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制作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制作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名称:形象店标识牌制作。
2. 工程地点:上海市
3. 工程周期: 20xx年9月1日完成加工并安装完成。
4. 工程费用:_____元整(¥__元整)。此费用已包含设备材料费、人
工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等所有装饰工程所需费用。
5.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款项计:___元整(¥_元整),工程验收后支付65%工程费用:_ _____元整(¥_ __元整);5%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扣除, 若二年后没有遗留问题,付清余款,______元整(¥_ _元整)。
6. 工程验收:乙方完成施工时应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如需要改进的,乙方应保证及时改进。
7. 现场管理:甲乙双方各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工作。
8. 其他约定:
a) 乙方应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并按施工周期要求及时完成施工,如有延期,则按工程总价的2‰/天的罚金惩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或名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由于甲方引起工程延期,则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b) 甲方若未能按合同之规定付款,则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的'2‰/天的滞纳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按时付款,在 24小时内若甲方未做答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视甲方违约。
c) 如甲方需要增加制作内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此增加部分的费用另计,并工期相应顺延。
d) 施工过程中,如遇气候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导致工期拖延,则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微播十堰》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电视专题栏目:《微播十堰》(以下简称栏目);
1-2 栏目时间为每期30分钟,每周一期,共五十二期;
1-3具体内容包括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他商业项目的开发等。
第二条 合作权益
2-1 甲、乙双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
2-
1-1 因《微播十堰》节目制作而形成的所有署名、商标等知识产权;
2-2-2 因《微播十堰》栏目而形成的所有广告、赞助、销售等经济收益;
2-
2-3 因《微播十堰》栏目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 合作分工
3-1 甲方负责所有节目的内容选题、编撰、栏目主持____市场推广、销售、发行和商业项目的开发。
3-2 乙方负责栏目制作、录制、剪辑、动画、字幕、后期等
3-3 广告赞助由甲方为主负责并保证甲、乙双方投资的收回和盈利。
3-4 乙方协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3-5 所有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然后有甲方具体实施。
第四条 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
4-1 根据栏目预算方案,甲方负责总制作成本的 % ,即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的 50 %;乙方投资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的50%。本条投资比例也即所有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4-2 甲、乙双方同意对广告公司和个人代理招商所获得的广告赞助收入按照30%(含税和中介佣金)给相应广告公司和个人作为广告代理费用,计入成本。
4-3 按照预算,因广告赞助超出成本预算有盈余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支出和按比例进行分配:新增加开发项目的.投入,双方投资,收益分配,所有收益分配为总收益减去总成本之余额,税金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 管理机构
5-1 《微播十堰》成立节目剧组,所有与节目和栏目相关的事务由剧组统一管理实施。
5-2 剧组由剧组制片人全权管理,剧组相关部门由双方共同派人参加,具体主创人员由剧组招聘和聘用。
5-3 栏目主要人员,如主持人、节目嘉宾由双方一致同意确定。
5-4 剧组的行政和经济管理依照剧组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条 署名约定
6-1 节目署名制作单位为甲方和乙方,制片人、出品人、策划由甲、乙双方各指定一人担任并署名。其他署名遵照电视行业和节目管理规定和惯例执行。
6-2 甲、乙双方另行署名或推荐相关联单位和企业署名,首先协商,如果该署名占用广告赞助招商署名位置,该署名单位或企业应支付相应费用,甲、乙双方认可不收取费用除外。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都必须遵守商业规则,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合作内容向任意
第三方披露,同时必须保守合作方其他商业秘密。
7-2 甲、乙双方均可对栏目新的开发项目追加投资并以实际投资额调整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具体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7-3 任何
第三方作为投资商进入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
第三方投资额和占有整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罚则
8-1 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2 因对本合同产生歧义或在本合同约定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权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约定合作内容结束本合同自然终止,但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没有结束,双方的权益和权利义务关系不因本合同终止而改变。
9-2 本合同因下列情形自动终止:
9-
2-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继续履行;
9-
2-2 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实际无法履行;
9-
2-3 因一方严重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9-
