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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资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7 11:31: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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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资金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店资金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酒店集团的资金营运管理,及时了解和反馈酒店集团资金营运计划和实际营运情况,明确各类付款的审批权限、程序和各级审批职责,及时满足各类资金需求,加速资金流转,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酒店集团及下属各酒店项目从资金计划到资金支付及反馈的全部过程的管理规定。

  第一节资金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团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资金需求实行计划管理。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和月度资金计划。

  年度资金计划

  第四条年度资金计划是根据各酒店项目全年费用预算和经营计划编制的资金需求概算,是资金营运管理的目标计划;由酒店集团对酒店的全年度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年度资金计划编制的主体是各酒店财务部。根据下一年的经营任务及市场预测,结合营销部、工程部及行政人事部的资金需求计划和费用预算作出。酒店集团根据酒店的全年度资金计划汇总上报集团总部。集团总部审批后在酒店集团管理目标中下发,作为酒店集团资金营运目标和规模。

  月度资金计划

  第六条月度资金计划是酒店根据每月实际完成经营任务和工作内容编制的资金需求。是指导每月资金调拨和支付的操作性计划,由酒店集团对酒店实行监控。

  第七条月度资金计划编制的主体为酒店财务部,由财务部每月25日向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上报酒店负责人审批的下月资金需求计划申请表。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将各酒店和本部的资金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后制定月资金计划,并对上月资金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检查并说明原因,经酒店集团总经理审核后于每月29日前上报集团。

  第八条月度资金计划的执行规定。月度资金计划由集团财务副总裁签发。在计划内20万元以下的合同付款,其最后审批权限为酒店集团第一负责人;计划内20万元以上或计划外的付款须经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二节付款审批管理

  合同付款审批

  合同请款及规则

  第九条合同的跟踪、请款、登记、移交由合同跟踪单位负责,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由非合同跟踪单位提交的,或未盖有《请款专用章》合同复印件作附件的请款申请,各审批单位必须退回,不予审批。

  第十一条付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请款人进行合同请款(包括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预付款请款),必须在《付款审批表》上写明合同名称、编号、内容、合同总额(或预计总额)、已付款数额、现请款金额、请款依据和理由、结算款的结算金额,并附上盖有《请款专用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会签表,附上反映合同执行情况的附件。

  第十二条各审批部门有权要求请款人补充欠缺的付款依据和资料。

  第十三条所有以酒店名义签订的合同请款,请款跟踪单位审批后,需先经签订合同的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进行合同登记和审核,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才可送酒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由酒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跟踪会签情况;请款跟踪单位为酒店集团各部门的合同请款,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原则上须经合同签订单位的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如遇特殊紧急合同付款,应以传真方式经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报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

  第十四条各酒店和酒店集团各部门应做好合同的付款计划,按时编制《付款申请表》。

  第十五条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审批和资料的安全传递,付款审批表及附件送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须办理文件的签收手续。请款人不得擅自到各审批人处查问审批情况或擅自取走审批资料递向下一审批人。若有需要,可到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查询。

  第十六条酒店集团各部门对收到的付款申请和附件资料需在24小时内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需补充资料的须马上向跟踪人反馈,或退回跟踪人。

  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第十七条各单位具体审批职责

  1.跟踪部门和跟踪人

  1.1由合同跟踪人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到货情况填写付款审批表,并根据付款内容附齐资料:

  1.1.1营销推广合同--市场营销部

  1.1.1.1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或计划)

  1.1.1.2广告实际发布统计表、样报

  1.1.1.3监播证明和质量验收签证表

  1.1.1.4营销费用预算

  1.1.2工程维修合同--工程部

  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1.1.3购销合同--相关经办部门

  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1.1.4其他合同----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1.2由跟踪单位负责人审批;

  2.酒店

  2.1由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根据合同和公司有关规定审核此项请款的合理性及正确性,确认付款记录及已付款金额,凡有已请款金额与已付款金额不相符的要在付款审批表上说明已请款数和已付款数,检查付款依据及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结算方式与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是否一致,有无违反合同条款之处,及时提出处罚意见,并签名确认、登记备案;

  2.2由酒店财务部负责人对各项付款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核,检查已付款数和应付款数的正确性,除复审合同登记员已审核的事项外,还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办妥付款审批,对合同规定结算为承兑汇票的是否支付现金,是否按规定扣除贴现息,最后根据批准后的月资金计划安排出纳付款。

