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贷款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贷款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贷款合同 篇1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xxx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xxx个月,自20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xxx,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xxx%,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x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xxx区
贷款合同 篇2
贷款中介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介绍,使甲方 项目建设中获得贷款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贷款公司,并提供相关贷款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贷款公司达成各种贷款协议并获得贷款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贷款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
二、贷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处获得的每笔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作为贷款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贷款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贷款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贷款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贷款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
2.协助甲方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贷款人资金到位。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如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于 年月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二O一四年五月 日
贷款合同 篇3
借款人(全称):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按以下内容发放贷款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
第六条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篇4
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_________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______________;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1.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贷款人允许贷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货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
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___年______万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贷款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 市_____ 县 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 分(支)行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 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 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 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 贷款金额: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 月。
第四条 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 %的首期款项;
(3) 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 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 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 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 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 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 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 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 。 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 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 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 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 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 元
(大写)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 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 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 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 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 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 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 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 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 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 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 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 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 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 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 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条 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 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 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 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 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 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 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 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 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 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贷款申请表;
(2) 借款借据;
(3) 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 《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6
甲方(银主方)
乙方(项目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发项目,协助乙方筹措建设资金,特安排资金在乙方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用于乙方质押写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则下,就存单用于为乙方担保贷款一事,达成如下操作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存款金额:人民币 亿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币 万元。
二、存款期限: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三、存款受益人:甲方。
四、办理方式:甲方提供定期大额存单,为乙方在银行按正常的质押姐贷款程序进行贷款,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
五、贷款银行:乙方安排的贷款银行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单位(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六、财务回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单面值20%的回报(中介费另行承诺)
七、存单质押风险规避:甲方开具的人民币大额存单在用于为乙方向银行贷款后,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所贷款的银行须向大额存单受益人出具书面“银行承诺书”(见附件)
八、本息回收:甲方所质押的存款单期满前30天,乙方应主动、积极自行平仓还贷,解除质押,保证存单受益人按时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时还贷,存款受益人(甲方)将持贷款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追索存单,提取存款本息。
九、操作程序:
(1)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申请的贷款银行确认签发书面“承诺书”。
(2)乙方向甲方提交:1、已确认并签署的本协议书;2、“银行承诺书”由乙方银行签署;3、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立项文件等;5、贴息费用凭证。
(3)甲方受理后,(乙方贷款主体资格和贷款项目可行性认定由乙方贷款银行审查确认)即向乙方发出受理商务函,明确具体的操作日程及安排。
(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安排甲方相关人员赴乙方所在地。
(5)甲方人员到达后:1、查验乙方企业相关法律文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是否齐备;2、项目批文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3、重点咨询贷款银行是否同意按本约定的'方式办理存、贷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银行承诺书”样本签发给存单受益人。
(六)核实无误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银行开设专用帐户,乙方按首笔操作资金的百分之五的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待甲方首单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进入专用帐户后,再进行剩余贴息的交接;然后甲方办理转定。
(七)在甲方办理转定的同时:1、乙方应将一次性贴息(扣除已交保证金)全部交给甲方;2、甲方协同乙方与贷款银行按正常程序开具大额存单和质押写贷款手续;3、乙方会同甲方在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接受由行长和有关责任人共同签发的存款单期满前返还存款单的“银行承诺书”正本,给存单受益人持有。以上环节均在贷款银行同时办理。
十、业务操作期间,甲方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预收乙方 万元操作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贷款银行若不能按本条款约定方式办理存、贷款业务,甲方可自行离开,乙方所交费用不退。
(2) 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条件具备均能按本协议条款办理,而甲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条件或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款到帐。致使业务不能进行,对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3) 甲方资金到帐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划走存款资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甲方收取了保证金后不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按所收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十二、末尽事宜:本协议若有末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条款,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了30 万元操作费后即刻生效。业务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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