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制度

时间:2023-04-02 19:30:2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安全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安全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安全制度(汇编15篇)

学生安全制度1

  小学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或结伙到肋木架、单双杠、高低杠玩耍,必须在老师带领下一起搞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2.课外活动时,学生要在篮球场、足球场搞活动,必须经体育教师认可而且由老师看护下才能进行,以确保学生平安。

  3.体育时,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好学生,学生在做体育器械方面的活动,如实心球、跳高等,必须在教师带领下进行,以确保体育课顺利进行。

  4.体育训练时,运动员在教练员陪同下一起进行,教练员必须负责好学生的安全,学生在进行每一个项目时,教练员必须做到认真、谨慎、亲自指导,以确保体学生在训练时无意外发生。

  5.学生借用体育器械,必须经体育器械管理员同意、必须在有老师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

  6.学校的.体育设施在没有老师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许任何学生随意到操场上玩耍。

学生安全制度2

  一、步行安全

  1、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闹。

  3、行走时不勾肩搭背。

  4、三人及以上应成列行走。

  5、进出教室不推挤。

  二、骑车安全

  1、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

  2、靠右骑车,且骑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车。

  3、不逆向骑车、不带人骑车。

  4、不骑飞车,不骑单放、双放把手骑车。

  5、骑车应集中注意力,不谈天、不追逐,密切注意周围车辆及行人。

  6、雨天不打伞骑车,要用雨披。

  7、自行车要经常保养、检修,确保刹车灵验。

  三、乘车安全

  1、不乘坐超载、无牌证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

  2、乘车时,不把头、手伸车窗外。

  3、不与驾驶员谈天,不做影响行车安全的事。

  4、排队上车、下车,先下后上。

  四、其他安全

  1、拐弯骑车要减速,穿行马路请下车。

  2、晚上骑车须小心,看清路面很重要。

  3、骑车不带重东西,扣动响铃要及时。

学生安全制度3

各位领导,同位同仁:

  一、精心策划,制定稳妥可行方案

  校车公司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同时,由于大量非法营运车辆在接送学生,有的司机一家长都从事接送学生已近十年,据统计全镇共有面的、麻木司机约300人,建立校车公司必将使他们退出营运;校车营运又客观上对现有的客运路线、车辆造成一定冲击。可以说,建立校车公司也是一次利益的大调整,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刘家场镇委、镇政府极为重视,今年元至2月分,分别组织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营运司机代表及交警、运政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刘家场镇学生交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摸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同时听取在校车运营模式、校车费用、校车线路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建立校车公司、规范校车服务管理和学生安全出行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广泛调研及意见征求,镇决定采取市场化营运手段,政府牵头,适当补贴,引进民资,组建校车服务公司,以彻底解决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二、公开公平,确定校车服务公司

  为了使校车公司建立尽量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刘家场镇委、镇政府综合考虑到接送学生车主利益、刘家场地区现有客运能力等诸多因素,对外发布了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组建校车公司的通告。镇委、镇政府将合法营运资质、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充足的运力保证、A1驾照的驾驶员、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等做必要条件,向外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通告发出后,原来接送学生车主、楚龙客运公司等三方先后与镇委镇政府接洽,表示愿意购买专业校车组建校车公司,从事接送全镇学生。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镇委镇政府又聘请交警、运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招标会,最后,由合符条件的楚龙客运公司中标承接刘家场镇校车服务。该公司具有省四级客运资质,并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拥有镇内所有的6条营运线路,覆盖全镇所有村居。

  三、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楚龙公司中标后,成立楚龙校车服务公司,并陆续购买了合符国家技术标准的'校车8台。为了明确各方责任,公司与各学校签订了营运合同,并根据学生居住情况,制定了专门的接送方案。接送学生,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漏员、不增加家长负担。同时,为了加强对校车司乘人员的管理,公司还与司乘人员签定了责任状,促进司乘人员不断地提高质量;司乘人员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学生接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接送时间、地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实现安全管理的无缝对接。

