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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4 12:42:2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集锦15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

  为正确使用设备,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石窑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 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设备操作者应掌握一些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 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

  2.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 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

  (3) 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a. 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

  b. 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c. 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d. 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e. 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g.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h. 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 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b. 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c.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d.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运转部位温度、各仪表指示数据、各润滑部位油位、油量进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g. 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 建立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 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

  (1)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

  (2)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 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4) 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3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施工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日常保养:

  设备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至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温度温升,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班后、周末、节日前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三、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台时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四、定期保养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解体检查。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外(无法处理的缺陷除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垫、油封、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畅通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时间间隔及作业时间,一般1至2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1个月周末下午进行或在工程交替间隙时间内进行。

  5、大型固定设备要有维护、保养、检查、运行等记录。

  五、质量记录: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立井提升系统日检查记录。

  3、绞车运转日志。

  4、绞车安全装置试验和检查表。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机车充电日志。

  7、水泵运转日志。

  8、变电所运转日志。

  9、压风机运转日志。

  10、水暖锅炉运转日志。

  11、蒸汽锅炉运转日志。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包机人员对设备包使用、包维修、包完好、包整洁、包材料消耗。

  3、包机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分配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5、包机组长应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4

  一、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部长(副部长)及机电队长,必须定期对所负责范围内的井上、井下主要机房(硐室)进行上岗检查。

  机电领导干部定期上岗检查表

  干部职务

  检查周期

  主要机房(硐室)机电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机电部长

  机电队长技术员

  主提升皮带机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副井绞车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通风机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排水泵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空压机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地面变电站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中央变电所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采区变电所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主运输皮带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锅炉房每季一次每月一次

  二、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及录薄上。记录要填写检查日期、检查人、陪同人、存在问题、责令整改人、整改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完成的`时间等。对于重大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划分,由责任领导人亲自负责解决。

  四、有整改任务的机电队(班)必须及时按照要求整改处理,并填写整改记录。若存在问题大,不能按时处理,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没有特殊理由,存在的问题不允许拖到下次检查中。

  五、对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对空岗、漏岗者由矿级领导给予批评,对上岗失职者且引起机电事故时,由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5

  1.负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协助队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现场处理施工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负责编制与专业相关的.施工措施,并上报处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措施的传达、贯彻。

  4.协助队长搞好设备管理。

  5.定期组织检查、调试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灵敏可靠,做好安全运转。

  6.组织机电职工搞好业务技术知识学习,按月提出设备主要备品,配件计划。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6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保证生产需要;

  2、本矿所有机电设备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分类打号,建帐、建卡,予以管理。设备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3、矿属各机电班,应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回收、建帐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领取设备时,予先办理好建帐手续。上井设备要及时委托销帐。对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要追查责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台设备应有领用、发放、回收制度。设备组对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整使用。使用单位无权外借、互借、转让、转售设备。更不准随意改装,拆套设备。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转让时,应予先与设备组联系查清数量,办理好手续,方可进行。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固定资产和租赁的机电设备,不准借出和出售,易耗机电设备经矿、科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出售;

  6、各使用单位需要设备和其他部件时,必须提前做出月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积级组织货源,保证生产需要。使用单位新增设备时,必须持电管组批发的设备用电申请单;

  7、使用中的设备,不准随意倒装。机电设备改变安装地点,应先同设备组联系好,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的机电设备。

  8、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手续,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9、各单位不准存放闲置设备。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上交,停产工作面设备回收时间不超过10天。回收上交的设备,设备组应抽专人检查,零部件要保持齐全,无损,否则按价值赔损。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牌一致,防爆设备不准失爆,完好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矿和新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维修工和防爆员检查,发放合格证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维护工处理,确系大修质量和制造厂家的`问题,由设备组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2、设备库房的设备要分类摆设,库房要清洁,设备要完好。检修过的设备凭合格证方可入库。库内设备不准拆套,确因生产急需,应有领导批准。不经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库房拉运,拆用设备和配件,否则按丢失论处。

