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合同

时间:2023-05-12 16:55:24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承诺合同模板集锦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诺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承诺合同模板集锦10篇

承诺合同 篇1

  本人 ,于 年 月 日被 聘用,本人现做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声明:

  在聘用本人的同时已经及时通知本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本人因如下原因无法与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二、本人承诺:

  1、由于本人原因无法与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本人承诺决不向 要求承担书面劳动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包括且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2、如因本人未在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以本人违约或者给原单位造成损失为由向本人及提起连带赔偿要求的',本人愿意赔偿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与索赔费用,与无关。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承诺合同 篇2

  承诺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被承诺方:

  地址:

  电话: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承诺人承包的公司施工的_________劳务工程,由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进行施工,现就有关问题承诺如下:

  1、劳务分包合同中乙方的责、权、利等情况都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的执行。

  2、工程质量、安全、民工工资、工程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需由_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承担的责任和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均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承担损失。

  3、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来标准、新政策和劳务公司的有关制度。

  4、接受有关部门、总承包企业及劳务公司的`管理、监督。

  5、不得损害劳务公司的形象、名誉和其他有损劳务公司的事情等。

  6、为进入现场由乙方所属的劳务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持证上岗,其他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7、施工中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损失和意外,必须按有关规定尽快给予解决,否则劳务公司有权通过各种方法(包括司法手段)扣押在总承包企业的一切债权和其他私人财产,进行解决。

  8、本承诺合同一式______份,各执______份,劳务公司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9、由以上合同给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造成的税金和管理费及其他由以上合同(以上条款)所引发的问题均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承担损失。

  承诺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被承诺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承诺合同 篇3

  当事人订立合同,都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

  关于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①要约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②要约的效力。《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③要约的失效。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a.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能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④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邮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要约缴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c.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关于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①承诺的条件:a.承诺的主体只能是受要约人。这意味着,非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的意民表示并非承诺,而是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b.承诺的内容是同意要约,它强调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承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为新要约。我国合同法对承诺与要约内容的一致性原则作了灵活处理,允许承诺作出大量实质性变更。c.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②承诺迟到的效力。a.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无效,为新要约。《合同法》

  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地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b.因非由于承诺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合同法》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铲。”

  ③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④承诺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所做的答复不发生法律效力:a.承诺撤回。承诺人可以发出承诺后又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承诺逾期,要约方没有认可其为承诺。

承诺合同 篇4

  招标单位:

  我公司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 标文件中(含合同条款)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2、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

  3、 我公司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 在实施工程中,贵公司有根据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工作内容)或减少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公司的一切决定,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方式进行。

  5、 我公司同意并配合贵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若我公司在项目实施工程中违背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担保或履约担保。

  注:投标人必须相应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合同 篇5

  甲方(阳光绿洲附属承包方):

  乙方(介绍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遵照《合同法》,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为原则,甲乙双方就沭阳阳光绿洲小区附属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实际干的各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为准。甲方实得计算价格为:

  1、主干道以165元/m2 2、次干道120元/m23、宅前路以110元/m24、200mm排污管(波纹)55元/m5、315mm排污管(波纹)60元m6、砌砖检查井700以490元/座7、300*500的`雨水井以220元/座8、500*500的污水井以240元/座9、围墙以300元/m内外刷白

  10、化粪池(含砌砖安装)每座8000元11、面包砖以62元/m212、八字砖以63元/m213、直径300、400、500水泥管以平均价格70元/m14、路牙石以40元/m

  以上甲方以此价格核算,总协议对应项多出价位归乙方支配,对应项价为:

  1、主干道180元/m2差价为15元/m2

  2、次干道、宅前路以170元/m2差价为50元/m2 3、200mm排污管以80元/m,差价为25元/米

  4、315mm排污管以93元/m2,差价为33元/米

  5、砌砖检查井700元/座,差价为210元/座

  6、围墙以425元/m,差价为125元/m

  7、300*500雨水井340元/座,差价为120元/座

  8、500*500污水井以420元/座,差价为180元/座

  9、化粪池9000元/个,差价为1000元/个

  10、面包砖以95元/m2,差价33元/m2

  11、八字砖95元/m2,差价为32元/m2

  12、直径300、400、500水泥管以95元/m,差价为25元/m

  13、路牙石以55元/m,差价为15元/m

  以上分部分项,统一对应差价数为计算标准给乙方。

  二、计算由甲方统一计算,甲方买房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给乙方,甲方有责任、有义务及时把介绍费转给乙方帐下,乙方若同意开房,甲方不得涨价(以政府定价)若甲方违约,甲方要负全部责任及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并按总工程量款的2%违约金付给乙方。