  2.3由酒店负责人确认合同执行情况;

  3.酒店集团对口职能部门

  酒店集团各对口职能部门审核管辖内的合同付款是否符合合同执行情况。

  4.审核部

  对已经审核部会签立项的合同,付进度款时,不再经审核部审核,但付结算款时必须经审核部审核并签名。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合同金额有较大的变更,审核部对此应有明确的确认意见。

  5.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

  5.1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合同管理员对签收到的付款审批表分酒店、部门登记;

  5.2检查付款审批表的审批程序是否完整,酒店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是否同意付款,有无酒店财务部确认;

  5.3检查付款依据是否齐全,是否要提出处理意见;

  5.4复核付款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5.5对不合格的.付款审批表,退回或通知跟踪人更正或补齐付款依据;

  5.6建立合同付款档案,核对已付款记录,核算应付款金额,并提出审核意见;

  5.7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对合同付款进行审核。

  6.酒店集团总经理

  酒店集团总经理对月资金计划内20万元以下的合同付款进行审批。

  7.集团财务副总裁

  集团财务副总裁对酒店集团月资金计划内20万元以上和月资金计划外的合同付款进行审批(超过500万元由总裁/董事局加签)。

  合同付款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各级审批权限和程序

  1.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非结算款或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付款的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合同跟踪人--合同跟踪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涉及部门--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所属地地区公司审核部

  2.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或20万元以下的结算款的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合同跟踪人--合同跟踪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涉及部门--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酒店所在地地区公司审核部

  3.月资金计划内金额在20万元以上和月资金计划外的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合同跟踪人--合同跟踪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涉及部门--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地区公司审核部--集团财务副总裁(超过500万元由董事局加签)

  非合同付款审批

  开业前行政管理费付款审批

  第十九条开业前行政管理费付款审批

  酒店经办部门xx酒店财务负责人xx酒店总经理xx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

  行政管理费付款审批

  第二十条行政管理费包括工资、福利费、场地租金及管理费、水电费、邮政费、业务费、工作餐、劳保费、交通费、车辆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场地费等。

  第二十一条行政费用实行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行政费用预算内付款审批程序

  原则:

  1.年度预算不得超支。

  2.年内各月累计<=各月累计预算的110%。

  3.工资福利、业务费、交通费、全年度内不能单项超支。

  审批程序:

  1.酒店行政费用开支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

  2.酒店集团总部各部门行政费用开支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

  3.酒店集团总经理费用的开支由集团财务副总裁或其指定负责人审批,并由指定人员审核。

  第二十三条行政费用预算外付款审批程序

  1.预算外累计费用总额在年度预算额3%(含3%)以内的开支,酒店集团或酒店的,须报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和酒店集团第一负责人审批。

  2.预算外累计费用总额超过年度预算额3%-5%(含5%)的开支,须报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

  3.预算外累计费用总额超过年度预算额5%以上的开支,须报董事局审批。

  行政管理费外付款审批(预算内)

  第二十四条各酒店和部门对于非合同的付款,在办理请款手续时除费用借支外,必须填写'付款审批表',费用借支填写'借支单',写明请款的原因、用途、金额及计算依据,并附上经审批的附件。

  第二十五条各类非合同项目请款及借支所附附件:

  1.促销活动┈┈┈活动预算计划及会签表

  2.装饰品、电器等物品┈┈┈预算计划和购置请示和验收结算书

  3.食品、酒水等其他经营物品的购买┈┈┈采购申请单和三家以上报价比较和验收结算书

  第二十六条行政管理费外紧急借支的审批程序

  1.金额在5千元以下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

  2.金额在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

  3.金额在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

  4.金额在4万元以上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集团财务副总裁

  紧急借支的报销在事后按性质以正常手续审批。

  第二十七条行政管理费外非合同付款请款的审批程序

  1.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非合同付款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

  2.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非合同付款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酒店所在地地区公司审核部

  3.月资金计划金额在10万元以上和月资金计划外的非合同付款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地区公司审核部--集团财务副总裁(超过500万元由总裁/董事局加签)