  四、加强管理,营造校车营运环境

  首先是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车辆的管理。由镇政府牵头,抽调交警、运政、公安等部门组成专班,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主的宣传与教育,促其主动退出不再接送学生;对阻拦校车屡教育不改的车主进行打击;同时,由镇政府牵头,积极协调处理校车与现有客运车辆的矛盾,为校车营运营造良好环境;第三,不断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向全镇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布校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电话,促进校车公司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赢得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自校车规范运营以来,有效解决了刘家场小学、付家坪小学、官渡坪小学、机关幼儿园等集镇内5所小学、幼儿园782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初步达到了“学生安全、家长满意”的社会效果。但是,校车公司是一个新生事物,急需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今后,刘家场镇委、镇政府将不断完善校车公司的管理办法,逐步在全镇其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推开,保证全镇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让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学生安全制度4

  小学体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1、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是开展好学校体育工作的保证,因此,设立专人负责场地的维护。布局的调整,设施的更换,并保证群体活动有场地器材并能顺利开展。 2对室外体育设施每学年进行一到三次的检修、油漆,做好检修、更换工作,保证能服务与学校各种大型活动的开展及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 3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场内防止伤害场地的现象发生。

  二、体育课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定

  1严格杜绝无老师辅助的放羊式体育活动的现象出现。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用好多种体育器械,上课衣着我校制定以下要求;1)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 2)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3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 4)尽量不要戴眼镜。

  5)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球鞋或一般胶底布鞋。

  6)衣服要宽松合体,最好不穿钮扣多、拉锁多或者有金属饰物的服装。有条件的学生应该穿着运动服。

  2体育课前学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课后做好放松运动。带有器材的体育课教学内容,老师一定要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保护与帮助工作。3各班所任教师必须给自己的学生经常进行运动锻炼安全教育。学生在课外业余锻炼时出现的.运动创伤,由该任课教师负责处理,并承担教师责任。

  4新生由家长填写学生身体情况表,交给学校以作体育运动时参考

  三、运动会安全措施的规定

  1学校组织的各种运动会均需先写活动计划和安全责任管理措施交学校审核订正,方能实施。

  2、运动会前期训练器材的发放必须要各班、班主任凭借条从体育组将器材借出并口头协议安全措施。训练结束以后,按规定交还器材。训练中出现的运动损伤均由借器材人负责。

  3运动会中,设立会场器材专管人员。

  四、社会实践活动措施的规定

  1学校依靠各部门配合,对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治理。

  2通过校会、班会,每学期进行二至五次校内外安全教育(交通安全)3、将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学生放假时间通知,印发到家长。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各项运会、长跑活动等都制定

  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所有体育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2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3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4在归还体育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照价或加倍赔偿。

  5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管理教师,并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6赔偿办法:由体育器材管理老师核填《损坏、遗失器材赔偿单》,由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签名,经主管校长批准,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收款后,上交学校财务科。

  7器材室管理老师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8、对体育器材保管员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严格防范措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体育器材使用制度

  1、体育器材室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的购置登记,器材应分类摆放整齐。

  3上课前或体育队训练前,要预先取出使用器材,使用完毕,要收齐体育器材并放回原处。

  4、使用过程中若有器材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并填好损坏、遗失登记表。

  5、体育器材向外出借,须由分管领导同意,如器材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上课或训练后,要搞好室内整洁工作,检查器材放置,关好门窗。

  体育器材安全使用教育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在体育课、体育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促使学生快乐健康的开展有关体育活动,学校商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体育老师思想上首先应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教育。

  二、体育老师在上体育课、组织体育活动时,每一节课均应严格按学校教学常规要求施行教学,课前应整队前往操场,活动前应做好活动的准备动作,并强调安全防范有关要求,活动中体育老师应自始至终在场指导、监管。

  三、体育老师在组织学生活动之前,应认真检查有关活动器材是否安全,严禁使用已损坏的可能导致学生意外伤害器材,如有器材被损应提前通知学校予以修理或更新。

  四、根据我校实际,体育老师在组织学生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时(冬季三项赛长跑、踢毽、跳绳),必须在校园内进行。举行校园体育节,领导小组、各班主任必须加强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开展其他校外体育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方可。五、在体育课、体育活动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伤害,体育老师应迅速向学校报告,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小学体育器材报损制度

