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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5 19:18:3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原材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原材料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材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原材料管理制度1

  烟花爆竹成品、原材料的仓库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一、烟花爆竹的药物原材料和成品均属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对各种原材料及成品的存放、保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安全责任制度,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二、仓库应通风、干燥、并做防火、防晒、防潮、防漏、防霉、防蚀、防小动物;

  三、根据仓库的性质和类型,应配齐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仓库保管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各种材料.性能。进库人员也应穿软底鞋,库内应保持整洁.无药尘.杂物。

  五、仓库类别有:1、烟花爆竹成品。2、纸筒。3、有药半成品。4、引火线。5、黑火药。6、烟火药。7、纸张及印刷品等。8、附加材料。9、化工原材料。各类仓库的物资应按规定堆码与存放,化工原材料应按不同类别分别存放;

  六、严禁在仓库内和危险生产车间(工房)启封、开盖化工原料包装箱、桶;

  七、仓库应定期盘点,保证帐目清楚,材料出库必须核对品名、型号,查看规格是否与领料章相符,不准搞错,更不准用其它材料代替;

  八、保管人员应经常检查仓库原材料及制成品,切实做好防潮、防漏、防霉、防蚀等工作。亮珠受潮后要及时翻晒。制成品和原材料进(出)库、翻仓、打扫清理时,要小心轻放,严禁拖拉击撞倒塌;

  九、各类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储存时间不能过长,应符合安全规定。仓储场所干湿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库内应设置干湿温度计并由保管人员经常测试,一旦发现所储存物资出现受潮等异常情况等,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十、仓库使用的'磅秤、杆秤要远离药桶。放磅枰的地面及磅秤板应垫橡胶板,杆秤的秤砣要用沙砣取代铁砣。

原材料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

  三、定义

  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有质量管理部门来料检验专员执行。

  四、职责

  1)采购员进货的.检验和实验工作;

  2)仓库负责检验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五、来料检验注意事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此批货的质量检测要求,有不明之处要向主管咨询,直到清楚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标准;

  3)来料检验时的考虑因素:

  a、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b、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c、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d、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e、客户的要求;

  六、来料检验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派通色卡几样品进行检测;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卷尺进行检测;

  3)重量检测:一般用电子称检测;

  七、来料检验方法的选择

  1)全检

  适用于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

  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适用的物料;

  八、来料检验的程序

  1)采购部制定具体的检验标准,经采购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实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2)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3)来料后,有仓管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专员到现场检验;

  4)质量管理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仓库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进行检验,并填写产品进厂检验记录;

  5)检验完毕后,通知仓管人员办理入库;

  6)检测中对不合格的来料应做相应的标识并及时做退货处理;

  7)检验时,如对来料检验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应立即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会同验收,来判定是否合格,会同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上签字;

  8)检验人员根据来料的实际情况,对检验规格提出改善意见;

  9)检验人员定期校正保养检验仪器,以保证其准确性;

  九、检验合格

  1)经过检验人员检验,不合格品个数低于限定的不合格品个数时,则判定为接受;

  2)检验人员应在原材料进厂检验表上签字,通知仓库入库;

  十、拒收检验不合格品

  1)检验人员按照检验方案要求操作,若不合格品个数高于限定的不合格品个数时,则判定为不能接受;

  2)检验人员应及时在原材料进厂检验表上签字,经相关部门会商后,通知仓库拒收该批原材料,采购部门办理退货事宜。

原材料管理制度3

  职责描述:

  1、采购订单的下达,(铸铁件、铸铝件、钢件的物料采购)

  2、物料交期的控制

  3、材料市场行情的调查

  4、进料品质和数量异常的.处理

  5、与供应商有关的交期、交量等方面的沟通协调

  6、月底供应商的对账及发票的入账

  7、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无经验可培训,但须对自己职业规划有明确的目标和动力

  3、态度认真,行事细致,对结果负责

  4、具备一定的交际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6、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

原材料管理制度4

  为了做好燃料、原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生产区域的文明生产和卫生管理,杜绝可能的.物料混仓质量事故,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 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1 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2.2 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3.1 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

  3.2 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

  3.3 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

  3.4 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4 卸运各种物料不得倒卸出围挡墙外,以防止污染环境。

