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营运车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车辆承包者是三级责任人。
二、营运车辆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安全锤:28人(含28人)以下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4公斤灭火器,不少于2个安全锤;28人以上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8公斤灭火器,不少于4个安全锤。
三、灭火器及安全锤必须有固定架并放于适当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发生火情时旅客和司乘人员能及时使用。
四、营运车辆承包者或司乘人员是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车辆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年检、打压等。
五、司乘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营运车辆内禁止旅客吸烟,车辆在发生故障时不准使用明火。
七、因车辆灭火器配备不足或灭火器失效,以及发生火情司乘人员逃离,不组织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员自身问题导致车辆火情扩大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各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具体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应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应加强管理,废料要及时清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保证施工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车道的畅通。
第七条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地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引起火灾;对电焊、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建筑工地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根据建筑进度,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具。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 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其组织者名单及职责附后。
二、 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 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 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 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班组长负责。
4、 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 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 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 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 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 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 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 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 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按《工地管理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处理。
六、 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 屋面沥青溶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 预防火灾方面:
1、 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其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 在高层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 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上班期,在棚内严禁吸烟。
5、 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 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 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 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 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全厂人员
3.内容:
3.1、本厂所有人员都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
3.2、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部门主管为消防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的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导,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等。每个月由部门主管培训部门员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监督;新员工入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由运作副经理负责监督;公司每季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一次全公司的消防培训或演习,由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3、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主导消防安全,做好消防防范工作,灾害事故的紧急处理。
3.4、本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3.5、确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加强电源、电器检修、严禁私接电源。此项要求由电工监督执行,违者记小过一次。
3.6、在生产过程中,要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此项工作由所在的部门主管监督执行,违者记小过一次。
3.7、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放置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张贴显眼的标识。危险品仓要远离生产区和生活区。此工作由危险品仓仓管员执行,由物流部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8、不得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器材下面堆放物品。此项工作的执行为各部门主管,监督人为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书面警告一次。
3.9、消防栓、灭火器是依据消防行政部门之规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或在无火警状况下使用。此项工作的执行为各部门主管,监督人为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记小过一次。
3.10、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此面工作由保安人员执行,监督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记小过一次。.
3.11、禁止在厂区内使用明火,严禁吸烟。除特准地方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此项要求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宿舍区在无电的晚上允许点蜡烛,但需人走烛灭,此项要求由保安员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1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则。并需摆放灭火器在工作区以防发生险情。此项要求由所在部门的'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13、如遇火警事故,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3.13.1、保持镇静,报告主管,通知安全委员会立即按照紧急事故处理(如报警、组织灭火、疏散人员等)。
3.13.2、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3.13.3、火势处于初发阶段,应组织人员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如为有油物质火警,则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器)。
3.13.4、通知各部门作有秩序的人员、物资疏散。
3.13.5、保持灾害现场之完整实况,经便进行实况调查。
3.14、如发生触电事故,发现者应保持冷静,勿接近触电者,先关掉电源,进行人工急救,同时送医院救治。
3.15、对在消防、抢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有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隐患和灾害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严惩,此项工作的监督人为副总经理,违者记大过一次。
3.1.6、保安员是消防器材的保养责任人,需每天检查,并于《消防器材检查表》上作记录。对于检查出无效的消防器材,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作出及时处理。对于灭火器需定期交消防部门作检查。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1.7、本制度除特别说明外,保安员是本制度推行的监督者,保安有权制止不利于消防的行为和现象发生。保安员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现场做出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消防知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为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二、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更新。
三、学校教职员工要学会使用操作灭火器。
四、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森林地带野吹,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严禁学生野外用火。
五、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等是否老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更换,使用电器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免发生火灾、触电事故。
六、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力度,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使用煤气炉、热水器前要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煤气瓶、煤气炉等性能是否良好,方可按规程操作使用。
八、如出现火灾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转移师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师生要记住“119”火警电话。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公司宿舍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集体宿舍的楼房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
1.2.每一层楼的主要通道和楼梯间应有安全出口指示灯和应急灯;
1.3.安全出口灯应保证24小时长明,应急灯应保证意外停电时起到应急照明作用;
1.4.宿舍的每一层楼均应安装消防栓和放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并保证长期有效;
1.5.宿舍的照明电源及其它用电源应有保护接地(零),所有的引电线应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属电线;
1.6.宿舍的.吊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打伤上床工人的头、手等部位;
1.7.宿舍的每一层楼应贴有逃生线路图,工人应熟记逃生线路,熟练掌握逃生技巧。
2.入住公司宿舍必须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换宿舍或床位。
3.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线。
4.严禁在公司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强度耗电用具。
