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1 16:46: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具管理制度(20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具管理制度(20篇)

  工具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单位工具管理,确保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开展。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坏)换新、移交、报废程序能得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适用单位所有使用的操作工具、施工机械设备及办公工具。

  第三章工具的领用、借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的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2、仓库负责人对单位所有工具(消耗品除外),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分发各股室的'固定工具进行登记在册。领用及借用工具时,应在相应的登记页上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领用人姓名、用途、预计归还日期等,以便仓管追查工具去向。

  3、借用之工具归还时应在归还人处签名,并由仓管签名确认归还工具的数量、名称及损耗情况。

  4、对于归还的工具,仓管收回时必须认真检查及询问工具使用情况,如仍可使用,下次应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如损坏可修复,应报告领导同意后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

  5、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应及时报备仓管维修或申请换新。对于丢失的工具应按折旧价值赔偿。以旧换新时必须将旧件交回仓库方可领新。

  6、外单位需要借用本单位工具,须经领导同意,并由借用人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应按时归还,并由仓管检查后归库,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第四章工具的使用及保管

  1、单位所有新购工具应先入库进行编号造册(消耗品除外),后再由各股室领用或借用。造册时应标示清楚工具编号、种类型号、购买日期、购买人、价值等。

  2、各股室所配置的固定工具应列明细,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工具应实行能修则修,不能修的则购置换新。 3、各股室应设立明细,登记公用工具、固定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损坏、遗失等负责。人员离职时应将工具交接或退还。

  4、各股室应对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情况进行统计,对于老旧、坏损工具及时替换。

  5、工具使用实行按组、按人分配。公用工具统一保管,调配使用,其它工具按每人一套使用,并按规定自己保管,不得丢失,谁丢失谁负责赔偿。

  6、员工使用工具完毕,须将工具收拾干净,用后须归还管理人员或者放在指定位置。

  7、凡属于办公用品的应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及发放。其它施工工具由仓库保管及发放。

  8、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按折旧价值赔偿。使用工具须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故意损坏工具,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如有特殊情况及任务时,管理人员有权调度员工保管的工具,用完后归还给员工自己保管。

  10、对需增添的工具,以及改进工作中需要配用的新工具,可报管理人员统一上报至各股室负责人审核,局长核准。

  第五章旧品的报废

  仓库应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将报费数量、种类、报废问题、购买日期、实际使用时间列出,以便单位后续统计分析。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局长批准后,联系处理。将所得款交财务部门后,收据附于表后存档。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日起实施。

  工具管理制度2

  本规定包含绝缘安全工具的类型、管理职责、存放、报废和购置、检验、使用及注意事项。

  1、类型

  我公司高压电压等级为10kv,故绝缘安全工具等级大于10kv。基本绝缘安全工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具,如验电器、绝缘杆、接地线等。

  1.1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有运行电压的装置。

  1.2绝缘杆是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绝缘工具。

  1.3接地线是用于防止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

  1.4辅助绝缘安全工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露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管理职责

  2.1电力车间负责建立<选矿三公司绝缘安全工具检验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

  2.2使用单位负责绝缘工具保管与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具自行保管。

  2.3使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具。

  3、存放

  3.1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3.2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3.3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悬挂,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暴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4、检验

  4.1检验周期:验电器、绝缘杆为1年,接地线为5年,绝缘手套、绝缘靴为6个月。

  4.2检验方式:新购置或到期的绝缘工具,送至栾川县电业局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和合格标签。合格标签贴于工具表面,不得涂改损坏,试验报告由电力车间统一保存。

  5、报废和购置

  5.1绝缘工具损坏或超过使用期限,应停止使用,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具存放在一起,报废的应及时清理。

  5.2送电业局检验时,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绝缘工具,应立即报废,不得带离试验场地。

  5.3使用单位绝缘工具损坏或检验不合格,由使用单位报购买计划,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供应科采购。

