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4 09:52:2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商场市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经营户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员工、经营户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

  (六)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十)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三、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营业厅、厨房、可燃物品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六)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是否遗留火种,是否切断非必要的电源、气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商场市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应当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应当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五、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商场市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六、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商场市场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当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员工、经营户应当懂得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商场市场内应当以图文、广播、电子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八、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九、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商场市场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商场市场的每个经营或其他功能区域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当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

  十、禁止行为。商场市场应当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场所;

  (二)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使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员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三)违规搭建雨棚、连廊等临时建(构)筑物;

  (四)营业时间动火施工;

  (五)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六) 外墙门窗、阳台处设置栅栏、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八)生产或违规储存、经营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九)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燃放烟花爆竹;

  (十) 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十一)商场市场内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十二)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应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检查营场所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对于违法犯罪法动状况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及主管部门。

  二、巡查制度

  营运时间内对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每日安全巡查,对营运现场相关安全巡查、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巡查情况如实记载及时处置安全漏洞。

  1、 防火及安全巡查由安保人员及当值管理人员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及安全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xx要求;

  (6)严查“黄、赌、毒”相关情况

  (7)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每日防火及安全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及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娱乐场所治安条例处理。

  三、防火及安全检查制度

  1、 防火及安全检查由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 防火及安全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xx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落实、保障工作人员及消费客人有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娱乐环境。

  相关防火及安全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及安全档案;对防火检查及全安巡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及如乐管理条例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安全设施、器材安装合理,运转正常

  (1)烟感装置;

  (2)自动喷淋灭火装置;

  (3)防盗门链;

  (4)房门窥镜孔;

  (5)安全通道;

  (6)防火通道;

  (7)紧急疏散图;

  (8)消防装置;

  (9)报警装置;

  (10)防火标志;

  (11)楼道监控装置。

  2、安全操作

  (1)客房部员工熟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2)客房部员工掌握安全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3)客房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清扫卫生间、提供日常服务,随时注意烟火、火柴头;

  (4)电器设备安全;

  (5)登高作业要有人扶梯;

  (6)无明火作业;

  3、安全防范

  (1)服务中掌握会客动态,禁止无关人员进人楼层;

  (2)遇陌生人时主动问好、询问、避免发生意外,不轻易为客人开门;

  (3)发现客人携带或使用电炉、烤箱等电热器具,装卸客房线路,迅速报告上级与保安部门及时处理;

  (4)发现客人携带武器、凶器和炸药、爆竹等易燃物品,及时报告上级;

  (5)遇有残疾人士住宿,随时注意客人动向,保证其安全;

  (6)员工查房,发现设备损坏,物品丢失,及时报告上级。

  4、钥匙管理

  (1)客人钥匙忘记在客房内或丢失请求开门时,请客人到前台办理;

  (2)服务员清扫房间,坚持开一间做一间,不可同时开几间;

  (3)服务员保管好自己的钥匙。

  5、安全管理

  (1)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消防中心,尽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盗窃事故,主管要及时赶到现场保护现场;

  (3)发现自然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情况要进行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银行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责任人,并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总行、各支行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过程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设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员队伍;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管理部应在上级组织领导下做好总行及各支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管理部负责人为本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总行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本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本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组织管理本单位消防安全员队伍;

  (六)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学习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爱好消防设备和器材,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消防活动和培训;

  (二)懂的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掌握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操作要领,会熟练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能够扑灭初起火灾;

  (三)牢记火警“119”电话,一旦遇有火警能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勇于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反本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第七条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在本行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围绕以安全管理为中心,经常开展对周围员工预防火灾事故的宣传教育,传授消防知识,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

  (二)经常对本部门、支行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注意发现火灾隐患,确保本部门、支行安全;

  (三)熟悉掌握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四)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安全员要迅速组织人员安全扑救,及时报警和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明确机房、营业厅、监控室、档案室等区域为我行消防安全重点位置,消防安全重点位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进行建设并严格执行进出登记制度,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第九条消防安全重点位置应确定消防工作专人管理,并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条设由员工食堂的营业网点,应明确具体管理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员工食堂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直接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执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检查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还应负责疏导就餐期间食堂出入口的就餐人流。

  (二)员工食堂为禁烟区域,禁止吸烟。

  (三)食堂内不得拉临时电气线路,如确需增加照明设施和大功率的厨房设施等,应事先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经有关人员核准后,方可按规定安装使用。

  (四)食堂在摆放餐桌时,应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通道和餐厅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堵塞。

  (五)食堂内的明火部位,要明确分工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

  (六)厨房你燃气管道中的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以防泄露。如发现泄露时,首先应关闭阀门,及时开窗通风,并严禁明火或启动电源开关。

  (七)要加强对煤气灶、消毒柜、开水炉、蒸饭锅等食堂设备的管理和检查,保证气表和减压阀等灵敏可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防止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八)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厨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应采取良好的防尘、防潮措施。

  (九)每天厨房工作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后方能离开操作间。

  (十)食堂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应妥善保管,已防止受潮锈蚀影响使用。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设施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第十一条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应严格落实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合规操作。已竣工的工程或项目须经过有关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三条爱护消防设施,办公区域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挪用。

  第十四条公共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位置,吸烟后应确保烟头熄灭后在扔掉,不得用纸或其它可燃物品代替烟灰缸;严禁将烟头直接丢进垃圾筒内;严禁向地毯上弹烟灰。清扫卫生时,烟灰缸内应注水后再倒掉清理。

