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10篇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管理制度1
1、注意库房的干燥整洁,保护库内外的环境卫生。
2、仓库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对库存物品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3、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入库物品要及时登记入账,对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时办出库手续。
4、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5、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齐,做好苫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7、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如有丢失、损坏,由保管员按价赔偿。
企业管理制度2
当劳动者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发现事业单位的不法行为时,可以提出申诉,企业内申诉管道的建立,将可减少劳资双方无谓的纷扰,当前劳资之间发生的摩擦,大都起因于劳资双方在理念与作法上沟通的不良。企业主必须要有所体认,对于劳动者的不满应提供给劳动者一个申诉的管道。
1.员工申诉部门之设立
为解决劳资间因沟通不良导致的争议,企业有必要设立一个专责部门或是沟通的管道来加以处理。亦即企业应当设立「员工申诉」的部门。这个部门,可以是一个常设性的机构,也可以是一个有别于一般正常作业的管道设计。殊不论这个部门的设立模式为何,它必须是一个经常性存在的部门,而且最终的处理单位必须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单位。至于申诉部门的人员组成,为避免球员兼裁判与劳资双方各说各话之憾,企业内各申诉管辖层级的组成,宜加进公正的第三人(例如劳资关系顾问)。但在申诉之最终议决单位的组成人员中,除了劳资关系顾问之外,还应有员工代表,俾以减少疑虑。
2.员工申诉的内容
有关于员工申诉的内容,可简单将之归纳为以下六点:
(1)关于团体协约、工作规则及其它企业内部规则的订定与内容;
(2)关于资方依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之命令、禁止、许可、免除、认可、受理、通知、确认等各方面之意思表示;
(3)关于资方所提出之各项发展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业务计划等之构想与行动;
(4)关于资方依有关之内部规定,所为之期待、劝告、诱导等非强制性之事实行为;
(5)关于资方对劳方所为之奖励、惩罚等之行为;
(6)关于上述五项之形成方式与过程
3.员工申诉结果的'救济
对于员工申诉的结果,如果被认定是无理由者,资方或由申诉最高管辖单位应该以书面详载理由,回复申诉人;但如果被认定有理由者,资方便应该有具体的响应。如系因资方违法导致员工损害的,资方便应对员工进行损害赔偿。因此,企业在设计员工申诉管道或制度时。除了应对申诉部门的组织与权限
做妥善的规划外,对于申诉之后员工的救济也应特别地注意,这将可以减少员工、工会与资方三者间无谓的争执与猜疑。
员工申诉制度与申诉管道功能的展现,虽然全视企业主的是否认同,但即使是企业主对于申诉管道有所肯定,但是如果企业主对申诉部门的运作状况,没有进一步的监督时,那么申诉部门仍然是一个虚设的单位。
企业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石化通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法和总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4条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凡本公司职工除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总厂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6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其组成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7条公司下属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公司通讯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房、维护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8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生产运行部部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9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上级领导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厂有关企业安全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及公司指示、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3、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规程、实施细则等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及实施执行。
4、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报表的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年、季、月度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等有关报表。
5、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0条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石化总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经理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亲自主持死亡、重伤、火灾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经常组织教育干部和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种安全教育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分工解决。
8、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重大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
第11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总厂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参与并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审批公司生产运行、检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上报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根据总厂安排、组织公司各种安全活动。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12条生产运行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总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13条站长、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站长、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总厂及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和指示,并严格组织检查落实。
3、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及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同时进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根据总厂有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7、组织站或中心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8、负责检查动火的措施落实,审批三级动火,并组织动火时安全措施的落实。
9、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本单位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事后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第14条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坚持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的原则。
2、协助站长或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组织本单位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确保生产、施工、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4、在讨论技术问题或做技术决定时,同时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7、定期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参加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及时采纳职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9、经常检查、布置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15条站、中心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站、中心安全员在站长、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站、中心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新职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检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
4、检查动火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三级动火的审批及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动火。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各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8、负责安全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10、资料员和保管员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6条站、中心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工程技术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据上级规定负责拟定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在起草设备检修、网络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讲课,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5,经常深入各岗位、班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各级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制止。
