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3 14:25: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车辆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1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车辆安全、文明运行水平,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实际状况,现制定项目施工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筑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车辆的安全文明行驶,直接关系到我项目施工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及文明有序。项目部主管部门及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将施工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机驾作业人员管理,切实改善车辆车况,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着力防范施工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维护我公司安全、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和施工形象。

  二、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运输车辆管理。

  为防止因管理责任不明造成交叉影响和现场失管,明确以下责任:项目经理为施工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物设部为施工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安质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1、项目物设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应项目物设部应定期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台帐,掌握安全动态,通报交通安全情况。每半年对施工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切实抓好施工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项目安质部要对各施工队伍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并适时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在各施工便道及s207省道上布置满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加强项目部自有运输车辆管理。

  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登记和使用台帐,做好运输计划编订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输性能,改善车况、车貌。要定期召开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防范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和野蛮驾驶。

  3、加强外包运输车辆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包运输队伍的资格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要认真签订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行车责任书,落实双方的管理责任。对运输单位派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等基本信息,要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查验车辆的安全运行性能和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无牌的施工车辆和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运输作业。

  4、制定场内有组织车辆行驶和停靠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车辆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要进行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指挥,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嬉笑打闹。严禁酒后驾驶。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特殊情况装卸大件时,应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6、车辆应定期维修保养,车架必须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7、气制动的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15公斤/cm2时,不得发动。

  8、气温在0℃以下时,应加防冻液,下班后应放净冷却水,放水时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伤人,每天放净贮气筒积水,以免刹车失灵。

  9、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在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0、全体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从指挥,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11、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视倾卸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出车;配合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要拉紧手刹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周围有无障碍物以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卸料;卸料后车斗要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2、自卸汽车检修倾卸装置时,必须支撑牢固车箱后,方可工作,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倾斜完毕后,应用保险板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站人;

  13、铲车操作前,驾驶员应认真观察地形地貌及周围情况,铲运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情况及来往行人;向车上卸土应待车停稳后进行,向沟槽或坑内填土应听从指挥,在槽内、坑内无人的情况下卸土;行驶中,驾驶室外及铲斗内不得载人。

  四、奖罚措施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将依据集团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及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坚决执行“一不进,三不出”的管理规定。“一不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或驾驶员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车况不良、驾驶员身体状况不佳(疲劳驾驶)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车辆指: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砼运输车、材料物资设备运输车、砼泵车、装载机、土方车辆、汽车吊、项目部及各队伍管理人员乘坐车辆、其他驶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车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6月

车辆管理制度3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4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车辆管理制度5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车辆管理制度6

  1、本厂车辆负责运送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

  2、工作时间只可做与工作有关的运输任务,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捎人带货,每发现捎货一次扣司机50元。

  3、下班收车后,车辆一律到公司院内停放。

  4、驾驶车辆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

  5、非专职驾驶员,未经同意严禁驾驶车辆。

  6、饮酒后或身体严重不适,严禁驾车。

  7、车辆在发车前,收车后须认真检查机油、水箱、灯光、喇叭、刹车等是否正常,行驶时须随时注意车辆状况,有异常时停车检查。

  8、车辆停车时,须拔下车钥匙,并上窗锁门,不可将车交给任何未经领导同意的人驾驶。

  9、车辆发生故障后,经主管领导查看确认后,到指定汽修厂修理。

车辆管理制度7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车辆管理制度8

  一、车辆的管理

  1、所有服务车辆统一由分管副经理负责全面管理。

  2、任何人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向分管副经理说明用车事由、路线、时间等。用途不清一律不予安排出车。

  3、办公室要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或归来,必须认真登记,并由坐车人员签字确认。

  4、车辆须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况用钱加油要限量,并经分管副经理同意,带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对车辆油耗进行控制,实行百公里耗油定额考核。

  根据不同的车辆状况确定合理的定额,(每年6-8月份带空调车上浮5%)每月超出5%以内的视为正常,对超出定额5%以外的,按50%由责任司机承担。

  对节约油料的司机予以表彰,作为年终评比和工资晋升的重要条件。

  二、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遵守本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做好车辆“三检”工作,定期检修,使车辆始终完好状态,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经常擦拭车辆,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包括车内、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修理调整;收车时,要及时检查油量,发现不足,立即加油,以确保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5、发现车辆有故障需外出检修,应向机关经理和车队队长汇报,确定具体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送修理厂维修。