  5.4供应科应购买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具,并在发放使用前送检。

  6、使用及注意事项

  6.1绝缘手套

  6.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起泡、发脆等损坏现象时禁止使用。

  6.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6.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内。

  6.2绝缘杆

  6.2.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6.2.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6.2.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6.3验电器

  6.3.1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家和出厂编号。

  6.3.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3.3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3.4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6.3.5使用抽拉式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3.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6.4绝缘靴

  6.4.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有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6.4.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库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4.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高压线路、设备时,应穿绝缘靴。

  6.5接地线

  6.5.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6.5.2接电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6.5.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6.5.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5.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工具管理制度3

  气动手持式煤帮锚杆钻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一、作业前检查:

  1、使用条件:

  1)、压缩空气:工作压力应保持0.4-0.63Mpa,压缩空气要洁净干燥,必要时压气管路上要配置有效的气水分离器,并在每次钻孔作业之前,排放积水。

  2)、润滑:进气口配有悬挂式注油器(油量200ml,将透明壳体留有10%的空腔为宜),调节适当出有量,使雾状颗粒送入气动马达转动部件进行润滑。轴承用ZL-2锂基脂。

  3)、钻杆符合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弹性和耐磨性。

  2、接装进气、水接头前,锚杆机转柄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3、每次接装进气管,并冲出管内砂石异物,包括压气管路的.聚留水。

  4、操作者战立,应在钻机摇臂端的外侧。

  5、据距离选用合适的初始钻杆。

  6、钻孔前,先空运转,检查马达旋转,待全部正常,才能正式作业。

  二、钻孔作业:

  1、开眼位时,钻杆转速不宜过快。当钻进孔眼30mm左右时,方可逐步加快转速,进入正常孔作业。

  2、钻孔到位后,减慢钻杆转速,使钻机靠重力平稳地带着钻杆撤出作业孔。

  3、套钎钻孔时,长钻杆的钻头直径宜稍小于短钻杆所用的钻头直径。

  三、搅拌和安装锚杆作业:

  1、不允许使用弯曲不直的锚杆。

  2、当人工用锚杆将药卷向钻杆孔内推入,并顶到位,装上搅拌套筒,开始用锚杆机搅拌和安装锚杆时,钻机转速以低速为宜,推进时间应与锚固工艺规定的搅拌时间基本符合。

  3、搅拌时,要注意,切勿一下子顶到位,然后开足马达,旋转搅拌。

  4、停止搅拌待一分钟,用力矩扳手拧紧锚杆螺母。

  四、作业后:

  1、空转一下,达到去水防锈目的。

  2、检查钻机有无损伤,螺栓有无松动,并及时处理好。

  3、将钻机置于安全场所。

  五、注意事项: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煤帮的稳定,进行安全作业。

  2、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杆。

  3、钻孔时,不要一味加大推力,应均速加大人工推力,避免因人工推力不均造成钻孔速度慢、卡钻、断杆、顶弯钻杆、崩裂刀刃或伤人等事故。

  4、钻机加载和卸载时,会出现反扭距,操作者应注意站稳,合理把持手把,以取得平衡。

  工具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工具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工具分为自备工具和公用工具两类:自备工具为员工上岗前按公司规定自费购备的具;公用工具为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购备的工具。本制度适用于公用工具的管理。

  三、职责

  1、库房为公用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2、库房负责公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备案。

  3、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公用工具的使用、管理与维护。

  四、管理制度

  1、自备工具由员工在上岗后2日内自费购备(见附1);公用工具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购置或更新。

  2、自备工具以不影响工作质量为准,自行及时更新。

  3、公用工具的购置、维修、报废、更新由班组长提交书面申请,按集团相关程序报批。

  4、公用工具独立建帐,入库时注明工具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价格、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等;出库时填写工具保管卡,使用人、库房、固定资产各一份。

  5、班组长为各班组公用工具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可按工具使用情况确定直接责任人。

  6、公用工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存放及校验,要严格参照说明书进行,并做好记录。

