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

时间:2023-05-17 15:07:09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养殖合同范文汇总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养殖合同范文汇总10篇

养殖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2

  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鸡

  养殖回收合同

  合同类型:

  区 域:客户姓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养回收合同肉鸡饲

  甲方: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乙方饲养甲方白羽肉鸡合同回收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证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鸡只未出栏,本合同自动延长到乙方出栏为止。

  2、合同保证金:为体现甲、乙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订购合同数量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继续合作,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合同期间;如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在乙方交鸡后7日内,甲方将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二、饲养地点

  1、饲养地点:市

  /组笼(笼养),饲养数量只。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变更饲养地点,否则视为第三方饲养,此合同同时作废。

  三、饲料

  1、乙方承诺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价配合饲料。

  2、全价饲料使用标准: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栏。饲料价格3600元/吨。

  3、乙方在饲养期间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时间延误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料,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饲料;不得向甲方饲料中添加其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最低料肉比标准:下表为棚前检斤最低料肉比标准,到场料肉比按此标准提

  实际料肉比低于标准料肉比时,少用部分饲料,乙方向甲方返还800元/吨,从乙方肉鸡回收款中扣除。

  四、动保产品及药物残留

  1、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动物保健产品。每只鸡动物保健产品最低使用标准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毛鸡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四、 鸡雏

  1、 鸡苗价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雏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入雏时间、数量;并向甲方缴纳雏款。甲方依据乙方缴纳雏款时间定雏,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雏时间、数量,鸡雏供应厂家等相关信息。

  2、 甲方规定合同鸡雏价格指混合雏,如甲方提供鉴别公鸡(指公鸡比例不低于75%),鸡雏价格上调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雏时间后,乙方不得随意退定雏,否则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

  4、 鸡雏数量确认:甲方保证鸡雏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雏数量5%进行现场抽检,但抽检时,鸡雏运输司机必须现场确认。

  5、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定雏数量,在入雏时浮动5%,乙方不得有异议。

  6、 鸡雏品质约定:鸡雏平均体重在36克以上为合格(种鸡周龄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数量不得超过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但死亡数量必须有死雏或鸡爪为证。如乙方认为鸡雏品质有问题,应在入雏后4天内电话通知甲方业务人员,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确实是鸡雏品质问题,甲方承担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饲养管理不当导致死亡(如湿度、温度不合适;药物、煤气中毒;同一批鸡雏60%以上客户没有问题;乙方弃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运输

  1、 饲料运输:300公里以内,饲料运费由乙方代理人承担;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适当向乙方收取超出标准部分的运费,收取上限为50元/吨。

  2、 毛鸡运费:因棚前检斤,毛鸡运费由甲方承担。

  3、 鸡雏运费:甲方负责将鸡雏运输到乙方鸡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毛鸡回收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出栏时间、数量、平均体重,以便甲方安排车辆。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栏具体时间、车辆信息。确定出栏后,乙方不可以拒绝出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3、 毛鸡出栏其他事项约定:a、乙方负责抓鸡、装车,并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鸡场;b、每车装车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360笼),乙方要确认毛鸡车到场、离场时间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毛鸡车晚点,其扣罚由乙方承担,因毛鸡车原因,造成晚点,扣罚由毛鸡车承担;c、抓鸡前,乙方要向甲方检斤员出示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要相符;d、检斤单上客户签字栏,签字姓名要与合同姓名相符,否则甲方有权视为市场毛鸡。

  4、 毛鸡车进场晚点,每分钟扣罚10元。

  A、 单只3斤以下,甲方拒绝回收。

  B、 有鸡痘、皮炎、烂抓毛鸡,乙方要随毛鸡车进场,确认比例。

  鸡痘、皮炎鸡痘10%以下,免于扣罚,10%以上,每增减10%比例,毛鸡降价0.2元/公斤

  烂爪:按检出比例计算,扣罚0.2元/公斤。例如交鸡6000只,均重3公斤,检出比例为20%。扣罚金额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场确认,则按甲方屠宰场检出比例为准,甲方以检出比例扣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6、 毛鸡出栏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检疫证、自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七、 毛鸡结算:

  1、 乙方在毛鸡出栏后3天内,到甲方财务核对账务,办理毛鸡结算手续。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 办理毛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附件一:肉鸡单批饲养回收

  协议、棚前检斤单原件、入雏凭证、饲养手册、料票及转料单。

  3、 付款:乙方办理完毛鸡结算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毛鸡款,逢节假日顺延。

  八、 各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时对乙方的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国家农业部、甲方饲养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应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B、 甲方有权根据疫病控制需要及药物残留检测规定,对乙方饲养场中的鸡只随机抽取血样、肉样,进行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乙方不得拒绝。