2-4 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完全和实际履行的情形。
9-3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除按约定处理外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应该继续履行。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微播十堰》剧组留存一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可以协商修改、补充,但须以文字书面形式表达。
10-3 本合同附录《微播十堰栏目策划方案》、《微播十堰栏目节目预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制做宣传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制作宣传品品名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乙方应在甲方签字确认印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品的制做按约定的批次将宣传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00000.00元该价款包括产品图案设计、制作、包装、运输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交货时须开具货品的正式发票甲方在验货 2 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乙方账户全称 帐 号 开 户 行
五、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设计需要的文字资料及图案给乙方。
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设计稿进行确认并在设计稿上签名盖章。因经甲方签名盖章后的设计稿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款项每逾期一天应按总价款的0.3支付违约金。
4、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样稿为甲方制作宣传品依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宣传品的质量。因宣传品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退货乙方应在15天内完成合格产品的调换。否则每逾期一天按退货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5、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制作的宣传品每逾期一天按协议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或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交给000仲裁机构仲裁决定。
七、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事项结束时 3 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4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厨房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整体厨房企业标准和本厨房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 付款方式
1.1 合同价款以订货系统价格作为计价依据,具体见双方签订的订购单,货款以现金或者( )方式支付。
1.2 甲方在乙方整体厨房展示厅预约上门设计时需要交纳设计定金,行业惯例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 %,(人民币____ 圆),乙方登门出具设计方案后由于甲方原因不定做的,定金作为乙方劳务成本和甲方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定做的,设计定金转化为货款,甲方只需交纳余款。
1.3 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厨房生产厂家需要根据定单进行物资采购、加工生产,因此整体厨房须付齐全款后方可定做,同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发票。
1.4 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一旦下达生产定单货款不退,整体厨房产品不退不换。但依据《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4-20xx)中6.5条之规定判定厨房产品不合格、而乙方在90日内没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应退换货的其他情形乙方应给予退换货。
第2条 交货日期/安装日期
交货日期:整体厨房属于定制产品,精细化制造与诸多服务环节需要较长周期;而且整体厨房安装应是家庭装修的最后环节之一。在乙方所在地区范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运输合同内产品(除折价样品和乔迁外)。
从甲方确认方案并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 %)且厨房装修满足尺寸测量要求、乙方下达生产定单之日起各地区最短交货周期如下(下表为各大中城市或整体厨房生产商所在城市最短交货周期,其他地区地顺延2-3天,节假日生产周期顺延):
甲方交齐全款、乙方下达生产定单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交货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装日期为交货日期之日始三日内。
第3条 服务范围
3.1 整体厨房配置要求:甲方定做的整体厨房配置明细以乙方订货系统输出的定单明细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2 整体厨房服务内容:乙方仅对其所经销的厨房生产厂家提供的合同内整体厨房部品提供安装服务,并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保证,对甲方自购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产品以及厨房基础工程的装饰装修不提供安装服务与售后服务保证,也不承担其质量不良所引起的连带责任。
或者甲乙双方就上述安装与售后服务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受专业限制,在设计安装前,乙方设计师仅提出厨房基础工程改造的建议,甲方需自行请专业公司、专业人员将需改造的厨房基础工程等工作完成,以满足整体厨房的安装需要。此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基础工程(包括厨房墙地面砖铺贴、吊顶门窗安装、水表与角阀及建筑上水管线安装、下水管线安装、插座安装、煤气设备与管线安装、烟道口开挖等)、煤气软管与卡子的提供与安装(甲方应请煤气公司调试开通气源)、烟道防雨罩的提供与安装、其他甲方自购的部品安装(乙方可依据甲方提供的开孔模板免费开挖盆孔、嵌式灶位孔)等。
第4条 工程配合
