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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岗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9 19:02: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岗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5篇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1

  1、组织本年段班科教师共同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卫生管理工作。

  2、开好年段班主任或全体教师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学习和思想品德中的问题,协调班科任教师间的教育要求。开展好本年段的校内外教育活动。

  3、组织本年段(组)教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计划、组织、检查、总结本组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大纲,明确本学科的教学和本年段的教学进度和要求。

  4、协助教导主任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任务,遇到有教师不能上课时,要及时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师代课,做到不因教师请假而使学生停课。

  5、协助教导处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推行教师在个人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开展好年段集体备课活动。

  6、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定教研课题,推动教学改革,努力积累教学资料,积极指导学生的课外学科小组活动。

  7、通过“导师制”、示范课、学习外单位教学经验等方式,帮助新上岗的教师和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8、关心教师的思想、生活和身体健康。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2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4、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②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标,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③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标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④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⑤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②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③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讲解生动,板书工整。

  ④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时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小(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①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科任教师应与班主任联系,订出下班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②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③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④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生”。

  ⑤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落实,严禁歧视“差生”。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5、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6、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教导处申诉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交学校。平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评课、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8、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3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4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基本要求

  第一条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的要求运行。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经营学生食堂,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要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并张贴在食堂醒目位置。

  第二条自愿选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原则上寄宿生应在学生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不得用改变常规作息时间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第三条审批制。学生食堂必须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四条校长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应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对关键岗位定期进行轮换。

  第五条缴费陪餐制。实行校长和教师缴费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第六条科学营养供餐。学生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制定成本合规、营养数量均衡的食谱,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的饭菜,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食堂不许为学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饮用开水。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原材料供应、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饮用水源检查等环节,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完善食堂功能分区;规范生产、加工流程;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及时消除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还要加强食堂内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城市膳食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参与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学生食堂的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卫生,以及学生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学生食堂的合理化建议,督促学校定期公开学生食堂财务收支状况。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

  第十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住址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陪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工作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令其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辞退。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嚼口香糖等。

  第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学校对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供应,进行集中采购、定点采购。

  第十二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食品查验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每笔货清单、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三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十四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无皮的入库、出库必须有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帐、表相符,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六条食品原材料使用前应洗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翠芳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第十八条余姚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解除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九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50g,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好的饭菜等食品要用清洁的专用容器盛装,加盖防尘、防蝇设施。

  第二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长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为摆放;在专用清洗拖布池或清洗拖布桶内洗涮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第二十三条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二十四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的消毒柜内,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制定没抽食谱提前公布,制定食谱前应征求膳食管理委员会等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学生食堂收取伙食费应一人一票;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学生请假一周以上予以退还餐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二十八条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及食堂炊具等小额添置。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学校在彼岸人员参与食堂工作的,其人员的成本不得计入食堂成本。

  第二十九条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以月计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学校应定期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学校师生、家长进行公开。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5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学生家长要与班主任联系,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未经学校批准,外来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5、学生离校须经班主任批准,门卫凭假条放行。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

  7、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8、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在校门外。

  9、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10、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安全。

  13、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4、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记好记录。

  15、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16、教职工在上班期间离校时,必须携带请假条,经教务处批准,门岗验证后方能外出。

  17、学校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出示“晨曦学校车辆通行证”,验证进入校园。

  18、学校放假、返校时,门岗值班人员必须携带安防设备,在岗亭外执勤,以防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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