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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8 15:44: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储管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收货流程操作,保证入库数量与采购数量的准确性,明确各部门验收流程中的职责范围,特拟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钢材的验收相关事项。

  3、具体内容

  3.1 采购员将采购计划单复印一份给仓储部,以便仓储部做好货场规划、来货接收等准备工作;

  3.2 柳钢驻厂采购员在开单装货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装了几车货以及装车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以便仓储部做好安排卸货、验收入库等工作;

  3.3 货车到货场后,仓管员向货车司机索要送货单和钢材的质保书等资料。如运输司机无法提供送货单据,仓储部有权拒绝收货。

  3.4 仓管员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核对,再与采购员提供的到货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马上上报部门主管或和相关人员联系进一步确认核对。

  3.5 发货员也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复核。经过复核确认无误后,则可安排卸货。

  3.6 不同的材质、不同的规格应区分放置,禁止混放。

  3.7 来货是螺纹钢9米的或者是其他钢材在车上无法清点数量的,则可先安排卸货后再进行清点数量。

  3.8 卸货完成后,仓管员和发货员在来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接收。

  3.9 货物到场后,仓储部也应第一时间告知营销部到货情况,包括到货规格、材质、数量等信息。

  3.10 营销部接到仓储部的到货信息后,若有安排整车出货的,可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哪车要整车出货不用卸,并开出销售意向单给仓储部,仓储部接到销售意向单后依据出货流程办理出货手续。

  3.11 收完货后,仓管员应及时的填写相关入库手续,并做好台账、系统账。

  3.12 入库各种单据资料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起施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仓储部。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保证原产品的质量安全及出入库准确无误,保障产品在保质期内质量稳定,建立产品仓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产品的仓储管理。

  3、管理职责

  3.1成品保管员对各成品的安全保管。

  3.2成品保管员对各特殊成品仓库内的温湿度控制。

  3.3成品保管员及品管员掌握仓库内成品的库存情况。

  4、具体条款规定

  4.1按照分类贮藏的要求做好成品的库存工作,各成品区域标示明显,分布合理。

  4.2特殊成品或贵重物料须根据需要单独存放,避光、干燥、低温贮存。

  4.3成品堆放时,一般不允许在上批成品的'基础上继续堆放,成品保管员要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4.4库存条件:经常开窗,保持通风、干燥、避光。

  4.5化验员每月抽查大宗或特殊要求仓储成品水分。

  4.6油脂存放在阴凉、通风处,勿晒和雨淋,品管员每月检查油脂密闭性,以防氧化。

  4.7成品保管员要求检查各种成品仓库贮存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向片区报告。

  4.8两垛之间、垛与墙之间必须留有10cm的通风道,通风道内不许有任何异物。对于仓储期间出现的地沟料、清仓料,检测后及时处理。

  4.9害虫、害鼠防治,每季度至少实施1次,并建立《害虫害鼠防治记录》

  4.10成品入库后,应按照“一垛一卡”原则对成品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成品名称、产地或供应商代码、垛位总量、出入库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4.11成品领用后,成品保管员必须填写《成品垛位标识卡》,如实记录取用的日期及数量。

  4.12每种成品使用完毕后,成品保管员应将《成品垛位标识卡》收集保存,以备追溯使用。

  4.13检验发现不合格品,由品管人员加贴标识卡,标注:不合格禁止使用;

  4.14品管主管每周必须对库存成品进行检查,填写《成品质量监控记录》

  4.15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酶制剂等成品,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保存温度范围与上述成品标签要求一致,并对温度进行监控和记录,填写《成品温湿度监控记录》。

  4.16成品库要有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桶。严禁火种入库,不准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5、相关工作记录

  《成品垛位标识卡》

  《害虫害鼠防治记录》

  《成品质量监控记录》

  《成品温湿度监控记录》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3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

  第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4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5

  1. 目的

  建立和完善仓库管理制度,规范仓库管理;明确仓库业务流程,确保仓库业务运作质量,提高仓库效率;仓库的安全关系着会成物流存放物和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所以仓库的安全尤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仓储部的管理及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复核出库、不合格品和呆滞品的'处理及安全、卫生、消防等事务作业有所遵循,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2. 范围

  XXXX物流的自管仓库。

  3. 宗旨:

  所有仓库业务管理有章可循;业务流程合理、有效、单据统一、规范;