3、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对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组织本班职工坚持每周二的'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独立上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8、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18条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严格行行各级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章操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负责对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组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负责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19条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定。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证设备平稳运行。
3、精心操作,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果断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20条公司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定及总厂的有关安全规定。
2、公司的概况,工作的性质,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注意事项和要求。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本厂的典型事故及教训,同类型单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条站、中心负责二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本单位及事故教训及注意事项和要求。
4、安全设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条班(组)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岗位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本工种)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的性能,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岗位(本工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第23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24条对电气、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25条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26条定期开展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地进行各种不同的安全检查,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以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第27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
第28条总厂组织每季度安全大检查,公司负责组织每月检查,站、中心负责组织每周检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
第29条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第30条日常检查内容:
1、班组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检查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岗位人员,根据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主管安全领导和各级安全人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运行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第31条定期安全检查内容:
1、季节性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通讯电缆杆路及防风、防火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尘等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为重点。
2、节日前安全检查:
以岗位责任制、出勤安排,劳动纪律及检修备品备件和消防、保卫为重点。
第32条专业性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防火、动火管理以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防护用具、通风空调、尘毒噪声危害。
3、检查电气防爆、防触电、防静电、防雷接地。
4、检查设备、仪表、车辆、安全联锁、安全警报仪器、安全部件等。
5、检查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等。
第33条不定期检查内容:临时性专业检查以及运行设备出现问题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第34条各级不同的安全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除上报外,抄报总厂安全处一份。
第35条各级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分为三级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组。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总厂。
第37条凡是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之前,各单位主管领导都要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权宜措施,并监督站或中心执行。
第38条凡是检查出的隐患,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条凡是查出的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线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40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xx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1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42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六章消防安全生产制度
1、各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预案演练。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随便挪动。
5、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注意事项。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
8、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8、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七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制度
第40条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44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第45条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46条公司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47条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48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49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50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51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52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53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54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55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56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规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57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58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59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二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4、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二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6、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60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61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权利、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62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3、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4、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5、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6、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8、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九章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63条公司出现特大职工伤亡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0元。
第64条公司出现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5条公司出现一般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6条公司出现职工伤亡小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67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8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9条公司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70条违反总厂安全管理规定,视情节扣200—1000元。
