遵守作息制度,平时保持寝室安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健康。

  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赌博、酌酒及吵架、打架,一旦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迁移、交换寝室。

  5、寝室成员应相亲相爱,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且向老师汇报

  四、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住宿生管理,保障住宿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制度:

  1、住宿生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

  2、一经定位,不得随意调位、搬迁。

  3、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床位,如有损害公物者,必须全部赔偿(如查不出则由全寝室集体赔偿)。

  4、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加装电气设备(如电灯、电热器等),违反者没收电器外并批评。

  5、如有来客留宿,必须先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住宿。

  6、搞好寝室卫生,折叠好自己的.棉被,按要求摆放好各种物件。

  7、晚间休息时不准大声喧哗,走棋和打扑克牌或做其他事情。

  8、必须积极配合,服从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接受各种检查。

卫生管理制度6

  1、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校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礼貌建设的`重要资料。良好的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4、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坚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5、建立班级卫生职责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午时放学后完成。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午时放学前完成。

  6、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7、实行奖惩制度

  每月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与必须的奖励。

卫生管理制度7

  为加强宿舍楼的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楼干净、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根据度假村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员工必须做到:

  (1)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

  (2)发生火灾会正确扑救。

  (3)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放置部位,能正确维护和使用消防器材。

  (4)火灾时能迅速进行疏散;

  二、消防通道、走廊、梯口出入处等部位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消防设备前堆放杂物;宿舍不准擅自拉接电线,使用电熨斗、电饭煲、电炉及其它加热电器设备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

  三、员工要经常检查本宿舍的各类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出门前检查宿舍内是否有未灭的.烟蒂及未关闭电灯、电器等;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出入宿舍随手关门,宿舍内请勿存放大量现金,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

  五、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当公安、保安部人员进行调查时,要极积配合,如实反应情况;

  六、严禁在走廊护栏上蹲、坐、立、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赌博、酗酒;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发生争吵、打架,不得大声喧哗,保证宿舍楼安静;宿舍楼在15:00之前21:00之后应将各种电器声音控制到最小,不得大声喧哗、叫喊、打羽毛球,不要影响其他人休息;

  七、员工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各种垃圾,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将果皮纸屑和各种垃圾从窗户扔下,严禁高空抛物;

  八、员工需要晒凉的衣服要拧干、脱水后方可凉到走廊上;鞋、扫把及杂物不许摆放到走廊;

  九、员工22:00后不得在异性宿舍逗留,0:00准时熄灯就寝,不得大声吵闹、不得播放音乐、不得在走廊、阳台逗留或在他人宿舍聊天,影响他人休息。0:00以后下班的员工进入员工楼区域不得大声喧哗、说话、唱歌,不准打开除洗手间、卫生间以外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和各种设备设施,树立节能意识,养成人走灯关、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

  十一、员工严禁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在宿舍区域,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员工不得私自在外留宿,每月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未住宿舍的,保安部将收回其床位;

  十二、不能服从或配合宿舍管理的员工,保安部将收回其床位。

  十三、如工作需要,保安部宿舍管理员有权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检查;

  十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保安部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卫生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9

  工地卫生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局面。加强饭堂、厨...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局面。

  加强饭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库房每周至少打扫一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建筑材料分区堆放,不乱堆木块、泥沙等建筑废料。施工单位定期对工地周围公路的泥沙进行清理。

  项目主管人员对卫生工作要勤检查,勤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卫生管理制度10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一楼走道、二楼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楼梯及扶手、办公楼前水泥走道、厂区南北走道;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制度内容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6)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每周的周一和周四早晨上班后,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四、 检查及考核

  1. 每周由部门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30元/次。

  2. 公司领导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部门负责人30元/次。

卫生管理制度11

  1、宿舍走廊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按规定进行值日。

  2、宿舍走廊内的垃圾,值日生应于每日上午5:30——6:20完成,其它时间不准往外打扫垃圾。

  3、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地面无杂物,门窗要干净,顶棚上无灰网。

  4、在楼内不准乱扔废纸、果皮、瓜子皮;不准随地便溺;不准往窗外、厕所、水房倒垃圾;不准乱泼脏水,吃饭要在餐厅。

  5、违者学校通报批评并给予壹至伍圆的罚款。

卫生管理制度12

  第一节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订本准则:

  一、凡本超市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依本准则实行。

  本超市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律确实遵行。

  二、凡新进的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须的卫生知识。

  三、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介质清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四、各条主副院长通道至少每日清扫三次,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五、当班各柜组回货验收完毕后应及时入仓,禁止堵塞通道。理货时,废弃包装物应折好送指定地点。

  六、第个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七、饮水必须清洁。

  八、洗手池、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九、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十一、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适当消毒。

  十二、各柜组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且适当的`分布防止炫目及闪动。

  十三、各柜组、各部门及办公室、仓库场所,由在其间工作的员工负责打扫,做到日扫日清,定期大扫除。

  十四、各工作场所的窗户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

  十六、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符合卫生的要求放置指定的范围内。

  第二节卫生工作的检查:

  一、当班值班人员对当天卫生进行检查确认。

  二、每周客服部要对卫生进行全面检查。

  三、每两周由行政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重大节日前也要进行检查。

  四、卫生检查采用百分制进行各项打分、评优。

  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予以解决。

  第三节卫生工作五不准

  一、准随地吐痰。

  二、不准在办公室、卖场抽烟、吃饭或饮酒。

  三、不准杂物垃圾扫入他人卫生区。

  四、不准乱扔废弃物、果皮核。

  五、不准乱倒脏水、茶根、垃圾。

卫生管理制度13

  一、教室地面(包括门口走廊)每天要有值日生负责卫生扫除,并设置班级卫生监督岗,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二、课桌椅每天要摆放整齐无浮尘,课桌内和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本、学习的用品、劳动工具要摆放整齐。

  三、教室内及走廊的门、窗、玻璃、宣传橱窗要擦洗干净,做到无蜘蛛网、无残缺的标语和乱涂乱写的`字画。

  四、各班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不过夜,安排同学将垃圾倒在垃圾房内,对于乱丢垃圾的班级、个人,学校将予以处罚。

  五、要经常开窗透气,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由班级安全文明监督员负责监督。

  七、各班依据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公约,排好卫生值日表并在班级公布。

  八、各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每半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九、教室墙壁无鞋印、脏手不往墙壁摸。

  十、搞好个人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卫生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3.3gbz158—XXXX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3.6《工伤保险条例》

  4、术语和定义

  4.1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2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3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本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审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2财务部负责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5.2公司安环部组织并实施全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5.3公司工会负责女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

  5.4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厂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对职业病、职业禁忌人员的用工管理。

  5.5安环部负责对特殊作业人员健康活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各单位岗位粉尘和放射线的检测。

  5.6安环部和劳资部共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7安环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安排、布置和协调工作。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1.1相关单位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认职业病危害项目,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报安环部。

  6.1.2安环部对相关单位上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审核、汇总,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

  6.1.3建设项目应在试运行开始后2个月内向安环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1.4因技术、工艺、材料、停产等变更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所在单位/部门应在变更后20日内向安环部申报变更内容。

  6.2职业健康检查

  6.2.1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并执行《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执行。职业健康检查由所在单位组织安排,由工人医院具体实施,不能检查的项目由工人医院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6.2.2工人医院每年对在职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普查。

  6.2.3针对女工的健康检查由工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6.2.4有毒有害气体、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物质、射线泄漏和高温等对职工健康造成急性危害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2.5检查结果由有资质的卫生部门体检完后及时书面告之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告之本人。在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由工人医院通知其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

  6.2.6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员复查由工人医院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2.7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6.2.8《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由安环部保管。

  6.3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患者权利保障

  6.3.1在职工体检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患者,工人医院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必须将其调离禁忌工作岗位。并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定期复查,落实职业病待遇。

  6.3.2职业病人员调离或在职死亡,所在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安环部。

  6.4尘毒监测

  6.4.1监测点的确定各单位上报需检测粉尘、高温、噪声、毒物、放射线的岗位,由安监部确定。

  6.4.2监测的实施

  6.4.2.1安环部负责每年组织对岗位粉尘浓度监测一次。

  6.4.2.2每年7、8、9月份,安环部组织对各单位高温监测点进行一次监测。

  6.4.2.3安环部每年对各单位噪声监测点进行一次噪声监测。

  6.4.2.4安环部每年对各检测点的毒物进行一次监测。

  6.4.2.5放射线的监测按《放射防护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6.4.2.6安环部不能监测的项目,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检测。

  6.5尘毒治理

  6.5.1每年12月25日以前,安环部根据本年度的尘毒监测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尘毒

  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落实。安环部督促检查,未完成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

  6.5.2个人防护

  6.5.2.1在尘毒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5.2.2各单位在每年的高温季节前应向高温岗位职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防护用品。

  7、发放

  本制度发放至公司领导、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卫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办公室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股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办公室负责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七条单位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廊、会议室、卫生间等)的清扫与保洁及日常除“四害”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联系保洁员负责。

  第八条各股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九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走廊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条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三条各股室环境卫生由各股人员包干,各股股长负责,办公室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四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五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六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七条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桶每天都要处理。

  第十八条各股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内。配置给各股室的纸篓由各股室使用管理。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条单位每年度评比一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获得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_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条例04-03

卫生局卫生管理制度03-22

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组织04-14

卫生局 卫生管理制度03-24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03-22

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02-23

物业卫生管理制度_物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04-03

卫生检查管理制度_卫生检查管理制度办法04-03

设备卫生管理制度_设备卫生管理制度规范04-03

2018卫生管理制度_2018卫生管理制度范文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