  4. 组织架构

  略

  5. 职责

  5.1仓储部负责制定及修改本制度

  5.2仓库经理负责监督各仓库的执行情况

  5.3仓库主管负责执行本制度

  5.4仓库员工按照本制度进行仓库作业

  6. 具体内容

  6.1仓库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6.1.1 仓库的选址、建设(或租赁)、布局规划以及操作安全审核。

  6.1.2 货物的进库、点收、标示、分类。此货物指本公司内所有项目的货品。

  6.1.3 货物的适当储存。

  6.1.4 货物的拣选及发货。

  6.1.5 货物的安全保管及盘点。

  6.1.6 电脑数据记录与报表整理归档。

  6.1.7 仓库的安全检查。

  6.1.8 仓库的消防设施检查。

  6.1.9 仓库的环境卫生检查。

  6.1.10 仓库各种操作设备的操作管理。

  6.1.11 仓库各种应急预案。

  6.1.12 仓库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6.1.13 仓库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6.2方针目标

  6.2.1 仓储盘点准确率99.5%

  6.2.2 收发货准确率99.5%

  6.2.3 订单处理及时率99.5%

  6.2.4 客户满意度99.5%

  6.2.5 存放物资完好交付率99.9%

  6.2.6 仓库安全检查合格率100%

  6.2.7 废弃物分类处理100%

  6.2.8 重大危险源受控率达100%

  6.2.9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6.3良好的仓储管理可以发挥如下功能:

  6.3.1 确实掌握库存数。

  6.3.2 减少停工备货时间。

  6.3.3 点收、验收的高效率化。

  6.3.4 货物标示的正确性的提高。

  6.3.5 帐物接近一致性。

  6.3.6 预防呆废料的发生。

  6.3.7 减少货物及人员的伤害。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食品与非食品不予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第二条 由质管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的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予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三条 产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第四条 仓库内使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反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第五条 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禁止在仓库内抽烟。

  第六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盒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仓储部库房账、物、卡管理,及时了解库存信息,提高库房账、物、卡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仓储部各库房。

  3文件的.换版说明

  本制度实施日期为20xx年第一版本

  4工作标准

  4.1盘点工作标准

  仓储部统计对仓储库房库存物料及产品每月至少盘点两次,且盘点表必须要有保管签字确认。

  统计可以单独盘点也可以集体进行盘点,每月盘点次数至少两次,但每月必须查出至少3条账务卡问题。

  具体盘点时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盘点记录保存期限为半年以上。

  盘点完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盘点结果发至相关人员。

  在统计日常盘点库房时,保管必须保证库存数据、标识与实物相符。

  每月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库房时,各保管必须积极配合,同时对财务盘点结果认真核实。

  4.2查帐工作标准

  每天早9:30前保管将前一天单据处理完毕并将前一天的入库单及部分领料单交于统计处,统计收到单据后检查填写是否标准(日期、名称、数量、厂家名称)。

  由统计每日检查保管库存数据,如有不符再根据每日的出入库量进行核对,最终使每日的出入库量在系统帐上清楚体现。

  保管员做手工台帐时必须书写规范,且每登录一笔均得有可靠性票据支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账,均需要有效票据支持。

  保管员必须保护手工台帐及各类票据的完好不得随意丢弃,已用过的台帐必须留存两年以上。

  5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未进行库房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2)盘点未发现3条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月;(3)盘点记录保管员未签字确认视为未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4)盘点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天;

  (5)统计发现问题隐瞒,对统计与保管各负激励50元/次;

  (6)盘点记录保存出现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将单据上交或发现单据错误,每晚交或出错负激励5元/次/处;

  (8)如保管员出现台帐混乱,视情节严重对当事人负2激励10元/次,如保管员随意丢弃台帐及票据,对当事人负激励50元/次,并限期补上;

  (9)出现盘盈盘亏情况时依物料含税价10%对第一责任人考核,直接上级50%连带考核,封顶考核1000元。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保障库房货品保管安全、提高库房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的物料储运安全,规范仓库管理,降低库存,节约成本。

  二、适用范围

  冷藏食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

  三、相关规章制度

  库房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经营活动,而且关系到库有物资的安全完整,所以库房管理至关重要。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认真检查库房周围有无污染源。

  2、库房内保持清洁干燥,定时通风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控制相对湿度。物品避免阳光直射。

  3、库房应作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保证库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4、食品应分类存放,隔墙离地,防水、防盗、防潮、防霉、防污染,食品的摆放应利于通风和检查。

