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师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教师奖惩制度1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网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小学教师奖惩制度2
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具有先进事迹的教学个人,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表彰奖励活动。优秀个人分为校、院两级。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优秀个人,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使之获得更高荣誉。优秀个人的产生采取教研室评议推荐,逐级审核的评选办法。参考条件如下:
1、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
(3)重视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已怕全面素质。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2、优秀教学实验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2)重视实验实习教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实验设备管理好,长期在实验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及成人教育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本人或配合教师提出实验教学的改革方案,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实验室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为人师表,积极主动的解决学生在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6)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3、优秀教学秘书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秘书工作,担任脱产或半脱产教学秘书一年以上。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学院(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4)深入课堂,认真听课,积极支持、协助教研室、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努力,积极组织完成教学各环节工作。积极协助教研室搞好学科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
(5)对教师业务技术档案、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等认真管理,制度健全,井然有序。
(6)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工作主动细致。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4、教学优质教师评选与奖励
教学优质教师奖是学校教学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教学业绩突出,全校师生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优质教师。教学优质教师评选在优秀教师条件的`基础上,承担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年达144学时;学生、同行和教学督导对授课质量评价均为优秀的教师,经学生评选,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可获得教学优质教师称号。每次评选教学优质教师名额不超过20名。教学优质教师奖按学校有关规定颁发证书和资金。
措施:
1、教学差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定为教学差错。
(1)上课期间对在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实验课不清点出诗人舒,对缺课学生不查询原因,不想教研室报告。
(2)上课(包括理论、石岩)期间迟到、早退或压堂。
(3)无教案或使用未经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
(4)授课过程中,理论或技能的传授出现明显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
(5)不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明显错误不做纠正。
(6)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做与监考指责不相干的事情。
(7)判卷评分失误率达1%。
(8)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单。
教学差错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差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有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于院、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扣发当月奖金。
(3)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2、教学事故
(1)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
(2)上课迟到、早退或压堂长达15分钟。
(3)上课时间内因办私事,擅离职守。
(4)执行监考任务严重失职,对舞弊学生不予制止,不按规定处理,不想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学生暗示答案。
(5)泄露试题。
(6)判卷评分弄虚作假,压分或提分。
(7)擅自给考生不及格或为学生提分。
(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串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9)未经预实验即上课,致使实验课出现问题,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
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2)扣发一季度或半年奖金。
(3)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
(4)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调离教学岗位。
(5)对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或二次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小学教师奖惩制度3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小学教师奖惩制度4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⑵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⑶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⑷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⑸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⑹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⑺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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