  6、停放车辆注意选取安全的地点,驾驶员离开车时,要停车上锁,以防车辆被盗。

  7、要经常检查车辆的各种证件,确保齐全有效。

  8、注意休息,不开疲劳车,不开野蛮车。严禁酒后驾驶。

  9、车内不准吸烟,如有人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

  10、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说话时,不准随便搭话闲谈;客人主动问话时应简明扼要的回答。

  11、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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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向机关经理汇报。

  13、严禁将车交于他人驾驶和利用公司车辆学车,如发现取消驾驶资格。

  14、外出不准办私事,不准随便捎人或改变行车路线,中途如有变化,必须经机关经理批准。

  15、坚持值班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按时出车,不准远离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离开时须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6、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派车范围的界定:

  派车范围:

  省内下列情况可以派车:

  1、公司正、副经理级领导因公省内外出;

  2、财务人员存款和取款;

  3、生产急需物资采购和必须使用车辆采购的生产、生活物资;

  4、必须接送的业务顾客及上级领导;

  5、因工伤急需去医院就医的员工;

  6、特殊的临时性紧急任务。

  出省带车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使用的,如发现予以辞退,由此而造成违章或发生事故的,其全部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2、因违规罚款,其罚款和违章后果由驾驶人员自负。

  3、发生责任事故,交警对驾驶员的罚款由司机自负。

  4、遇到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时应抢先救人,并及时报警,同时报告公司领导。任何事故、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如有隐瞒不报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5、事故处理规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5000元以上部分按经济损失的5%处罚。

  (4)、发生机械责任事故时,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5)、处理结果,要在事故发生的15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五、奖励:

  对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年内无发生事故的司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奖励。

车辆管理制度9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减少校园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机动车管理规定

  (一)教工车辆凭门证卡出入。(门证卡只限教师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门证卡遗失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按保卫科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二)在校园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时行驶速度控制在5km/h以内,有学生经过时要缓速或停止通行。

  (三)校内禁鸣喇叭,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田径场、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四)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教师车棚。汽车停放时请按所划车位停放,停放整齐,不要横置,不要停放在车位中间,以免妨碍他人停放。

  (五)驾驶员应锁好机动车的车门,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六)机动车辆损坏公、私财物,违反交通规定,轧坏人行路面、草坪,发生交通事故等,必须照章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社会车辆进入学校的管理规定

  (一)社会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不得停放在校门口。

  (二)需要进入校园的社会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在门卫室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均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经允许进入校园送货、送菜的车辆时间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均须服从值班、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询问、检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下车推行。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准鸣笛,不准在非停车区(校园大道,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餐饮楼门口)随意停放。

  (五)社会车辆在学生活动期间禁止入校。

车辆管理制度10

  为使公司公务车辆管理统一,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同时对所有公务车辆进行有效及合理的保养和维修管控,以确保公务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公司车队人员及车辆的工作检查、监督等

  2.车队队长负责公务车车辆及驾驶员的统一调度及安排

  3.各业务部门负责按照车辆管理制度申请流程,申请使用车辆

  ③可以安排的用车需求,车队队长会及时进行审批并同步做好用车的安排计划(正常情况下,车队队长每日下班前会在车辆预约群组通报次日用车安排情况),不能安排的用车需求,车队队长会及时进行驳回并告知无法安排的原因。

  1.2非特殊紧急用车需求,申请人需提前1—3天在系统发起用车申请流程,并及时跟催完审批流程,便于车队收到用车需求后,更好的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安排。

  1.3紧急情况下用车需求时,需向车队队长申请说明原因,车队队长无法安排的用车需求,申请人可以向行政部进行报备申请,经行政部及车队队长综合评估后,进行协调安排。

  2.1由车队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驾驶员按照岗位职责及公务车辆工作行为规范进行车辆驾驶操作,车辆启动前对车辆进行各项安全检查,无异常后做好相关的登记(行驶登记记录表)。

  2.2由申请人自行驾驶公务车辆(首次申请驾驶),驾驶员需提前到车队队长处评估驾驶技能,通过后在队长处签署《驾驶安全协议》,经车队队长通知,可以到保安室领取车钥匙,驾驶员需按照申请的用车时间段,尽早办理完相关的用车事务,及时归还车辆,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需严格遵守驾驶员工作规范要求7.4.1----7.4.3条款,并熟悉和遵守车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要求。