  第二十八条以上审批程序,包括行政费用预算内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的采购及印刷品的印刷业务,若立项时已经审核部会签同意或单价为招标单价,付款时可不须地区审核部审批,若立项时未经审核部会签同意,付款时必须经审核部审批。

  资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资金管理

  1.资金的管理原则是既要保证酒店营业所需的资金,又要加快资金周转。

  2.资金管理的依据是按酒店报酒店集团,并经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的现金流量计划表执行。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查各项库存占用的资金,应收结算款占用的资金。信贷部定期进行核对,及时催收应收款项;合理安排应付款的支付。

  第三十条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采用备用金制度。

  1.1根据酒店经营情况,向出纳等有关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

  1.2备用金金额的核定是根据每天现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进行核定。核定出的备用金由使用部门填制备用金申请表,报财务部批准后,从银行提款。

  1.3财务部审

  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核对备用金的金额,并填制备用金核查情况表,说明检查结果,对于核查出的长短款,要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项都要使用出纳备用金来支付,因此,出纳备用金要根据支出情况随时补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项都要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支付,具体见第三十六条.2.出纳申请补充备用金,要填制备用金补充申请表,并将有关零星支出凭证及原始发票附在申请表后,送财务部逐一审核后,填写支票申请,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从银行提款补足备用金。

  2.对于使用转账支票付款的管理

  2.1财务部根据所附单据或其它有关明细单证审批,由财务部填写支票后,再送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2.2支票领取者,需在财务部的支票登记簿和支票根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2.3凡领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内将发票送回财务部,并注销登记。超过一个月未回的支票,由财务总监督促回收,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3.每月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

  第三节资金调拨

  第三十一条资金调拨的权限在集团总部,酒店集团每月报资金计划,由集团总部根据其资金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与调配。

  第三十二条酒店银行帐户的开立、取消统一按《合生集团银行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为保证资金计划的可行性及准确性,可明确预计支付时间及金额的付款事项,原则上禁止计划外的付款及无计划的资金调拨。

  第三十四条对于计划内已调拨转入酒店帐户的资金,若因故取消付款计划,酒店及时通知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

  第三十五条对于已安排转入酒店支出专户的资金,如酒店集团急需时,可直接知会酒店财务部,应立即直接划入指定帐户。

  第四节资金的支付

  现金付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现金付款范围

  1.日常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的发放;

  2.行政预算内的各项费用的报销;

  3.经审批的临时借支项目。

  第三十七条原则上可以不付现金的付款都不支付现金。

  资金支付的反馈

  第三十八条酒店出纳员每天下午4:30分之前向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送(或传真)《每日资金收付情况一览表》;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酒店出纳报送的收付情况表进行汇总,在次日上午10点钟之前报送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三十九条酒店财务部在每月的27日前向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送《月现金流量表》,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酒店出纳报送的报表进行汇总后于每月29日前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四十条酒店出纳在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当年的年度资金营运情况表报送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由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汇总后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五节监控体系

  第四十一条监控主体:资金管理办法监控主体为酒店集团、集团总部、集团监事会;

  第四十二条为加强资金管理降低支付风险,防止挪用资金和计划外使用资金,酒店集团有权对各酒店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季或每月一次,并出具内部稽查书面报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可定时和不定时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集团监事会有权对各酒店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季一次,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第六节奖惩规定

  第四十四条基本规定

  1.本规定分为奖励和处罚两部份,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

  2.一年内受到两次警告者作记小过一次处理,一年内受到两次记小过者作记大过一次处理。依此类推。

  3.主管级以下员工的降级处罚按降低一级工资处理。

  4.对出现工作失职但拒不接受本处罚规定的,经酒店查实后予以辞退处理。

  5.对未办正常离职手续擅离岗位的员工,取消其当月及年度奖金。

  6.凡员工当月奖金不足以扣罚时以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处理,不再累计到下月执行。

  7.造成酒店经济、信誉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按制度辞退外,酒店保留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奖励规定

  1.通报表扬:

  1.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并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1.2发现资金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避免可能给酒店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下的;

  2.物质奖励:对以下单位或个人,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并给予物质奖励。

  3.发现资金计划管理中存在漏报,或付款审批管理中存在多头请付款、请错款,审批手续不齐,或对资金管理中的违章行为(如暗箱操作等)及时向监事会反映,举报属实,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五千至三万元的,增发当月奖金50%;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三万元至五万元的,增发当月奖金100%;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五万至十万元的,增发当月奖金100%及年度奖金50%;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增发当月及年度奖金100%,同时晋升工资一级。