  第十五条办公区的电源插座、接线板四周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在上面堆放物品、杂物或纸屑,不准私拉电线或私自接线,增设电器设备需报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第十六条办公区不准使用电热杯、电炉子、煤油炉、酒精炉等用电量及容易引起火灾的器具。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使用器具予以没收。第十七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等办公设备使用完成下班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不能关机的设备应在明细位置注明,手机充电器等设备用后应及时拔掉电源插头。

  第十八条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物品带入办公区域内。第十九条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灭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条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一条每季度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依据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记录档案资料,记录配置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三条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须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二)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三)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四)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五)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六)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二十四条对布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检查人员或消防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已经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对在职员工应当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七章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

  第二十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现场处理和紧急疏散;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当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补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三十条安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消防安全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岗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完整记录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完整记录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完整记录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四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经行批准,可予以图表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如与当地消防法规或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布一致的,应以当地消防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有银行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员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员,班组设兼职消防员。

  三、 工程项目应成立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组长由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兼任。副组长由项目安全监督部长兼任。义务消防员全部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义务消防组应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

  四、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工程实际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别要求时,应编制单独的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消防安全机构和措施,并附有临时设施、消防设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布置图。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据季节变化或需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处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应全员签字。

  六、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

  七、 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管理: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审批。一级至三级动火审批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由项目部审批。电气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应接受消防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前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消防措施,否则严禁动焊。焊接、气割作业现场要配置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灭火器材及设施。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在管道、容器等通风不畅的场所应同时采取气体测试、通风、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业也要经过动火审批,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时防火及灭火措施要到位,作业后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 临时设施搭设完毕须经分公司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临时宿舍与建筑物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与高压架空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建在高压线路的下方,临时宿舍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临时宿舍顶的高度不低于2.5米,门宽不少于1.2米,门向外开。临时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仓库、车间及作业场所设在一起)现象。临时设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护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管理,有严格的领退手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或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经项目部检查认可。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明火不得小于规定距离,严禁烟火。木工房、木加工场所、木料堆放场所严禁烟火。刨花、木屑、纸皮等物品必须工完场清,及时将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场所。

  十、 电气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配电房、发电机房应符合防火要求,空间应符合规定,门向外开。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快。每一线路、用电设备都须有短路及过载保护,熔丝选择合理,接法正确,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电箱及电器安装底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箱内不得放杂物。各电气连接点要求连接可靠,宿舍及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临时宿舍用电应由工地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严禁私拉私接,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

  十一、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和作业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现场在施工前要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径为2~4英寸,安装数量按占地面积每5000平米设一个。超过30层高层建筑要安装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两英寸的竖管,每层设消防接口不少于两个。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应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临时设施及加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每间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于一个灭火器。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应满足灭火需要。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灭火器。易燃易爆存放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更快。

  十二、 其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不得阻碍人员疏散及消防车辆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显标志。工地门口及重点部位(宿舍、仓库、木工房、配电房及其它易燃易爆处)应设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牌。工地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工程项目应存档备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纪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和入住,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动火审批,严禁私自动火。严禁私拉电缆电线和私接用电设备。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动火做饭,不得点蜡烛或焚烧信件、纸屑。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专门的吸烟室。严禁乱扔烟头、火种。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有“三违”行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火灾事故单位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规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同相邻单位和群众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检查。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职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一)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应当进行安全处理;(二)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三)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四)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容易遭雷击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五)燃气、电气管线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实际,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或是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相互协调,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市民政行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殡葬行业等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三、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局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职责

  各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处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各业务处室: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慈善救济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适时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公墓等区域禁限燃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

  (二)各直属单位: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消防安全职责外,还要落实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一是年度消防工作部署会。每年4月底以前组织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精神,部署年度消防工作任务;二是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或结合重大节日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主要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年终消防工作总结会,会议主要总结全年消防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局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月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各直属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养老服务机构、殡葬行业等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遇特定情况(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气象预警等),各机构分管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应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火检查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方案、期限、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出解决建议方案,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消防、民政部门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各单位(处室)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要及时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五)督导考评制度。每年年初,市局将与各单位(处室)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于当年底结合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处室)要结合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内容。

  相关热词搜索:

  PREV ARTICLE家长会反馈意见3篇家长会反家长会反馈意见精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公司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4、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5、公司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公司有关指示和规定。

  (2)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

  (3)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公司员工职责

  (1)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供电整齐规范,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允许私搭乱接电线,做到人走灯关,从插座拔掉所有用电设备。

  (2)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7、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2)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3)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8、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办公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9、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

  10、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的`具体执行

  (1)四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①防止触电;

  ②防止引起火灾;

  ③可燃、易燃品、火源。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酒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酒店经理

  副组长:酒店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酒店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酒店安全消防管理制度5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了解酒店所有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状况;

  2、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状况、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了解和熟练掌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可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协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迅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迅速赶到第一现场协助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协助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遵循救人优先,灭火随同进行的原则。

  5、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善处理。在各种特殊场合下,如若无法确切判断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危险的物件,比如容易坠落伤人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削减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仔细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刚好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扬《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常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学问教化,教化师生驾驭正确的安全防火学问以及安全逃命方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常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觉隐患,刚好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刚好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赐予嘉奖;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赐予惩罚,情节严峻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记,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觉,要马上制止。

  3、依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驾驭有关的消防学问,会正确运用灭火器,会报警。要常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觉过期,要刚好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常常检查电器、电线的运用状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常常宣扬安全用电学问。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刚好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状况,运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老师要仔细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仔细执行消防制度,主动协作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学问教化。组织学生活动,要仔细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其次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爱护现场,刚好向有关部门汇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20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20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04-02

ktv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ktv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04-02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04-05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_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条例04-05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02-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2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5-26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01-1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30

(精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