  5、严禁在库房内存放杀虫剂、农药、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6、有异味的食品应密闭存放,防止串味。

  7、库房要定期清扫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等。

  8、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要及时登记卡片置于物品摆放处,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期。

  9、定期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霉变、腐烂、超期食品及时上报处理。

  10、建立完备的.出入库手续,见物入库,严防空入空出现象出现。入库时对进库物品必须根据采购单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上所列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认真核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物品一律退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把好质量关。

  仓库管理是仓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不可有任何的疏忽和大意。仓库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是:库容利用好、货物周转快、保管质量高、安全有保障。

  仓库管理需有效利用库容。库房内货物的存放量大,库容利用率高。一般情况下,托盘货物堆码可以充分利用库容;货物周转快是指进出库货物的批次多,频度大,仓库的利用效率高;保管质量高是指库存货物在保管期内,不丢失、不损耗、不变质、不生锈、不腐烂、不变味、不虫咬、不发霉、不燃不爆等;安全有保障是指防火灾、防盗窃等方面不发生问题。而食品仓库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要求更高,更严格一些。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9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10

  引言

  化学品的全生命过程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到废弃,其中仓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管理不善,会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氧化剂过硫酸铵与还原剂硫化碱混存,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加强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并无后制定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但如何将仓储管理各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并能安全操作,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应用技术。

  一般要求

  1.1储存场所的要求

  对每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都很具体,一般包括: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场所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就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防止可燃空气或有害空气的生成和积聚;通风的等级和类型取决于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及操作加工的方式;根据储存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1.2标志要求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1.3储存安排及储存量的限制

  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排时,首先应考虑它们之间的禁配关系。对危险化学品,有一套专门的禁配体系,如:3类易燃液体、可燃液体或4.1类易燃固体与5.1类氧化剂互为禁忌物,有燃烧和爆炸危害;强酸与碱互为禁忌物,有反应危害。对互为禁忌物的化学品通常采用隔离层或隔开一段距离,或在不同的房间内存放。

  另外,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等。

  1.4储存场所信息管理

  储存场所信息管理包括,场所内的化学品必须提供msds等信息,msds中应清楚的给出与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接触限值等信息,提供的msds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如gb16483-20xx《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作业场所的msds必须是最新的且时间是最近的。

  同进,储存场所应建立储存化学品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如下内容:场所应急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职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次级危害和包装类别等;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un编号和存放数量等。

  建立严格的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化学品出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

  1.5化学品的养护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1.6废弃物处理

  禁止在化学危险吕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7人员培训

  储存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一般工作程序

  2.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认和指定特定角色的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由企业安全环保处组织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应熟悉本部门的工作,负责普查、新进化学品上报、本部门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组织工作。

  2.2确定化学品储存区域

  企业必须确定使用、操作处置、储存或运输化学品的内部工作区域。包括:企业内部的所有作业场所;仓库和其他储存场所,包括收取货物、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场所,附属仓库的任何储存室及维护区都应被考虑到;公司内部的任何科研部门,如实验室或研发部门;清洗或化学品养护的所有储存区域。

  2.3化学品普查

  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并进地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化学品的危害程度;与化学品使用或储存有关的危害;需要的个体防护设备;接触或泄漏时采取的应急程序和设备;职工培训信息。

  2.4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建立“软件管理与硬件控制”相结合的仓储管理系统,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识、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养护、废弃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建立的仓储管理系统,制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包括:确认应遵守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与标准;系统的维护使用;信息查询程序,如化学品检索、应急信息与个体防护设备选择、安全文档检索、储存记录查询;仓储化学品的日常管理程序等。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11

  物资采购由分管经营副经理负责,物资仓储管理属财务部负责。具体分为申请采购、组织购进、入库验收、仓储保管、物资领用审批、统计汇总。

  一、申购计划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申购程序是: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申购计划本着必须及时、节约的原则。

  二、组织采购应根据计划货比三家,比质比价。专用物资采购、会同技术人员共同采购,重要物资采购要用质保书。

  三、入库应验收数量、质量。质量验收有货验部门出具化验报告。不合格的要请示汇报分管领导直至总经理。数量有仓储保管员按实际过磅验收重量。入库验收应及时如实反应,计量准确。及时汇报传递、质量、数量信息。杜绝不合格物资流入生产流域。

  四、物资领用坚持先入库先领用的'原则。(可以一次性,由使用人保管)物资领用分生产性消耗用于正常使用与正常领用。正常领用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即可领用。