5.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或从事其它工作。
6.吸烟者的烟头应把它淋熄后丢进拉圾桶,不可到处乱扔,不可躺在床上吸烟。
7.点蚊香睡觉应把蚊香放置在绝对安全的位置,保证不会烧着被盖、衣服等可燃物质。
8.上下楼梯应手扶护拦,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9.在宿舍应保持安静,不要在宿舍放音响等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休息。
10.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带进宿舍。
11.不得把水到处乱倒,必须倒进下水道。
12.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后立即关水,人离开宿舍时应当关电。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宿舍从事违法活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员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员,班组设兼职消防员。
三、 工程项目应成立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组长由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兼任。副组长由项目安全监督部长兼任。义务消防员全部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义务消防组应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
四、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工程实际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别要求时,应编制单独的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消防安全机构和措施,并附有临时设施、消防设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布置图。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据季节变化或需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处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应全员签字。
六、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
七、 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管理: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审批。一级至三级动火审批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由项目部审批。电气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应接受消防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前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消防措施,否则严禁动焊。焊接、气割作业现场要配置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灭火器材及设施。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在管道、容器等通风不畅的场所应同时采取气体测试、通风、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业也要经过动火审批,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时防火及灭火措施要到位,作业后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 临时设施搭设完毕须经分公司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临时宿舍与建筑物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与高压架空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建在高压线路的下方,临时宿舍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临时宿舍顶的高度不低于2.5米,门宽不少于1.2米,门向外开。临时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仓库、车间及作业场所设在一起)现象。临时设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护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管理,有严格的领退手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或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经项目部检查认可。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明火不得小于规定距离,严禁烟火。木工房、木加工场所、木料堆放场所严禁烟火。刨花、木屑、纸皮等物品必须工完场清,及时将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场所。
十、 电气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配电房、发电机房应符合防火要求,空间应符合规定,门向外开。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快。每一线路、用电设备都须有短路及过载保护,熔丝选择合理,接法正确,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电箱及电器安装底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箱内不得放杂物。各电气连接点要求连接可靠,宿舍及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临时宿舍用电应由工地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严禁私拉私接,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
十一、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和作业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现场在施工前要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径为2~4英寸,安装数量按占地面积每5000平米设一个。超过30层高层建筑要安装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两英寸的竖管,每层设消防接口不少于两个。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应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临时设施及加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每间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于一个灭火器。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应满足灭火需要。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灭火器。易燃易爆存放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更快。
十二、 其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不得阻碍人员疏散及消防车辆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显标志。工地门口及重点部位(宿舍、仓库、木工房、配电房及其它易燃易爆处)应设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牌。工地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工程项目应存档备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纪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和入住,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动火审批,严禁私自动火。严禁私拉电缆电线和私接用电设备。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动火做饭,不得点蜡烛或焚烧信件、纸屑。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专门的吸烟室。严禁乱扔烟头、火种。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有“三违”行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火灾事故单位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规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油库消防制度
1.油库内禁止烟火。
2.油库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准有跑、冒、滴、漏油的现象。
3.油库内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必须是能防止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制品或镀铜工具。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或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出入油库重地。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油的保管贮存安全规定。
6.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二、锅炉房消防制度
1.司炉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
2.各种仪表,阀门必须安全有效,如发现管道阀门漏气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锅炉房内严禁会客,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喝酒、睡觉、玩耍、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4.按要求做好水处理和排污工作,锅炉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5.锅炉内不准会客。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三、食堂消防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设备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断电源,清洁机器,确保可靠安全。
3.在烹调时要谨慎操作,防止锅内油外溅,保持炉灶前清洁。
4.对食堂用火人员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各小组的食品卫生,消防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赏罚分明,记录备案。
四 附则
1.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饮食服务公司滨江分公司负责解释,保卫处、总务处负责监督实施。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
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
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
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成员: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3)定期对初起火灾处置对策和人员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每年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性事故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4)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每周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产车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车间内的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产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齐,杜绝火种;
(6)要求各岗位安全员(每天一次)对室内照明、电器设备、电子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内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燃放鞭炮,如有违反坚决制止,并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
(2)厂区内(除员工食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制定了预防火灾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拉线用电,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使用;
四、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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