  1、教师或学生使用体育器材,属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2、如是人为损坏的,要给予批评并视情况按原价或高出原价的数额赔偿。

  3、每学期清点器材一次,发现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4、器材报废必须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每学期将报废情况上报教育局电教站审批。

学生安全制度5

  一、学生寝室由宿管科统一安排,由学生住宿部生活老师统一管理;

  二、寝室厨柜应自觉上锁,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三、现金应存放银行,贵重物品应暂存在生活老师、班主任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寝室内;

  四、上课时间,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寝室;需要回寝室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班主任、科任老师或政教处签批意见);

  五、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电老虎、取暖器、电炉、电饭堡、电烫斗等,

  上课期间不在寝室内不能将充电器等(听磁带用的电池)放在寝室内充电;遵守电器使用原则,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等事故;

  六、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寝室内不得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等;

  七、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八、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九、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生活老师向政教处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

  十、节假日期间如在校滞留,须经班主任同意(书面意见),并报生活老师备案;

  十一、寝室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学生不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十四、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告诉他人;

  十五、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由学校水电管理人员派人维修;

  十六、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内、楼道等地聚集吵闹、聚众起哄;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十九、禁止抽烟;

  二十、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学生安全制度6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学院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院的管理,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 学生的权利

  第一条 有参加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有权正常使用宿舍内学校安装的供学生使用的电灯、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和相关用电设施。

  第三条 在宿舍内可给充电电池充电,可使用电脑、手机充电器、小功率电吹风等日常所用的电器用品。

  第四条 学生可在向保卫处和宿管科申请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使用饮水机和小功率空调。

  第五条 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或老化,有权要求学院后勤相关人员给予检查和维修。

  第六条 有对学院给予学生用电原因造成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二 学生的义务

  第一条 有接受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按时交纳足额电费。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三 学院的权利

  第一条 学院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控制使用的权利。

  第三条 学院有对学生用电情况知情权,并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用电费用。

  第四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违规违章用电进行处分和处理的权利。

  四 学院的义务

  第一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第二条 学院应给学生提供电灯、电扇、洗衣机等日常使用的电器用品和用电设施并告知学生使用方法。

  第三条 及时告知学生的用电度数情况,及时提醒学生缴纳电费。

  第三条 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电器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学生用电过程出现故障,学院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五 相关责任

  第一条 因学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学生有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按照规定给以相应处分。

  第四条 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 附则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校学生。

  第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保卫处和学生各持一份。

  第四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保卫处

  第五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

  甲方: 乙方: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签字)

  保卫处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制度7

  1、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公寓内的门窗桌凳必须保护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在未维修之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公寓内存放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手机、随身听、电脑等)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以丢失。

  4、公寓内个人的箱包和柜子要加锁,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5、学生不准将管制刀具、钢管、双节棍等器具带入公寓,不准在公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准公寓内墙壁上乱贴乱挂、乱刻乱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器(刀)具进入公寓。

  7、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设插座。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电源接线板,杜绝因违章用电造成的用电安全。

  8、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值班管理人员,由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9、学生不准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事故发生。

  10、严禁攀爬公寓区的任何一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11、严禁在公寓楼道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12、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13、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14、和校外人员交友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

  15、进入公寓区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13、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禁止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4、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严禁冲动蛮干。

  15、节假日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6、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7、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打牌、赌博,对教育不改者交学院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8、公寓内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安全制度8

  一、请假制度

  1、学生在校因病、因事外出或回家应履行下列手续。

  ①向班主任说明请假原因,经允许后学生通知家长到校,班主任给学生开请假条,请假条中写明请假原因及时间,班主任要签字。

  ②学生离校时要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寄宿部值班室登记,家长因故不能到校接学生,应与班主任联系委托他人接学生离校,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寄宿部值班室履行登记手续。

  ③学生和家长持寄宿部出门证离校,并将出门证交门卫。

  2、学生放假离校,家长应到校接学生,不能接学生的家长应事先与班主任联系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证学生按时回家。