  7、特殊技能要求的公用工具,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使用。

  8、公用工具执行以旧换新或以旧申请购新制度。

  9、工具维护卡及说明书由库房保存。

  10、价值500元以上工具的维修、报废须由经理现场检验核准。

  11、各班组公用工具(如拖拉机)的相互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12、辞职人员须经过库管核实公用工具持有和使用情况。

  13、所有公用工具均须办理登记,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责任人。

  五、处罚

  1、公用工具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因公用工具使用或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自费维修或照价赔偿,影响工作者予以100—500元处罚。

  3、因故意造成公用工具损坏的,由责任人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4、未按规定对工具进行检修、保养,造成工具使用寿命缩短、损坏,甚至引发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责任确定不明确或不到位的,追究库房和主管领导责任。

  6、其他情况参照相应规定追究责任。

  工具管理制度5

  第一条工具间实行专人管理,每月月底对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工器具应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第二条工具要妥善保管,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对已损坏的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第三条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验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第四条使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工具是否缺失、损坏,存放是否整齐。

  第五条对新增工具应做好登记。已报废或不合格、有缺陷的.工具,必须及时进行登记,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报、联系处理。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第六条安全工器具要定期试验,把试验情况、试验数据,存在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运行部报告。建立安全工器具送检、使用情况台帐,记录校验时间和有效周期。安全工器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工具间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第七条工具间必须要保持空气干燥,每周检查一次,同时对工具进行清扫,保持整洁。

  第八条不允许将工具借给外来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本单位运行部负责人,并要做好记录。

  第九条工具借用须填写《工器具登记薄》,工具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时间、借用人等要填写清楚。归还工具时,根据借出记录对工具进行核实并登记入库。

  第十条领出的工具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在归还工具时,须放回工具规定位置,严禁工具带垢入库和随便乱放的情况。

  第十一条当日借出的工具,要求当日19:00之前必须归还。

  第十二条所有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第十三条在归还工具时,如有损坏、丢失现象,须在《工器具登记薄》的备注中注明并填写工具报废(遗失)申请单。由于个人原因丢失的工具,在一周时间内须购买同样品牌、规格型号的工具还给工具间,不然予以两倍以上罚款。

  第十四条如果在借用过程中,工具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在填写工具报废(遗失)申请单后,须由电力运行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将申请单交与工具管理员保管。

  工具管理制度6

  对在用模具和外购工具等进行控制,确保生产现场使用合格的工具。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事故管理及工具的修理、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Q/TG125-20xx进货检验实验程序

  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TF03-20xx质量奖惩办法

  Q/TF133-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

  Q/TF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

  3职责

  3.1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在用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审批及工具的修理、再用共装的管理等。

  3.2质检部门参与工具周期检定工作的实施,填写检定记录,出具检定结果。

  3.3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4程序

  4.1工具领用、发放。

  4.1.1使用部门领用工具时,领用自制工具时填写工具清单,领用外购工具时填写工具领料、报废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工具管理部门或物流挂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1.2凡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须将非就工具交工具管理部门,经工具监督委员会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4.1.3物流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验章后发放。

  4.2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4.2.1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重大产品所需工具在使用前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质量复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4.2.2使用部门工具室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年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室帐、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4.2.3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

  4.2.4模具实行卡片管理,一模一卡,从试压投入使用直到报废的各个环节做详细记录。模具进行重大修理,使用可能发生变化时或尺寸检测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尺寸检查并记录。

  4.2.5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巡检,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卡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4.2.6单位自制模具,由使用单位自行制造、自行编号、自行上帐、管理,工具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其帐物管理情况抽查一次。

  4.2.7对需要改带的金型,由工具管理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使用部门可以自行改带的,由使用单位实施,否则,由工具管理部门实施。使用完毕后能够恢复原样的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4.2.8外协、外购的新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给出共装号,工装设计部门配齐图纸,经验证合格后,纳入在用工具管理。