  2.3申请人驾驶自有车辆(私家车),需提前联络车队队长(电话/企业微信),询问了解目前公司车辆用车情况(是否有闲置公司车辆及车队驾驶员),确认可以自驾私家车办理公司事务时,需在企业微信端发起用车申请流程,审批通过后,在自驾办事过程中做好相关的信息登记(拍照公里数及支付凭证等),返回公司后按照财务报销流程要求,自行对接财务部做好相关的费用报销工作。

  2.4由申请人联络外部车辆办理公务事务时(外叫车),需提前联络车队队长评估申请,在车队无法安排车辆及驾驶员,且申请人也无法采用私家车办理事务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审批,自行安排外部车辆办理事务,事务办理完成后,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对接财务部门安排报销。

  3.1公司所有公务车辆,需统一停放至公司内部停车区域,非特殊紧急原因,禁止停放在公司以外区域。

  3.2驾驶公务车辆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返回公司,车辆需要停靠在外部区域过夜,申请人需及时通知车队队长报备(电话/微信)。

  3.3公务车辆在外部区域停放时,需优先选择将车辆停靠至专用停车场区域,避免停放过程中,因为其他原因造成车辆安全损失等情况。停靠位置附近无专用停车场时,将车辆停放至有停车位标识的区域或者其他车辆停放的安全区域(非禁止停车区域),停车过程中,因为停车不当或者违反交通法规停靠造成的车辆损失,相关责任及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1公司所有公务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台车有固定的油卡,绑定车辆信息加油时,需到指定的加油站使用绑定的油卡加油。

  4.2公司所有公务车非特殊原因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提前报备报车队队长批准。

  4.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队队长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或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队队长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4.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及时做好相关的登记记录,并统一交于车队队长汇总及整理,便于月度行政部门进行费用结算。

  4.5油卡余额不足时(油卡金额低于500元),需及时反馈至车队长,由车队队长对接行政部门及时做好油卡的充值安排。相关的充值凭证及资料由车队长协助行政部做好收集,便于行政部进行费用报销。

  4.6油卡充值完成后,行政部及车队队长需核对油卡加油明细数据,异常情况时,需做好原因调查。

  5.1.1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外出时,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者问题(车辆可以启动运行),经驾驶员判断后,需要进行维修,处理流程如下:

  ②驾驶员将车辆开往就近的车辆维修店(优先选择月结的车辆维修店)评估。

  ③驾驶员对接维修店评估报价,单次维修报价金额在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及队长共同评估无异常后,安排维修,单次维修报价成本超过1000元以上,由驾驶员进行2—3家维修店询比价。

  ④驾驶员收集完询价结果信息同步上报至车队队长进行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驾驶员对接车辆维修店负责人下单安排维修(注:驾驶员在车辆维修等待过程中,需及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信息登记)。

  ⑥车辆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对接维修店做好维修状态验收及付款,并对接车辆维修店收集好相关的单据及付款凭证资料。

  ⑦驾驶员返回公司后,及时将相关维修凭证及资料上交至车队队长处。

  ⑧车队队长及时审查相关维修费用资料情况,并同步在企业微信模块填写维修申请流程及对接财务部门进行维修费用报销。

  5.1.2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外出时,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者问题(车辆无法启动运行),处理流程如下:

  ②车队队长评估联络拖车公司将故障车辆托运至就近的车辆维修店(优先选择月结的车辆维修店)评估

  ③驾驶员协同拖车公司一同前往车辆维修店配合车辆维修的相关对接及手续。

  ④驾驶员对接维修店评估报价,单次维修报价金额在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及队长共同评估无异常后,安排维修,单次维修报价成本超过1000元以上,由驾驶员进行2—3家维修店询比价。

  ⑤驾驶员收集完询价结果信息同步上报至车队队长进行审批。

  ⑥车辆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对接维修店做好维修状态验收及付款,并对接车辆维修店收集好相关的维修单据及付款凭证资料。

  ⑦驾驶员返回公司后,及时将相关维修凭证及资料上交至车队队长处。

  ⑧车队队长及时审查相关维修费用资料情况,并同步在企业微信模块填写维修申请流程及对接财务部门进行维修费用报销。

  5.1.3公务车辆日常小故障或者问题,维修需求不急时,由车队队长根据业务部门的用车需求情况,安排在合理的维修日期进行维修,公务车车辆外出发现故障问题时,但不影响车辆的安全运行及车辆性能模块时,经车队队长评估,可以由驾驶员先办理完毕公务事宜后,车辆后续由车队另行安排维修。