原材料管理制度5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

  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XX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原材料管理制度6

  一、物资材料进场实行双轨制,入库单除保管员签字外,还必须有各工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验收。

  二、材料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购进物资材料检验和复试,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物资材料进场检验不合格的一律拒收,复试不合格的并做好标识,一律退回。同时通知采购人员向供货方提出更换或索赔。

  三、原材料等物资进场前,要有厂家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进场时,必须验证所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仔细进行包括外观检查、量度几何尺寸、检验规格、品种、型号和标牌等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其中需要复试的,应先进行复试,合格后再发放使用。

  四、原材料等物资进场后,需经检测和试验方可使用的产品,如:水泥、钢材、外加剂、防水材料必须如实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要有严格的现场原材料的标识与隔离措施,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混用或误用在工程上。及时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

  五、定期清仓盘点,帐物相符。如果发现短缺,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系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原材料管理制度7

  1 库房管理人员要了解所管理物品的安全知识。

  2 原材料要分类摆放、稳固、高度要适当。斜靠放的材料要有安全角度,垫物平牢,要留有安全通道。

  3 搬运有刃口、倒刺或有油的材料要戴手套,要根据材料的重量和体力的强弱进行搬运,不要在不稳、光滑有油的`物体上行走。

  4 两人以上人员一起搬运时,要互相配合,步调一致。用电瓶车运输时要放稳、牢固。

  5 放材料的货架要牢固稳妥,摆放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放置在货架上的材料不能露出货架。带尖、易弹的材料要包扎好防止扎伤人。

  6 库内要有充分照明,不得乱拉临时线。

  7 使用吊车或起重设备时,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8 要定期检查各类材料的放置是否符合码放规定。

  9 本规定适用于除供应部门以外其它各单位材料库。

原材料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半成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固定资产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半成品库管员负责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库。

  ①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货品验收单;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②仓库输单员根据货品验收单,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确保K3系统帐与实物相符。根据货品验收单做为收货入库凭证。

  ④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根据入库手续办理入库。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2、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商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

  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③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④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⑤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分店叫货表〉给各分店进行配货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分店叫货表〉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①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原材料管理制度9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材料,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材料时索验。

  (三)购入原材料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原材料采购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原材料,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原材料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物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材料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材料,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变质、质量不合格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进行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原材料管理制度10

  1、粉碎操作一定要远离仓库、车间、厂房。

  2、严格执行少量多次领料制。

  3、粉碎工具以来采用木质、布质、橡胶木质等器具,严禁采用金属性工具。

  4、操作人对各种原材料开箱启用前、先检查外包装标记是否与包装物相符,在操作前要将所有的工具擦拭干净;严禁几种原料混合粉碎。在操作实施时,应穿戴工作围裙、防护帽、防尘眼镜、口罩、手套等装备。

  5、粉碎加工后的各种药剂原料应分别存放,严禁用铁桶盛装。

原材料管理制度11

  混凝土搅拌站需要用到的原材料包括水泥、矿物外掺料等粉料,粗细骨料及外加剂,这些原材料应该怎么管理呢?

  粉料

  1.水泥

  水泥进场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每批进场的水泥均要求及时进行标准稠度与温度测试,对质量存有怀疑的严禁入仓,并继续进行其他指标(如安定性)测试,经检验不合格的水泥严禁进场。严禁未经均化(消解)的热水泥直接使用于工程,对于已使用的水泥要进行追溯,并填制“水泥使用追溯表”。

  2.矿物外掺料

  根据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室应随时掌握矿物外掺料的质量变化情况,矿物掺料进场时,必须进行需水量比、烧失量、细度检测,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并注意与前期试验结果进行对比,以判定质量的波动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在矿物外掺料的使用过程中,应尽量确保外掺料的相对稳定性。应与物资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对于同类别的外掺料,一个搅拌站应尽量使用同一厂家的商品。当无法满足要求时,试验部门应及时进行配合比调整,严禁矿物外掺料的混用。

  骨料

  粗细骨料进场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的碎石或碎卵石,粗骨料各种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控制泥含量和泥块含量,及时进行检测,经检验不合格的严禁进场卸车。