  4.2.9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4.2.10由于产品、设备的转移而使所有工装工具随之时,工具管理部门及工具使用单位的工具帐随之调整。

  4.3工具周期检定

  4.3.1检定周期

  a)钻孔样板、铸铝轴检定周期为一年;

  b)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顶尖检定周期为半年;

  c)其余工具不组织周检,由使用部门在使用前以满足使用为原则进行复检。

  d)检定周期可根据同类工具周检合格率及使用频次进行调整。

  4.3.2周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a)周检计划依据生产情况、在用工具帐、检定周期及特殊命令进行编制;

  b)周检计划应确保工具管理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c)周检计划实施由工具管理部门编制,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下发检验部门和工具使用部门;

  d)周检计划由工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部门及工具使用部门参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需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但滞后不应超过一个月

  e)工具周检应填写周检记录,不合格者挂不合格单,按4.6处理

  f)周检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规定处理后,由丢失单位办理复制申请手续后,方可复制

  g)周检计划实施后,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周检有效日期,记入在用工具明细帐

  h)因周检不合格且不能及时修理而急于使用的.工装,经工具管理部门初步鉴定后,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向工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明使用期限,经工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4.4外购工具管理

  4.4.1外购工具的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内进行,采用比质、比价、比服务、比交货期等综合指标对供方进行评价。对于重要、重大产品使用的和用量教大的工具,应直接从知名厂家订购。

  4.4.2外够工具的进厂检验,按Q/TG125-20xx《进货检验试验程序》和Q/TG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执行。

  4.4.3外购工具的储备执行最新高、低储备标准。工具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产品结构变化及用量,及时修订外购工具储备定额,保证即满足生产又无浪费;没有纳入储备定额的新产品、新工艺用外购工具,以工具管理通知单为准。

  4.4.4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现象,经发生车间工具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初步断定由于工具原因造成的,通知采购部门到现场确认:

  a)采购部门无异议的,对不合格产品,车间按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责任部门为采购部门。同时,由车间开具工具领料、报废单,一式四份,经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后,以费换新。

  b)采购部门有异议时,由发生车间通知工具管理部门组织质量检验部门、工具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使用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确定责任部门。属于工具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a)款执行。

  4.4.5物资采购部按Q/TG137-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对报废的外购工具及造成的不合格产品损失进行索赔。同时,物资采购部门向供方反馈问题,要求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若同一供方外购工具发现3次以上不合格,可考虑降级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处理。

  4.5工具事故管理

  4.5.1由于管理不善,违章使用等所造成的工模丢失、非正常损坏、降低使用寿命或报废,均为工具事故。

  按修理难度或损失价值将工具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主要部件损坏,修理工时在30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5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或严重影响生产的;

  b)较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损坏,修理工时在45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或直接影响生产任务完成的;

  c)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的。

  4.5.2工具事故发生2小时内,由发生部门填写工具事故报告单报工具管理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并保护事故现场。工具管理部门1日内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和《质量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工具的修理与报废

  4.6.1新领用工具经实验用和验证不合格需要修理的,按照相关图纸、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验证单或其他工具管理要求修理并继续试用或验证,直到合格为准。无法修理或修理价值不大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2已存栈工装在领用前,工艺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单要求报废或更改不能修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3在用工装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有修理条件的自行修理;无修理条件的,由使用部门按4.6.5程序提请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4.6.4不动用机床的金型由使用部门自行修理。

  4.6.5由于工具工艺更改需修理时,由工艺部门下发临时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设计部门下发图样改版通知单,并更改图纸,使用部门填写修理提请单,由工具制造部门修理。

  4.6.6经修理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和正常报废的工具,由使用部门填写工具报废单,经工具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报废;有异议时,工具管理部门签署处理意见,经检验部门会签后报工具管理部门裁定。