  C、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鸡饲养管理、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专业咨询服务及不定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D、 甲方按肉鸡回收计划,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肉鸡。

  E、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饲料、鸡雏进行数量的验收。

  B、 乙方有权监督检斤和结算方式。

  C、 乙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养殖责任。

  3、 违约责任

  A、 乙方私自掺入非合同肉鸡、鸡雏、饲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C、 乙方弃养,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D、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证金;降价(或按市场价)回收该批肉鸡。甲方有权选取上述方式之一,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九、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受灾乙方在遭受损失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受灾方不承担对方经济损失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刘炳义

  乙方: 县 乡村,姓名: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保险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责任

  1、 养殖户自行养殖协议鸭,单户饲养量不能低于20xx只/批,并向甲方交纳3元/只的押金,依押金条为准。

  合同签订 只,合同苗 只,饲料 回收,甲方赠送乙方合格兽药0.3元/只。市场低于按 回收,高于合同时,高出部分归冷藏厂所有。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饲料,一经发现使用甲方以外的饲料,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保证单只鸭使用饲料不能低于 公斤。

  4、甲方负责签订冷藏厂回收合同,并向冷藏厂交押金3元。

  5、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起3天后保险价格生效,超42天后保险价格无效,合同终止,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卖鸭时间,如乙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甲方回收只数按双方签订数量的`98%计算,多出部分按社会鸭收购。

  7、乙方饲养合同鸭春秋不低于5.8斤,夏季不能低于5.2斤,低于冷藏规定重量扣款由乙方承担。

  8、毛鸭体表要清洁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扣减毛鸭体重,死鸭、残鸭不予收购。

  9、售鸭方式:由甲方指定冷藏厂杀胴体,重量依冷藏厂为准。

  10、乙方必须要控制药残和疫情疾病,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经检验有禽流感或药残超标的,甲方有权拒收。

  11、被保险鸭确定出栏时间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如冷藏厂生产情况可推迟1-2天,对饲养情况不负责任。

  12、甲乙双按照确定的出栏计划进行成鸭交售,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和笼具,车到乙方鸭场后,乙方要及时组织装下,不得拖延,产地检疫费和车辆消毒费由乙方承担。

  13、装出栏鸭时应注意:抓鸭脖、轻拿轻放,严禁抓腿,如果造成瘀血头、断翅,每只0.5-1.0元。结算方式:有押金满3元/时,售完鸭后10-15日以现金及转款方式结清养殖利润不足3元/只,扣满3元1只后,剩余10-15部分日结清。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鸭超过42天,乙方不予甲方联系,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自然灾害,特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终止。

  3、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出现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至利津县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一、招商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养殖场地,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在甲方提供的养殖场地内建设钢构大棚,甲方根据乙方养殖特点拓宽水沟为乙方使用。招商协议期终止后,乙方在甲方场养殖基地建设所有钢构大棚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不再收取乙方养殖期间的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费用及其他辅助费用。

  二、招商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招商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至少6亩面积的养殖基地以及乙方养鹅使用的水塘。

  2、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不少于两个钢构大棚,首个钢构大棚完工后,6个月内建设第二个钢构大棚,后期乙方可根据自身养殖发展决定是否继续建设钢构大棚。

  3、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钢构大棚,建设大棚材料需甲方认定。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水沟拓宽至3.5米以便乙方养鹅需求。

  5、协议期内,乙方开展重大活动需向甲方报备,乙方出现安全养殖及其他事故由乙方自身负责。

  6、协议到期后,乙方建设的钢构大棚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优先租赁权。

  7、协议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甲方基地上的大棚产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根据.........给予乙方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养殖要有知情权。

  2、甲方保证基地道路畅通,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当地民情纠纷的'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设养殖钢构大棚,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

  4、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转让及转租。

  5、合同期满后,基地上的大棚归甲方所有,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养殖基地的使用费。如甲方将大棚外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6、协议期满,乙方须保证钢构大棚仍可继续使用,如甲方有有整修要求,乙方须免费整修。

  7、乙方确保养殖符合国家标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南旺村委会

  乙方:

  根据南旺村的实际情况,依托乡党委政府,引进符合本村实际的项目,发展本村的经济,惠利农民群众。现将南旺村委会所有的`20只羊(合计人民币:4500.00元 大写:肆仟伍佰元整)交由本村菜籽地组村民周四放牧。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 协议养殖期限为三年,即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的需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二、 利益分配,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本分利的前体下,按照平分的原则(50%)共同享有羊群带来的经济及其他的利益;

