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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2 21:47:3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荐】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荐】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学校要建立上下学导护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学校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定期邀请交警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15公里/小时,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填写好安全台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1、综合行政部要逐台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事故记录等。

  2、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不准开带病车、超速车和疲劳车,车辆管理人员要按时安排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3、车辆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4、出车前、后的车辆必须进行例保项目检查。

  5、车辆换季保养必须按冬夏季节规定更换机油。

  6、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报修。

  7、车辆二保、三保、大修时,由用车部门负责向综合行政部报计划,批复后送指定修理厂修理,修好后由用车部门与综合行政部车管人员负责验收。

  8、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如须更换超过规定的'配件必须提前向综合行政部申请计划,批复后方可更换。

  9、车辆发生故障或在路上抛锚时,要及时与综合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准确说明故障原因,须修理部位及抛锚地点,以便及时安排得到处理。

  10、车辆年检或保险时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年检和保险。

  11、车辆报废由综合行政部办理。

  12、车辆城区夜间停放必须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外出车辆夜间停放时必须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内。

  13、工程车辆使用部门要建立有关车辆的各类技术档案、台账(单车油耗、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行车)及审核,报送公司综合行政部。

  14、综合行政部应及时做好机动车辆技术档案及相关费用台账(单车修理费、年检费、二维费、外加工费、使用油类及耗油量)及审核。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内部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施工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制度。

  一、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各级领导和全体施工人员,本项目施工单位或外单位入场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场内交通安全规定。

  三、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依照场内施工便道的'交通标志,谨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

  四、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30公里/小时,与地方道路交叉处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

  五、严禁在道口、施工进出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六、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七、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八、所有车辆必须避让摩托车、自行车、行人。

  九、施工便道上不准堆放任何物件,随时保持便道畅通。

  十、场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安全巡查要随时检查标志标牌的完好可靠。

  十一、厂内行车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十二、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十三、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十四、场内交通安全,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十五、便道所在各工程处,要确保便道的完好,及时维修,及时养护。

  十六、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由项目部安质部实施监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二、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企业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第三条 职责

  一、 总经办职责

  (一) 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二) 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三) 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1、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车时不要把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手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2、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

  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内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育同学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章;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赶、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准时求助,同学间要相互关心。

  四、校内不准追赶,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需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同学上下学出行状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老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觉问题准时对同学进行教育,关心同学改正错误。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

  一、学生校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来学校上学可以采用步行,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的方式。

  2、学生在来学校上学和周末回家的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3、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

  4、学生的车辆统一进入车库统一停放整齐。

  5、学生的车辆进入停放区域后应把车锁锁起来,自己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6、每位学生只能停放一辆自行车。

  7、班级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学生车辆。

  8、出门时,学生车辆统一推行出车库。

  9、在校园内严禁骑车,所有学生车辆有序推行出校门。

  二、教职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所有教职工车辆在学校门前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小心驾驶,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

  3、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4、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禁止鸣号。

  5、所有教职工车辆按照指定区域整齐停放。

  6、所有教职工车辆应自行上锁并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7、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教职工车辆。

  三、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律,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杜绝发生交通事故。

  2、爱护车辆,注意保养维护,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返回后及时清洗,保持车辆整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各部门用车由校长室或教行处统一安排。驾驶员接通知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用车。

  4、车辆如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

  5、做好车辆年审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法律知识学习,防患于未然。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9

  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

  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三轮车的学生的教育:家长接送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扔东西。 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二条、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第三条、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四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五条、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六条、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内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

  1、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满 12岁学生建议尽量不骑。

  2、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3、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6、骑车时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拖行。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二、职责

  2.1办公室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2.2车队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2.3办公室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3.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4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3.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3.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3.8车队每月必须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以确保车况良好。

  3.9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3.10外出执行长途任务的驾驶员,出车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凡车辆技术状况不好或未进行安全教育的驾驶员,不予派车。

  3.11重要节假日和长假期间除工作用车、值班用车和生产用车外,其它车辆应一律暂时封存。

  3.12厂内机动车辆由车队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3.13厂区内车辆的清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

  四、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使用叉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叉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五、厂区道路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限速为15公里/小时,叉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人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办公室办理手续,且通知保卫消防部。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六、交通事故处理

  6.1事故报告

  a.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企业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待处理。

  b.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向单位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c.在工厂区域内发生事故后,除保护好现场外,应报告办公室。

  6.2事故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时,办公室应赶赴事故现场或委托有关单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

  b.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人员,按照工伤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c.工厂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办公室组织车队、事故单位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考核

  对忽视厂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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