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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岗位职责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岗位职责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岗位职责的明确对于企业规范用工、避免风险是非常重要的。大家知道岗位职责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故岗位职责,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故岗位职责1
职位描述:
底薪2500+绩效提成,上不封顶
1、具有车辆维修基本知识,能独立判断常见汽车故障。
2、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协调能力,对汽车及车险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3、帮助客户在现场处理事故,为客户办理保险理赔等一系列手续。
4、到事故出险地协助客户报案、报损、促使事故车回店。
5、团队意识强、稳定性好、责任心强、服从公司管理安排。
6、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驾照且熟练驾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
事故岗位职责2
1、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保障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害,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
2.1 女工是我厂生产劳动的主要群体。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女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制定本制度。
2.2 针对我厂女工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的劳动状况,每两年必须对女工进行妇科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具体由厂女工委和医务室负责实施落实。
2.3 女工在月经、怀孕、哺乳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4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5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6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工,其所在部门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生产车间应每班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次性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每班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2.7 女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8 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9 女职工第一次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可休息十四天,工资、资金照发(只享受一次),第二次及以后人流假按病假处理;已领取准生证怀孕的女职工施行中期引产手术时,可休息一个月,没有享受过人流假的,工资照发,奖金按60%计发。
2.10 女工在其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省公司或市劳动局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女职工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
3.1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2 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特殊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是经过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及其指定的检验单位鉴定合格的产品。
3.3 劳工科负责全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管理工作,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能负全部责任。
3.4 发放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劳工科应根据企业各工种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操作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劳工科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继续使用。
3.5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不得强求全厂服装的统一。
3.6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7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变电室、配电室及有静电危险发生的场所,严禁穿戴化纤防护用品入内。
3.8 特殊防护用品的使用部门应努力维护特殊防护用品的完好、安全、可靠,严禁将特殊防护用品(如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鞋等)挪作他用。
3.9 职工应按规定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10 安保科和工会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
4.1 为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合理发放职工保健、营养津贴,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制度。
4.2 岗位划分:
4.2.1 特殊工种岗位按国家劳动部规定划分;
4.2.2 艰苦岗位、一般岗位由劳工科划分。
4.3 劳工科、设备科共同测定各岗位粉尘浓度、噪声等级以及高温情况,根据国家局烟人〔1994〕第2号文件规定各工种保健、营养津贴发放标准,经厂部审批后执行。
4.4 发放周期由劳工科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5 各车间、部门应按发放标准把津贴发放至各岗位,任何人不得克扣或截留。
4.6 安保科对岗位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将报由厂部处理。
5、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5.1 为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5.2 劳工科每两年组
事故岗位职责3
岗位职责:
1、负责市场事故车业务渠道的建立与维护;
2、与合作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业务沟通与交流,并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
3、确保每月有持续的事故车业务进厂;
4、完成服务经理交办的`工作任务;
5、协同事故组服务顾问促进达成每月下达的任务指标。
任职要求:
1、有较好的交际和沟通能力,吃苦耐劳;
2、熟悉汽车4s店车辆保险、事故车理赔等流程;
3、与各保险公司、交警队有良好的接洽关系,丰富的人脉网;
4、有事故车辆外联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事故岗位职责4
1、负责提供给客户和保险公司事故车的报价;
2、负责与保险公司在维修事故车前的条款和状况谈判;
3、负责与服务顾问之间的`交流来跟踪事故车的维修状况;
4、在事故车完工3天之前负责通知保险公司和客户。
事故岗位职责5
职责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完成外拓业务指标;
2、负责协助客户、交警、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现场;
3、负责业务渠道的开发与相关外联部门维护良好关系;
4、负责业务渠道的.维护和更新,不断挖掘新的事故车资源并提升产值;
5、负责协助事故服务顾问进行相关的业务接洽;
6、负责对区域市场等相关信息动态变化及时掌握、了解、跟踪;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保险理赔、查勘、事故现场处理;
2、有驾照,三年以上驾龄;
3、沟通能力强,与本地保险公司、交通等相关部门有良好关系,具有保险事故业务两年以上经验;
4、熟悉南京及周边地区的保险事故市场。
有4s店同岗位工作经验或保险公司定损理赔方面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
语言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不限
事故岗位职责6
岗位职责:
1、负责进店客户咨询接待服务;
2、负责整理各车型的销售资料及客户档案;
3、负责挖掘客户需求,实现产品销售;
4、负责售前业务跟进及售后客户维系工作。
岗位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学历,有驾驶证并驾驶熟练优先,形象好,气质佳;
2、有较强的事业心,勇于面对挑战;
3、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佳;
4、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事故岗位职责7
一、在业务部经理领导下开展事故车业务员本职工作:并按规定向本部经理汇报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向客户索要礼物。
四、负责揉搓收拾事故转交业务部经理或接车员,并将有关证件、交易所随车附件或物品一并转交,以便及时安排维修生产和统一保管。同时,在移交时应将事故车情况向撞车人员汇报。
