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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5 14:16:4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篇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一、学校所有设备、备品均由总务处统一指挥管理。

  二、学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须有校长和总务处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备品无限期节约使用,各室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组长或负责人组织修理,确实无法修理的报总务处购买,如有丢失,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总务处。

  四、各科室备品,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串动,如需要由总务科统一调配。

  五、工作调动人员,在离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备品。

  六、备品要摆放整洁,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盗的'安全工作。

  设备使用规定

  1、办公室、班级现有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

  2、任何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班级的电源。

  3、办公室,班级电源电灯电器设备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务处,争取最短时间内把问题排除。

  4、阴雨天除外,办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灯。

  5、办公室,班级无人、放学后及时关好门窗,关好照明灯及电器。

  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装置、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作用,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物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配置、计划、采购、领取、维护保养、使用及报废更新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的待用状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运输的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

  3、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4、定义与分类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本公司的设备、设施主要是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5、管理职责

  5.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更新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清单,并收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经总经理核准。

  5.2行政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和维护保养。

  5.3运输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6、工作程序

  6.1选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选购车辆时,应对车辆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积极性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

  6.1.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性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货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根据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6.1.4新车投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6.1.5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制造厂责任,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6.2车辆基础管理

  6.2.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6.2.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配件更换情况,检测和使用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6.2.3按时参加年检和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鉴定。

  6.2.4做好车辆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按规定上报各种数据。

  6.2.5折旧资金应用于车辆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参见《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6.4设备的报废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6.4.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6.4.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6.4.3大修理虽能恢复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6.4.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6.4.5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6.4.6其它应当淘汰的。

  6.4.7报废的车辆或气瓶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得转售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1.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xx.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xx.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11.15实施)》

  4.职责

  4.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管理程序

  5.1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5.3工业管道

  5.3.1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5.3.2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3.3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3点/1OOOm),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3.4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工业气瓶

  5.4.1气瓶状况

  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⑵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⑶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⑷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4.2储存要求

  ⑴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⑵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⑶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⑷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5.4.3安全使用

  ⑴防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⑶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5.3起重机械(电梯、电动葫芦)安全要求

  5.5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国标规定

  5.5.2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5.5.3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5.5.4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5.5.5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5.5.6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档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5.5.7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5.5.8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5.9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

  5.5.10露天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钳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

  5.5.11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5.12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5.6厂内机动车辆

  5.6.1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案齐全,且定期检验。

  5.6.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5.6.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5.6.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6.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5.6.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5.6.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5.7安全管理

  5.7.1特种设备(工业气瓶有供气单位定期检测外)均应按规定建立台帐,法定资质单位定期检测。保存检测报告。

  5.7.2设备应进行定期自检记录。

  5.7.3设备改造或大修理应存入设备档案。

  5.7.4设备发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应有记录。

  6.考核

  按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或《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7.记录

  8.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各车间必须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正确维修。

  一、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 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 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 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 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 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 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 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7

  1、加气站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由设备维修岗位人员负责,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对影响安全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操作和维修工作。

  2、对于防爆装置、电气设备及静电防护设施等要加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3、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

  4、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维修、维护好相关设备设施,不得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应负责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备品备件和易损坏的合理储备,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防范措施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运行。站安全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6、站安全员应每月至少一次对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以及过期使用的,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或送检。以确保证安全运行,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7、维修工应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下的设备设施,负有检修、维护、保养等质量责任。

  8、进行高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方可进行作业。进入地下废油储油井内和其它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佩戴简易防毒面具并将空气呼吸连接软管的进气口部分拉至新鲜空气处固定后进入现场进行操作作业,并应根据作业性质在工作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处置抢救后备措施。

  9、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修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工作交与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电压,一般情况需24v,潮湿地点应用12v电压。

  11、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外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开启”等警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2、电气设备检修前,应向有关人员清楚说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电气操作的安全规程。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严密的组织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的监护下,由熟练的电工进行操作。13、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14、在现场检修时,不使用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仪表、灯具等,在作业时使用不产生碰撞火花的专用防静电工具。

