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包合同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包合同 篇1
总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施工单位: 浙江东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阳光国际广场心消防工程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工程地点:望江东路与钱塘路交叉口
1.3工程内容:阳光国际广场A、B、C号楼及地下室全部的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清单量及施工图所示的消防工程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的安装与调试)
1.5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施工
1.6本合同的价款按投标书中报价暂定人民币836万元 ,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第2条 建设工期
安装工程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期为准,安装工程积极配合甲方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确保与甲方工程同步进行。
2.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按甲方要求)
2.2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跟总包同步)
2.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10 日历天。
第3条 甲方责任
3.1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总进度计划。会同业主、监理执行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3.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用水、用电接口、现有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及施工现场垃圾清运。
3.3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甲方及时组织和协调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3.4 为分包方施工进场提供生活宿舍、材料仓库、办公室。
3.5 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分包预埋、预留及安装留出合理的作业时间和必要的
施工条件。
3.6因施工工艺要求凿洞打洞开孔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所开孔洞线槽由甲方修补至结构平面。
3.7及时支付工程款。
3.8提供施工图六套。
3.9提供该工程的完税凭证给乙方。
第4条 乙方责任
4.1 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埋、预留工作,负责自身管线的修补。
4.2因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总包方工期延误的,总包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
4.3在混凝土浇捣时,分包方应派人员监护,做好预埋件的保护工作。
4.4根据总包方的统一安排,做好分包范围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4.5配合总包方做好工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并服从总包的管理。分包方未做好自身的工作而受到的处罚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工伤事故一律自负,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6负责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至甲方指定位臵后,由甲方统一清运。
第5条 进度计划
5.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建设单位。
5.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乙方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
6.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6.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6.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6.5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7条 检查和返工
7.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8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颁布的标准执行。与总包的质量目标一致。创“西湖杯”工程。
第9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为能及时验收造成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致使工期延误的,延误日期当剔除在合同约定工期内。
9.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知以上各方代表参加隐蔽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10条 安装调试
10.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由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一周前通知各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甲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0.2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设计修改后重新安装。
10.3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乙方采购设备,则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调试,承担修改和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5若因甲方原因延误调试的,则工期应当顺延。
第11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1.1各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的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相关方必须无条件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第12条 结算依据及调整
12.1本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单、会审纪要等计算,定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
版)、及有关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
12.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12.3材料设备价格:按一次性报价为准(镀锌管材、电线、电缆按结构验收后的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计算)。
12.4人工工资调整:定额人工工资按《杭州市安装工程(20xx)定额》执行, 12.5条约定分二阶段调整;材料价差部分税金另计。
12.6无价材料:凡投标书中、《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设备一律为无价材料,副刊不作为计价依据。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须由联系单确认,我公司根据进度需要,提前一个月上报。
12.7施工中如遇工程障碍物及图纸增减,工程款另行调整。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超20000元以上),则该工程量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
第13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履约保证金
13.1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共计 16.8 万元的配合费(含税金、水电费、配合费、垂直运输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
13.2具体付款方式:
13.2.1±0.00以下部分:至±0.00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至工程结顶支付25%。
13.2.2±0.00以上部分:±0.00以上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核定,甲方于次日5日(节假日顺延)前完成核定工作。
13.2.3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5%的工程进度款
13.2.4工程结算审计完毕一周内工程款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97%。保修金3%在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13.3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的审计、审定工作(非甲方原因及双方有争议除外)。
13.4乙方上报的结算价不得超过实际审核总价的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乙方承但。
第14条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14.1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部分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14.2乙方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货48小时前通知各方代表验收,若在乙方通知后各方代表在72小时内不能给予验收且不能告知乙方不能验收合理原因的,则视为该批材料合格。 14.3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若与设计和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要求不符,各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之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4.4各方对乙方供应的材料与设备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将拒绝接受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按规定需在现场取样测试的材料,乙方应提出见证申请并委托检测机构复试。 14.5 样品和资料均由乙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
第15条 竣工日期
15.1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向建设方提交竣工报告,建设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始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如验收合格通过,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日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需返工,则返工时间作总工期累计。
第16条 竣工验收
16.1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及竣工图,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17条 产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期
17.1乙方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合同的承包管理范围,承担所有分项工程阶段性已完产品保护的全部责任,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17.2本工程保修期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18条 争议
18.1发生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先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一方可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18.2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包括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在诉讼过程中,除了争议部分外,并不影响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继续履行。
第19条 违约
19.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实际情况最高支付乙方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
1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须自费进行返工直至符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甲方将星河丹堤1、3、5区地下室砌体抹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经济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协商一致,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星河丹堤。
二、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 乙方承包星河丹堤1、3、5区地下室砌体抹灰工程。
2、 乙方承包砌体抹灰工程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若达不到要求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向乙方提供铝合金,灰盆,灰桶、锯子及水管等工具,自领材料,必须退还办清手续,若不退还,按实际价在结算中扣除。
三、 承包方式:
1、 砌砖综合价按:10元/m2(每平方米十元整)。
2、 地下室抹灰综合价按:6.2元/ m2 (每平方米六元二角)。
3、 若乙方在中途无故停工或退场,甲方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 垫资办法及付款方式:
1、 自垫工人生活费主体工程一层,以后甲方按每人每天小工12元、大工15元计算,10天发一次生活费。
2、 工程施工完,10天内结帐付工资,结算时,工人必须凭身份证签字,才能领取工资。
3、 所有工程量以图纸结算为准。
4、 扣5%水电费,保险费每月每人扣18元(十八元整),此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 质量与安全: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组长必须跟班监管质量。如不请假私自离开,以半天为单位罚款200元/次,类推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施工给予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安全事故1000元以内的乙方自负;1000元以上的甲方处理。
3、 乙方负责施工楼层内砌体,按公司要求:垂直度为3mm,平整度为4mm,5米内拉线检查,灰缝不能超过3mm,水平灰缝、立缝为10~12mm,质量保证在90%以上。
4、 楼板上返每500mm高,设一道拉结筋。
5、 抹灰垂直度2mm,平整度2mm,线合方正,打点时应注意找300控制线,盘角,找方,观感一致,质量保证在90%以上。
六、 工期:
1、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施工,保证人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甲方有权处罚、调整队伍,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它:
1、 生活区内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人罚款200-500元。
2、 乙方人员不得打架,如发生此类事件,不管谁对谁错,甲方有权先将双方班长、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再做调解与解决。
3、 宿舍内严禁赌博,违者每人按100元/次处罚。工人在工地外被抓,取人之费用由乙方自付。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理完全部价款后自行失效。此协议不得涂改,涂改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甲方):(全称)
分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结算依据:
2、本合同为***价合同,结算单价按照结算依据为 ,工程量以发包人对甲方计价工程量为准。合同***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所得税及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和风险费用等所有内容。合同***价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合同总价暂定:
(大写)暂定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天(具体以本工程发包人的节点要求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各方组织的验收。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工程的报价书(如有时);
4、本合同适用条款;
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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