  5.1.4公务车辆驾驶过程中导致的故障或者问题,事后经过调查评估,属于人为操作不当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故障问题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5.1.5车辆维修对接过程中,驾驶员因为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与车辆的维修对接工作,需要及时向车队队长反馈,由车队队长另行安排人员对接维修。

  5.1.6车辆发生故障问题时,相关人员需要继续对应处理公务事务时,驾驶员及时向车队队长告知说明,由车队队长评估进行相关的人员及车辆调度安排,优先保证紧急的公务事件办理不受影响。

  5.1.7车辆维修过程中,相关维修费用经过评估审批后,由车队队长进行支付,特殊情况下,可以由驾驶员先行支付(报销后再支付费用给驾驶员),维修完毕后,将凭维修资料及支付凭证提交至车队长。

  5.1.8车辆发生故障或者问题时,驾驶员应主动向车队长上报故障的.问题和原因,非紧急特殊原因,需全程配合维修对接过程,过程中需配合做好车辆维修登记记录及维修状态验收,并同步做好维修店与车队队长之间的沟通信息传递工作,维修完成后,做好相关资料签名及资料的收集等。

  5.1.9车辆维修期间的费用,由驾驶员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后,将相关的维修单据及支付凭证交于车队队长进行报销,费用报销完毕后,财务部出纳再支付维修费用至驾驶员指定账户。特殊情况,由驾驶员向车队队长反馈说明,可以由车队队长先行支付维修费用。

  5.2.1公务车辆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由车队管理负责,车队队长根据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相关情况,制定好《年度公务车辆年检/保养/保险计划表》,并将计划表打印粘贴在司机室显眼位置,由所有驾驶员共同做好关注和提醒工作。

  5.2.2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标准按5000—8000公里/次,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结合车辆使用的机油特性确定保养的间隔时长。

  5.2.3公务车辆保养时,非特殊原因,每台车每次保养使用的材料品牌及规格型号需保持一致(例如,机油的品牌,型号/规格等),避免不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质量不同导致车辆性能出现问题。

  5.2.4公务车辆保养,由车队队长安排专人对接负责,评估好业务用车的情况,保养日期尽量选择避开公司公务用车的高峰时间段。

  5.2.5公务车辆保养时,保养对接人需全程配合做好车辆保养店的对接沟通工作(有特殊原因,无法对接保养安排工作,需要及时反馈至车队队长,由车队队长另行安排人员对接保养工作),并协同做好保养过程的监督及保养完成后的验收工作,保养完成后协助做好相关费用的支付及单据资料的收集,返回公司后及时上交相关资料至车队队长处(保养费用由车队队长对接安排)

  5.2.6公务车辆日常保养尽量优先选择公司指定的月结维修店进行保养,根据保养项目的总费用情况判定是否需要进行保养询价。保养对接流程如下:

  ②车队队长评估安排保养日期,并安排好保养对接负责人

  ③保养对接人将车辆开往至车辆保养店评估保养项目及费用,将保养报价费用情况上报至车队队长评估:单次保养报价金额在1000元以下,由保养对接人及车队队长共同评估无异常后,安排保养。单次保养报价成本超过1000元以上,由保养对接人进行2—3家保养店询比价。

  ④保养对接人收集完询价结果信息同步上报至车队队长进行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保养对接人对接车辆保养店负责人下单安排保养(注:驾驶员在车辆保养等待过程中,需及时做好车辆的保养信息登记)。

  ⑥车辆保养完毕后,保养对接人对接保养店做好保养状态验收,并对接车辆保养店收集好相关的单据及付款凭证资料。

  ⑦保养对接人返回公司后,及时将相关保养凭证及资料上交至车队队长处。

  ⑧车队队长及时审查相关保养项目费用资料情况,并同步在企业微信模块填写保养申请流程及对接财务部门进行保养费用报销。

  5.2.7公务车辆的保养费用,由保养对接人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后,将相关的保养单据及支付凭证交于车队队长进行报销,费用报销完毕后,财务部出纳再支付保养费用至对接人指定账户。特殊情况,由保养对接人向车队队长反馈说明,可以由车队队长先行支付保养费用。