  五、仓库储存保管应建立台帐。帐、卡、物相符。化工产品是重点物资,应重点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工作不细,造成损失要予以赔偿。

  六、产品出厂,坚持复磅监督制度。

  七、产品销售、原料库存要实行日报制度,其它物资实行月底盘点制度。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为确保仓储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饲料原料(包括半成品、相关配件、组件及工具、耗材、办公用品等)。

  二.保管

  1.应在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码放各种饲料原料并予以保管。

  2.各仓库的仓储人员应负责综合处理该仓库物料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记录等业务。

  3.原料应考虑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如遇库存原料发生质变或存在质变隐患,且仓储人员难以自行防范之情况,仓储人员应立即报送交品管部。

  5.仓储人员对于所保管的库存原料应予以严格稽核清点,各仓库要随时接受部门主管或财务部、技术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6.每年年终,仓储部应会同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等共同盘存。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原料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的记载相符。

  7.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制《盘存报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并由仓储人员签名确认。

  8.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储主管报呈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不当,则由仓储人员负责赔偿。

  9.直接保管物料的仓储人员有变动时,应由其所属的部门主管查列库存原料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三.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

  1.采购部应负责于原料抵库前三日内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验收单等交仓储部,并由仓储员。仓储部应于进货当日,根据实际进货的规格、数量填制《入库单》,除第四联自行留存外,其他第一、二、三联应立即转送财务部入账。

  2.库存原料出货,一律由领货人出示其部门主管签准的《领料单》。《领料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领货人交单位会计员存查,第二联由仓储部存查。

  3.库存原料经出货后,仓储人员应立即于当日凭《领料单》上的记载登入《产品登记簿》中,作为该物料动向的追踪凭证。

  4.领货人应于出货的当日到财务部开立发票并向客户交货。

  5.财务部的会计员于开立发票时应核对《交货通知单》内有关客户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并记载于发票摘要栏内,不得误登或漏登。

  6.领出的原料因更换规格或种类等而还仓时,原领货人应将原料交至仓储部,由仓储人员负责验收后,将原领货人的《领料单》加注产品还仓日期后作废。

  8.仓储人员应每日根据销货报告分别销账,不得误销或漏销。

  9.库存物料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有所毁损或待料时,仓储人员应填制《产品送修单》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连同产品送有关部门修护。

  10.仓储人员应于每日自行清点所管理的物料,并应于每周末及每月月底当天清点后,填制《物料存货月报表》报送仓储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仓储部在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呈报迄上月底止全公司《物料存货月报表》。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13

  1、除鲜活原料外,所有高档原料申购单需经餐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审批,由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认可,上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申购。

  2、一般原料采购由厨师领班报日采购,由部门经理认可后即可购买。

  3、鲜活原料原则上使用海鲜房原料,若有特殊要求则报采购部购买。

  4、领取食品原料必须按规定填写领料单,各部门领料必须由厨师长或厨师领班签字,各部经理批准。

  5、领取食品原料必须在领料单上正确写清品名、数量、单位、由发货人根据领料单发货。

  6、若实际发货数量不足,须在领料单上注明实际领用数量,并由发货人及收货人共同签字认可。

  7、发完货后,必须由收货人验收并签字认可。

  8、各部门领取贵重原料,必须经过预算,提前一天领用,并严格验收,核准数量。

  9、各部门领料单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将领料单互借使用,领后的领料单必须按编号保存,月底将领料单凭证汇总上交餐饮部。

  10、在领取鲜活原料时,必须严格验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则应拒绝领用。

  11、做好货物验收日报表,分类列出,以便于成本核算。

  12、所有入厨房的食品由厨师长或厨师领班负责。

  13、仓库的保管员应明确存货的需要量及周转量。

  14、仓库要求清洁卫生,摆放有序,保持柜门的安全,防止食品被盗,食品货架离墙至少10cm,离地20cm,以防食品受潮变霉。

  15、干湿货物、罐头、瓶酒等应分类存放,水果,乳制品,海鲜品应单独存放,并分类储存,排列整齐,仓库和冰箱湿度、温度符合要求。

  16、一切干湿货物要有明确分类储发记录,凡每月每项进货及凭领料单分发各部门的物品,均应有详细注明进发货物的'数量、日期及经手人等,精确的记录入库单,做到到货有数,存货有序,发货存据,库存有分类,管理有制度。