  第四十六条处罚规定:凡因工作失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警告: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1.1.各酒店财务部不按规定按时报送资金计划等有关报表,逾期在一个工作日内,且无正当理由。

  1.2.各酒店财务部报送资金计划、付款审批管理,资金调拨和支付中存在个别过错但情节较轻微者。

  2.记过和降级: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损失五千至三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处以记小过处分,扣发当月奖金50%;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损失三万至五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处以记大过处分,扣发当月奖金100%;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损失五万至十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给予降低行政级别一级处理,扣发当月奖金100%及年度奖金50%。

  2.1各酒店财务部不按规定按时报送资金计划等有关报表且逾期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影响资金调配的。

  2.2各酒店财务部因未做好资金计划申请,漏报或有意多报,导致付款不及时,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3非合同跟踪人进行请款,造成重复请款,造成酒店损失的。

  2.4合同跟踪单位不按本规定认真履行请款责任,进行合同请款、付款登记,办理合同跟踪移交手续而造成损失的。

  2.5跟踪人不按本规定认真填写付款审批表,所要求的应附附件不齐全,不认真履行请款人对合同条款执行情况及请款金额的基本审核职责的。

  2.6各级付款审核人未能履行其审批职责,造成多头请款、重复请款、错误请款和付款的。

  2.7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经指定的拟付款项目付款的。

  2.8对已调拨资金,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的。

  2.9其他未按本规定执行,而造成损失的。

  3.辞退: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且造成或将造成酒店直接损失达十万元以上者,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辞退处理,扣发当月奖金及年终奖金,酒店保留追讨有关经济损失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3.1付款审核人未能履行其审批职责,造成多头请款、重复请款、错误请款和付款的。

  3.2在资金管理执行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不正当地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3各酒店财务部不认真履行资金管理规定职责的;

  3.4凡有任何账外经营或其他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第四十七条奖罚程序:

  当事人或责任人为各酒店人员的,不管其职位高低,均由集团监事会作出处理决定,由集团人事部进行奖惩。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2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货币资金(亦可称现金)管理是酒店财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牵涉面广。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保证货币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周转。

  (二)酒店货币资金管理主要包括现金的管理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三)现金的管理。

  (1)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1支付工资、奖金及工资性津贴等。

  ○2支付差旅费。按银行规定的结算起点(一千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2)对于营业收入中所取得的现金,规定由出纳进行清点并送银行。任何人都不得坐支现金。

  (3)财务部在收支现金时,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合法,数额是否完整,签字手续是否齐备等。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

  (4)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放在银箱里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

  (5)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配备备用金时,应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出纳负责办理。备用用金支出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支出主管对各部门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抽查。

  (6)各部门领发工资、奖金如待领部分或多余的,应及时交财务部,各部门不得存放现金。

  (7)现金一切收付款项,均须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交款单或支款单。单上都应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及有关情况、金额,并由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支款手续。

  (8)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当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杜绝用白条或原始凭证抵库、堵塞帐外现金,现金收付凭证和收支结存单,按规定需送审核员审核。

  (9)各部门的收付款项都应通过财务部门入帐。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

  (四)银行存款的管理

  1、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款项进行收付时,必须通银行结算。

  2、酒店因经营业务需要使用转帐支票付款,一律由各部门填写支票清单,部门经理签字后,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方能办理领取支票手续。

  3、支票领用者,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写明领用日期、付款内容并签字后方可领用。凡领用后的支票应在7天内将发票送回财务部,并注销登记。对我无特殊原因而逾期不送回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4、财务部门签发转帐支票时,就进行登记并将支票项目填写齐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当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也应把支款用途、签发日期写清楚。

  5、实行计划控制的费用或物资采购,在付款时就同时核实计划,超计划的部分必须按规定办理追补手续后,方能付款。

  6、遵守银行有关规定,不得将银行帐户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保管好空白支票及已用支票存根。

  7、正确使用和审核各种银行结帐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帐单,月末有未达帐款,就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五)每月根据酒店货币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当月酒店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流入、流出及存款余额的情况。每年需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由财务部资金支出主管负责编制,并需附上情况分析报告送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室。