  13、设备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若因设备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查责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7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8

  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9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确保大型主机设备安全良性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3#水泥磨机所有设备的中控显示参数(温度、压力、电流、喂料量反馈等)数值必须确保显示准确,其误差必须在额定范围内(实测值的正负2%),现场显示温度必须与中控显示温度相一致,如出现仪表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更换或与实测值超出范围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100元每点次,当班值班电工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50元每点次。

  2、3#水泥磨必须严格控制出磨水泥温度,不得超过120℃,超过120℃时,中控操作员通知相关人员,如出现超过130℃的`现象(含130℃)。出现大于13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20元每点次。

  3、运行中的磨机前后瓦温不能大于65℃,3#磨机在运行中出现瓦温大于65℃而小于67℃时,中控操作员必须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降温措施,68℃以上(含68℃),达到70℃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停机处理。出现大于7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4、主机设备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降温及润滑,运行中的主电机轴瓦(或轴承)温度不得大于65℃,主电机绕组温度不得大于100℃,如出现超温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5、必须确保磨机电器连锁装置完好灵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联锁保护装置,否则对车间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当班值班电工罚款100元。

  6、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中控操作员的相关指令,如出现应付或拒绝执行的现象,中控操作员白天必须立即汇报给化验室、机电科,夜间通知厂值班干部,按以上规定处理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

xx年xx月xx日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0

  1、生产班要严格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隐瞒者负责。向检修班交班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煤机停放位置合理 ,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

  (2)、煤机清扫干净,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煤机手30元/次;

  (3)、煤机上顶板挂梁过顶,端面距不得超过300毫米,并于长梁头点柱,必要时需加长钢,确保检修环境安全,或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时罚交班队长50元;

  (4)、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司机30元;

  (5)、刮板,链条内有异物没有处理罚相应司机50元。

  2、要严格完成值班人员布置的做煤机大棚窝、准备延车、掐车条件、运溜槽等任务,否则当班队长罚款50元。

  3、不得在运输机停止运行时抵车,因此造成的压死车由当班自行处理,检修班不与打倒车,并罚责任人50元。

  4、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砂岩的罚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5、煤机割坏电缆、抵坏电缆、放炮崩毁电缆的,视情节、后果罚责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电,影响时间按50/小时累加,由当班跟班人员酌情确定最终数字。

  6、运输机内有大块矸石或压死车时强行开车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断链条100元/次 、 断刮板100元/块、液力耦合器坏100元/次。

  7、严禁抵车点放在电机、齿箱或其他不可抵车的位置上,否则100元/次。

  8、因抵车距离不符合规定造成运输机部件损坏,煤机割铲煤板的,50元/次。

  9、严禁单体直接倒向电缆槽,单体使用中造成电缆槽等损坏的50元/次。

  10、矸石过大不处理造成安全网、破碎机憋、卡,部件损坏的视情况罚50~200元。

  11、煤机离合器应正确操作,因高速时硬挂造成煤机损坏的`罚煤机手500元,并适当追究队长责任。

  12、拖节链掉运输机里罚当茬50元/次,班中拖节链断煤机手应及时连接,否则不得运行,强行运行罚责任人每次50元/处。

  13、不得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煤机、运输机等,强行走沟的罚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200/次。

  14、煤机出现漏油,运输机错花等明显故障时应停车检查,不得强行运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煤机手、司机及当班队长负责,罚款范围100~500元。

  15、煤机截齿实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齿缺少的每块100元。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1

  1、每天巡视各机房一次,查看运转日志,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动作情况,查钢丝绳与吊挂装置的'检查情况记录,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处理,查司机持证上岗与坚守工作岗位情况。

  2、区、队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况,各个岗位上的人员是否到齐,查夜班是否有人离岗或睡觉。

  3、查设备日常维修与安排一般检修执行情况与完成情况。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三、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六、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3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监察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责任。