  三、 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有权利分配各自利益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对方都不得干涉或阻挠否则将究其赔偿。义务方面,羊群所带来的各项支出均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同时甲方愿为乙方修缮羊圈且每月提供食盐5斤(60斤每年)。若羊群在放牧时,误食或损毁他人产业时,则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羊群不明死亡和在放牧过程中走失的乙方应尽快告知甲

  方,共同调查,若是人为因素造成以上结果的,要追究当事

  人责任并勒令其赔偿,若是自然原因则由双方协商办理,不得单方面处理,否则将勒令其赔偿。

  五、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各负其责、共担风险,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单方面停止或违背协议内容,否则将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六、 在协议期内,若一方出现重大变故,双方可在协商之后决定停止协议。

  七、 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南旺村委会(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种植养殖一体化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合同。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合同即终止;

  2、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 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20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7

  ( 合同编号:_______) 委托方: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衡阳县种畜場,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部分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土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土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5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公司按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部分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7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土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15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土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

  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土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土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土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期限为一个肉鸡养殖周期,即从20 年 月 日到约20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售肉鸡鸡雏

  2、 饲养肉鸡的饲料由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本合同期内提供的鸡雏配合料(510) 元/ 吨,中鸡浓缩料(511) 元/ 吨 ,实际数量以乙方收条(欠条)为准。

  3、 甲方统一向乙方有偿配送各种疫苗和药品。

  4、 对乙方的整个养殖过程予以必要的监督。

  5、 乙方将肉鸡饲养为成鸡后,甲方有权将肉鸡拉走。

  6、 甲方送到乙方处的鸡雏、饲料、疫苗和药品以及长大的成鸡,在乙方没有将欠款全部付给甲方以前,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已经建成的、可以用于肉鸡养殖的大棚和场地,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装卸肉鸡和日常养殖所需要的'全部工作由乙方负责,作好饲养记录,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

  3、接到鸡雏时,作好数目清点和质量验收。

  4、由于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的甲方无法直接将车停靠到鸡棚跟前时,负责鸡棚与车辆中间距离的运输。

  5、正确使用药品,严禁滥用药品。

  6、发现疫情后,不得瞒而不报,必须在一小时以内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情况。

  7、乙方不得私下外购鸡雏。

  8、本合同期满即肉鸡长成后,按时、足数向甲方交鸡(料肉比不低于0.6:1,个体成鸡重量不得低于1.5公斤)。

  9、绝对禁止乙方私下将甲方的鸡雏、饲料、疫苗、药品或成鸡向外出售或转让,侵害甲方的所有权,一旦发现,甲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严厉依法追究乙方侵占罪、盗窃罪或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10、乙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意外事件,可由其家属继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四、交接成鸡时,由双方共同检斤。价格为每公斤元

  五、确因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出栏率低,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六、乙方可以参照甲方提供的《肉仔鸡饲养管理指南》作好肉仔鸡的饲养、管理工作。每平方米投雏数量为8-12只,每年投雏4-5批。

  七、本合同一方私自解除或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收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乙方提供担保人,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付款义务作担保,担保人同时对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违约金和本合同第三条第九项的民事赔偿责任)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十二、本协议经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担 保 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住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〇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9

  发包人(甲方):天津市福远养殖场

  承包人(乙方):天津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畜牧业设施提升工程奶牛精细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2、工程时间: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20日

  3、工程内容:工程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养殖场房、办公室、宿舍等建房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26日

  四、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工程质量标准:慈利县质量检测局为准 ( 不包括材料质量 )

  六、合同金额:工程款:13140000元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书

  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10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合作投资人: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合作投资人: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以下简称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投资宗旨:以发展项目,使双方在经济上得到合法盈利为宗旨。

  第二条 合作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 合作投资期限合作投资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财产为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方式:

  2.债务承担:由财产所有人

  第六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作投资人的权利

  1、为合作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作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作投资债务;⑤ 。

  2、其他合作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作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

  由合作投资负责人经营管理,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出资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合作投资负责人同意,禁止其他合作投资人私自以合作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作投资人经营与合作投资竞争的业务。

  3. 如合作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投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作投资期届满;

  ② 全体合作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投资关系;

  ③ 合作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作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⑥ 遇国家征地建设。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运营。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作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作投资人: 合作投资人: 合作投资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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