  二、营运资金控制管理制度

  (一)营运资金是指保证酒店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其组成的项目主要有:

  1、货币资金(称现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2、结算资金:应收寓客帐、应收帐款(外客帐及其他应收款)。

  3、储备资金:食品原料、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器皿餐具等。

  4、生产资金:在产品、待摊费用。

  (二)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

  1、拨入,即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股东投入。

  2、贷款,即向银行申请贷入。

  3、利润中提取,酒店通过从经营所获利润中的企业发展基金'中提取。

  (三)为保证酒店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营运资金不能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固定资产大修理以及职工福利支出。任何人或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名义抽调、挪用酒店的营运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财务部应予以抵制。

  (四)酒店的营运资金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其原则是谁用谁管,管用结合,权责合一。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为:

  1.财务部

  (1)编制营运资金管理及收支等有关计划。

  (2)会同有关归口部门核定营运资金定额,并层层落实。

  (3)建立费用预算管理制度及分析检查制度。

  (4)及时清理应收的预付款。

  (5)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6)控制储备资金定额、核定各项物资的最高限量和最低储备量,压缩库存,加速资金周转。

  (7)做好材料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建立损坏赔偿、定期盘点及报废制度,积极处理呆滞积压物资。

  (8)提供物资消耗有关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资消耗定额。

  (9)负责资金调度,组织资金调度,组织资金供应,分析营运资金占用情况,考核营运资金使用效果。

  2、餐饮部

  (1)会同财务成本控制部门制定食品原料、物料用品消耗定额管理办法。

  (2)加强对已领用的食品原料、物料用品及在产品的管理。

  3、客房部

  (1)会同财务成本控制部门制定物料用品消耗定额管理办法。

  (2)加强对已领未用物料用品的.管理。

  (3)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五)营运资金的考核指标主要有:定额营运资金周转天数、每百元营业收入占用定额营运资金(即营收资金率)、食品原料周转天数等等。

  1、必须在保证酒店经营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资金占用量,提高资金利用效果,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2、编制的定额营运资金计划应同酒店综合经营计划保持衔接。

  (六)酒店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营运资金的使用进行清查工作。

  1、物资材料的清查:

  (1)日常清查。财务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按物资类别对实物进行轮番抽查。每次抽查率不少于5%,清查时,通过认真核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年度清查。财务部于每年末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清查财产小组,负责对各类物资进行全面清查核算采取永续盘存制方法进行。清查结束,必须清点造册。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及损坏的物资必须查明原因。对超储积压的物资提出处理意见。

  2、货币资金和结算资金清查:

  (1)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

  (2)每月月末编制的银行存款调节表,对未达帐都要查明原因并有说明。

  (3)应付帐款必须及时清理。

  (4)应收帐款必须及时催收,每月编制明细表,做到笔笔有着落。

  (5)备用金借用人员须在年底办理转借手续。

  (七)营运资金的报损

  1、现金。酒店在现金收付中出现的长短款,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后及时处理。短款一般由责任者赔偿,长款列作营业外收入。具体按结帐收款中有关规定办理。

  2、物资报损。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3

  为规范酒店的资金运作及管理工作,根据集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酒店业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账单据。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账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账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报账中”字样。

  2、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账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第二条 如果需报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除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长途汽车票,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按票价的50%报销外,其他票据遗失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酒店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已由银行付款,需进行报账核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须凭加盖对方发票章(或财务章)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专题说明进行核销,同时对经办人予以100元的处罚。

  第三条 对不真实、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账;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要求出具单位或填报人重开或更正(金额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章。

  第四条 严格执行报账期限规定,及时进行报账。

  1、差旅费借支必须在返回酒店五天内报账,其他现金借支十天内必须结清。

  2、领用的转账支票,经办人员必须在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直接由酒店汇往各往来单位的款项,记入经办人员往来账,经办人员必须在付款后(或货到,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

  3、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部门结清财务手续的,按起点30元,每超期一天按两元的标准递增予以罚款。

  4、费用单据超过二个月的,不予报账。

  第五条 严格执行酒店的审批规定,所有开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酒店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各项费用开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必须填写酒店(或丝宝集团)费用报销单;

  第七条 已取得结算凭据的报账业务,必须填写丝宝集团报销单;未取得结算凭据的付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待货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经办人取得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或工程验收)手续,填写报销单办理报账手续。

