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5-21 08:19:3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合集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工程合同合集八篇

工程合同 篇1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

  1、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在一份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都有许多方面需要被考虑:比如发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监理等合同;承包单位则是会进行专业领域的分包、劳务分包、提供原材料和租借建筑设备、以及打理银行、保险之间的复杂关系。只有通过经济合同的签订才能切实的体现这种种的关系,因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才能成为整个系统必不可少的中心。

  2、合同签订双方连续的履行合同方式和长时间段的屡行周期。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周期过长,只能一点一点的向前进行着,因此履约的方式也会表现出两方面的特性:连续性和渐进性。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选取许多的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依靠合同来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3、合同的多变性。由于项目所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设计临时改变和合同条款的修改也经常会发生,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对变更的应变以及合同的管理需要逐渐加强,以此来作为改变计划或终止合同的重要凭证。

  二、关于承包合同的选择

  对于建设某一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控制的主要依据就叫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我们根据相关合同计价方式之间的差别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由于合同使用的常用性,在这里我们只讨论常用的两种合同类型,即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业主向承包此项目者统一支付一个确定的报酬,即所付款总额保持不变。只要进行施工招标是双方所确立的合同条件不会发生改变,业主仍支付给承包商与原来金额相同的价款。利用这种合同也会使承包商更容易确定自己的底线价格。在支付控制方面也更加便捷。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意思是根据所投标的工程的量来确定每一段工程的单独费用。此种合同的优点在于适用范围广,可以与业主平分风险,还可以用来督促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并因此获得更高的利润。此种方式的前提是双方对于单价及工作方式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用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更重要的是根据不同现实情况做不同考虑,比如承包方是否能承受此项工程,使双方能够共同接受此合同类型。

  三、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最所有合同中重要的合同之一,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是建设工程合同其中的一项的重要内容。同样的,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也需要经过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对于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一般情况下,由发包人与勘察者或设计人员直接签订协议即可。但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合同,由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除了特殊工程外,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确定承包人。

  四、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1)合同是一项建设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双方可以以此来共同监测合同的运行情况。(2)合同可以成为解决在实际操作中产生各种纠纷的一种证据。由于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情况,一些争论与纠纷变得无法避免。这时,就需要合同中的条款来调解这些争端,所以,合同是处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五、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双方之间会产生权益不对等等现象。(2)合同文本不规范。许多建设项目为了逃避自身义务,采用一些不标准的文本进行签约。(3“)阴阳合同”数量过多,大大的影响了建筑市场的规矩。(4)许多建筑施工合同不履行,更有许许多多的违约问题一直存在。(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6)不遵守规定转包、分包的合同始终存在。(7)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忽视。(8)专业人才缺乏。(9)合同进行统一入档管理缺乏,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很低、方式落后。

  2.解决的对策

  (1)提高对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视,完善一个通用的制度体系。(2)开始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使合同管理变得更加的专业化,合理化。(3)借助国际上的例子在中国推广适应国情的合同范本。(4)选择合适的方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5)认真策划并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六、结束语

  在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一项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可是,如何正确的选择真正适合的合同以及签订时所注意的问题却变成了许多人签订合同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管理合同的方法,借鉴已经取得的经验,并不断探索工程合同的管理经验,提高对于合同的管理成效。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专业级工程师,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并作为甲方公司的兼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年。即从签订协议书之日起往后推壹年。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职称证书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

  2、在证书使用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工程师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甲方使用完应在三日内交还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证书时,甲方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3、合同期间,乙方工程师证书由甲方代为保管,乙方如需使用乙方证书时,乙方需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4、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5、签定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等资质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及时(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的工作,须退还相应工资。(甲方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资(税后)。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证书和签订协议后即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资。

  五、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解聘证明、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不得无故刁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丢失应负责为乙方补办;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大学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10万元整;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锅炉房及设备拆除

  工程地点:电力巷锅炉房

  工程内容:锅炉房及设备拆除

  第二条:合同期

  一、工程施工工期为:30天

  二、工程开工日期为: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合同价

  本拆除工程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零叁元柒角贰分整(¥:65003.72元),(工程预算价119003.72-废材料估价54000=65003.72元)。

  第四条:工程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其它楼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要求对锅炉房、烟囱、锅炉及设备、管道及电气线路进行拆除,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基建职能部门的.监督。

  二、所有拆下的废旧门窗、预制板、锅炉及所有金属件、电气线路归乙方所有。

  三、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断水断电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拆除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给乙方办理好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拆除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不得违规拆除,拆除中因乙方操作技术等原因所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派驻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管理监督。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与目标楼体相连的楼房在拆除过程中的结构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拆除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拆除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乙方如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按每立方米建筑垃圾20元人民币处罚,最高不能超过合同价。

