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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公司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 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天,休息 天。
5.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但乙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权享受的有薪节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将依照公司的规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 工时制
5.5、本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公司随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服从公司管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乙方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如果乙方触犯刑律,公司将把乙方开除。
5.6、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
5.7、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批准的休假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条 劳动报酬
6.1、乙方月工资详见附件a,附件a详细说明了乙方的工资、补贴和奖金,并介绍了乙方每月工资及各种补贴和奖金的条件。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 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补贴和奖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实际情况核实应得奖金后发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补贴、奖金均为税前收入,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保险与福利
7.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2、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事假和病假。
第八条 劳动纪律
8.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的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8.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8.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9.1 、 在本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9.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9.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9.1.3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
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9.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 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9.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9.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9.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9.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9.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9.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3.2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的。 9.4.8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5、有下列情
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9.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9.5.3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项约定,经甲乙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2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 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天,休息 天。
5。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但乙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权享受的有薪节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将依照公司的规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 工时制
5。5、本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公司随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服从公司管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乙方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如果乙方触犯刑律,公司将把乙方开除。
5。6、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
5。7、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批准的休假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奖金及各种补贴。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或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乡镇)村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类型合同。
1。1 固定期限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为 年 个月,其中试用期(或见习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相符合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劳动合同期限也相应的进行提前或顺延,但保持劳动合同总期限不变。
1。2 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约定的终止情形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相符合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1。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分配,并按照甲方有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目标;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3种情况乙方自愿接受: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经营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条 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甲方单位工作或者项目施工所在地。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四条 甲方可以根据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实际岗位情况,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休息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休息休假制度执行。
第六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 乙方工资实行月/年薪制,月/年薪额中含有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国家或公司规定的补贴的部分福利待遇以及特殊岗位的岗位津贴。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年,甲方除向乙方支付该工资外,甲方将应为乙方向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甲方应承担部分的元/月/年,直接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到相关的社保部门交纳。
第八条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九条 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待工、停工、息工的,待工、停工、息工期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费元。(每月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因乙方已经在其他部门参加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并支付了保险费用,或乙方不同意甲方为其办理统一的社会保险(养
老、医疗、失业),故甲方在第七条中已经将甲方应承担的部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保部门交纳。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由乙方向其自行办理的社保部门申请享受,如乙方未自行办理上述保险,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
13。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3。2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13。3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解除本合同。
13。4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包括但并不限于此)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5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年个月,其中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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