4.1 甲方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与乙方履行合同:确认设计方案(包括效果示意图、平立面图、台面图等)与现场交底后签订本合同(含订购单)、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乙方建议甲方首先装修厨房,按照相应规范和设计师建议将厨房基础工程改造完成后由设计师复测,同时将自购部品实物与尺寸提供给设计师并在图纸上予以确认、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在甲方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__%)后,己方依据订单安排生产。乙方建议在瓦工、木工作业完成后再进行整体厨房安装,避免交叉施工可能给厨房带来的损坏。建议甲方与乙方设计师随时沟通,以确定合适的安装时间。
4.3 乙方建议甲方尽量购买乙方的整体厨房产品。如甲方确需配套其他品牌厨房部品,甲方应购买有信誉保证厂家的产品,并要求其经销(服务)商提供服务,同时索取并保存好保修证和发票等以获得售后保证;如由于该部分产品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4.4 施工过程中甲方需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乙方按照设计方案图纸与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现场调整方案的,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并由乙方承担调整费用),乙方安装过程中负责对厨房现场设施和厨房成品进行保护,现场进行试机演示和使用讲解,参加竣工验收。
4.5施工安全等重要事项约定:
4.5.l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详尽说明隐蔽式水、电、气线路的位置及走向、墙体材料,并听从乙方技术性指导建议,如甲方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返工或安装后影响使用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5.2 整体厨房施工前的地面应当是已经由房屋建筑开发商或者装饰公司做好防水处理的,并不会因此在
使用过程中渗漏水影响临近用户生活;甲方厨房水电气管线、插座等质量与安装必须合格,并应由建筑开发商、装饰公司提供相关的服务与质量保证,乙方不承担以上零部件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连带责任。
4.5.3 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5条 验收交接与保修
5.1 整体厨房以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及验收交接单注明的技术标准(未尽标准见《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20xx中相关标准)为评定验收标准。
5.2 订购单所载明的货物与产品手册相对应时,手册中的产品外观特征为照片效果,与实物存在一定误差,展示样品与实物存在一定误差;甲方订购产品特性以签订的系统订购单所注明的'要求为准,如生产厂家为了技术进步需要,需要对产品进行升级或更新,乙方应在交付时给甲方提供升级或更新产品。
5.3 整体厨房在安装现场根据具体工况组装、拼接、障碍切割、孔洞开挖、不影响正常使用和不改变最基本的设计方案的局部调整等工作以及安装前开箱验货、提前预装等,属于正常的安装规范。
5.4 由于整体厨房安装往往与装修施工交叉在一起,为了避免扯皮现象发生,整体厨房完工当天必须由甲方亲自(或指派代理人)现场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5.5 乙方对整体厨房橱柜部分保修两年(家电按照家电三包规定执行);乙方对水盆、水龙头的配套上下水配件、垃圾桶等易损件保修壹年并只承担相应责任,对本合同外的部件不提供服务与质量保证。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合同内产品的保修服务时,需要提供保修证、有效发票与合同(包括订购单与验收交接单等),否则乙方按照保外收费处理。
5.6 对于超出保修期或非保修项目,以及乙方在销售时性能故障(非外观缺损)已维修到位的样品或其他折价品,乙方提供收费维修服务,乙方按照企业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5.7 整体厨房主要部件(台面、柜体、门板、把手、非易损功能件)自购买之日起五年内一般使用同品质材料维修(台面与门板等维修可能存在一定色差);由于产品存在更新换代与不断技术更新的可能性,超出保修期后甲方可能需要重新选择换代产品维修。对于有安全使用要求的产品(如电器、经常开关的水龙头及上水角阀等)乙方建议甲方在超过产品折旧(寿命)期时要予以更换,以确保使用安全。
5.8 甲方在厨房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防水防腐蚀、防烫防高温、防外力(如强烈敲击、硬物刻划等)、防堵塞、保持厨房使用环境干燥清洁等使用保养工作。详细的产品使用保养注意事项与保修政策见乙方提供的说明书与保修证及乙方公开的最新书面文件。
5.9 下列情况属于整体厨房产品在目前技术条件下的正常偏差,不属于不合格项:
(1) 人造石台面板采用树脂材料等聚合而成,因受运输及客户房间开度尺寸的影响,台面需做现场拼接。接缝处为无缝隙平滑处理,因树脂材料的颜色变化等原因会有可见痕迹。
(2) 鉴于目前行业的通用技术水平和材料的限制,人造石台面板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少量自然裂纹现象,裂纹后采取粘接修补的方式进行修复;因人造石台面板的特性,维修后可能存在一定色差。
(3) 人造石台面板在墙面平直情况下与墙面之间应留有2-5mm以内间隙保证伸缩需要。另为安装和通风的需要,以及在墙体不平整情况下,靠墙柜体离墙有5-15mm的间隙,以方便门板的正常开启。
(4) 其他正常的使用误差请参考说明书及乙方公开的最新书面文件。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有证据证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整套货物逾期交付而耽误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实际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为一次性补偿标准,但最高不超过该套厨房的成交价格。
6.2 有证据证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部分货物逾期交付而耽误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所缺货物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为一次性补偿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所缺货物的成交价格。
耽误使用是指无法进行洗涤、烹饪等基本炊事操作导致无法进行基本的用餐活动的情况,此类情况乙方按照上述标准向甲方进行一次性补偿。部分货物逾期交付但不影响基本用餐活动的、以及交接后可能出现的故障维修乙方只需按照规定修复即可。但由于甲方原因延期、甲方同意延期以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意志原因导致的延期不视为乙方违约。
6.3 有证据证明:因甲方延迟提供施工条件、迟延安装不超过60天的,甲方可不承担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返工或多次上门的,返工或多次上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直接责任由甲方承担。
6.4 因甲方推迟安装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标的超过60天的,从第61天开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等违约金,但每天的违约金标准最高不超过货款总额的1‰(千分之一)。