五、负责处理相关保险公司的业务公关,及时向本部经理汇报公关情况,以便上级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六、负责调查、收集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市场信息,及时向本部经理汇报并提出工作。
七、负责收集、整理保险业务方面的基础资料(维修打价理赔单等);及时提供给业务统计员。统一汇总、整理。
八、业务接待繁忙时,按本部经理的指示,协助日常业务接待工作。
九、负责本人工作区的`清洁、整理工作。
十、负责完成本部门经理临时交给的业务工作。
十一、不能完成上述工作,应按本厂规定接受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事故岗位职责8
为确保各店生产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执行,特制定店面安全生产小组职责范围:
一、店面总经理(含负责人)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店面安全生产
2审议通过店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
4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整改措施及投资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汇报。
7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8拟定和修改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和区域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每日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并填报广汇汽车江西区域店面安全检查表3保持经营、生产场所秩序良好并按照5S要求执行达标; 4按时参加店面组织的`安全专项活动和培训,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监管安全部门反映所辖范围安全情况;
5保持所辖范围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6保持所辖范围水电气线路、管道等设施安全,操作设备正常运转及安全;7所辖范围内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须于1个小时内上报;8杜绝所辖范围内因管理不当或无防范措施引起的重大人身安全、财产损失、消防事故。
广汇汽车江西区域
事故岗位职责9
1、负责维修用户的日常接待、预约、交车,听取和记录用户相关信息,引导受理用户预约,提醒用户进行保养和其他服务。
2、负责对用户车辆故障进行初步诊断和估价,拟定维修任务委托书,负责车辆维修合同的洽谈,签定.安排用户车辆进厂维修。车辆修好后负责检查、交车、向用户介绍维修内容。
3、执行厂家规定的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负责向维修技师传达用户相关信息,描述车辆故障的症状,建立、完善、更新及保持维修档案,做好维修车辆的售后服务跟踪工作。
4、负责解答用户的有关咨询,处理用户的'一般投诉和抱怨。
负责展厅内售后接待区及客户休息区的设备、环境卫生及秩序的维护和监督管理,保证客户舒适的休息氛围;
1、 向索赔员传递车辆状态信息,配合索赔员对车辆的零部件进行技术鉴定,协助做好定审、理赔工作。
7、负责维修用户的回访和维修档案的建立、完善、更新及保持.
8、积极收集整理用户的有关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有关信息。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故岗位职责10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及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
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2.1 为减少各类设备事故,积极采取事故防范措施,保障设备的有效作业率,制定本制度。
2.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各种“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2.3 设备管理应着眼“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坚持先维修后生产,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2.4 设备事故的分类:
2.4.1 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气、仪表装置、管道、建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均作为设备事故。
2.4.2 设备事故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①一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电力或动力(真空、压空、锅炉等)供应全厂范围内中断半小时以下、车间中断1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
②二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单机停产8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半小时以上、车间中断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
③三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8小时以上、单机停产16小时以上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1小时以上、车间中断2小时以上的(外线停电除外)。
2.5 事故处理:
① 设备发生事故后,责任部门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
② 设备动力科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③ 事故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④ 事故责任部门应在3天内将事故报告单交设备科。
3、事故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3.1 为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督促责任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制定本制度。
3.2 各车间、部门应坚持自检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管的“三自”活动,寻查、整改事故隐患,并将所查隐患及整改结果填入自检表中上报安保科。
3.3 对上级部门或厂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部门的专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其所在部门按时按质进行整改,并由安保部门督促执行。
3.4 对于厂区、库区、坎市打叶复烤分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填发不安全因素整改指令书,一式两份,限其所在部门按期整改,整改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整改情况并加盖部门公章,及时送达安保部门。立案日期为安保部门送达整改书的日期,销案日期以安保部门验收章的签字日期为准。
3.5 对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事故隐患,部门安全领导应及时行文向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汇报,由厂部责成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保证整改质量。
3.6 对在自检、互检、专检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除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外,还应上报分管厂领导和安保部门,再由安保部门上报省烟草专卖局。
3.7 对专检、互检、自检中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责任部门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3.8 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按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罚其当月奖金总额的1%-5%。
4、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4.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我厂的生产、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加强事故防范的责任性,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4.2 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3 事故报告
4.3.1 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的生产事故除上报质管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安保科及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4.3.2 设备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等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时,除上报设备科外,还应上报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及时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4.3.3 伤亡事故:
①轻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负伤时,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安技科或分管副厂长。
