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产品购销合同范文汇总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订购室外用射灯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签订后,需方即以电汇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 元),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额货款的当天生产,并确保需方在六日内收到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即需方收货日期为: 20xx年4月25日前。
3.质量及功能要求:
一体式室外射灯,球面灯罩,直径10公分,大功率LED灯泡,柱状灯光,射程15米,具备防水功能。灯泡寿命至少要10万小时,如有质量问题保修一年,终身维修。
4.违约和责任:
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按时交付需方合同规定的全部产品,每推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需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卖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产品不符合需方质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换。
5. 协议纠纷的解决: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解决。
6.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8.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日期:20xx年4月18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现甲方决定购买乙方灯具系列产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质量有保证的产品。
2、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贰年,除应急产品和软灯带为壹年。
3、如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有责任负责维修或更换(具体事宜根据情况双方协商制定)。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的货物供应。
5、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预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剩余货款货到乌鲁木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付清剩余65%货款。余下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付给乙方。
6、具体订货数量、金额和单价以合同清单为准。(后附产品明细清单)
7、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甲方灯具如有剩余未用完,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货。
10、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核心内容:一份标准的工厂产品购销合同内容必须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条款应该是面面俱到的,不仅仅只是包含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技术标准等基本情况,还应该包含有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等
1、产品名称,是指工矿产品的种类。工矿产品可分为许多种类,如按照工业部门可分为机械工业品、冶金工业品、纺织工业品等;同一工业部门的产品,按其经济用途相同,实际作用不同,可分为若干大类,如机械工业产品可分为金属切削机床、矿山设备、冶金设备、石油设备等;冶金工业产品又分为生铁、钢锭、钢材等。
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和具体用途又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钻床、磨床等;钢材可分为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重轨、轻轨等。
各部门大类产品,又分有细目,如铣床又具体分为龙门铣床、仿形铣床、立式铣床、卧式铣床、万能铣床等;大型型钢又具体分为圆钢、方钢、角钢、钢、线材、三角钢、六角钢、八角钢、工字钢、扁钢、t字钢、z字钢等。为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部门产品大类产品和明细分类具体填写。
2、产品规格,是指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由于各种产品的性质、性能、成分、结构和作用的不同,规格也不一样,如圆钢产品有直径为5厘米、10厘米等不同直径的圆钢;水泥产品,有500号、800号等不同型号的水泥;白酒,有38度、45度、65度的白酒等等。
在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中,产品的规格、型号、等级、花色、是否是成套设备产品等,必须写得明确、具体、清楚。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标准)
1、产品的技术标准是指国家法律、政策对工矿产品质量、检验方法、包装、运输等技术要求的统一规定。
产品技术标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其他标准的,按其他标准执行;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按双方协商的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合同要明确规定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对成套产品,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3、供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双方商定的必要技术资料随同产品或运单交需方据以验收。
三、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产品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产品数量包括产品总量和分批交货的数量。
产品数量的计量,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盛产品的容器,通常称为包装用品或包装物,如箱、桶、筐、袋、瓶、盒等;另一种是指包扎产品的操作过程。因此,包装质量既指包装物的材料,又指包装操作的好坏。
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类:运输包装称为大包装,其作用是保护产品。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即与消费者见面的包装,其作用在于维护产品质量,减少产品损耗,同时也美化产品,有利于销售。
2、运输包装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的,可按承运、托运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装代用品的,应征得运输部门的同意,也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运输包装上的标记由供方印制(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产品在包装时,必须附着有装箱清单。
3、产品的包装物,一般由供方负责供应,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包装物的某些产品,可由需方供应,除此以外,应由供方负责包装。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商定包装物回收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
五、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一般应由供方实行送货或代运。送货是由供货单位将产品(商品)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实行送货的产品,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代运,是由供货单位根据合同的决定,将产品委托运输部门发运到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实行代运的产品,由供方代办运输,供方应充分考虑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某些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必须由需方派人押运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签发装运证明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自提,是由需方委派或委托他人到供货单位,凭合同提货。实行自提的产品,由需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提自运。
2、需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报月度要车(船)计划。迟于上述期限,供需双方应当立即另行协商处理。
产品(商品)的运输方式主要有: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从运输工具来说,有火车运输、船舶运输、汽车运输、飞机运输及现代化的管道运输等。采用何种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六、交(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
七、交(提)货期限
交(提)货期限一般分为一次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交货,必须在合同中写明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中,产品交(提)货期限,应写明月份。有条件的和有季节性的产品,要规定更具体的交货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规定交货期限。属于年度分配指标的订货,必须在本年度内商定具体的交货期限,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跨年度供货;生产周期超过一年的大型专业设备和试制产品,可以由供需双方商定交货期限。不得签订没有交货期限的合同。
2、规定送货和代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的日期为准(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规定需方自提的产品,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供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
八、产品的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是指需方收到供方的产品(商品)时,对数量和质量的检验方法。对于验收地点、方法、标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方必须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实样。
产品的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九、产品的价格
合同中产品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订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的,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或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结算,多退少补”。
外销转内销的工矿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结算单位
1、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应当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结算方式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合同中应明确结算方式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及帐户的名称。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中应当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款(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大型设备定货的付款办法,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2、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转帐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标准。
十二、当事人协商的其他事项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承办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产品分配单或调拨通知单只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不能代替合同。
当事人委托其它单位代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委托证明,并明确代理权限。
产品购销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技术协议。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供方):长沙亚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等。
第二条 质量标准:本合同化工产品质量符合生产厂家标准。 第三条 价格条款:
1、性质(限定其一):□a.到岸(到达)价 □b.离岸(出厂)价
2、方式(限定其一):□a.固定单价 □b.其他定价方式 第四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
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
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
方承担。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七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八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品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品运输资
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产品购销合同 篇7
甲方:酒店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海产品批发购销合同。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1)成活率100%;(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3)规格:大小一致;(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并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海产品批发购销合同》。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产品购销合同 篇8
销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购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_________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_________年内(贵重商品在_________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_________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_________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_________元以下、残损在_________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产品购销合同 篇9
合同编号:140816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x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产品购销合同 篇10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约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约时间: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抛光砖GB/T4100-20xx附录G及内墙砖GB/T4100-20xx附录L)。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仓库内交货,需方自提。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需方自提。如委托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由需方承担; 因需方原因(如要求超载)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五、损耗责任:交货前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按供方的包装标准出厂,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之日起天内未对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供方所交产品合格,产品一经铺贴恕难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以(现金、支票、汇票、汇款)方式结算。需方年__月__日前向供方预付定金(合同总额30%),余下货款到供方指定帐户后,供方立即组织发货(款到发货)。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如数支付定金,供方有权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完该批货时冲减,转为货款。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在供方所在地协商或用其它方式解决。
十、(1)所需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边长超过标准偏差范围,而其它性能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产品边长分别符合包装物标定边长相应范围,则视同符合标准要求。
(2)陶瓷烧制过程复杂,色泽版本与原版近似相同,允许稍有色差,需方应根据包装物注明的尺码、色号分别使用。
(3)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生产事故供方未能如期交货,供方出具有关证明通知需方,可变更和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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