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汇编五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1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农科园、工业新区管委会,区商贸服务中心,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淮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xx年7月15日-9月30日,实行夏季高温作息时间。具体作息时间为: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2:30-5:30。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7月11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2
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安排自3月2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作息时间调整适用范围
(一)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尽快适应作息时间调整,并及时协调解决因作息时间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对外衔接,加强日常管理和各方的沟通联系,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3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办〔20xx〕48号)精神,我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期间(4月1日至9月30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4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已经来临,根据季节变化,为了使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提高学习效率,学校研究决定从5月2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请各位家长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保障午休,杜绝迟到。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1)上午时间不变(7:10—12:00);
(2)中午12:00—14:17为学生午餐及午休时间;
(3)下午推迟20分钟(14:17—17:55);
(4)晚上推迟20分钟(高一、高二:19:17—21:45;高三:18:50—22:30)。
特此通知!
谢谢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5
XXX科室:
自20xx年5月8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上午不做调整,下午调整为2时至5时30分。作息时间调整后,各单位、科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安排和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XX办公室
二0一X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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