  第二章 资金支付的审批规定及流程

  第八条 报账审批规定

  1、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控制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日常费用,直接由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控制审批。

  2、车辆保养、改装或维修,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逐级上报,由集团批示。

  3、 酒店各种办公、印刷用品、小车过桥及汽油费用、电话费(含个人手机话费)等所需资金的支出,由酒店办公室管理及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4、酒店日常经营所需的水、电及零星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工程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5、酒店日常购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销品、宣传品、电脑设备及耗材等用于经营的物资,由采购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6、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所有需支付的资金(除临时处置资金外),均通过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统筹安排。

  第九条 报账审批流程

  1、员工因工发生的日常费用必须按规定事先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应逐级上报上级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到严格控制,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发生。

  2、凡涉及购买物资的部门,应预先提交申请报告,根据报账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审批人批准后,由酒店指定的部门负责签定合同(除零星采购以外,所有采购业务均必须签定采购合同)、购置及报账。

  3、各级审批人出差期间,对必须开支的款项可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审批职责。授权书上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范围、期限、被授权人等主要内容。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另一份交财务部门存档。

  第三章 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十条 每年元月10日前,酒店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提出当年资金总需求预算方案,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十一条 各酒店根据集团总部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资金预算计划,每月将酒店节余资金汇总部集团使用。

  第十二条 酒店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需求计划,并将总资金预算计划分解到各需求部门。

  第十三条 按照确定的分部门资金需求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的运用。

  第四章 借支及请款规定

  第十四条 现金借支规定

  1、凡酒店员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请临时借支的,必须填写借支单,注明借支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支手续。

  2、差旅费借支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出差天数及日费用标准核定;其他现金借支一次不得超过20xx元。

  3、因工作性质特殊,需借支备用金的,由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注明“备用金”字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4、现金借支,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5、备用金借支,由财务部门每季度出具各部门备用金借支明细,交各部门负责人重新核定。如有工作或额度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 转账支票借支规定

  1、除采购员借支外,其他部门超过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开支,必须使用转账支票付款。

  2、使用转账支票付款,经手人应提供准确、详实的收款单位名称及金额;确实不能事先提供准确收款单位名称或金额的,由财务部门开具限额转账支票。

  3、经手人预先领用转账支票的,应按规定填写请款单,详细注明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或限额)、款项用途,协议号(已签定合同),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第十二条 异地付款的请款规定

  1、原则上,异地付款一律采用电汇方式;如特殊原因需汇票付款的,必须详细注明原因,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办理。如办理的汇票需寄给往来单位,必须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交酒店指定邮寄员邮寄;如办理的汇票为收款单位自带,则财务部门必须在认真检查、核对取票人身份证,及收款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印鉴章,并指明取票人姓名的委托书(原件)后,才能办理汇票领取手续。“委托书”及取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财务部门妥善保存。

  2、对依据合同或协议支付的款项,请款人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或协议上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填写请款单;如果收款单位名称、账号或开户行发生变动,请款人必须提供往来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印鉴章的变更证明原件。

  第五章 报账程序及报账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费用报账

  1、费用开支后,应凭报销单办理报账手续;有借支的,必须先清理借支。

  2、费用报账时,必须由经手人根据酒店有关制度及规定填写报销单,详细注明报账事由,并附正式原始发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

  3、根据合同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详细注明合同号。

  4、根据报告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附已批示的报告原件。

  5、购置办公用品、低耗品、物料、水电卫生设施等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报账时附入库单或直接由领用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证明。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账

  1、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购置报账应附申购单(或批示报告)、购货发票、入库单或验收报告等单据;特殊行业的资产(如电梯、锅炉等),必须同时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结算在建工程完工工程款时,房产公司将结算依据移交给集团财务总部,由集团财务总部会同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根据审核结论、工程结算发票及完工验收单全额结算。

  第十五条 供应商开户及货款结算

  1、供应商开户规定

  1)日常计划采购开户规定:日常计划采购内容指酒店经营所须的基础性原材料、资产等。如:食品、酒水、香烟、客房用品、美容美发用品、成批的低耗品及大额的固定资产等。采购部按照竞价筛选原则确定供应商后,须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协议(或合同)。协议中必须注明质保金的缴纳和结算方式。协议签定后必须由采购部指定专人及时递交(原件一份)给财务部合同专管员,以便财务部及时录入电脑。供应商持供货协议书到财务部缴纳质保金,成本会计查实该供应商协议确已录入电脑并已缴纳质保金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2)对于零星或急件采购的物品(如零星物料用品、少量补充的基础性原材料等),金额较小,可以不签定协议,以经办的采购员户头办理入库手续。

