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3-05-16 09:57:54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有关装饰合同汇编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装饰合同汇编7篇

装饰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XXXX厂房装修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盖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2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工期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需具产权合法拥有者或产权合法拥有者的书面委托。

  乙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或装饰装修协会核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资质 。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巷(社区)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及部分包料)。

  二、工程造价和工期

  工程造价必须依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家装工程造价标准制定

  1、合同总价款:

  ¥ 元,(大写): 元。

  其中: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管理费:按总造价 % 元,税金 % 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工程项目、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等,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工程款按实增减。

  2、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方采购供应的家装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3、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要求的,应禁止使用。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知情仍表示同意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环保合格标准家装材料。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图纸设计费 元由 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家装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表三《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水电、泥水、木作、油漆各道工序的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按(GB50327-20xx)进行,验收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生效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表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扣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另定验收日期,甲方不得无理拖延。

装饰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装饰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xx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序

  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意

  见甲方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

  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家装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装饰合同 篇5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华诺国际酒店室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

  1.4承包范围:华诺国际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图全部施工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强电、弱电)工程,中央空调,电视电话,智能监控系统,公共广播、单视频系统、厨房设备(承包范围不包含所有消防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检测审报部分以及软装饰、布草部分)。

  1.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除附件所列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即使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国家政策变化,固定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1.6预决方式:综合单价

  1.7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2. 工程质量

  2.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内部装饰防火规范》、《室内装修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建

  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合同工期内整改合格。全部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

  3.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3.2在约定工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遵守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

  3.3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化,如单项变更价格未超过5万元,则工程费用和工期不变;如单项变更价格超过(含)5万元的,则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证、甲方盖章确认,相应调整工程费用和工期,乙方须相应地调整施工计划,并采取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程顺利竣工。

  3.4因乙方原因且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中途停工而延误工期,工期不予顺延。

  3.5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而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4. 设计变更

  4.1乙方会同甲方、设计人员提出合理的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乙方应按照优化后的设计进行施工调整。

  4.2如有设计变更,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调整,并按照甲方核定的单价进行核算以调整总价。

  5.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该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如出现3.3条需调整工程费用情况,乙方凭甲方签字盖章的设计变更单签证、核价,进入决算)。乙方应认真审阅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图纸。图纸设计做法不清楚需完善的内容,乙方应在技术交底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设计单位明确做法并调整合同总价。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现

  甲方提供的现有设计图纸中存在未明确做法或未明确材料标准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补充提出说明及要求,不再计入工程变更,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5.1.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5.2 工程价款支付

  5.2.1本工程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进度付款。

  5.2.2 在工程质量、进度满足要求并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乙方每月日向甲方现场代表送交当月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或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确认的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后于当月日前按当月进度款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按月进行支付,以此类推。

  5.2.3乙方向甲方送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均为一式三份并制成电子文档),甲方在收到乙方齐全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审核、结算完毕。

  5.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第一年内,甲方按比例逐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完工结算总价的75%。

  5.2.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第二年内,甲方按比例逐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完工结算总价的100%。

  6. 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材料清单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证明合格证明,并对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号。

  7.3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项目经理必须专职且每日驻工地。

  7.4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参照本合同8.2.2款约定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任何成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更换的人员名单及其任职资质的材料告之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在施工组织计划中应明确各阶段分专业进驻施工场地的人员数量并经甲方审核,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加班、赶工,确保按期完工。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1.5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先送样,由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检验其规格、型号、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才能采购和投入使用。如果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另行指定供货商供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8.1.6合同范围内未包括的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如甲方交由乙方施工,乙方须无条件执行。新增加的工程及设计变更、签证发生的费用,按照本合同相对

  应的条款及计算方式计算相关费用(按照11.2.3、19.2条款执行)。

  8.2乙方权利

  8.2.1乙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2.2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应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本工程由甲方报建,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

  9.1.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6套,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到施工现场(乙方装表计量,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9.1.7协调施工期间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2乙方义务

  9.2.1乙方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认真核对图纸,如有漏项或错误在开始实施前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修正。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提交详细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计划和材料计划(包括:周、旬、月,以及总进度计划和报表)。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总工期计划,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监理在接到正式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后的10日内对施工方案和进度

  

装饰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签定日期: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营业执照号:渝高注册号:500901000014343 联系电话: (023)86158863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重庆高新区石桥铺西部商城c座8—14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

  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 概 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双方确认价格包干)。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价格包干)。

  (3)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人工价格包干)

  1、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书为据,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第一条 甲 方 工 作

  2、1 由甲方业主委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 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 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 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条 乙 方 工 作

  3、1 由乙方公司委派 游连发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 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 工 程 变 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三: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材 料 供 应

  5、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1、厨房:排气扇,抽烟机,洗菜盆,灶具、

  2、卫生间:洗浴三件套及蹲便器、排气扇3、厅内及卧室吸顶灯电视墙射灯、壁灯4、室内三部空调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 量 标 准

  7、1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1)___项标准执行:

  (1)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八条 工 程 验 收 、价 款 结 算 及 保 修

  8、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2)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月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 安 全 生 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 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 程 价款 支 付 方 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第一次

  合同签订,第一批材料进场:

  40%

  第二次

  水电布线、布管水泥工进场:

  40%

  第二次

  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即:

  17%

  第四次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月内结清,

  3%

  注:支付时间按工种进场为准; 合计:

  第十一条 违 约 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a、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a、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2%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1 ____种方式解决:

  1、重庆市家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具 体 事 项 说 明 及 规 定

  13、1 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1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 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4 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 甲方交款必须到乙方公司财务办理,私自将款项交与公司其他人员因此而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 同 附 件:

  附表一:工程预算报价说明

  附表二: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第十五条 其 他 约定 条 款

  甲 方: 乙 方: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甲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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