6.5 因甲方推迟安装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标的不超过2年的,乙方要保证货物的齐全完好,如发生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保管期超过2年,合同标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结构性质量问题除外),乙方不承担责任,只需保证货物齐全,而且产品按照保外处理。甲方推迟安装超过2年,乙方在无法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拒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将甲方财产作留置处理。留置后所得不足以支付仓储保管费的,甲方仍需补齐。
6.6 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设施和厨房产品,如造成损毁,应据实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7 甲方可通过合适途径或者直接向乙方业务人员核对订购单与待验收厨房产品,如在验收交接时或在验收后有证据证明乙方有以次充好、偷换材料等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无偿修复好或更换该部分不合格材料外,并应赔偿甲方该部分不合格材料付款金额的2倍作为违约金。
6.8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权利主张时,必须提供有效证据且权利主张要符合本合同约定,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7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履行地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在所选择的括号内打√,如选择仲裁,应当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
a.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8条 其它约定
双方签订交接单后甲方提出产品有外观缺陷或数量误差的,乙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无法证明是乙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能够证明是乙方责任的由乙方修复或补足,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拒绝修复或修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的涂改部分无效;如确需增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规定相冲突。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定作人(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人(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就甲方提供的视频短片制作 电视宣传片。制作完成时间: 。
2、由甲方提供文字、画面、视频短片等材料,乙方负责修改,策划,编辑、制作电视宣传片;
3、甲方必须密切配合提供支持。
4、制作费用:¥ 元(人民币:整);乙方制作完成待甲方验收后,甲方将全部费用叁日内一次性付清。
银行资料: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5、以上事项完成之日即是验收之日,如甲方叁天内未及时验收或无异议,则视为自然合格。
二、违约责任:A、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审定样稿,由此耽误完工时间,由甲方负责;B、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滞纳金给乙方。C、乙方如不能按时完工,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三、如遇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造成以上事项不能实施的`,甲方只需承担通知乙方前的直接损失,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承担其它损失费用。
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作过程中由双方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对合同进行补充。
甲方:
签约代表人:乙方: 签约代表人:
制作合同 篇7
定作方(简称甲方): 承揽方(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定制员工职业装事宜,特订合同如下:
一、 服装品牌、名称、款式、数量、单价、金额: 品牌:希努尔“SINOER”
二、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服装质保期为1年,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如领口起泡、内衬非认为损坏等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乙方进行无偿返修;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装应与本合同中已约定的工艺、款式、面料、颜色、辅料等一致;
3、订购的所有服装需在乙方本公司内生产,不得转包第三方;
4、服装成品要求符合GB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并符合服装环保要求;
5、乙方对甲方制作服装的面料、辅料保留库存,甲方新增人员或补单时,乙方保证按原样品质量、原价格追加制作;
6、由于乙方造成的'成衣尺寸与量体的实际尺寸不符,导致甲方员工无法穿着或穿着不合体的,由乙方负责免费重新修改或调换; 7、修改服装在15天内返修完毕,送交客户手中。
三.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预付款,待货到甲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65% 的货款给乙方,剩余的5%货款,如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服务合格,甲方验收合格3个月后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双方合同签订后45天交货;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交通费、运输费均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服装包装乙方提供的服装全部按零售式样包装,每套服装均有包装袋,报装上写明甲方工作人员姓名,以便识别。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全部产品,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每延误一天,支付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将从总价款中扣除。
2、甲方在验收检查后,结果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服装成品释放甲醛标准未达到服装环保要求,甲方有权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盖章/签字):代表人(盖章/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 号:帐 号: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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