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5-22 12:54:4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产品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产品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产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RGHZXS—01#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干制灰枣

  规格: 一级

  数量: 495kg

  单价: 35元/kg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详见附件)

  总价: 17325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GB/T5835—20xx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2、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指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xx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本合同当事人

  需 方供 方订货单位收货单位付款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联系人法定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邮政编码电挂邮政编码电挂电挂电挂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开户行:电 话电 话开户行:银行帐号

  二、合同付款

  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中转、联运(港)

  三、标的.物

  序号型号产品名称及规格代码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进度交货方式代运到站验交货地点辆元元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四、结算方式

  1.需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供方代运,以供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需方办理托收承付。

  五、供方为需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供方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_元/辆。

  六、产品质量:按供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供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七、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八、违约责任:供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需方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辆。需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_%向供方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_%利息(月息)。

  九、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_________份)。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需方):上海天骏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175弄5号楼南二楼 电话: 021-xxx24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

  尺寸大小、材质、结构及样式均按照实样一模一样;

  三、 模具保密条款

  1、 乙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有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对于甲方开模产品都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未得到甲方批准时,不得将此产品售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开模具,并在上述出样日期前将样品寄到甲方公司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若乙方打的样品不合甲方要求,需无条件重出样品,直到甲方确认为止。

  六、打样制版费支付方式:先支付RMB元,样品合格后再支付RMB元。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八、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乙 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 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产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部分产品订单转让等有关事宜,经充分、有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将尚未完成的订单(详见附件一未完成订单清单及价款、附件二全部未完成订单复印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将上述订单之原件全部移交乙方(原件形式可以包括签字盖章文本或者传真文本),乙方应同时出具相应的收据。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自收到甲方移交的全部订单原件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由甲方指定。

  三、订单的完成

  1、订单仍以甲方名义向第三方履行,甲方并应代为收受第三方支付的上述订单项下货款。

  2、乙方应按照订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3、甲方应及时足额将代为收取的货款转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四、保密

  乙方因受让上述订单所获取的.甲方客户信息、技术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善尽保密义务:

  1、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与上述订单项下客户联系,或向第三方泄密。

  2、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技术资料,或向第三方泄密。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逾期支付订单转让价款的,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以代为收取的订单项下货款抵扣转让价款及违约金;如逾期付款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本合同项下订单转让总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转付订单项下货款,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不可抗力: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情况的,不属于甲、乙方违约,双方均应善尽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

  2、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法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

  附件一:未完成订单清单及价款;

  附件二全部未完成订单复印件。

产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经营羽绒服、棉服等外贸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xx年度(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月

  日)羽绒服、棉服外贸男装产品设计,甲方负责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2、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

  第二条 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一年四季)的设计研发。乙方应该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春季产品的设计;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夏季产品设计;在20xx年月 日前完成秋季产品设计;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冬季产品设计。以上产品设计经过甲方认可后,甲方将该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 乙方应努力确保研发产品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如果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仅供甲乙双方使用,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3、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销售和生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该在认可乙方设计后的天内将该产品加工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4、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乙方有权查询核对财务,有权复印取得财务资料。

  第三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顺序分配:

  第一项:首先归还甲方为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二项:支付第一项之后的利润,其中的70%用于下年度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3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30%利润中的75%的利润分配权;乙方该30%利润中的25%的利润分配权。

  第四条 关于合作开发产品的借款约定

  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合作产品需要资金周转时,甲方将保证无息出借资金给合作项目,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双方实现销售收入时,优先安排归还甲方所出借的资金。因资金不足,使接单不能足额完成,甲方要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甲方在每年度结束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按照第二款进行了利润分配,则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

  2、如果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当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1000万时,甲方无需根据该条

  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车油费人民币100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任一季节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达到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拒绝将该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补充性条款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股东的要求公开,各方有权查阅各种经营资料。

  2、合作产品除由甲方生产、销售外,各方股东及亲戚不得从事该产品生产、销售,亦不得授权他人从事该产品生产和销售。

  3、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北京吉昌泰商贸有限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研发等相关的兼职业务。

  4、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设计,款式转为其他公司财产或擅自使用。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各方合发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由各方于20xx年月 日在北京订立。本合同正本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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