②重伤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或逐级报告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接到报告
事故岗位职责11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通过电话和网络把公司车辆信息发给客户(公司提供客户资源);
2.负责车辆销售服务和客户咨询服务;
3.负责售前业务跟进及售后客户维系;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销售流程在确保客户满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5.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各项职能及业务培训;
6.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职位要求:
1、有营销经验者优先;
2、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使用方法,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3、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执行能力
职位要求:
1.热爱汽车行业,有工作激情和进取精神;
2.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佳;
3.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4.性格开朗,有较强的学习和抗压能力。
工作经验: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福利待遇:
1.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免费带薪培训;
2.有法定节假日,每天工作7.5小时;
3.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员工氛围;定期组织员工活动,有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外拓训练。
事故岗位职责12
组长:组员:
2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3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迅速做出处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7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事故岗位职责13
1、负责事故组全面日常工作,协助前台经理日常工作,与相关部门间(特别是保险公司)协调沟通;
2、协调车辆在车间施工、配件供应、质检过程;
3、参加部门小组早会、周例会,通报理赔各项工作开展进度;
4、保险事故车辆接车;
5、保险事故车辆的估价、报价;
6、协助保险事故现场的查勘;
7、跟进保险事故车辆的核赔定损;
8、收集整理和登记保险事故车辆理赔资料,并提交给有关部门;
9、确认并办理保险事故车辆出厂手续;
10、保险事故完工车辆回款的`跟进。
事故岗位职责14
1、总则
1.1 特殊工种作业对操作者、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的危害因素,为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电动葫芦安全使用规定等五个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1 为保证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其作业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2 特殊工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2.1 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2.2.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
2.2.3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 特殊工种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2.4 培训结束后应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2.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工种。
2.6 已取得操作证书者,每隔2年需由原考核单位复训考核一次(汽车驾驶员除外),复审不合格者,应收缴其操作证,取消其操作资格。
2.7 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2.8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2.9 部门领导对所属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在生产操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事故发生。
2.10 企业劳工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发放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用品,督促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防止事故的发生。
2.11 职教中心负责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和考核取证工作,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成绩进行建档记录,人劳科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人员卡,安保科督促劳工科组织到达复训期限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复训考核。
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1 为确保厂区道路通畅,保障厂内行车安全,制定本规定。
3.2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区内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
3.3 机动车辆(不含叉车、抱车)在厂区行驶时限速10公里/小时,经过十字路口、叉道或拐弯时应鸣喇叭、减速,否则将课以罚款50元,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罚。
3.4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一切应服从值班经警和专职安全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3.5 在厂区交通要道上不得无故停车、倒车,严禁大型机动车在厂区内超车。违反规定者,课以罚款50元。
3.6 所有机动车辆应按标志线和指定地点停放,严禁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厂房和车间内停放,违者予以罚款50元。
3.7 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出厂时,经警有权检查;载货出厂车辆应向值班经警出示凭证(如发票、货单等)方可出厂,强行出厂者予以罚款500元。
3.8 严禁无证人员在厂区、库区、职工生活区内驾驶机动车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国家、私人财产损失和发生人身事故的,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3.9 严禁厂部各种机动车辆交给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人员驾驶,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当月累计违反规定2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将吊扣其机动车驾照3个月,若因此发生事故,机动车司机应承担一切责任;扣证期间由厂部另行分配工作或待业学习。
3.10 严禁厂区驾驶员酒后开车外出执行任务,否则每发现一次予以罚款50元,酿成事故的,肇事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3.11 严禁将叉车、片烟夹板抱车驶出厂区上路,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2 叉车、抱车工作时速限定为5公里/小时,严禁叉车、抱车高速行驶和载人,或用其中一部车拖动、推动另一部车,违者予以罚款100元。
3.13 各部门、车间应经常对驾驶员和职工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和交通法规学习。凡肇事应报安保科备案,不得私下了结、留下隐患;本厂职工造成事故的,部门(车间)应承担责任,并对厂部作出检查。
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4.1 锅炉、压力容器是固有危险较大的承压易爆设备,为使其安全经济运行,确保职工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4.2 设备副厂长必须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事故岗位职责15
岗位职责:
1、从事故组长获取事故资源后,快速联系客户并赶往现场,协助客户处理事故,促成客户进店维修;
2、维护区域内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停车场等外部业务合作关系;
3、严格按照公司的分配原则处理事故,协助客户理赔并进店维修。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验,从事过事故接待及保险理赔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有驾照能熟练开车;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冲突解决能力;
4、有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保险公司人际关系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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