  5.2.8公务车辆日常的维护清洁工作,由车队驾驶员共同负责,车队队长根据驾驶员人数、车辆的数量、型号、类型等情况进行公务车辆的清洁维护分配工作(采用抽签及轮换制方式),分配完成后,由车队队长发布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人安排表,并打印粘贴在司机室显眼位置。

  5.2.9公务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管理的公务车辆,开展定期的清洁清洗工作,定期对车辆开展各项检查(不限外观、内饰、轮胎、制动液、玻璃水、水箱等肉眼可以判断的问题),发现异常时及时上报及记录。

  5.2.10公务车辆日常维护工作要求,维护负责人每月不少于3次对负责的车辆开展专项的维护清洁工作,维护清洁的时间段由维护负责人自行安排和协调,尽量避开公司用车高峰时间段。

  6.1.1公务车辆相撞或与其他种类车辆相撞,造成损失的情况。

  6.1.2公务车辆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或其他物件,造成损失的情况。

  6.1.3公务车辆行驶时失慎倾倒,造成损失的情况。

  6.1.4公务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安全故障或者遭遇意外情况等,造成损失的情况。

  6.2.1公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意识清醒或者有独立行动能力时,处理流程:

  ①公务车辆出现意外事故时,视现场的风险情况,应紧急做好车辆应急处置(避免二次灾害或者其他安全情况发生),视人员及车辆受损情况,同步紧急联络救援电话110、119、120、122等,并在现场等待及协助政府第三方机构人员开展救治处置工作。

  ②驾驶员联络保险公司(车辆挡风玻璃上面电话)报案,并在现场等待保险公司人员。

  ③上报公务车辆事故详细信息至车队队长,并协助车队队长在现场做好事故的拍照记录工作。

  ④车队队长根据事故情况影响大小,评估是否需要赶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事故情况影响大小说明如下:

  a.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后,按车队队长的沟通指示信息,自行联络保险公司及肇事方在现场对接处理。

  b.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后,车队队长上报相关情况至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并立即安排去往事故现场协调配合处理。车队队长不方便时,由车队队长安排专人到现场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c.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车队队长及时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后,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和车队队长一同前往事故现场协同配合处理。

  d.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车队队长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司最高负责人后,由公司最高负责或者公司最高负责人委派的专人协同车队队长到现场处理。

  ⑤事故处理过程中,现场的驾驶员需配合政府相关机构人员及保险机构人员如实汇报及配合登记记录相关的信息,过程中无特殊原因,需全程协同参与配合。

  ⑥事故处理完毕后,驾驶员需配合车队队长做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同步配合车队队长收集整理相关的事故资料及费用票据,及时做完事故费用的报销流程。

  6.2.2公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无意识或者无独立行动能力时,经相关人员通知或者告知事故信息后,车队队长需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调查及协助处理,并同步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6.3.1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车队队长主导车辆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调查报告需在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的1周内出具(含事故的原因,本次事故的责任划分,本次事故的经验教训对策等)。

  6.3.2公务车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情况,按类型说明如下:

  ①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②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保险公司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保险公司报销范围的费用或其他需要额外支付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涉及的车辆责任扣分,由驾驶员负责处理。

  ③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保险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涉及的车辆责任扣分,由驾驶员负责处理。

  ④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无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保险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

  6.3.3责任驾驶员对于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部分,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机构上级部门提出申诉,未申诉或者申诉期限过期,默认责任人同意政府机构出具的认定结果。

  6.3.4公务车辆事故处理过程中,公司及保险机构先行支付的部分或全额费用,事故调查报告出具后,公司视事故责任类型,将会在责任驾驶员工资或者其他支付奖励的账户中进行相关的费用扣除。无法追责责任人费用的情况,经公司高层评估,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3.5公务车辆事故责任费用及其他责任追缴,特殊情况,由责任人向公司最高负责人申请特批,经最高负责人同意减免部分或者全额责任及费用的情况,车辆管理部门需做好相关的记录及确认。

  6.3.6公务车辆事故调查报告出具后,车队队长及行政部门需安排对车队驾驶员开展一轮事故报告分享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行政部门同步在全公司及主要的用车部门群组通告,通报事故的相关信息。

  6.3.7行政部及车队队长根据本次事故报告中吸取的经验教训,制定好完善的改善对策计划,并由车队队长负责跟进改善落实进度情况,并及时进行进度及异常结果反馈。

  ①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除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外,必须熟悉基本的车辆维护保养知识。