  15、对于避雷装置设施,除定期检查外,还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检查,特殊情况时,应进行临时性检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检修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处置,作业现场发生伤亡或事故是应保护好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17、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每日实验巡检,且每周大检查不少于一次。站长每月应组织进行至少两次设备设施全面检修活动,各班的日常现场安全检查由当班班长实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对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合理使用,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要坚持“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方针。

  (2)对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后应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操作员对自己所使用安全设施、设备的机、泵、罐、管、阀、及其他设备必须达到“四懂三会”:四懂:1.懂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2.懂设备性能;3.懂设备结构;4.懂设备原理。三会:1.会使用;2.会保养;3.会排除故障。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机泵运行期间对其温度、压力、声音、电流及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随时检查。

  (5)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三级过滤”,润滑气五定(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定期)。

  (6)检修停运的设备,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防止误启动,造成事故,

  (7)按设备台帐的要求,逐项填写设备内容,做好检修记录。

  (8)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杜绝计划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①单台价值超过20xx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设备的购置、验收

  第三条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四条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机电科根据安全费用数额及各专业提出的需求计划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各工区、科室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将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根据需用情况编制月度计划,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汇总和维简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五条年度维简和安全费用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于每月16日前必须报机电科,其中所需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审批,报材料管理小组,其他配件材料报材料管理小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查。无月度计划的不予办理,生产单位急需设备必须经材料小组、机电科、机电矿长或生产矿长批准,非生产设备及大型设备报矿长批准。所报设备、配件计划使用标准计划表,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及到货时间,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亿金公司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特殊情况下需经矿长批准。

  第八条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还应具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到货后,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备)、财务科、材料小组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向供应商索取。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材料小组保管。

  三、设备的领用、发放

  第九条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

  第十条 '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亿金公司负责退回,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调拨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操作,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可越级上告,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维护使用,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二级保养,每半年三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并监督使用。所有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定全矿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矿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其它各类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将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7天),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机修厂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材料小组,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

  第十八条机修厂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第十九条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材料小组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

  五、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二十条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

  第二十一条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班组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立相应的台账。班组设备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科台帐核对一次。

  第二十二条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

  六、奖惩

  第二十三条机电科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评比竞赛,对设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班组,年底评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在年度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或经济损失;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正常生产;无计划盲目购置造成设备积压的相关责任者,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0

  1.0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使用率,以确保品质、延长其使用寿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装过程的控制。

  3.0职责

  3.1生产负责人

  a)负责编制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b)监督和检查各车间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c)负责在用设备的.统一调配管理,提出设备的购置计划。

  3.2生产车间

  a)负责生产设备维护保养;

  b)维护生产现场必要的工作环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门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验证设备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生产科(车间)应检查各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并作记录,对发现问题或有怀疑的设备,应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术人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持续稳定的运行能力。

  4.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与所从事的活动相适应,须经培训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应经生产科(车间)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各车间应注意工作环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购置生产/服务设备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新购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生产车间使用,并纳入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受控,设备资料由生产科(车间)建档,报办公室备案.

  4.5生产设备报废由生产科(车间)提出,质量负责人组织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办完报废手续后,即从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将该设备删除。

  4.6应保存每台设备的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包括

  a.设备名称

  b.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

  c.设备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点

  e.接收时状态(新旧或改装过)

  g.检定或自校记录

  h.维护的详细情况或注意事项

  i.损坏.故障或修理的记录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日常保养规定(向业主、住户公示)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查看运行记录;

  l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清点仪表、工具‘

  l检查设备状况;

  l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l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九、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 1 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 2 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 3 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 4 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 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十、设施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包含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十一、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按照具体的相关规程和制度执行

  十二、设施设备的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 设备年久陈旧或者工艺等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等申请报废拆除,必须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共同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报废,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2、报废拆除的设备在得到批准后,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风险分析报安全环保科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国家相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4、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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