  外加剂

  外加剂进场时应加强检查、检测,检查外加剂的包装上是否在明显位置上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净含量或体积(包括含量或浓度)、生产厂名、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检查包装物所标明的内容是否与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相符;液体外加剂是否析出沉淀物,是否超过有效期。

  除此之外,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员要及时关注库存料的情况,并要有预见性及忧患意识,积极组织备料,避免出现停工待料,特别要关注散装水泥的结存。对库存的物资要挂牌标识,随时保证现场材料的堆码,严格按分仓进行原材料的存放。

原材料管理制度12

  为规范公司的仓储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原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原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对原材料出入库程序实行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制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或部门,各车间或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本制度所指的原材料(以下简称原材料)包括:

  1、各车间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原料。

  2、各车间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仪表、防护用具、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包装材料、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3、实验室正常做实验所需的各种实验仪器设备及配件、玻璃器皿、精密仪表、实验试剂、实验原料、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防护用具等。

  4、质检部正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及配件、玻璃器皿、精密仪表、检测专用试剂和原料、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防护用具等。

  5、办公室及其它各部门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种办公用品、五金工具、设备仪器及其它必需的用品。

  6、其它经仓库和相关车间或部门共同认定的必需原材料。

  三、确定计划。

  所有原材料购入前,必须由拟使用车间或部门提前制定使用计划,由仓库和采购部共同确认后明确专人采购;对原材料的出库使用,各车间或部门也应提前上报使用计划,由仓库确认库存量是否满足使用,如果库存不足,仓库应及时和采购人员沟通,尽快确定采购计划。

  四、入库程序。

  1、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必须提供经仓库和采购人员共同确认过的拟采购清单和销售方提供的销售发票(或有效收据),发票(或收据)上必须注明原材料名称、具体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和采购人员的签字等基本信息,不同性质的原材料不可以混用一张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采购清单、填写清楚完整的销售发票或收据核对购入的原材料,经确认准确后方可入库(车间生产所需原材料需检测的参照<石家庄柏奇化工有限公司原材料检验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如果出现票据中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经手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该批物料入库,并协同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一起查明情况后方可入库。

  2、所有经确认的'已购入的原材料,必须由当值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开具正规的<原材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自留一份,并交采购人员和财务部各一份。入库单上的填写内容必须和销售发票(或收据)上的内容一致,并由仓库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整理归档。

  五、出库程序。

  原材料入库后由仓库统一保存管理,除特殊物料外(特殊原材料在后面单独说明),所有原材料出库时必须由原材料使用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开具正式的<原材料领料单>报给仓库,领料单上必须注明所需的原材料名称、具体型号、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并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属于需维修更换新配件的,要由使用部门和维修车间负责人共同签字),仓库在收到清楚有效的领料单后,立即按照要求备齐物料,在最短时间内将物料交给使用车间或部门;如果出现领料单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负责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物料出库,并应立即协同车间负责人查明情况后方可执行出库程序。

  六、以上所指特殊物料包括。

  1、各车间专用或公用的大宗的液体物料、有毒、有腐蚀性或有特殊储存要求的物料(如硫酸二甲酯、氯甲酸乙酯等)。

  2、实验室日常工作所需的实验试剂、实验原料、易损配件、易损玻璃器皿、一次性实验用品等。

  3、质检部日常工作所需的检测试剂、检测原料、易损配件、易损玻璃器皿、一次性用品等。

  4、办公室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具用品。

  5、经使用人和仓库共同确认的其它特殊原材料。

  七、对于以上原材料,本着安全、快捷、有效监控、双向管理的原则,仓库实行特殊的出入库程序。

  1、对车间专用的特殊物料,由各车间保存和使用,实行特殊的出入库制度:物料购入时先统一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之后可以按车间或使用部门的常规使用计划或特殊要求,将所购入物料一次性按要求办理出库手续后,该批物料交由使用车间或部门保管和使用,在此过程中仓库不再单独办理每次使用的出入库手续。但使用车间或部门应该在使用过程中做好清晰完整的记录,以便仓库在定期统一盘存时提供详细的统计账目。如果车间或部门的统计账目和仓库盘存统计出现明显不符时,物料使用车间或部门必须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明,并协助仓库管理人员查明情况。

