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贷款合同汇总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贷款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贷款合同 篇1
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人愿意向借款人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人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人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账;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他_________。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万的整数,但最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人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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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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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季│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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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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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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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人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交贷款人。
3.5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人同意。
3.6 借款人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计息办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人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人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4.5 借款人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_________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人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序 数│ 年│ 季│ 月│ │ 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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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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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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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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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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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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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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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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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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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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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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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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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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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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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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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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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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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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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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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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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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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借款人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人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人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人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人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经贷款人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人未能履约,贷款人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人。保险单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贷款人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并保证:
(1)借款人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人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人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人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人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人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人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人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人办理,并接受贷款人的审核。
8.2 如贷款人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人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人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人,贷款人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人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人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人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人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人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人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人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人如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8.6 借款人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人贷款人,将不低于___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人办理。
8.7 借款人如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人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人应同比例地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晶。借款人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人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人的意见:
(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
(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 借款人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1)以资产和收人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人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人在接到贷款人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人(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人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贷款人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人负责,对贷款人采取下述任何措施,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人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9.4 如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人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l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人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人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2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_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_______%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3
编号: 年字号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
保证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主合同(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借款人之间签署的下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编号为 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合同》/□ 《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合同》/□ 其它贷款合同: 。
第二条 主债务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提供:
□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自借款人办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汽车抵押登记手续并且债权人收到他项权证正本之日起,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不再发生新的保证义务和责任,但在该日之前已发生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
□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均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责任
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六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因国家利率政策调整导致利率变更的,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在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2)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
(3)保证人为企业的',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4)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5)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3)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
(6)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7)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 信用信息授权(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
1、保证人授权:债权人在发生与保证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保证人的信用报告。
(1)审核保证人的贷款申请;
(2)审核保证人提供担保的申请;
(3)对保证人名下已存在的贷款或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保证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保证人同时授权:债权人可以将保证人的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2、保证人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道若本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债权人会将因此产生的本人不良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在本人信用报告中予以体现。 若发生上述不良信息报送情形,债权人可以下述方式通知保证人,保证人联系方式以本合同载明的或按约定变更的保证人信息为准:
□ 短信
□ 电话
□ 电子邮件
□ 其他方式:
(备注说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时不适用本保证人声明)
3、保证人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内容,上述授权自保证人签署本合同之日做出并有效至主合同项下贷款结清之日。债权人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 其他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债权人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保证人信息,均构成保证人保密信息;除下述情形外,债权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或授权的;
(2)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或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的;
(3)债权人因税务、审计、律师服务等要求或为履行本合同之必要而向承担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披露的。
上述情形下的披露将可能会使相关第三方据此知悉保证人相关信息,并依法为保证人提供服务或采取可能涉及保证人的行为。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生效:
1、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
2、债权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及借款人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4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个人贷款合同范本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
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同意
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贷款合同公司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定金 元;4.居间服务费 元,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砰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贷款总
额的居问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费用)。
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 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二百元手续费(由计估公司收取),其余额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居间合同
甲 方:
乙 方:
贷款合同 篇6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市县受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 资金(大写)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 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向 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 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贷款合同 篇7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____年__月__日
贷款合同 篇8
北京未名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贷款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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