  3、学生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回校应履行下列手续。

  ①家长到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②班主任到值班室登记

  4、学生因交通问题需提前回校应履行下列手续

  ①家长或学生事前向班主任说明学生返校的具体时间。

  ②家长或委托人送学生到校登记后,学生方可回教室或宿舍,并要按要求从事各项活动。

  ③学生进校后不允许再离校。

  5、学生请假返校后要到值班室销假

  二、日常管理

  1、课堂教学管理

  ①任课教师课前要核对班级人数,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实验操作程序。

  ②自习课班主任要安排班级干部做好学生考勤工作,认真组织和管理学生,保证课堂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遇到意外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班主任及有关部门汇报。

  ③活动课任课教师要安排负责的同学做好考勤工作,教师要讲清活动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信息技术课要禁止学生玩游戏,上网聊天、进儿童不宜网站。

  ④学生在上课期间应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特殊情况给假教师要认真做好记录和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⑤课间学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活动,不要从事各种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2、行为规范管理

  ①午休和晚休期间,管理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把住重点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制止学生聚众、打闹现象,及时、调查和处理学生打架,破坏环境和损坏公物等现象,及时将校外人员清除校园。

  ②午睡期间,管理人员要清点班级(宿舍)人数,并将缺席人数向值班领导汇报,要督促学生按要求午睡,不准从事其他活动。

  ③就餐要组织学生按序排队打饭,不打闹、不插排。文明就餐,合理饮食,讲究卫生,饭前洗手,提倡不剩饭菜,不允许乱扔饭菜。

  ④检查指导学生打水,避免烫伤。

  3、舍务管理

  ①晚休期间,舍务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巡视、认真负责,发现和制止学生各种违纪事件,做好学生财物和公物的保护工作。

  ②晚就寝前,舍务教师要督促学生洗漱、上床、搞好舍内卫生、按时熄灯,统计各舍人数,发现和制止学生各种违纪事件工作。

  ③熄灯后,要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谈话、吃零食及其他各项有可能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④每晚舍务教师都要在零时至2时查宿一次,帮助学生盖好被,关好门窗,消除安全隐患。

  ⑤每周舍务教师都要把自己所负责宿舍的学生床、箱、门、窗、灯认真检查一次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饮食管理

  ①、食堂管理人员要把好食品采购关,严禁“三无”食品或过期变质食品进入。蔬菜要充分浸泡、洗净,防止食物中毒。

  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不准带病坚持工作。食品加工过程要按程序进行。

  ③、餐具要做到餐餐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三、责任追究

  (1)学生没有请假私自离校,白天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夜间私自离校一律清退。

  (2)学生请假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按私自离校处理。

  (3)学生返校后,对不遵守学校要求的学生将取消其提前返校资格,学生发生意外,学生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4)家长或委托人没有到校,家长也没有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给假的,学生发生意外由班主任承担全部责任。

  (5)学生私自离校,日累计三次或周累计五次,扣除班主任津贴。

  (6)上课期间,任课教师给假学生外出,或学生缺席任课教师没有及时报告,学生发生意外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的责任。

  (7)提前下课除给班级通报批评外,并纳入任课教师日常考核,造成后果追究任课教师相应责任。

  (8)由于教师不负责任课堂秩序混乱、漏课,将视情节给教师相应处理。

  (9)管理人员、舍务人员由于工作不到位或有明显漏洞造成学生违纪事件,将给予其一定的`经济处罚。

  (10)管理人员、舍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将予以辞退,造成损失的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1)由于学生违纪或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活动要求,造成意外事件发生,按《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12)食堂有“三无”食品或过期变质食品学校将预以没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于管理不当或违规操作引起学生中毒的,管理员承担全部责任。

学生安全制度9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8、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0、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1、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2、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3、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5、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7、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学生安全制度10

  为规范信息传递制度,保证传输渠道的畅通,对各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特制定以下四团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㈠ 实验室事故处理:

  ⑴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报警、疏散等。

  ⑵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⑷保护现场。

  ⑸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向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作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⑹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⑺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㈡ 体育活动事故处理:

