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

时间:2023-05-16 11:33:0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出口合同范文锦集四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口合同范文锦集四篇

出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2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

  总金额:万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 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

  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口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_________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_________与进口商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商务合同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_________项目,购买_________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为商务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2)用于付给_________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4 ___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_________开始,至_________截止,过期_________。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 贷款按_________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4.3 承诺费费率为_________%。承诺费自_________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_________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率为_________%。管理费自_________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本贷款保险费_________。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__年,每______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___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___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___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4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TK/HTXS20xx×× 需 方:签订地点: 宁乡县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联动线装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安瓿瓶规格件(一种安瓿瓶,以需方样品为准),随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安瓿瓶规

  格件(一种安瓿瓶,以需方样品为准)。其中型安瓿灌封机灌装系统配置为 泵进行灌装,其装量范围为: - ml,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联动线装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抗生素瓶规格件(一种抗生素瓶,一种型式的胶塞与铝盖,以需方样品为准),随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抗生素瓶规格件(一种抗生素瓶,一种型式的胶塞与铝盖,以需方样品为准)。其中 型直线式灌装加塞机灌装系统配置为套伺服控制系统控制套国产转阀陶瓷泵进行灌装,其装量范围为: - ml。直线式灌装加塞机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轧盖机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xx年修订)》要求。

  2.2质量三包,质保范围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务:(1)一切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毁损及非正常工作环境下使用,不按说明书使用或未依据说明书指示的环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损坏等;(2)未经供方同意,用户私自拆卸、修复、改装产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灾、雷击、地震、异常电压)造成的损坏;(4)在设备上使用了不属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损、易损件损耗等。

  2.3质保期为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货到需方之日起十五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2.4需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货到需方之日起六个月。 三、交(提)货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额预付款后日具备出厂验收测试(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简称FAT)条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货款之日起3日内交(提)货。

  【注:当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货期时,则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额预付款后日,并经FAT完成后交(提)货。】 四、交(提)货地点:

  上述第一条所有货物交货在需方指定地点: ,需方收货人及

  联系方式: 。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货物风险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货物安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负责卸货、货物安全及相关费用。

  【对于需方自提货物的,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交付方式与风险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木箱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

  7.1验收标准: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xx年修订)》要求及双方约定的技术文件,由双方共同验收。

  7.2工厂验收(FAT):合同设备制作完毕,经由供方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后,需方按时派人到供方现场,由供需双方对设备进行出厂验收测试(即FAT)。需方超过一周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托供方进行FAT的,视为接受供方的FAT结论。

  7.3开箱验收:

  7.3.1设备运抵需方,当符合安装条件时,需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供方共同开箱验收。供需双方根据装箱清单、主机发货清单对合同设备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数量、外观进行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如清点无误,需方应在装箱清单、主机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盖章。如发现数量不足或缺漏等问题,需方应在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由供方采取补足等措施,并由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3.2设备运抵需方后,若需方暂时不具备安装或者使用条件,所运抵设备应由需方负责采取防潮防尘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单独开箱,以免造成设备及备件的受潮、毁损或丢失。若需方自行拆开包装或保管不当,则合同设备的缺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达,则可书面授权给需方单独开箱验收。 7.4现场验收(SAT):

  7.4.1需方具备安装调试条件时,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供方派员进行设备

  调试,供方收到通知后7日内派员至需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指导工作。

  7.4.2设备调试完毕,供需双方应当在7日内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测试(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简称 SAT。需方逾期未组织进行SAT,自动视为SAT验收合格。若双方对验收结论有重大分歧,应当友好协商或者在15日内提出技术裁决的申请,逾期未协商或未提出技术裁决申请自动视为SAT验收合格。

  八、随机备品、易损件清单及供应办法: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后5日内,需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

  9.2经由FAT验收合格后3日内,需方再支付总货款的60%作为提货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额货款后发货。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则应增加此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需方支付总货款的30%。如果设备到达需方后,因需方原因(如厂房、水、电、汽等未就位等)导致设备无法调试验收,且时间超过了60天,则需方应在货到需方现场满60天后一周内,需方再支付总货款的30%。待需方调试条件具备时,供方派员到需方进行调试。 2、付款方式须尽量争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为3511、3421、3331等,须有行政办公会成员电子会签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则交货期顺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货款超过90日的,视为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处理。

  9.4供方收到开票明细和需方签字的SAT验收报告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17%)。

  【注意:如有调试款: SAT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17%),需方再支付总货款的%。】

  9.5合同总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转账或银行电汇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约定账号。供方不接受现金支付。如需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包括供方业务人员在内的任何个体,则供方均不予承认,如需方以承兑汇票背书方式支付,未在被背书人栏填列供方公

  司名称,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需方自行承担。

  【注:若客户坚持要求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付款,则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40%,且合同总额中增加承兑贴息费用。】 十、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0.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与纠纷,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罚金和赔偿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标的.价格总额的10%。 十一、保密责任:

  合同一方对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另一方在生产、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及商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义务。任何将该类信息、技术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视为违约行为。受侵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二、需方技术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样品瓶、样品塞、样品盖(或尺寸图纸)及样品药液(或样品药粉)等技术要求设计与制作合同设备。

  12.2合同设备的整线布局按需方的厂房平面图进行,并得到需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两项中的样品图纸和设计图纸,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整改项目,应由供需双方确认该整改项目的可行性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承担,同时交货期顺延。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3.1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应退还需方所付款项。若因需方原因,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不继续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时, 需方已付款项不予返还,用于弥补供方的投产损失。

  【注:如对方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迟延交货的违约金,则我方相应约定迟延提货的违约金,作为对等条款。如对方要求违约金比例按合同总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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