  4.6.7自制工装修理

  a)自制待修工装由使用单位填写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一式三份,随待修工装一并交工装制造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中修理内容应填写待修部位、修理依据、损坏原因、修理要求或日期等;

  b)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待修工装放在合理位置,根据修理难易程度确定完工日期,当时不能确定的,应先进行交接,2小时内答复修理完工日期,达到一致意见时,由工具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注明,并送使用单位签字认可;若意见不一致时,由工具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生产管理部门裁决,生产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签署裁决结果,工具管理部门按裁决的完工日期组织修理;

  c)工具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进度和要求对待修工装实施修理与管理。若修理过程出现意外影响进度,在问题发生后一小时内通知送修单位及生产管理部门,按上款重新确定完工期,注明处理结果。

  若因修理的工具管理要求未及时收到而影响完工期的,由工具管理部门与工具管理部门及时协调,协调未果而影响完工工期时报生产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注明在该修理单上。

  D)修理完工后,须对照修理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检验标识,确保修理质量,并在2小时内通知使用单位到工具修理部门经管理人员签字后领用。

  4.6.8外购工具修理

  外购工具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同志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进行故障或现象判断,作出处理决定。

  A)工具管理部门有能力维修的,由使用部门送工具维修员处理,工具维修员要建立维修台帐,完工后通知使用部门领用。

  B)工具管理部门无能力维修的,要确立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整个修理工作由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负责。

  5运行记录

  a)工具清领单b)工具周期检查记录卡

  c)工具检查合格品记录卡d)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

  e)工具领料报废单f)工装图样改版通知单

  g)工具事故报告单

  工具管理制度7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工区管理职责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安全工器具计划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4.试验与检验

  4.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试验。

  4.2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3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4.3.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3.2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3.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4.3.4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4.4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4.4.1《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4.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4.4.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4.4.4 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4.5 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4.4.6 gb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4.4.7 gb2892-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

  4.4.8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4.4.9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xx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4.5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单位应按部门、班站分别填写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单位、部门、班站各存一份),并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合格样式符合国家电力公司规范标准),注明试验负责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每个部门试验完毕,都应由部门安全员迅速上报安监部本次试验情况,其中包括试验品名称、数量、不合格或报废情况。

  4.6对于本地不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能力的产品,各工区上报,由安监部负责联系,送达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周期性试验,经试验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试验报告,以备查验。

  4.7不需要作定期试验的安全用具,工区安全员要按照每年安全用具试验的时间,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两次检查,并在安全用具登记本中签名填上检查日期。

  5.检查及使用

  5.1检查及使用:

  5.1.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1.2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5.1.2.1查看器具上贴(挂)试验合格证标示牌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或未试的器具;

  5.1.2.2检查器具是否清洁、完好;

  5.1.2.3检查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锈蚀断裂现象;

  5.1.2.4查看有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受潮等现象;

  5.1.2.5是否符合操作电压等级。

  5.1.3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5.1.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5.1.5新领用或经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未经试验不准使用;

  5.1.6有声、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种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5.1.7自己研制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测试和主管局长或总工批准,不得使用;

  5.1.8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器具使用。

  5.2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使用方法必须按国家电网安监〔20xx〕51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5.3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岗位技能要求掌握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知识。各部门应将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列入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计划内。

  6.保管与存放

  6.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与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2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6.3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6.4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专用包装盒内。

  6.5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

  6.6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

  6.7各生产性单位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同所属各班(站)安全工器具一同试验,以备及时补充使用中损坏的安全工器具。部门库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7.报废

  7.1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厂家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一律作报废处理。安全工器具在做定期试验时,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者,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安监部备案,报废或不合格工器具应交回安监部统一处理。

  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7.2.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2.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7.3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7.4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8.附则

  8.1本规定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制订。

  8.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8.3本规定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工具管理制度8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所有施工设备、工具的使用、维修、保养、检定报废等环节。

  1、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及实际施工需求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工具,确保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操作方法且持有相应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无证未经培训人员代替上岗操作设备,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操作人员带病操作、酒后操作。