  2、供应商货款结算

  1)个体户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个人名义与酒店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供应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地址(一家供应商只能以一个人名义签订协议,不得多户多人)。财务根据此协议中提供的资料录入电脑,并据此开户名称办理入库手续。在支付货款时,由协议中的供应商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现金或支票,出纳员必须与电脑资料逐一核对无误后,方能发放。

  2)以单位名义开户的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单位名义与酒店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电汇等),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单位一致,否则,必须由合同单位出具委托付款协议书,并由其法人签字、盖章认可。

  3)供应商供货、结款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即:在办理入库时,以协议中的单位名称开户;在进行货款支付时,由协议中的委托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领取支票(电汇由出纳员直接按协议办理)。如有变更,须有加盖该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负责人签名的书面变更通知,出纳员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3、所有以供应商名义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的货款支付,原则上不得由酒店采购员代为结算,如有此情况,出纳员有权拒绝付款。

  4、供应商付款方式的规定:个体户性质的供应商以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其他供应商原则上要求以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

  5、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及时间的规定:供应商货款集中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月货款。

  A、每月的18日-20日为上月货款对账日。供应商将上月的货物验收单整理,开据正规有效的发票(不得使用复印件),在采购部粘贴填写《报账单》,注明单据张数、货品名称、金额和供应商单位或姓名,由经办采购员签字后,到财务部往来账会计处对账。财务部往来账会计对货款的结算金额的真实性、发票及报账单填写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不合规定者不予以办理。

  B、每月的21日-23日为采购部负责办理货款审批手续日。由采购部指定专人将已对账的货款单据统一收取,并报采购经理和各酒店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C、每月的23日-28日为财务付款结算日。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将审核无误后的货款单据交出纳。出纳按货款支付方式之规定开出支票或汇票,并通知供应商领取货款。

  D、上述结算时间的规定一般不得变动,除此时间之外的对账和结算(特殊情况除外)财务一律不予受理。

  第六章 现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现金管理制度

  1、实行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库存现金)在核定的限额内使用。酒店备用金的领用包括:出纳员、收银主管、前台收银员、各营业点收银员、采购员。原则上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一万元;收银主管一万五千元;前台收银员一万元以及各营业点收银员找零用备用金伍百元;采购员备用金一万元。

  2、除零星开支部分从库存现金中支付外,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需报财务部负责人批准,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

  3、酒店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允许现金支付的款项外,其余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现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① 临时员工工资(原则上要求由银行发放);

  ②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③ 酒店处理紧急情况时的支出;

  ④ 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⑤ 人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七条 现金收支控制

  1、出纳员与会计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出纳员不得兼办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

  2、出纳人员应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清查库存现金,与账面、银行核对,做到账款、账账相符;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支票和法人代表、出纳印章(财务专用章暂由天怡酒店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3、严格现金收付业务的审批制度。出纳员进行款项收付业务时,首先要认真审核所依据的凭证,既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还要审核其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错误的凭证,要求经办人完善手续后方可报销;对于不应开支的款项,应拒绝报销;对涂改或冒领款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汇报。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时,收付双方应当面点清,并认真复核,加盖收付戳记及出纳人员签章,以防重收、重付。

  4、对库存现金(含各部门的备用金),财务部负责人、主管会计要实施经常性地检查和突击性抽查,并填制库存现金(备用金)核查情况表,说明检查结果。对于核查出的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5、出纳人员工作调离,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第七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八条 账户管理

  1、酒店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上述账户只供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不得涂改和伪造结算凭证。各种结算凭证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如实填明来源或用途。

  3、账户上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第十九条 支票结算管理

  1、现金支票由出纳人员签发和保管,签发现金支票不得超越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使用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数额要正确,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2、酒店购买商品、原材料或享受劳务供应时,可签发转账支票,直接交给收款单位,然后由收款单位持向自己的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详见供应商货款结算程序)。