  ⑴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⑵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⑶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⑷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⑸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承担责任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⑹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㈢ 学校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处理:

  ⑴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⑵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⑶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学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⑷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⑸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⑹ 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若中小学校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学校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㈣ 学校校车交通事故处理:

  ⑴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⑵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⑶有秩序地指挥学生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学生安全保护。

  ⑷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⑸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⑹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㈤ 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任何师生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做好应急处理。学校在接到情况汇报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长担任指挥。特殊情况下保卫处或其他部门负责同志可以临时担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校长、书记和在校的所有中层干部组成。

  ㈥ 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

  ⑴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⑵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⑶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⑷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⑸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学生安全制度11

  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有益于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的意志毅力,同进也可以起到调节身心、提高学习效率的积极作用。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受到广大学生的喜爱。

  但是,优育活动项目往往具有一定的体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和对抗性,因此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开展体育活动不但可能导致不同程度的摔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轻则伤及肌肤、重则伤及脏器、筋骨,甚至会造成残废、死亡。无论发生哪类伤害事故,都会给学生本人及家庭带来痛苦,甚至造成终身遗憾,也为学校教学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体育活动安全应列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特制订如下安全制度,需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适合运动的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因训练需要上单双杠或肋木等危险器具的的,必须有体育教师在场,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3、课任体育老师为体育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

  二、课外体育活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严禁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标枪等投掷项目及单双杠、肋木等危险项目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严禁学生自行活动。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必须严格监督,加强责任心,确保无事故发生。

  5、各班主任老师为课外体育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组织委员会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体育组为具体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

  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4、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必须凭医院有效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五、课间学生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严禁在教学楼楼梯、走道及其转弯处快跑或追逐游戏,以防冲撞他人,造成伤害事故。

  2、同学之间相处要和睦,做到言行文明。反对开过分的玩笑,反对用不恰当的言词羞辱或激怒对方,严禁吵架甚至打骂,要注意保持校园课间的安静。

  3、严禁在教学楼楼上将任何物品向上抛掷。禁止在窗台上放置物品。

  4、学生在教学楼楼上搞卫生擦玻璃时,严禁将身子探出窗外或站在窗旁危险处作业。课间严禁坐在窗台或走廊外侧台架上休息,也不得在窗口等危险地区推拉嘻闹,以防坠落。

  5、各班主任老师为课间学生休息时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常在课间在教室内外巡视。

学生安全制度12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

  第三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 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七条 学生使用空调、饮水机实行申请准入制度,由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核准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0℃,方可开启空调取暖;注意对空调的维护,有异常迅速报修,不得私自打开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电源插座为空调专用,严禁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谁安装、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九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后勤处申报维修;后勤处接到申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完成维修。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期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宿舍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由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员、宿舍长共同管理,保卫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3各楼宿舍管理员、各系各年级宿舍学生安全员、宿舍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保卫处、学工处、系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宿舍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1凡违反本规定第二、四条者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2凡违反本规定第三、五、六、七条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没收违规电器及相关设备,造成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分;

  3凡拒绝、妨碍工作人员依照规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寻衅滋事、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或殴打工作人员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凡违规使用电器者,本学年内不得参与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活动;

  5对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追究法律责任,对责任部门和管理责任人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20xx—11—3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安全制度13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安全制度14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监管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长送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到学校时,必须把孩子送进校门,特殊情况送到班主任老师面前。

  二、学校对停在校门的车辆要进行规范停放,教职工的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

  三、在学生接送时间里,学校对门前来往车辆的数量和行驶的速度要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五、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六、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志线,服从交通指挥。

  七、小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八、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幼儿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时,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九、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坐超载车。学生上下车 必须按学校规定认真组织,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数坐车,不得超载。

学生安全制度15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集中活动区安区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集中活动万无一失。

  实行学生集中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教育局,班级或少先队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安全。

  集中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安排。

  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教导处。

  利用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组织学生有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前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近水及偏僻的地方。

  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班老师要加强巡逻,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措施并及时拨打领导组负责人电话。

  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序上车,班主任将搭班的学生按时送回学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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