  2、对各车间共用的特殊物料(如无水乙醇),在购入时先统一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之后由相关车间负责人按照本车间的常规使用计划按比例一次性办理出库手续,该批物料交由各使用车间共同保管和使用,仓库不再单独办理每次使用的出库手续。各车间也应按照上一条的规定做好使用记录以备定期核查。

  3、对以上特殊物料的保管,保管位置的钥匙由使用车间或部门掌管一套,仓库另行掌管一套,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保管和使用。

  八、每次大宗原材料进厂入库前,必须由采购人员通知仓库,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由质检部和仓库人员确认后再行卸车,并及时开具入库手续。

  九、仓库定期(一般为每月)对仓库原材料进行整体的盘存,如果出现实际库存和账面明显不符,在仓库提出建议后,各相关车间或部门应予以配合,尤其是对特殊物料,各车间或部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使用记录和统计资料。

  十、以上制度自xx年x月x日实行,请各车间和部门统一遵照执行。

原材料管理制度13

  学院后勤产业处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保管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饮食中心物资的验收、发放和保管工作。

  第二条 物资入库必须以订货合同、或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物资入库计划、或入库通知单为依据办理入库。无合同或无计划的到货,保管员不得随意收货,必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查询或请示,经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

  第三条 物资入库的基本要求: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包装完整无损,手续完备清楚,入库迅速。

  第四条 科学地保管好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好仓库的分区分类保管,货物入库及时,应按库房地点、货架排数、货架号数、货架层数的顺序编列号码(四位编码法),做出明显标志,便于保管作业,迅速找到货位,及时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第五条 物资储存要保证人身、货架及仓库的安全。货物堆码时要轻拿轻放,作业正确,要根据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来堆码货物,货垛稳固,既要节约和充分利用仓容量,又不能阻塞通道。货物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不允许货垛重量超过地面的设计负重,确保操作和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六条 保管员要了解实物因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生物变化引起的.实物质量变化规律。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整齐、卫生、通风,温度、湿度适当,做好仓库的防鼠、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确保食品原辅料的安全。

  第七条 库房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第八条 保管员要根据食堂提出的采购计划,编制可行的日、周、旬、月出库需求。

  第九条 保管员在物资出库时做到忙而不乱,节约时间,避免出差错,必须提前做好物资出库准备工作;要根据食堂用料计划和领料规律,合理的安排出库时间和出库顺序。

  第十条 物资出库要按照随进随出、先进先出、易坏先出的出库原则,防止食品原料过期变质。保管员要加强与食堂和财务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主动为食堂服务,力求做到出库手续简便,及时迅速,提高效率。

  第十一条 保管员应随时掌握物资的入库、出库及库存动态。应在仓库货架上悬挂实物保管卡,标明实物名称、数量、出入库日期和结存数量,以便于日常实物的检查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防止出现差错。原则上以整进整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为100%;以整进另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应不低于90%一98%;保管收发货的差错率(按每笔计算)不应超过±1%。

  第十二条 每月终了,保管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日期进行实物盘点。实物盘点方式采用水续盘存制,凡在库实物都要清点数量,点货对帐,按实际存货填写实物盘存表,以表对帐,防止漏点实物。实物盘点时若发现积压、失效、变质、盘盈、盘亏、帐物不符等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复点、查找,并上报部门主管及中心领导进行处理。若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保管员根据实际盘点数和库存帐编制物资盘点表,应于盘库后三日内(遇休息日顺延)交财务进行月结。

原材料管理制度14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在入库前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d、未按照生产制令单生产的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发放物资,若领料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属自供的产品开具生产制令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送生产部安排生产。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物资退库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原材料管理制度15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合格的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按批验收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国家产品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有关要求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检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原材料方可入库,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企业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原材料进场分类台帐》。原材料进厂的验收、取样及检验项目见附表二。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储存,并标记醒目标志。

  (一)水泥筒仓须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二)掺合料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三)集料须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堆场不得露天,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堆场内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规格;

  (四)外加剂、添加剂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添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添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原材料准备的难易程度,在能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原材料贮存量。同时,保证各种原材料在有效使用期内,做到先入库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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