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农贸市场内各租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二、农贸市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区、分工负责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五、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严禁将危险品带入本市场。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学习消防“四个能力”。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过道、楼梯、安全出口)要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得擅自封闭安全出口, 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设施设备,凡因个人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十、监督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设施停水、停电原则上不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客户加强防范。
十二、市场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发现火灾后按程序进行处理,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租户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十四、市场管理部门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严禁经营和未经批准而私自贮存烟花炮竹、炸药、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 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
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1、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300元不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5、因工作需要职员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公司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应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手续。
4、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业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负责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发送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作业,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
一人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
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的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员工发现在生产中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负责人对发生的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6、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7、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9、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10、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11、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12、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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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林业局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安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五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单位职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主要有下列内容:有关消防知识、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会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等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培训的主要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岗位人员。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各岗位、库房、车库使用人就是本办公室、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监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管理人职责: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四章 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xx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⒈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⒉ 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⒊ 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⒋ 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⒌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⒍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⒎ 每天的值日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火险要全力保护学生,及时报告火情。
⒏ 德育处、班主任等每学期均要用集体晨会、讲座、主题班队会、宣传栏、 安全手册等形式积极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⒐ 年级组长、班主任、专用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专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⒑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 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 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 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 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 现场作业管理
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总则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标
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3.灭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5.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1.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 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餐饮业是酒店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为确保餐厅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专人专灶,启动前认真检查水、电、燃汽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用食品机械,燃汽灶点火时要火等汽,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及燃汽开关。
二、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厨房工作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爆和有毒的.危险物品。
四、开油锅过程中,注意控制油温,厨师不得随意离开,防止油锅着火,保证安全,发现险情立刻做出相应处理,并及时汇报行政总厨,由行政总厨报至店级领导。
五、厨房内有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要精心爱护、定期检查、擦试,保证清洁有效。
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及培训。
七、每日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的油、电、燃汽开关是否关闭,清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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