  三、甲方在签附属协议后,甲方对工地各项安全,进度、质量、等诸多因素都与乙方无关。

  四、对因甲方能力等原因把工程耽误,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此承诺保证书只有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承诺合同 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承诺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被承诺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诺人的'资格 :

  1、承诺人是按照中国法律成立、合法续存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承诺人的经营活动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

  3、承诺人的经营活动不会对被承诺方构成欺诈和侵犯;

  4、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承诺人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第二条 本合同所规范的行为为:

  1、借助因特网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

  2、邮购;产品承诺协议书范本。

  第三条 承诺人承诺之货品总价为人民币4298元。其产品规格如下附表:

  第四条 承诺人针对其所售货品承担下列义务:

  1、货品包装:产品承诺协议书范本。

  提供爱瀛金网宝盒壹件

  2、随货同行:

  提供鉴定证书原件壹份

  提供承诺合同书壹份

  3、运输及保险:

  提供免费EMS保价快递

  4、发运期限:

  收到货款24小时内

  5、退货(款):

  承诺在货品发出之后三十日内接受无理由退货(款)

  6、货品质保期:

  终身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承诺人对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按照原价贰倍赔偿。

  2、承诺人对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所造成的道德问题按照原价拾倍赔偿。

  第六条 时间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2、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第七条 本合同订立地为南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盖章: 被承诺人签字盖章: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诺合同 篇7

  承诺合同书(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承诺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希尔顿国际大酒店商务楼B座622室

  邮政编码:210016

  电话号码:025-84664038

  被承诺人: 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北京嘉里中心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诺人的资格 :

  1、承诺人是按照中国法律成立、合法续存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承诺人的经营活动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

  3、承诺人的经营活动不会对被承诺方构成欺诈和侵犯;

  4、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承诺人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第二条 本合同所规范的行为为:

  1、借助因特网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

  2、邮购;

  第三条 承诺人承诺之货品总价为人民币4298元。其产品规格如下附表:

  第四条 承诺人针对其所售货品承担下列义务:

  1、货品包装:

  提供爱瀛金网宝盒壹件

  2、随货同行:

  提供鉴定证书原件壹份

  提供承诺合同书壹份

  3、运输及保险:

  提供免费EMS保价快递

  4、发运期限:

  收到货款24小时内

  5、退货(款):

  承诺在货品发出之后三十日内接受无理由退货(款)

  6、货品质保期:

  终身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承诺人对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按照原价贰倍赔偿。

  2、承诺人对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所造成的道德问题按照原价拾倍赔偿。

  第六条 时间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2、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第七条 本合同订立地为南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盖章: 被承诺人签字盖章: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诺合同 篇8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xx年11月21日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内容,现本公司就其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贵公司施工期间如因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备而导致的停工,本公司同意工期相应顺延,遇到相应经济处罚时,由本公司协调解决。

  三门峡市春天置业有限公司20xx年 11月22日

承诺合同 篇9

  致:江苏运河文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企业承包资质为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

  我公司慎重做出以下承诺:

  1、在近五年承揽的工程中:

  (1)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到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2)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及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况;

  (5)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6)没有不良记录;

  (7)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2、我公司在此承诺,公司现有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的资金。

  3、我公司拟用于本招标工程的机械设备能满足招标工程项目的需要。

  4、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

  (1) 同一项目因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

  理不善或其它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三次以上的`;

  (2) 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3) 因申请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促裁和诉讼记 录的;

  以上承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服从业主处理。

  承诺人:江苏江安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xx年4月8日

承诺合同 篇10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孙某与20xx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劳动合同承诺书。孙某工作期间,该公司每月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xx年1月20日,孙某以公司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同月25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离开公司,20xx年3月,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公司支付20xx年2月到12月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庭审过程中,某公司处以一份由孙某于20xx年4月1日书写的《声明》,表明某公司已向孙某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劳动合同文本,由于孙某原因不愿意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孙某对该《声明》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某公司据此以孙某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请求驳回孙某的仲裁请求,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承诺书》。

  争议焦点

  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达成不签订劳动合同承诺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方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作“的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履行了订立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因劳动者自身原因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简单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是错在劳动者。因此孙某的仲裁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而笔者认为,应当支持孙某的仲裁请求。理由如下: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单位应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应当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等程序。其次,法律并未强调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过错,没有区分是谁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予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未与孙某终止劳动关系,反而以孙某“声明”为依据,规避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并非为考虑因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权利,即单方终止与劳动者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补偿金的。因此,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使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怠于行使此权利而导致的劳动关系在未签劳动合同下进行的不良后果时,应有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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