  七、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运输科办理“采区供电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即机电运输科在接获使用单位用电申请开工施工单后,两天内完成负荷审批、接电设计、电缆、设备配套供货,机电运输科没有按期完成“审批单”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100元,井下施工单位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拉乱扯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八、各单位领用设备时,设备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领用单位保存。回收时,卡片连同设备一并交回。如果没有交回或将卡片丢失者,单台(件)对该单位一次性罚款50元,对该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电缆走向“米标牌”丢失的罚款100元/次;丢失电缆按照采购价的3—5倍处罚领用/使用单位。

  九、对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设备库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管理员50元/次,并限期补齐手续。

  十、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否则给予机电运输科1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戴的附件不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如经发现,则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次的罚款。

  十二、回收入库的设备,设备库管理员和设备验收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要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修理房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回收的设备以最终入库的数量为准,对回收过程中丢失的设备,回收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十四、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配件、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100元/件进行处罚。如果有设备标志牌的也要将标志牌一并回收,如丢失则按50—200元/个进行处罚。

  十五、对于将要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赔偿;现场移交签字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接收单位赔偿。工程结束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签字生效。设备移交手续结束48小时内,各队设备管理员要到机电设备库消帐或注册,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100元/天处罚。

  十六、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转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和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漏出H架底角为准并保持底皮带200以下无积煤),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超过5米的按20元/米加罚,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交给接收单位处理的,对移交单位加倍处罚。

  十七、对于更换下的设备、配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若在检查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八、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单位申请,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对检修单位罚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需有机电运输科内组织验收者签名。

  十九、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电动机、水泵烧毁按照“设备送修鉴定单”上所出现的修理费用赔偿。

  (1)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①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②局部匝间短路。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水泵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设备库。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2、电机安装使用后,五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200—500元。

  3、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行期3天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32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设备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导致设备受损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机电运输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

  4、对设备易损坏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

  5、应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发现后,回收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回收,可冲减消耗。否则,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7、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使用单位500元;减速机加水,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减速机缺油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每损坏一台开关,按照修理所需费用罚使用单位(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8、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100—200元。

  9、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清点一次,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0、皮带机的皮带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元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元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100—200元。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边为标准,每处以5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5元;在用皮带的托辊不准发出尖叫声,发出尖叫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50元。工作面备用的电机不得放在有积水及潮湿处,并且每周至少接火开动一次。如果发现备用的电机受潮或更换后不能使用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数量多的配件要码放齐全,分类存放。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两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加胶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如果发现有跳链、漂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皮带缺过桥一处罚责任队100元。

  14、皮溜装煤点前后10米卫生差罚所管区队100—200元。

  15、设备运输时野蛮装卸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6、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由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机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0元。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20。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4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5

  一、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实行机长为首的园班包机、小班分片的包机责任制。包机内容:包设备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小修及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包工资、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产任务完成;包设备和环境卫生。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工种等级的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司机应做到“三知”、“四会”,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

  三、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各包机岗位需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四、包机组所管的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设备净、亮、机房、硐室及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五、司机在值班时,必须精力集中,熟练、正确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听,听设备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种仪表、信号指示是否正确;勤摸,触摸轴承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

  六、司机和维修工应按设备巡回点检图的路线,对设备各关键部件逐一认真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填写检查记录。杜绝空检和漏检现象发生。

  七、搞好设备润滑工作。按设备润滑要求和包机组分工,值班司机

  八、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状态,维修工做到润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点、定量、定质,换油应填写记录。

  九、司机应按时认真交接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司机和维修工必须按规定的检修时间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

  十、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值班司机及维修工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影响生产半小时以上及设备损坏较大的事故时,值班司机应及时报告机电队和矿调度室。

  十一、机电队和包机组应签订包机合同,每月根据包机内容和定额完成情况,确定对包机组人员进行奖惩,对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要对责任人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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