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委托书15篇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在处理事务上使用委托书的次数愈发增多,委托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行委托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行委托书1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
授权范围: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单位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申请恢复执行、提交执行相关的证据材料、代表我单位参加执行工作并有权在执行庭主持下以裁定形式与被执行人和解)
委托单位:某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执行委托书2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为我单位在贵行办理(□账户开立 □账户变更 □账户撤销 □印鉴预留 □印鉴变更 □印鉴挂失)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XXX公司、总经理、XXX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合法代表本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授权:XXX为XXX公司的合法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XXXXXXX工程的招标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贵单位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申请恢复执行、提交执行相关的证据材料、代表我单位参加执行工作并有权在执行庭主持下以裁定形式与被执行人和解)
委托人: 张XX
受委托人:陈XX,北京执行代理中心律师
现委托受委托人 陈XX为委托人与XXX 财产执行案执行阶段的执行代理人。
委托权限:参与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参加法庭开庭;调查、提交有关证据;代书和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变更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等。
委托权限:代为申请及执行,代为承认、变更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之日止。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特此委托。
执行委托书3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本人(公司)申请强制执行_____一案中,作为本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受托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体如下:
1、代为提起、变更、撤销执行请求;
2、代为和解、接受调解;
3、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4、代为其他相关法律事宜。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执行委托书4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执行异议人xxxx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执行听证会,经过听证调查,本案事实已经清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异议申请人所主张的与被异议申请人xxx之间系质押行为不能成立。根据本案的事实可以得知,被异议申请人xxx对xxx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清楚,与异议申请人xxx之间更是从未签订任何的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的相关规定,张吉与魏宜凌之间系质押行为不能成立。
二、异议申请人所主张的与被异议申请人之间的系出卖行为不能成立。被异议申请人在听证过程中已举证证明案涉车辆系本人所有,被异议申请人与异议申请人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异议申请人也从未向被异议申请人提出过买卖该案涉车辆的要求,被异议申请人从未收到过异议申请人所称的全部价款。故被异议申请人作为案涉车辆的`所有人,从未与异议申请人发生任何所谓的出卖行为,从何谈买卖行为的成立。况且被异议申请人xxx于xxx年xx月xx日才将案涉车辆贷款清偿完毕,如果有出卖行为,被异议申请人xxxx不可能继续偿还车贷。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对案涉车辆的查封系正确的,请求贵院驳回申请人的异议申请。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被异议申请人代理人:xxxxxx年xx月xx日
执行委托书5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 与我 一案,现委托
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并进行和解;
代为领取执行标的。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二OO六年月
日
执行委托书6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兴润铸造厂
法定代表人:蔡兴华 职务:执行董事
受委托人 姓名:赵彩玲 职务:业务员
工作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兴润铸造厂
一、现委托受委托人代我单位在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购买边料废钢并开据增值税发货票,实行先款后货的原则,否则我单位概不负责任。
二、受委托人赵彩玲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委托单位(盖章):重庆市北碚区兴润铸造厂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执行委托书7
_____人民法院:
兹委托下列人员在我方与_____因_____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执行委托书8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ⅹⅹ县ⅹⅹ镇ⅹⅹ路61号,
法定代表人:张ⅹⅹ,该公司董事长。
受委托人:朱xx,男,贵州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与ⅹ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时 间: 年 月 日
执行委托书9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 与被执行人 ,就 号判决书(裁决书、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事项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单位)是案外人,贵院将我(单位)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 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证据______份
执行委托书10
委托人: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 本人 因 原因,不能亲自来申请工伤认定和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特全权委托用人单位经办人 前来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和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受伤职工(签字):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执行委托书11
委托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 编:
电话:
传真:
现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执行阶段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
年 月 日
执行委托书12
委托人:xx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xx县xx镇xx路61号
法定代表人:张xx,该公司董事长
受委托人:xxx,男,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证号:xxxxx
联系电话:xxxxx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xx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x月x日
执行委托书13
委托单位: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受委托人姓名:xxx
工作单位:xxx
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x
编:xxxx
电话:xxxxx
传真:xxxx
现委托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执行阶段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xxx
20xx年x月x日
执行委托书14
*********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设执行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 公司名称: *********
第三条 住所:*****************************
第四条 申报的经营场所:
1、 。
第五条 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批发业
第六条 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第七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 万元。
第八条 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所占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出资时间虽然到20xx年,但在此之前,如果公司出现债务需承担责任的,股东仍需要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股东的权利:
1. 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 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 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 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
本的权利;
6. 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 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8. 股东会的决议和内容或会议如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 股东的义务:
1. 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 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 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 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第十一条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 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
13. 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二、 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向其
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
2.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如开 1 次)。代表十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8.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的内容应当包
括: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
9.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
三、 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五、 公司设监事 1 名,由股东会决定选派。监事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经理)。任期3 年。
一、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1、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二、 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规定,不得,不得作出
违背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的行为,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三、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1.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
2.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丧失董事资格的;
3.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丧失经理资格的;
4.因被羁押等原因丧失人身自由,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
5.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的财务、会议。
一、 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二、 本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体福利。
六、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执行委托书15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
地址: 电话:
委托人因与 一案,委托上列受托人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以下四项: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承认、变更、放弃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及领取相关执行款项。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至本案 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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