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程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范围:
工程规模、特征:1.3承接方式:。
1.4预计测绘工期:。
第二条 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测量技术要求。
第三条 收费标准、付费方式、联系方式
3.1 收费标准
本工程测量工作按 实测面积 计费。
3.2 付费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为元/亩,暂定工程总价款为 元。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测量完成并提交成果后即支付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 % (即 元),结算审核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3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工作衔接采取各自指定联络员工作制度,甲方指定的联络员负责有关委托乙方业务工作的资料提供、任务委托单(见附件)、结算审核、付款等工作,乙方指定的联络员负责甲方委托的业务工作,全过程的衔接、安排、测绘成果提交等工作。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测量成果资料的时间
测量工作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应以优质、优价、优先的'原则,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成果提供给甲方,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托任务时,提供任务联系单,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按时提供测绘所需的技术资料,协助乙方确定范围。
5.2 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现场条件,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5.3 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 乙方应按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测,对甲方的测绘项目予以优先办理,做好服务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快速优质完成测量工作,提交勘测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6.2 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6.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且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的,双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工程价款。
7.2 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即 元)赔偿损失。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8.1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 (即 元)支付赔偿费。
8.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 (即 元)计算。
8.3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达不到既定的技术规范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8.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具成果验收报告书。
第十条 本工程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具有本单位内部使用权和著作权。
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4.2 本合同一式
第九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签字后生效):
工程地点: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面积: m2
1.2工程内容(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1.3工程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提供部分主材。
2.乙方包工,甲方提供部分主材。
1.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1.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物品、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施工中严格执行案例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材料的.,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果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
第六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工程质量,由双方商议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7.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7.2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款分四次付清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款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木工进场时甲方支付二期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涂饰工进场时,甲方支付三期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余款于工程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工后自动终止。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意见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可则向相关部门提出上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泥水分部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和内容:
1、工程地面以上所有的砌体砌筑;包括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序(植砌体拉结筋除外含施水)及工完后清理工作。
2、本合同中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在实际操作中不再签证任何计时(估)工。
3、除大型机械及电动工具、水、电等安全设施由甲方提供;小型电动工具(手提切割机等)、手工工具(抹子、铁铲、灰刀等)及施工中的场内材料转运、收捡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单价、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综合包干单价:所有砌体按单面展开面积11、5元/m2计算,内墙不扣除门洞面积,外墙扣除门窗面积;吊砖、运砖按单面展开面积4、5元/m计算;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工期要求后,甲方再奖励乙方按单面展开面积0、5元/m2;
2、甲方每月按乙方当月的`工程进度支付70%进度款,砌体完工后按总款的85%结算,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要求:
20xx、7、15—20xx、8、15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工期计划,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1000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原。
四、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检验达到标准并一次性交验;
2、因违章操作或不按施工及验收规范造成的质量返工,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3、已完成的砌体必须进行养护。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在施工期间尽可能向乙方提供方便的施工条件、生活环境;
2、甲方提前组织充足的材料及周转性材料,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
3、对乙方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组织充足的人员进场施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2、乙方所施工的成品,必须与设计施工图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在施工中,必须珍惜甲方的各种材料,合理使用、节约材料、杜绝浪费;
3、现场文明施工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所使用的工具用具及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堆码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4、对工人必须进行综合性教育,严禁打架、斗殴、偷盗;每出现一次罚款500—20xx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
5、工地安全、工程进度,质量未达到要求,造成材料浪费,甲方提出罚款与整改措施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于当日退场。乙方的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在操作中充分发挥‘三宝’作用;
2、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违规操作,合同中分包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损失,乙方予以相应赔偿;
3、乙方操作违章不听劝助,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务合同;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若对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者向咸宁市人民法院诉讼。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各执壹份,并与《安全管理条例》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付清人工费后本合约自动失效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GF——1999 ——0201)
中 国华
家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 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承包人(全称): 宁夏天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实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彭阳县四中校园仿古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彭阳县四中校园内工程内容: 修建砖木结构游廊123m、四角亭2座38㎡、六角亭2座
60㎡、四层八角亭1座320㎡,总建筑面积639.4㎡。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部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 20xx年7月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捌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 (人民币)
¥: 28756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04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银川市北京东路742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951-6710307
传真: 传真:0951-671030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利民支行 帐号: 帐号:1300014090001833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500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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