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转让合同三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转让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 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 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 以 ()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
因手机套餐问题,暂时不能过户,到能过户时甲方陪同乙方到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如套餐到期了还不能过户,甲方以原价 ()元人民币买回此号码 。卖点:
20元封顶不限时间流量上网。
二、 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到可以过户时,及时陪同乙方去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
三、 乙方从合同生效时,此手机号 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此号码进行一切危害国家、个人的所有行为,此行为包括法律和道德的,如有违反,相关责任由乙方一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以外的人,在未过户前如不需要了,可以原价( 人民币)卖给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关闭20元封顶此套餐服务。
四、 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 甲乙双方过户成功后或乙方不需要此号码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合同终止、失效。
七、 违约责任: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八、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九、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QQ、身份证号。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QQ: QQ: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转让合同 篇2
出卖方:简称甲方)、(简称甲方)
买受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县街第3#幢第层号房拥有的房产(商品套房),建筑面积为151.86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37.64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4.22平方米。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 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产权永远归乙方全权所有,任凭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再将该套房转让、抵押及处置。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其中甲方已办按揭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产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办按揭费用及房屋维修基金等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3、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己付首付款及甲方己交二个月按揭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第三条、农行万元人民币按揭款自年月起转由乙方负责偿还房贷本息及承担编号为:)的违约责任,直至还清农行房贷。若乙方中途拖欠拒不偿还农行房贷,本合同作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甲方付还乙方向甲方所缴购房房款,甲方不承担利息。
第四条、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提供有关证件,积极配合乙方办好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五条、以上所有款项甲乙双方当日交割清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捌万金额双倍赔偿对方。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合同 篇3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需要指出,在债法理论中,不仅仅是合同债权债务可以被转让,事实上其他债权债务也可以被移转,所以债法上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和债务的概括转移之说。但在合同法体系上,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三个方面。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括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类型。合同转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不同,其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效力也不尽相同。
合同转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生效,否则无效。
第一,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第二,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第四,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合同权利的转让(即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①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因此,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能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②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与物权转让有着本质的区别。
③合同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在权利部分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当权利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则完全取代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关系消亡,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交易秩序,兼顾转让双方的利益出发,《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对合同转让的范围作了限制。
即规定了三种情况下禁止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比如根据个人信誉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债权人的行为为内容的权利;合同权利的设定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义务;单独转让合同债权中的从权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转让生效除遵守合同转让的一般条件和要求外,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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