  ②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开车、安全驾驶。

  ③公务车辆车内不准吸烟,驾驶员若发现有人在车内吸烟,应及时予以制止;对公司以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地告知本公司规定,但不可强行制止。

  ④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当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除非客人主动搭话。

  ⑤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随时注意观察道路状况,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和有故障的车辆。

  ⑥驾驶员负责所管辖车辆的维护清洁工作、每天出车归队后,应及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洁。

  ⑦驾驶员上班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室随时待命,不得随便乱窜或到其他地方逗留;若有要事离开时,应告知车队队长去向和时间,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⑧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时,应准时出车,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做好行程记录表的登记。

  ⑨驾驶员需服从车队队长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意见可以事后向行政部门反映。

  ⑩驾驶员在执行任务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队长并说明原因。

  驾驶员需随时保证手机畅通,对公司部门领导的电话,应立刻接听。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一定要向其说明原因。

  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或者借给其他未经审批的人员使用,出现任何问题,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③负责车队车辆的维修/保养/年检/保险事务的统筹安排。

  ④负责业务需求部门日常用车申请的派单及车辆及驾驶员调度安排。

  ⑦负责不定期对车队车辆进行巡视检查(不限车辆的外观、内饰、清洁卫生等)。

  ⑩负责行政部及公司最高负责人的紧急用车任务调查及安排。

  7.3.1行政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内部绩效考核,其考核目标为:行车的安全性、车辆的保养维护达标率、服务态度、规定的遵守情况等项目,详见《驾驶员月度工作考核表》。

  7.3.2驾驶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遵守《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对于违规的情况,将会结合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内容进行扣分。

  7.4.1车辆启动前,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各项安全检查(不限:外观、内饰、轮胎、制动液、油量、水箱等容易对车辆造成行驶风险的所有肉眼可以判断的各项问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在行驶登记记录表上面,根据问题或者故障的影响程度,上报车队队长,并由车队队长评估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出车车辆。同步检查车辆各项证件及资料是否正常携带(不限: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油卡等其他各类车辆资料等)。

  7.4.2车辆运行中,驾驶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驾驶,及时完成运输任务。

  7.4.3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及时将车辆停靠至指定区域,并对车辆进行外观安全巡检,检查是否有碰撞及划痕,同步对车辆做一下简单的卫生清洁(清理公务车内部遗留的个人物品及比较明显的垃圾异物等)。

  7.4.4驾驶员工作用语:“你好、请、谢谢、对不起、打扰了、请问、可以吗”等标准用语,对领导客户长者要用“您”称呼。

  7.4.5驾驶员电话用语:工作期间接听电话尽量简明扼要、行驶过程中不许用电话聊天、大声说话。

  7.4.6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应提前3—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在5分钟内主动与用车需求人联系,问明出车时间、地点,在与用车需求人联系时应主动报上姓名、车号、联系方式。(例如:驾驶员接到任务安排,主动打电话给用车需求人:“喂,你好,我是车队xxx,车号是粤Axxxxx请问你们几点钟出发,我在那里等你们,”征求用车需求人意见后并按照用车需求人指定的时间把车辆停放到约定位置等候,如用车需求人时间不确定,驾驶员就主动把手机号码留给用车需求人方便用车需求人及时联系)。

  7.4.7驾驶员在接待用车需求人上车时应主动拉开车门,等用车需求人坐稳后轻关车门。

  7.4.8车辆启动前,驾驶员应主动询问用车需求人要去的地点是否和派车单相符,异常情况下驾驶员因及时解释并通知车队队长进行情况的调查。

  7.4.9公务车辆座位顺序:车辆的右后座为首位、左后座为次之、后座中间位置再次之,前右座为末席。

  7.4.10驾驶员拉关门顺序:客人在车辆的左侧则用左手拉开车门,右手轻挡车顶小心客人碰到头部,反之则用右手拉开车门,左手车顶(拉车门的距离应为一臂为准)。

  7.4.11驾驶员开车前系好安全带并要求客人把安全带系上,然后征求客人同意后方可开车。

  7.4.12驾驶员开车时要精力要集中、精神要专注、行车要平稳、忌猛加油门和急刹车或带有情绪开车。

  7.4.13驾驶员行车中精力要专注,不可主动与客人聊天、谈笑、打电话。

  7.4.14驾驶员驾驶车辆到达目的地时,驾驶员应主动下车拉开车门,请用车对接人下车并问明情况得到答复后,返回或在此等候。

  7.4.15驾驶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遇到异常问题或者其他安全情况,经过判断后,无法解决或者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需向同乘的对接用车人员告知,并将车辆停靠至安全位置后,及时上报车队队长评估。

