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

时间:2023-04-03 13:36:53 贷款 我要投稿

实用的贷款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贷款合同集锦六篇

贷款合同 篇1

  (_________)农储贷字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2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大 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止,共 _________ 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提前还款由本合同第六条另行规定)为________。既________ ,利息共计________ 元,分三期支付,每期利息为________ 元,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三期利息连同借款本金于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一次还清。如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天按贷款余额的百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偿日为止。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在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 出借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条 提前收回贷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时,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约 定

  第十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贷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缔约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

  第十五条 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缔约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留存。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订立于

贷款合同 篇3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

  第一条 总 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币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人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息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人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公章) 抵押权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4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贷款合同 篇5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 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 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篇6

  贷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从放贷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

  第六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额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足以归还该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时不可撤销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九条 乙方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罚息。

  第十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一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付本息之整数倍,并在还款日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二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利息。

  第十三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从归还日之后的利息。

  第十四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得到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五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六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争议未获得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款方执________份,贷款方执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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