  3、支票一律采取记名式,签发支票要注明接受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4、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严格执行支票的有效期限。

  5、原则上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出外采购,不准将支票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如果确需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时,一定要填好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和最高结算限额,并要督促经办人及时报销。

  6、支票遗失或被盗时,需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第八章 员工薪金储蓄卡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酒店规定,所有在职员工薪金统一通过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工资卡)发放。酒店新员工工资卡的建立,由人事部提前一个星期将新员工的详细资料(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财务部出纳员到银行办理工资卡。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的工资卡办好后,财务部出纳员通知各部门员工领取。发放时由财务部出纳员和人事部工资管理员共同核实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二十二条 对因部门经理保管不当形成工资卡遗失,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三条 如员工本人不慎将工资卡遗失,应由其本人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通知财务部,同时由员工本人在银行办理新的工资卡,将新办的卡号通知人事部,以便人事部进行新旧卡号的更换。如因员工本人遗失又未及时通知人事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4

  1、酒店筹集资金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财务制定规定,可一次或分期筹集。

  2、酒店资金的筹集可采用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临时借款、向内部职工筹集等方式。当酒店的经营规模扩大时,经总经理室决定,投资者增加投资额也是一种方式。

  3、筹集资金的审批权限及规定:

  (1)酒店根据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款,借向银行贷款时应通过酒店总经理室批准。

  (2)借款余额不得超过酒店的实收资本,重大项目或借款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20%以上的借款,应单独作出可行性报告报经总经理批准。

  4、对各方筹集的资金,应严格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

  5、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大额开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财务计划,并应附有经济效益预测资料。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5

  (一)流动资金管理规定:

  1、管理原则为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严格控制库存商品,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2、加快流动资金周转,扩大经营。收款和应收款结算要及时,防止烂帐出现。

  (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控制固定资产渠道,增加固定资产要经董事审批;

  2、酒店增建、改造、维修或重新装修,由行政办作预算上报董事会审批决定后执行。

  (三)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1、现金管理规定每天备用金额度,超额部分现金当天存入银行;

  2、执行酒店有关现金收付手续和规定;

  3、各部门当天收入现金,应当天交回酒店有关人员保管;

  4、银行存款按酒店规定手续办理送存,填制记帐凭证入帐。银行提款按酒店规定手续办理提款,填制记帐凭证入帐。银行存款帐户,不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出纳不准发出全空白支票。

  (四)费用管理规定:

  1、酒店必须给各部门规定每月、季度、年度费用控制金额,各部门必须严格按酒店规定费用额运作;

  2、酒店要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范围、审批权限和报销制度。(旅差费、误餐费、手提电话费、司机补助等);

  3、其它津贴要有规定,如外出人员津贴、加班工资;

  4、宣传广告费每年规定金额,作使用计划安排报董事会批准;

  5、办公用品应坚持以节约为原则,各部门按月领用,容易比较。

  6、财务部协助各部门对每月之客人用品、消耗品及印刷品等根据各营业点之收入情况,出租房数、消费人数作分析比较,有效地控制开支。对各部门人力资源之编制与收入、出租房数、消费人数作出分析比较,因应生意之变化作出相对之调整。

  (五)成本管理规定:

  1、酒店要给各营业部门定出合理的成本百分率;

  2、各营业部门要按酒店要求严格控制经营成本;

  3、成本部经理每月向财务总监交酒店营业部门的经营成本报表,报表制定必须准确、真实;

  4、成本部经理每月要对酒店的经营成本作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议;

  5、严格控制各部门的`报损报废率,提倡损坏或报废物资转其它部门使用。

  (六)物资采购程序和急需物资采购程序的规定:

  1、物资采购程序规定:

  定型物资及计划内请购程序,应由仓管部根据物料库存的最低储备量情况,用书面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请购。采购部经理接到向财务总监报告,财务总监审批后再报总经理审批。采购经理接到总经理审批后,一份交部门存查,一份交仓管存查,一份交采购员采购,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购进度。

  2、急需物资采购程序:

  非定型及计划外物资的请购程序,应由使用部门根据营业上的需要,提出急需购买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说明此物品是一次性使用还是今后长期使用情况。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报财务总监审批,再送总经理审批。采购部经理接到总经理审批后,发回一份使用部门存查,一份交仓管作为货到验收依据,一份财务总监存查,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购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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