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

时间:2023-04-28 16:04:57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拆迁合同锦集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拆迁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拆迁合同锦集六篇

拆迁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按 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 平方米,按实际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币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付款 元,在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二期(尾款)7

  万元在该房产两证正式更名过户给乙方后付清。 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更名时及更名后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条款: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将该房已交房款及各项费用的收据原件和该房所有的钥匙交给乙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拆迁安置协议及与买卖房屋有关的票据复印件壹份,若乙方日后将上述收据和钥匙丢失,须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五万元整。乙方反悔,并同样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并无条件搬出该房。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5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损失或收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6、该房产为甲方夫妻共同财产,签订购买合同后与任何人无关,如期间发生任何纠纷,甲方违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

  7、如果甲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或者其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也支付连带责任违约金贰拾万元整。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担保人(签字生效):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迁合同 篇2

  转让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xx二期工程超迁安置卡搬安字(20xx)第xx号安置房转让给乙方.

  一:转让价格:每平方900元,按实际平方计算.

  二:门窗.水电及光纤不计价.天然气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尽可能在国土局交房前将户头转给乙方,经努力,实在转不了户头就形成买卖关系所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甲乙双方各承担自己的缴纳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20xx年8月9日向甲方缴纳二万元整,8月10日缴纳二万元整,作为该房定金.在20xx年10月低付房款四万元整,余款在交房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按期履行付款,所缴纳四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在国土局交房后一月内未将该房交给乙方,甲方将乙方所缴纳四万元定金退给乙方,并再赔偿四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以上就是我和卖方签定的合同,此合同有见证人,合同上也有见证人的'签字.

拆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

  第二条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居住面积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人,常住人口人,应安置人口,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居住面积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房屋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迂,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颁发的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它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房地产合同: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元;转学补助费元;提前搬家奖励费××元;其它补助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地点,房屋,间,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元;

  (2)面积差价元;

  (3)房屋成新差价元。

  第八条乙方在年月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第十一条的临时过渡费的%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临时过渡费的%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拒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拆迁合同 篇4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以上人是本协议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受买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以上人是本协议中所述房屋的受买人。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安置房产签订本协议(共四页),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安置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装修情况:

  第二条、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但由于房产证尚在办理中,如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付款人民币元整交付甲方,其中定金元整在年月日已支付,余款元整以付款收据为证。

  第五条、房屋交付:

  房屋竣工交付后7日内甲方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付给甲方的定金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4、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第八条、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协议,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年月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生效):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生效):

  年月日

拆迁合同 篇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事宜,包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等一切与拆迁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 费用及其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包干性支付乙方拆迁工作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2)按拆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3)其它方式:_________。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其它费用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条 报告情况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合同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进度,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 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决定终止建设拆迁工作的,在对乙方从事本委托合同的费用给予补偿后,可终止本合同。

  (2)乙方遇政府对本单位职能进行调整,而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可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之委托事务费用的,乙方可顺延拆迁工作工期,甲方对拖欠的部分款项在按合同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之支付委托事务报酬的,甲方对拖欠部门在按合同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完成拆迁工作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间接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合同,应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拆迁合同》的条款规定,否则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应由其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合同 篇6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的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在得到其单位或委托人的授权并以其主管上级单位和委托人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时,其主体应为适格主体。被委托人、分支机构等以自己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引起诉讼的,其授权人或上级法人应成为诉讼主体。 所谓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对于持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人是被拆迁人这点不容置疑,但是对于一些通过继承、买卖、离婚、赠与等形式已享有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能否作为被拆迁人来看待呢?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对于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缩小解释,即界定为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否则将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亦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商品的流转,对此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合同的,该协议因侵犯了他人权利,应认定为无效。对于通过买卖已占有使用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履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已与原产权人结清房款手续的,原产权人未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受人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合同有效,但应责令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拆迁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要看拆迁安置合同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迁法规,对于其内容有悖于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其无效。

  二、拆迁安置合同的产权纠纷处理 根据《条例》规定,被拆迁人享有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实践中,大部分的拆迁安置合同都对新建安置用

  房的产权进行了约定。在处理双方因安置房产权发生纠纷时,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但合同对新建安置用房没有产权约定的,应按拆迁时的法规处理。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产权调换的应确认产权,即被拆迁人对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享有选择权。但对已进行了作价补偿的,就不能再进行产权调换。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张产权调换,有主张作价补偿的,可进行产权调换,对其共有人因共有产权之间的争执,可作为析产案件另案处理。拆除房屋属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既不能作产权调换,也不能进行补偿。但是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当时城市规划部门认为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只是做了罚款处罚,而房屋所有人又补办了有关手续的,该房则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可以享受产权调换及补偿的待遇。对于拆除临时建筑物,如果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拆迁人依法应享有拆迁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对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能产权调换,只能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三、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

  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安置合同的安置面积、地点、楼层、还建结算纠纷的处理 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对于拆迁人在复建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的面积、地点、楼层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按拆迁安置合同安置的,应判决拆迁人按合同的'约定标准给付被拆迁人。拆迁人以无房为由拒绝安置,而被拆迁人仍要坚持按原合同安置的,应判决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另行给付。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 拆迁人将同一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补偿给数个被拆迁人,或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致使发生补偿或安置房屋的权属发生纠纷的,应确认争议的房屋归最先订立协议的一方;如果订立协议的先后顺序无法认定的,可根据被拆迁人的需要房屋安置的紧迫程度酌情处理。对于已办理安置房的所有权手续,并已实际占有安置房,又有拆迁安置合同的,可适用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首先安置已享有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人,未取得争议房屋的被拆迁人,可对拆迁人另行提起诉讼,拆迁人负有另行补偿安置的责任。 对于合同约定的地点、面积等不明确,易产生歧义的,应按照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解释处理,对于还建结算问题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按照《条例》和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对于违约延期付款或延期给付标的物的行为,违约方既要承担逾期付款或给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又要承担价格风险的不利责任。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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