  17、如到货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他问题,应及时和采购部取得联系。

  18、进货时应加贴标签,注明入库日期、价格等,以便掌握货品的储存期限,有利于发货和盘存工作,放置货物时要有先后固定位置,以便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19、一切干湿货物都应随时留意,以防变质,干货提防发霉或被虫、鼠咬坏,价格昂贵的货品应密封贮存。

  20、贮存罐头食品时,须保留原包装纸或原装木箱,大米,面粉,食盐等,仍按原包装的口袋发出,基本保证货物按原包装发出。

  21、存贮的物品应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后填好盘存表。

  2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如有事进库,须经餐饮部经理,部位经理签字认可。

  23、仓库规定固定领物时间,如无特殊情况禁止开库。

  24、仓库保管在一天结束后,将各部位领料单交给餐饮部成本核算员,为确定日清日结的食品毛利提供依据。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14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仓库管理包括: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发运、退库、盘点、安全等工作,以及对仓库人员的考勤和通讯、奖惩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入库管理规定

  1、仓管员接到收货通知后,安排好货位,准备好必要搬运工具。

  2、仓管员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每项进库的物品,应于货到当日详加验收。入库验收:

  (1)对新采购的物品,仓管员应依据相关提货单、入货单、供方送货单,核对货物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是否相符完好;货物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

  (2)仓管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货物破损时,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并在《仓库日常记录本》做好登记。货物验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出现异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凭证,进行入库。如未办理相手续,擅作入库处理,日后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视为仓管员管理不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无法销售,仓管员应即时通知仓库主管,由反映情况后负责办理更换或退货。

  (4)因公司内部借用、送样、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主管会同相关技术人员鉴定。鉴定为无法维修或重新销售的,由实际借领人照价赔偿;若零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借领人依据货物价格赔偿。

  3、入库物品验收合格无误后,须注明货到时间,由仓管员签字、仓库主管复核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4、送货入货位,仓管员应及时填写货卡。

  5、严格做到五点不收:凭单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节保管管理规定

  1、货物的储存保管,以品种、车型规划设臵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则: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据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品堆放,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因仓管员未及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导致物品受潮、损坏,仓管员应负责任。

  5、保管物品,未经仓库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领导批准。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7、退回或换回的旧物品,必须贴上明显的标签,另行堆放。

  8、进入仓库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应当每日进行清扫,保持仓库整洁。

  第四节出库管理规定

  1、出库验收:

  (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派送至仓库,仓管员按出库单所列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准备货物,等待发货。若有内容不明确应即时与销售部核对、确认。

  (2)特殊紧急出库时,业务人员必须开《物品借用单》将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写清楚并签字给仓管人员。仓管人员根据借条,并报仓库主管批准后方可发货,并于上班后当日上午补办手续,通知销售部补开《出库单》。紧急发货时,原则上要求两人(含两人)以上签字方可放行。

  (3)凡属公司内部人员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单》。金额较高、较为贵重、或数量较大的物品需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或发短信同意后,方可借出。

  (4)经申请批准同意拆件的机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购回后应及时予以恢复,严禁将未恢复的整机或零配件出库。严禁将已拆件缺件、已损坏、退回未经修复货物出库。

  (5)严禁无任何单据货物出库,严禁仓管员无任何单据自提自发!

  2、交货期限:

  (1)正常库存产品接获公司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当日出库。

  (2)因缺货等原因不能当日出库的,仓管员应及时联络销售部相关业务人员并说明原因,便于告知客户,协商发货期。货到时,应按协商过的日期即时发货,如因仓库延误发货导致客户取消定货,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3、物品出库时,若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出库单与实物相核对、出库单与装箱清单相核对、装箱清单与实物相核对。“五不发”:无计划不发、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第五节发运管理规定

  1、货物的包装:

  (1)货物出库前,仓管员应仔细核对《出库单》所要出库物品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经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2)所有物品必须按其性能、属性包垫好,采取完好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货物的损坏。

  2、物品的搬运:

  (1)按类搬运,搬运货物时应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严禁一切人为可能损坏货物的行为。搬运人为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2)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货物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坏。

  3、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其收货地点,应备注好其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并要求签名确认,其《出库单》应经销售部主管核签后方可办理交运。

  4、仓库接获《出库单》方可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5、客户在需要日期上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仓库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销售部人员转告客户同意后,并有销售部门出具的《出库单》后方可提前交运。若是紧急出货时,应由销售部门主管通知仓库主管先予以交运,再补办出货手续。