第71条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要求执行HSE“两书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条违反总厂环境环保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条加强电力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能及时制止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扣500元,有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灾的按本细则之第62—65条执行。
第74条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锅、大功率灯泡。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5条发现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按排解决,扣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6条施工用火、检修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且在使用喷灯及其它火源时,火焰距高压设备1.5米,动火防火措施齐全,有专人看火。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7条施工用电,要有严格审批的临时用电票、电器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续、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合格的漏电保护。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责任单位500元,由此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8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工具袋、严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而由此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七十二条执行。
第79条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把车交他人驾驶、违章驾车。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而造成伤亡事故的按本细则之第66---68条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80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81条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82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3条公司所属各站、中心的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84条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条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4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杭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0%。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注: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9、工伤职工无故拒绝治疗、检查、夸大或隐瞒重要情节影响事故调查或劳动鉴定结论的、或多领工伤保险待遇而损害公司利益或信誉的,公司在其工伤治愈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0、本实施办法中未予明确的,依从杭州市政府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11、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公司企业管理部。
企业管理制度5
1、综合行政部要逐台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事故记录等。
2、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不准开带病车、超速车和疲劳车,车辆管理人员要按时安排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3、车辆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4、出车前、后的车辆必须进行例保项目检查。
5、车辆换季保养必须按冬夏季节规定更换机油。
6、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报修。
7、车辆二保、三保、大修时,由用车部门负责向综合行政部报计划,批复后送指定修理厂修理,修好后由用车部门与综合行政部车管人员负责验收。
8、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如须更换超过规定的配件必须提前向综合行政部申请计划,批复后方可更换。
9、车辆发生故障或在路上抛锚时,要及时与综合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准确说明故障原因,须修理部位及抛锚地点,以便及时安排得到处理。
10、车辆年检或保险时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年检和保险。
11、车辆报废由综合行政部办理。
12、车辆城区夜间停放必须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外出车辆夜间停放时必须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内。
13、工程车辆使用部门要建立有关车辆的各类技术档案、台账(单车油耗、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行车)及审核,报送公司综合行政部。
14、综合行政部应及时做好机动车辆技术档案及相关费用台账(单车修理费、年检费、二维费、外加工费、使用油类及耗油量)及审核。
企业管理制度6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2、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车间主任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企业管理制度7
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3、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总结、评比、奖惩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检查并考核公司各岗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5、启动并组织实施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认真进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经理做好分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对经理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3、负责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提出预防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监督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资料的归档、上报。
5、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
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应急运输要服从政府或交通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各种证件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并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活动。
3、按时严格执行车辆的保养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合格达标。
4、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告。
企业管理制度8
1、按时巡视检查全园各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领导,与有关方面联系,防止事故发生。熟记火警、匪警、急救站等电话。
2、工作时间负责来访接待,询问及解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与园领导联系。对外来的文件、报刊、杂志负责登记后,发放各处。
3、每天清扫院落、草坪和大门外的.环境卫生,搞好草坪的管理、保洁、定期拔草,保持园容整洁。及时清除活动场地危险物品,(砖块、石子、玻璃、小刀、铁丝、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发生。发现活动场地玩具、用具有隐患或险情,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4、园内大件物品出园门,必须履行检查,确保财产安全。
5、衣着整齐,礼貌待人,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不擅离职守,严防幼儿个人跑出园门。
6、每天清扫、消毒卫生间,随时用水冲洗,保持清洁、通风。
7、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传私人电话。
企业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亲爱的公司员工: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
从今天起,您已成为公司的一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将給您充分和简洁的信息,使您能够充分了解即将加入的这个集体。我们希望能在这里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编制的《规定》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是为了明确全体员工的服务职责、权利和义务,希望您对这本规定给与支持,同时公司也相信《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一定会给我们每一位员工带来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让我们把今天作为起点,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贡献才智、繁荣公司。
第二章: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东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家综合性人力资源公司,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大省的精神,经江西省人力社会保障厅批准江西地区首家专业服务于 劳务输出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之一。本机构将会一直致力于为求职朋友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业务范围已延伸至江浙闽粤、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东莞佛山汕头中山珠海等,务实的经营作风更赢得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肯定。
公司管理更趋科学化,人性化,业务流程日臻完善,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并以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和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专业服务精神,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共同成长,联手共创美好前程!
服务项目:
现场招聘、专场招聘、委托招聘、普工专送、人才派遣、人才寻聘、职业指导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文化传媒
专注于大学生周末兼职,大学生就业安置,现场招聘,人才派遣等多项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文化传媒机构。我们将依托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广泛的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先进的招聘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二、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
专注于人:管理和服务都以人为核心,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讲求人性化,在细节中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
专业于事:服务标准化,个性化,体系化。通过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工具和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精神:精益求精 和谐共赢
服务宗旨:专业 热诚 高效 满意
公司愿景:江西第一 华南领先 全国前列
公司价值观:为企业和人才架起高速便捷的金桥,打造中国诚信品牌服务机构,力创同行专业人力资源市场。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病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 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
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 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
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统一着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
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 员工发型要梳理整齐,彰显大方端庄,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打长途电话;
(四) 员工应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 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
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七) 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 住址和电话。
2、 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十一)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四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25日统计上月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9:00—9:30晨会
(三)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部门经理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同时旷工均按处罚打扫卫生一天,次日执行(下同)。
(四)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五)迟到早退的奖励规定
1、迟到或早退,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发现一次不签到,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公示等处分并一次性再奖励打扫卫生五天。
三、旷工的奖励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一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无故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第二次奖励打扫卫生两天,连续旷工两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打扫卫生五天,视情节轻重公司将予以开除。
5、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6、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
2、员工每天需写一条以上的意见、建议,整理好自己范围内的业务资料随时接受上级经理的检查;
3、业务部工作人员未写意见、建议的,每次奖励打扫卫生第一天。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表》,并按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连续病假三天以内由直接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 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表,办理请假手续。
六、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需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长假期。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部门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2、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
价格50元以内可直接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价格50元以上须报办公室批准。
三、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四、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1、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五、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第六章:卫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自己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食杂;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第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卫生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和工具书等乱堆乱放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四、公司卫生实行每天晚上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第七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员工可享有5天无薪婚假,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员工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或有效证明;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无薪分娩假期,假期为产后四星期,连续受雇两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则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资的分娩假期。
五、工伤假期按照劳动法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10
为了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减少质量投诉,创建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素质培训与劳动纪律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否则按照《员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理。
2、 按时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各种会议或培训活动,迟到、缺席按《员工管理制度》处理,没有签到的,扣款10/次。
3、 每次车间开会或培训,将进行现场提问,对不能回答问题的则留下再学习;培训时要求做好记录,考试不及格的将本次考试的`内容抄写五遍,再补考,仍不及格的按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处理。
4、 分级工、执砖工、场地抽查工及质检员在工作时间聚众闲聊(若抛光线短暂停机分级工、执砖工要主动到场地了解一下本班砖的质量抽查情况)、自由散漫及打闹者,扣款10元。
5、 不服从车间工作安排者,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40元,依次累加。
6、 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病假必须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准代人请假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7、 凡有违纪行为的(除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外),一个月内触犯劳动纪律累计达三次以上,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并解除劳动合同。
8、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职业道德,出现问题推卸、躲避责任者,扣款20元—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款100元—2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产品质量控制
1、 砖坯组长必须严格按照《试抛组长岗位要求》在抛光线开机半小时正常情况下才能试抛,每80分钟试抛一次,将试抛情况详细记录在《抛光砖坯试抛表》上。
(1)每个代号每次试抛1件,转编号时每个代号必须试抛两件或两件以上,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数量试抛,扣款10元∕次。
(2)每件试抛砖面上必须准确地标注:代号、时间、变形,对无标注或标注不详,扣款10元∕次。
(3)对每次试抛砖,必须要拼在一起查看砖面花色效果及表面质量情况,是否有缺花、朦花、阴阳色等现象,并及时反馈质量信息,没有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未及时反馈质量信息而造成批量性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4)每一个班的试抛砖必须留板检测,判断变形有无后期变化,本班试抛砖每隔2、5小时复检一次变形的后期变化,并把复检情况反馈给窑炉责任人,不按时检测或复检而造成批量性后期变形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2、 砖坯分级工要严格按照《抛光砖坯外观质量要求》进行分级,每20分钟必须全面检查一次砖坯质量情况,如弄虚作假、不按时检查,扣款20元∕次,降一级的砖坯砖面上要注明缺陷(如变形、厚薄等),空窑后出来的砖面一定要注明“空窑砖”,无标注的,扣款5元∕栋;若出现批量性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扣责任分级工50元—100元。
3、 砖坯执砖工认真检查使用砖架,焊接不好的砖架严禁使用,若因检查不到位砖架断裂造成烂砖,扣责任执砖工50元/栋,代号不能混捡,每栋砖面要准确地标识:型号、等级、代号、序号、班次、出窑时间,漏标、错标的,扣款5元∕栋。
4、 砖坯送砖工必须提前半小时做好准备工作,核对砖坯数量无误才能开始送砖,下班时跟线尾分级工对数才能下班,否则扣款10元∕次,转班次或抛空窑砖时砖坯一定要夹抛1件不同型号的砖坯,若因工作疏忽没夹砖而造成出现问题,无法查明砖坯班次或空窑砖时,扣款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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