  3、工作中,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机械设备,以防发生事故。

  4、各施工设备、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不得盲目操作。

  5、严禁使用超期带故障未作检修的施工设备及工具。

  6、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处理故障。

  7、工作结束后,应对机械进行清洁、润滑,并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8、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完成。

  9、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必须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排除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清洁、紧固、调整、防腐、减少机械磨损,按照保养期限或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适时安排设备的维修。

  10、施工设备的维修,具有自修能力的.可自行维修,否则需送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11、主要施工设备进行修理后,必须进行检定验收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12、设备如因超负荷、误操作或故障而损坏或性能无法保证施工需求的应停止使用,并标识“待修”标志。

  13、须封存的设备按照程序进行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封存,并建立台帐;封存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状况不良的设备应检修后再办理封存手续。

  14、凡要报废的施工设备需按报废程序进行鉴定、审核,经最终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凡报废的设备不得再继续使用。

  工具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单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

  (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

  (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

  (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按照实际所需制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上报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上报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安全帽应按电力行业标准配发。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安生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班组、部门负责组织。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统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原因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工具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5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2.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2.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2.3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3.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3.1.2负责新建投产工程安全工器具配备计划的审核;

  3.1.3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3.1.4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3.1.5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3.2各单位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3.2.1编制单位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3.2.2组织单位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3.3.4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3.3.5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3.3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其主要职责:

  3.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3.3.2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3.3.4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4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4.1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生部。

  4.2安生部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3安生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物资公司按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4.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4.4.1安全生产许可证;

  4.4.2产品合格证;

  4.4.3安全鉴定证;

  4.4.4产品说明书;

  4.4.5检测试验报告。

  4.5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4.6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生部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5.1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2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5.3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5.4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5.5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5.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5.7安全工器具房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试验

  6.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6.1.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6.1.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6.1.3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6.1.5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6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6.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6.1.8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6.2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6.2.1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6.2.2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6.3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6.3.1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6.3.2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6.3.3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6.3.4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7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7.1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7.1.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7.1.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7.1.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7.1.6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7.1.7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7.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7.2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生部审定。

  7.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生部,由安生部组织鉴定后确定。

  工具管理制度11

  1、工具管理员受总经理委派,对企业内所有工具、设备负有管理和监督使用的权利。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工具管理员对工具、设备正确使用的监督,如因野蛮操作造成工具、设备的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给与严厉处罚。

  2、工具管理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将工具、设备转借他人,定期对库内的`专用工具、普通工具进行保养,定期对维修设备的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报。每月25日--30日对所有工具进行清点,发现遗失及时补充,保证工具、设备能满足正常维修的使用。

  3、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工具遗失、损坏,将根据造成的损失,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4、一年内专用工具无人为损坏,设备保养使用正常,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使用,将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对于发现纠正的错误,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将给与工具管理员特别奖励。

  工具管理制度12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标准对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1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设计、制造

  2.1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

  2.2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2.3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3选购和储运

  3.1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2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4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4安全技术管理

  4.1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4.1.1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4.1.2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4.1.4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4.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工具的合理选用

  5.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3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6.1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

  工具管理制度13

  1、制止未经检验或超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位器具投入使用。

  2、对新购入的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装器具拒收。

  3、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并向车间主任提出处罚建议。

  4、调查设备、安全事故,作出处罚决定报生产部经理审批。

  5、审核生产部请购单

  工具管理制度14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在制定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措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修改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检查,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6、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的督导;

  7、负责落实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工具管理制度15

  1、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工具管理制度16

  一、模夹具仓库管理规定

  1、模夹具入库:

  1.1入库前应由生产车间做好模具、夹具的防腐处理及编号、标识状态等。

  1.2购买新模具、夹具必须经质量检验验收,并出具合格报告由主管签字后方能入库。

  1.3对进库模具核对规格型号、件数进行验收入库并对每件产品注明尺寸精度、入库日期。

  1.4对返修的模具、夹具要记录返修人员、检验人员、产品尺寸型号及入库时间等详细记录备查,与新模具分别存放。

  1.5对返修的模具、夹具或因产品更改换下的合格模具原则上不再做入库处理。库房行使保管职能。生产车间根据先旧后新的.原则领用。

  2、模夹具出库:

  2.1新模具、夹具仓库凭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发货。

  2.2返修模具、夹具仓库凭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条发货,只作运行记录,不作领料入帐。

  2.3未经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仓库不发货。

  二、工具仓库管理规定:

  1、入库:

  1.1买新工具必须出具发票,由库房根据品种、数量、单价验收,出具入库单并入帐。

  1.2重复借用工具由使用部门领用后,不再作入库处理。仓库行使保管职能。

  2、工具保管发放制度:

  2.1凡属个人使用的工具,一律按工种、使用期限,凭部门主管签字发放。

  2.2建立职工个人工具领用卡,领用、退库、注销一律凭证办理手续。职工调离,应按工具卡数量退回全部工具,方可结帐离开。

  2.3因工具本身质量不良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具损坏,由部门主管签字,可重新领用。

  2.4气焊工、电焊工所使用的割枪、焊枪、电焊钳、氧气管、乙炔管、压力表等实行交旧领新。

  2.5因个人使用、保管不善导致工具损坏、遗失,应按工具折旧比例赔偿后,可重新领用。

  三、低值易耗品仓库管理规定:

  1、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照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购买。库房按照所需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入库上帐。

  2、仓库凭部门主管签发的领料单发货。

  3、低值易耗品采取需用数量足额采购,一次性领用。仓库原则上按零库存处理。

  工具管理制度17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的工具申购、采购、保管、领用、维修保养,报废。杜绝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延长工具的使用时间,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工具的申购、购买

  1、公司各个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人员的增加,加工制造工艺的要求以及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前提下,制定出工具申购计划,在得到上级领导文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供应部是公司工具采购和保管的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及时的进行工具的购买。供应部在工具购买选型中要满足加工制造、测量要求及便于维修保养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购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工具,以便于工具的统一管理和方便的维修保养。并且以日常工具、工具配件采购的频率、领用和报废的数量为依据,可以适量做出库存计划,这样能缩短工具购买周期,满足各部门因生产任务不可预知临时性变化的实际需求。

  工具的保管、领用

  1、工具的'保管单位由四部分组成:库房、各个部门、各个生产车间、及个人。要求库房建立《工具汇总台账》公司各个部门建立本部门的《工具总台账》生产车间建立本车间的《工具台账》并指定专人对工具台账进行管理,以保证账物相符。

  2、库房《工具汇总台账》要严格按照库房管理制度对现有工具的库存状态、及新入库的工具做好严格细致的登记,《工具汇总台账》。

  登记的信息包括:工具的种类数量、工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购买人、入库时间、购买价格、(领、退、借、报废)的时间、部门、领出人等。用以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工具状态做出科学系统的分析、监管、以及工具购买和库存计划的制定。

  3、部门《工具总台账》要指定专人对工具台账进行管理,以保证与下属各个车间账物相符。部门《工具总台账》登记的信息包括:各个车间工具的种类数量、部门内工具编号、工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领、退、借、报废)的时间、车间、领用人、维修信息、维修状态等信息。

  4、车间建立《工具台账》并指定专人对工具台账进行管理,以保证账物相符。车间内的《工具台账》中要建立个人工具领用保管登记和公用工具领用登记和借出工具登记。

  工具的维修保养和工具的报废

  1、个人工具要自己妥善保管和保养,公用工具由车间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在工具使用和保养中要严格按照工具的使用说明,和相关的作业指导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所有使用工具的人必须爱惜工具,遵守谁损坏丢失谁赔偿的原则,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监督。为保证人身安全和工具的安全,工具出现故障个人无权进行拆卸和维修必须要转到设备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在报修中要严格遵守设备报修制度。维修部门要及时对故障工具进行详细登记和维修,在保证工具使用安全和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