  6、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若因工作失误,发错货物或发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对来回运输费用、及丢失、损坏的货物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2倍的罚款。

  8、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1)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2)如因公司车辆不够调派的情况下,可另行雇车,但需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生效。

  (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货物交运前,仓库发货人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9、物品的交运:

  (1)物品直接交运客户时,仓库人员应开具《出库单》的同时另开具《送货单》,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送货单》上签字。物品送达客户时,请其验收,并签收《送货单》回联。《送货单》客户签收回联由公司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2)客户要求自运时,仓库应先联络销售部门确认。物品装载后,承运人(客户)应在《出库单》上签字,并注明“自提”字样。

  (3)物品通过承运公司发运时,发货人及承运人应在发运单据上签字,并注明发货日期。发运单据由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便于查对和月底复核、结账。

  10、发货通知:

  (1)货物发出后,仓库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户货物到达的车次、时间和代理货运公司的情况。

  (2)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货物遗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元-200元。

  11、运费审核及控制:

  (1)单次运输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应填写《费用审核单》,报请部门主管审批。

  (2)仓库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签收单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至财务部整理付款。

  (3)仓库审核运费时,应检查核对开具的回联,是否有逾期送达或相关异常签收(如货物损坏等情况),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4)对运输公司的选择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对比原则,对其价格、安全性、服务快捷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适合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

  (5)运费的控制:无论是公司付款,还是到付,发货人都必须选择最节省、最快捷、最安全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违“常规”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六节退库管理规定

  1、办理退库手续时,应开具《退库单》,并注明退库原因。

  (1)退库物品外观保持完好的,须由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完好并在《退库单》上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

  (2)退库物品外观未保持完好,由销售人员填具《退库单》签字后,主管确认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仓管员应在物品上贴上标识及《退库单》编号。

  2、货物报损:

  (1)退货物品经技术部门鉴定为无法修复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后,由相关退货人员申请报损。

  (2)客户遗留的无法修复、使用的物品,转入报损物品入库,报采购部入账。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别处理的,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七节盘点管理规定

  1、货物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即指每月中旬仓管员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公司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货物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货物的账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货物的收发情况;检查货物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货物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3、仓管员的自盘:经常对出库率频繁、出库量大的物品进行自盘;每月中旬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实行全面自盘一次。

  4、对货物的.盘点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须在场。

  5、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人员签名负责。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情况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阅。

  6、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库主管呈报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

  7、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仓管员应将物品妥善堆放。若因仓管员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当造成损坏等,由仓管员负责。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库管人员变动时,应查对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进行实盘存。

  9、仓管员定期向采购部递交盘点报告,随时与采购部门沟通库存情况,建立《最低存量基准》,货物低于存量基准时,应马上汇报上级主管和采购部门。

  10、处罚:因仓管员不负责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盘等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失,应当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批发价赔偿。

  第八节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钥匙仅限于公司指定人员保管。

  2、除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3、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库时应主动请仓管员检查。

  4、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物品试用试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7、做到每月防火检查,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火警台,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尽力控制火势。

  8、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吸烟者每次罚款200元。

  9、所有账本、单据、记录本等相关重要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员离开时应锁好。丢失资料,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0、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加强防患意识。

  第九节考勤/通讯管理规定

  1、仓库物流部考勤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当日任务完成

  以上考勤时间仅对员工的一种考核,非仓库、物流部门的实际工作时间。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时性,所有仓库、物流部门员工必须保证当日事当日毕,保证当日工作的及时、连贯完成后方可下班或休息。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长途电话、声讯电话,非业务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线。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30元-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3、通讯管理规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9:00--21:00手机保持畅通。

  (2)若因通讯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规定如下:手机关机一次扣款50元;月

  累计三次(含)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情节严重者,根据实际情况严肃处理。

  第十节奖惩管理规定

  1、奖励规定:

  (1)全年发货无错误,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对仓管员所保管的货物,全年盘点无丢失,无损坏,予以奖励仓管员500元-800元。

  (3)发现并能及时制止重大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视情况给予1000元-20xx元的奖励。

  (4)工作认真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年终予以奖励500元-20xx元。

  (5)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惩罚规定:

  (1)违反以上仓库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完成,应主动反馈沟通。

  (3)情节轻者处以罚款100元-500元。

  (4)多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按实际价值赔付,并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记大过、或调离工作岗位,辞退等处分。

  本制度作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与原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保留对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仓储管理管理制度15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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