  第八条:争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工程合同 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总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工程总包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五、工程总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 仟 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 元

  六、组成工程总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工程总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工程总包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工程总包合同专用条款

  5、本工程总包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工程总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工程总包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工程总包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总包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工程总包合同生效

  工程总包合同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总包合同订立地点:

  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表)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附后)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委派_____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五: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工程合同 篇6

  一、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贯穿在项目管理的各阶段。某一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引起连环的反应,因为它是不可逆的过程。因此,作为工程从业者,首先要明晰工程合同的含义,并深刻认识到现阶段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含义

  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工程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工程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2.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工程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3.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如果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工程合同的规范管理,只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决定工程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志表示一致的结果,它一经签订生效,就应奉为双方的行为准则,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但是现实中有些承包商认为与业主关系良好,合同怎么写无所谓,有什么问题都能协商,甚至个别施工合同仅有一页,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如果业主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或因为个别问题,双方关系转坏,将会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合同风险。

  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些合同,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丝毫不顾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建筑市场监管存在漏洞、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工程合同管理的经验,以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多种原因,订立的合同存在以下几种不规范甚至违法情况: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是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和一些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三)工程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一部分工程参与方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和想象,把合同当作一根拐杖,需要就用,不需要就丢,结果吃亏的当然是企业。这种对合同所抱的态度,在一些临时性小型工程项目的表现更加突出,碰到问题时,不是用合同条款去解决处理,而是采用行政的办法,脱离合同的内容去解决,造成两相分离的状态。当然也就谈不上全面履行合同了。还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四)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以及造价、质量和进度管理方面的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五)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六)违法签订合同、违法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工程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还有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通过近年来的学习,结合这些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我认为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强化合同法律意识

  与建设工程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担保法》、《劳动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采购法》、《城市规划法》以及FIDIC合同文本和其他一些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市场的运作要求更加规范、更加透明,以法制为依据,一切依法办事,作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从业人员,更应当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理解好相关条款的精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合同,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

  (二) 大力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建设部在施工、监理、设计及勘察等方面的合同均有示范文本,这些示范文本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缺款少项,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也有助于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订合同,对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强化工程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

  由于一个工程项目从跟踪、谈判、投标、签约、实施到建成移交,要持续很长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可能要经过多次修订、补充,投标人员也不一定是在项目上的具体执行者,项目人员也会发生变动,为了保持连贯性,必须让项目部对合同签约整个过程进行了解,对实施过程中的合同修改情况加强管理。要注重以下措施的实施:

  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一个管理优秀的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因为合同的执行者———项目经理不可能参加工程承揽的全过程,公司总部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报价书、概算、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和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公司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提高全员合同意识。

  2.合同履约中的过程管理。承包商应加强合同履约期间的动态管理,防止违约事件发生。应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和研究,收集各种资料和信息,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偏离的原因,做出正确的诊断或建议,从而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搜集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更洽商等重要资料,既为合同争议准备证据,也为工程索赔打下基础。

  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工程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四)加强工程合同履约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承包商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减少工程损失;业主则利用合同中的罚则将无原由拖延工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承包商责任事故等进行反索赔。合同和现行法规是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是索赔最终解决的判定标准,因此,一方面必须重视签订合同前的的合同风险分析和对策争取合同有利;另一方面要重视工程各方在合同签约后就要建立项目档案,将各种技术和商务资料及时归档,重要资料要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证,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技术支持。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造成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当事人违约、监理人指令、不可抗力或不利物质条件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关系企业经济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认真对待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五)健全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应当设立工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一方面,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应作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内容之一;另一方面,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内部也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不但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当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路台账、统计、检查和报告制度。重视合同归档管理,提高管理信息化程度和合同管理手段。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应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工程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把整个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合同文本存储在计算机内,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随时掌握各个具体合同的实施动态,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合同条款。 还应当将合同管理目标分解为管理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并落到实处,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估制度,有效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工程合同管理。

  总之,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年。

  2.全国注册咨询师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注册咨询师(投资)资格考试教材:《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20xx.11。

  3.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年。

  4.黄文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年。

  5.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年。

  6.李晓龙,《大型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索赔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年。

  7.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建筑经济》,20xx年第11期。

  8.王亚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之浅见”,《经济师》,20xx年第4期。

  9.刘光忱,“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业技术经济》,20xx年第9期。

  10.毕星、翟丽,《项目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xx年。

  11.丁士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年。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

  一九九五年八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XX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 。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图纸

  发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

  第4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_______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________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拨付工程款时间(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造价百分 比

  金 额人民币(元)

  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 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条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委托人:监 理 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

  4、总 投 资: 。

  第2条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3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6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 天)。

  第7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 三 份,监理人 三 份。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签章) (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 表: 代 表: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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