  尽可能的修复,维修部门无法修理的要及时与供应部联系返厂维修或送外维修。

  工具的报废

  1、工具常规性磨损折旧,日久不能使用的,经过相关部门的判定可申请换取新的工具,但必须提供旧件,并按规定由工具领用部门进行退库报废。库房、工具使用部门、工具使用车间做好各自的工具台账的变更。领取新工具前先确认工具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新工具必须入帐。

  2、对报修的工具损坏严重维修部门无法修理或修理的费用要远远高于购买的价格和已无修复和使用的价值,对人身安全和产品的质量已经构成潜在的隐患,维修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工具留下可以再利用的配件并且填写详细的工具报废通知单。

  3、工具持有人在接到报废通知单和对应的报废工具后到本车间工具负责人处进行工具台账的变更和领取新工具。车间工具台账负责人要及时把报废工具通知单和工具转到所属部门工具台账负责人处进行工具台账的变更和领取新工具。

  4、部门工具台账负责人及时和库房取得联系,库房在接到报废工具和通知单后要在《工具汇总台账》做出变更,同时把报废工具入库管理。

  5、库房对报废的工具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后分批按照公司报废流程进行处理。

  工具管理制度18

  1、为了保证安全,在施工中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时,如加装漏电保安器,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用500v摇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10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集中思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得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且注意其温升不超过规定值。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和需要更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

  6、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情况,应立即停电进行修理。

  7、电动根据不适合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通风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对于非金属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有机溶剂接触。

  工具管理制度19

  第一条:安全工器具是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生命安全的必备工具,统一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经常保持清洁,放置整齐,禁止乱拿、乱用、乱放、按置移交,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三条:绝缘棒、验电器、应放在干燥的`固定的架子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应放在干燥的架子上或专用柜内,不得与耐酸手套,耐酸靴子及有脂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第四条: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使用人必须对试验期,外观及性能做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第五条:所有安全工具都应编号,并建立试验卡片,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并注销卡片,保持物卡相符,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应销毁。

  第六条:安全工具应按规定按周期及时进行试验。

  第七条:每组短接地线均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对号入座。

  第八条:接地刀闸的操作传动机构,应用黑漆涂以明显标志,其名称,编号应醒目。

  第九条:接地线或接地刀闸,使用前必须使用检查,接地操作完后加锁,接地线使用后整理完好,放回固定位置。十条:接地线装设完毕,必须按编号在模拟盘上实际

  位置,相应做接地模拟符号,拆除时及时取掉符号,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接地线的拆装,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第十二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第十三条:每次供电前,必须先检查应拆除的接地线是否己拆除放回原处,并应查对站上接地线是否齐全,否则一定要检查无误后方能供电。

  第十四条:安全工具和接地线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由站长或当值负责人决定。

  工具管理制度20

  1、对公用工具各作业组应设立工具管理员,设立工具领取证,持工具领取证交旧领新,并记入工具领取证内。

  2、对个人工具建立个人工具领取证,持证交旧领新,并记入帐内。

  3、仓库设立工具管理帐(公用、私人工具),月底将各组领取的工具(公私)记入帐内。

  4、凡在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应扣罚。

  (1)在服刑期间的罪犯和在生产岗位上的工人,工具有丢失,损坏或不经批准转让他人的,均按工具价值的50~70%扣罚。

  (2)出监犯人交纳工具不全的、调换工种发现工具不全的`,按工具价值的60—80%扣罚。

  (3)在生产中发现破坏工具的(包括使用不当的),破坏人写出书面检查,按原价赔偿或加倍罚款。

  (4)确因特殊情况损坏或丢失工具的(如抢险、高空作业等),由本人写出报告,分管干部签字,监区审核,可酌情扣20~30%的工具原值或免于扣罚。

  5、各班组应经常清理核对公私工具,发现问题,及时查出原因,如实向领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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