  7.4.16驾驶员驾驶车辆前,需检查自身着装标准,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禁止穿拖鞋等其他影响驾驶安全的着装服饰。

车辆管理制度11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车辆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许在工作间内吸烟、点燃明火及往中转箱中丢带火的'烟头,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定期检查配电箱、操作开关,用电线路的设施、设备等其它用具,设备是否漏点。

车辆管理制度13

  1进入现场机械必须做到机容机貌整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起重机必须经正式检验站检验合格并悬挂安全准用证;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2进入现场的机械使用队伍,应具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缺陷整改的相应能力。

  3施工承包商应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限速行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线路施工必须把防止交通事故作为重大风险加以控制,特别要严格审查租用车辆、驾驶员所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严禁客货混装;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作载人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14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厂内机械车辆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及安全意识,确保机械车辆作业安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

  厂内所有机械车辆(含外协机械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机械车辆主管部门,负责机械车辆调度、检查、考核。

  2、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考核。

  管理内容

  第一条:装载机、挖掘机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要求2年以驾龄),到生产科登记备案,定签订安全协议,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规范作业,熟悉所驾机械车辆的性能,并能够处理简单的'机械故障。要了解车辆的技术性能、使用规定、操作要领;要做到“四好四会” ,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保养好;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三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检查所驾机械车辆的运行机构和制动系统。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规定,检查车况、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并空车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作业前要检查工作环境周围情况。

  第四条:严格遵守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并建立维修保养台帐、机械车辆运行台帐及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减少故障的危害性。

  第五条:驾驶员应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在行走路线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心存侥幸,野蛮操作。

  第六条:在施工作业时,随时提高警惕,首先必须观察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车前、车后人员,生产、安全、消防设施等作业环境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作业,挖机臂下严禁站人或有人从底下通过。

  第七条:驾驶室内严禁两人作业或搭载其他人员,禁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驾驶员要熟悉厂区道路,行驶通过路口、拐弯、下坡、调头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并减速慢行、鸣笛示意,禁止通行、进入等道路、作业区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行驶入内,严禁野蛮操作和超速行驶。

  第九条:出车前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岗不准穿拖鞋、凉鞋,严禁酒后驾车。

  考核

  第十条:驾驶员在操作机械车辆途中禁止打电话、及佩戴耳塞听手机音乐,检查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第十一条:上岗操作机械车辆严禁穿拖鞋、凉鞋,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包括行驶途中)严禁搭载其他人员,检查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第十三条:禁止在驾驶室内安装音响设备(安装的音响设备立即拆除),检查发现有音响装置,检查发现一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500元。

  第十四条:必须一人一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机械车辆,检查发现一次(有证未带上)考核100元,无证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机主另行聘请驾驶员,并考核机械驾驶员500元。

  第十五条:机械车辆驾驶人员严禁私自带徒,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第十六条:严禁私自换岗、替岗,如确因驾驶员有事必须向生产科调度汇报,由调度室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替、换岗,如私自替、换岗检查发现(含举报)一次考核200元,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第一次考核500元,第二次换驾驶人员。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私自将机械车辆交给他人操作,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交与他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班驾驶员承担,并立即通知机主辞退该驾驶员并无证驾驶员考核500元。

  第十八条:机械车辆驾驶人员要文明驾驶,严禁开霸王车、英雄车、堵气车,严禁在厂区内高速行驶,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考核50―200元。

  第十九条:在车间内作业要听从指挥,未经准许不得下车到车间作业区域行走、玩耍,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100元。

  第二十条:机主更换驾驶人员时要求机械驾驶员必须先到生产科报到,并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交生产科、安全科备案,否则不准上机操作,违反此条:者一次考核100元。

  第二十一条:机械车辆在未作业及维修保养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机械车辆乱停乱放,因此造成交通堵塞、安全事故,毎次考核100元,并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机械车辆维护保养后产生垃圾及时清理,更换废机油要用工具接好妥善处理,避免人、机通行时发生安全事故,未做到人离场地清者,一次考核200元。

  第二十三条:出车前驾驶员认真仔细检查机械车辆、安全装置、刹车、后视镜和倒车灯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机械车辆带病作业,带病作业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记签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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